到达目的地之后,夏筱婕整个人突然间呆住,因为距离和他约定的时间还有将近两个小时,而眼前那扇生锈斑驳的铁门却是紧闭的。她既没有他的电话,门边也看不见门铃可以按。
所以,她这么早到这里是想干吗呀?
如果她站在楼下放声大叫罗谦的名字,他会听见吗?问题是,如果他根本不在家里的话怎么办?
她真是个笨蛋,大笨蛋,怎么会犯这种没大脑的错呢?现在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呆站在楼下,痴痴地等到三点吗?
她转头梭巡四周,看附近有没有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例如咖啡店或泡沫红茶店之类的,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间便利商店,大概在三百公尺外。
算了,聊胜于无,到店里买本杂志打发时间也行。
夏筱婕将摩托车停在他家公寓门前,希望如果他现在人在外头,回来时可以看见她的车,知道她人已经到了,免得她这一去一回,刚好与他错过。
收起车钥匙,她步行走向那间便利超商,却怎么也没想到竟会在商店里看到他,但令她遏制不住叫出声音的却是——
“你的手怎么了?”夏筱婕瞬间跑到他面前,瞪着他包裹着纱布的左手臂叫问道。
罗谦眨了眨眼,呆若木鸡地看着来人,没想到她会突然冒出来。
“我们不是约三点吗?还是我记错了?”他回过神来,带着些许不确定的表情问她。
“你的手怎么了?”她再次追问,表情相当严肃。
“受伤了。”他看她一眼,回答道。
“谁不知道受伤了,我问的是受了什么伤,怎么受伤的?”
“刀伤,只是场意外。”他轻描淡写地交代。
昨天中午工作的火锅店里,突然有人上门寻仇,虽然寻仇的对象是来店里消费的客人,和火锅店本身无关、谁知他就是那么倒霉,莫名其妙地受到池鱼之殃,被砍了一刀。
“什么样的意外会让手臂受刀伤?”她蹙着眉问他。
他轻扯了下唇瓣,给了她一个微笑,然后直接转移话题说:“我没想到你会提早到,没把底片带出来,还在我房间里。你可能要跟我走一趟了。”
夏筱婕目不转睛地瞪着他,不禁又生气起来。
他真的很会惹她生气,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生气。
“我要买东西。”她大声说,然后不理他,径自转身拿了个篮子,开始搜刮架上的零食、饼干和饮料。结账时,总共花了七十一元。
“我帮你拿。”他非常有礼地表示。
反正他右手还好好的,她决定让他表现绅士风度。
两人一起走向他住的那栋危楼,他在她的摩托车旁停了下来,将装满零食的提袋放到摩托车的脚踏垫上。
“你这是在干吗?”她直接问他。
罗谦扬起不解的眉毛,回头看她。在干吗,放东西啊,他的动作有这么难以理解吗?
“那袋是我要带到你家吃的。”
“啊?”他一愣。
“上回到你家的时候,口渴的要命,想找杯水来喝都找不到。这次我学聪明了,自备。”她瞄了他一眼,故意把最后两个字说得很重。
罗谦有些尴尬,“对不起。”
平时他回家的时间大多在睡觉,水都在工作上班的地方喝个够,偶尔以防万一回到家口渴,就在公司里装瓶水回家喝。他压根儿没想过家里会有客人的一天,完全没准备,事实上,他家里连个杯子都没有。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意思是要跟他上楼吗?她不是只是来和他要底片的?怎么听起来,加上他手上这一大袋零食,她好像要在他家里开同乐会、会待很久很久的样子?
她……到底想做什么?
第3章(1)
那是改变罗谦一生的一个下午。
夏筱婕和他谈论着贴在墙壁上的每一张照片,她告诉他哪张照片带给她什么样的感觉,然后要他告诉她,那张照片背后的故事。
他不知道为何她会知道每张照片都有个故事,而他刚好都知道。
她说,他的照片会让人有种触动人心的感觉,问他既然对拍照这么有兴趣,为什么不去做摄影师?
也许是因为话说多了,让他不再有交浅言深的顾虑,开始对他侃侃而谈,诉说自己空有抱负却无人为力的情况。
因为没有资历,因为没有学历,因为没有有力人士的牵线介绍,也因为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和金钱可以挥霍等待伯乐的出现。他不是不为,也不是没有愿景,而是现实逼得他不得不为,也不是没有愿景,而是现实逼得他不得不对命运低头。然后,他只能告诉自己,只要还能握着相机拍摄他想拍的,便心满意足。
过去二十三年来,他从未像那天一样,在一天里对同一个人说过这么多话,而且都还是心里话。
他向来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在孤儿院里,因为人多的关系,院长妈妈再怎么努力也很难面面俱到地顾及到每一个孩子,而他既不属于叛逆,惹是生非被担心的那一群,也不属于功课好、特别乖巧懂事被夸奖的那一群,自然容易被边缘化,话变少了,不知不觉地沉默了起来。
他没有任何大人们偏心的感觉,只是在不自觉间养成了靠自己,喜怒哀乐都由自己一个人承受,不太会与人分享或找人诉苦的习惯。
所以会和她说这么多心里话,事后想想,连自己也吓一跳。
经过那天下午的相处,罗谦发现,她给他的感觉完全变了,不再是美丽的凶悍女,而是一个善解人意、心细如发、外冷内热、很容易让人心动的女生。
因为手受伤的关系,他连上中班的工作都没办法做,只能请假在家里休养伤势。
在他休假的那一个星期里,夏筱婕天天都来找他,天天都会买一堆吃的到他家里,虽然她总说那是要买给她自己吃的,而且走的时候绝对不会把剩下的东西带走。
她都叫他“喂”,从未开口问他叫什么名字,而他因此也没开口问她的名字,同样叫她“喂”。
那一个星期,是他这辈子度过最轻松快乐的日子。
他们聊照片,聊摄影,天南地北地谈天说笑。她还怂恿他,激他说反正闲着没事,不如想办法拿自己的照片作品去自我推荐,虽然是乱枪打鸟,但也许真有只笨鸟会被他打到。
于是她主动买了信封袋,搜集了相关杂志的资料,以及每张照片中的故事装进信封袋里,一一寄到各家杂志社。
那一个星期他们俩真的一起做了许多事,其中还包括做了爱做的事。
那是……
不能说是一时冲动,也不能说是计划中的事,只能说是情不自禁,情投意合。
她的微笑和所做所为都令他心动,当她在他的床上毫不设防地对他展露微笑时,一冲动让他忍不住向前吻了她。
当时的她微僵了下,却没有拒绝,反倒将眼睛闭上,让他就想获得到通行证般,瞬间欲火焚身,情不自禁地加深了他们的初吻。接着一切就像是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就发生了。
从那一刻起,他把她当成女朋友,当成结婚的对象,当成他要照顾一辈子,保护一生的女人,并且发誓今生今世绝不欺负她!
而她……
他一直以为她和他有着同样的想法,结果她却在他接到投稿杂志社的响应,说对他的摄影作品很感兴趣,想要与他进一步深谈合作的时候,突然与他渐行渐远,之后便消失不见,不再出现。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只能想也许她终于相清楚、想透彻,他能给她的有限,
跟着他,受苦多过快乐,所以才会选择离开。
心,有点痛,但却不怪她。因为他的确是配不上她。
那张串连他们情愿的底片一直都在他手上,最终她还是没将它拿走。
于是,随着他以Mr.Max的成名,扬名国际之后,那张照片也成为一张很有名的作品,因为那是一张永远的非卖品。
身为一个摄影师,他拍过的人和脸不胜数,只有“Face”那张脸是他毕生难忘的,因为他爱过影中人,因为她曾经给他全部,也因为有她的帮助和促成,才会有今天的Mr.Max。
她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他庸碌平凡的人生,只因为有她。
往事历历在目,刻骨铭心,时间却不为人停留,悄悄地过了五年之久。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以改变许多事。例如,他就从一个默默无闻、前途茫茫的穷小子,变成享誉国际的知名摄影师。
而她呢?
五年的时间是否也在她身上或周围环境改变了什么?身边是否已经有个感情稳定的交往对象,已经论及婚嫁,或者已经结婚、怀孕、生子?
五年了,她是否还记得他?
如果她真的是萧奇的女朋友的姐姐,他们俩终将会再见面,到时她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呢?会不会当做不认识,或根本已经把他遗忘得一干二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