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爱上同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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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上同名女子,当你看到这个书名时,第一个反应是甚麽?男主角前後爱上两个同名的女子,女主角与男主角的老情人同名,然後剧情就是你爱她不爱我,你到底爱的是她还是我?不要叫我的名字,你到底在叫谁?哇,好纠葛的感情哦!不过真是抱歉啦,如果你真是这样猜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爱上同名女子这个同名可不是说两个女人之间的同名,而是指男、女主角同名哦!嘿嘿,没想到吧?不过请大夥放心,我是不会夸张的把女主角取名叫英俊,把男主角取名叫美丽的,这个实在太可怕了,可怕到睁着双眼都会作恶梦,太可怕了啦古绍全,不知道这个名字大夥还有没有印象?原本只是《爱上一个人》中的一个配角,没有人想到我会把他拿出来当主角写吧?其实我在写《爱上一个人》时也没想到,要不然每回都要取些稀奇古怪的人名,想彻底执行「每书一字」的我也不会取个这麽简单的名字──古、绍、全,还真是又耸又有力哩!

  OK,错误既然已经造成了,我想後悔也莫及了,SO,只有从女主角的名字上下手了,绍全、邵荃,没想到这耸的名字,竟然也可以变换成这麽美的名字吧?呵呵,我还真是愈来愈佩服自己了。不过说真的,邵荃这个女主角的名字应该可以补足男主角古绍全这个名字的缺憾吧?

  白血病,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名词?假如听过,我想大夥也不太了解白血病到底是甚麽病,对吗?那如果换个名字来说──血癌,请问,现在有多少人对这个病不了解的?如果真不了解,那麽也知道「癌」这个字的可怕吧?白血病俗称血癌。其实金萱在写这本书之前对白血病也是一知半解,甚至於还将白血病与血友病混为一谈,真是有点儿白痴。

  第一次注意到白血病这个东西,是在看到一个专有名词──骨髓移植,因此我好奇的查了一下百科辞典,结果就像玩寻宝游戏般欲罢不能的一头栽进书裹头,好巧不巧的是,我又看到一集探讨「玻璃娃娃」(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的九点综艺情,这下子,想让我不对白血病产生好奇都难了。最可怕的是,当我正努力的将白血病写入书中时,没想到一个屋檐下续集中也出现了这个可怕的名词,天,当真是无巧不成书呀不过说实话,别看我拿了一堆医学上的专有名词来写,其实我对於白血病还是只了解一点皮毛而已,所以大夥大可不必写信来问我关於白血病的疑难问题好吗?因为我一定会回信说:我也不知道,请你去问医生好吗?

  另外,关於白血病这事我好像还写得不太过瘾,或许在以後我的书中还会再见到它,希望大夥别太介意。当然,白血病这麽多种,就随我高与挑哪一种写啦!至於会发生在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或者路人申、乙身上,更是任我欢喜啦呵┅┅

  第一章

  仓皇的奔跑在中正机场内,邵荃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不停的梭巡着周遭的每一张脸。高哲呢?他通关了吗?没等她吗?不会的,他说一定会等到她来的,他┅┅「邵荃、邵荃,这,我在这!」在另一方的高哲在看到她美丽的身影时,忍不住兴奋的朝她大叫着。

  「高哲!」邵荃喜上眉梢的朝他挥手,以最快的速度奔向他怀中,「我还以为你走掉了。」她喜极而泣的对他说。

  「我说过我一定会等到你来了之後才会走的。」高哲替她拭去脸颊上的泪水,柔声对她说。

  「伯母、伯父呢?」她看了他一下,在眼泪又将要掉下来之际转头寻望着四周问他道。

  「被丁湘拉去逛免税商店了,她也知道你会来。」

  丁湘是邵荃的好朋友,就是丁湘介绍她和高哲认识成为情侣的,但偏偏高家两老中意的媳妇是家世可以与高家媲美的丁湘,而不是她这个母亲替人帮佣,父亲除了喝酒、赌博之外一无是处的女子,也之所以,高哲才一毕业他们就急急忙忙的将他送往国外去,以防止她这个一心想登豪门当少夫人的投机女子。

  高哲从来都不知道他父母不喜欢她,因为他们在他眼前总是表现得亲切和蔼,但是在他背後却对她极尽的讽刺与嘲弄,这样的一对公婆,邵荃不知道将来若真的和他结婚之後,她该如何与他们好好相处,不过现在想这些事似乎太早些了,虽然高哲早已向她求过婚,而且还不只是一次,但是他就要到美国去了,而且这一去甚至於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回来。

  看着他,邵荃的泪水还是不由自主的掉了下来。

  「邵荃,我爱你,你一定要等我回来娶你好吗?」高哲捧起她的脸深情的凝望着她说。

  「高哲┅┅」

  「我不能向你保证我三五年必能学成归国,但是相信我,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学业,等我一回国,我们就立刻结婚好吗?」

  「嗯。」她坚定的点点头。

  「等我,你一定要等我邵荃,我爱你。」

  「我也爱你。」

  ※※※

  「是呀,你也是吗?」

  「嗯,我妈早上叫我下班时顺道带包米回家。」她微笑点头,拿了包「中兴米」到柜台结账。

  「你等我一下,我们一起走。」张妈妈对她说道,「今天有一封你的挂号信,好像是从国外寄回来的,你家没人我就帮你收下来了,等一下顺便拿给你。」

  「挂号信?国外寄回来的?」邵荃一瞬间睁大了双眼,她屏住了呼吸紧张的看着张妈妈问,「那┅┅那封信是不是从美国寄来的?张妈妈,是不是?」

  「我不知道,不过在那些我看不懂的字後面写了高哲两个字,也许你┅┅」

  「高哲┅┅是他!他终於寄信来了,是他!」邵荃激动的叫道,黑亮的双眼竟隐隐泛起了泪光。

  高哲到美国已经两个多月了,她每天每夜都在期待他的来信,告诉她他在那边好不好,告诉她他在那边的地址或电话,她好想他好想他,可是两个多月来他却音讯全无,没有一封信、没有一通电话,而她想由高家得到有关他的任何消息更是比登天还难,这两个月的时间┅┅哦,他终於写信给她了,他终於写信给她了!

  「张妈妈快点,我们快回家。」她突然拉起张妈妈的手臂急如星火的叫道。

  「等一下、等一下,我还没付账呢!」

  「老板,多少钱?」邵荃忙不迭的替她问道。

  「两百二十五元。」

  「两百二十五元┅┅喏,给你。」她从皮包拿出钱放在柜台上说道,「张妈妈,我们走。」

  「钱┅┅」

  「钱你等会再给我没关系,我们快走。」她截断张妈妈的话道。

  「可是你的米,你妈妈不是叫你来买米吗?」

  「那不急,我等一下看完信再回来买,张妈妈,我们快走。」邵荃急忙的拉着她往外走。

  「你这孩子┅┅」张妈妈无奈的摇着头,在她的推拉下,终於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到家,将放置在客厅桌面上的那封信交给她。

  「谢谢张妈妈。」邵荃喜出望外的接过信道,下一秒钟已等不及的当场将信封撕开,展开信纸读起信来。

  邵荃:这是我写给你的第十五封信,可是却未曾接过你的一封来信,你好吗?是不是你家发生了甚麽事?为甚麽你都不回信给我呢?

  曾经打电话至你家,但每回伯父伯母都告诉我你不在家,你在忙甚麽呢?工作吗?你是不是已经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现在正忙碌於适应新环境,向公司证明自己的才能,所以你才会没有多馀的时间写信给我是吗?没关系,我会慢慢等你有空时给我来信的。

  进入这边的语文学校转眼已过了两个月,我的英文程度也算勉强能听得懂教授在说些甚麽。对了,我跟你说过我除了上语文学校之外,有空闲的时间都会跑到临近的大学去旁听──说旁听是骗人的,其实是想感受一下当大学生的优越感,这些你都没忘吧?

  不过说起来也很好笑,原本是想跑到大学去玩的我竟不知不觉间认真了起来,弄到现在几乎每一个被我旁听过课的教授都认识我,而且还一致称赞我是个好学生──够认真、学得快,害得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呢!

  邵荃,我好想你,好想马上回台湾将你抱入怀中,你知道吗?在海这边的我每天除了用功读书之外,剩馀的时间全都在想你。我在想,我会这麽认真、这麽用功可能全都是因为你,因为我想早些拿到学位回国见你、娶你。

  我爱你。

  PS:记得有空捎封信给我好吗?即使信纸上只有几个字,诸如:你好吗之类的话,我想我也能感受到心满意足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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