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担心自己的年终奖金?”他捏捏她的脸。
“哪个赚钱的上班族不担心年终?”她把他的手拨开。
“市侩。”他嘲笑。
“等我的钱赚得比你多,再来讨论我的市侩问题。”
他们相视而笑。
“想吃什么?”
“烧仙草。”
“你习惯吃的那家?”
“对,他们的料很实在。”
方英雄笑望她。真是个怪女人,钻石鲜花买不到她的笑脸,而一杯平凡的烧仙草就能套出她的喜悦,他该考虑要不要把那家烧仙草专卖店买下来。
“很可惜……现在不行。”
“为什么不行?”
“烧仙草是给健康女人吃的,生病的人只能喝粥。”他走到门外,端了一碗稀饭递到她面前。“吃吧,看看合不合口味。”
“你做的?”
向晚晚盯着红红绿绿、看起来营养丰富的稀饭,很有他的饮食风格。如果告诉她,他在里面加了磨成粉的维他命,她会信。
“如果我的目的是想要毒死你的话,我会亲自下厨。”比起做菜,他更擅长砍人。
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饭吃下,味道不错。
“看来你对我的工作绩效还算满意。”所以还没毒死她的计划。
“就算对员工的工作绩效不满意,我也不会做菜给他们吃,我会用另一种方式惩罚。”
“哪一种?”
“逼他们出道当歌手。”
幸好稀饭吞进去了,要不然她会喷饭,喷得非常没有形象。“没错,这是个好方法,歌手不是人当的。”
“你也认为歌手不是人当的?”
“当然,看你赶通告、跑签唱会、练歌练舞……我越来越认同维他命是个好东西。”没有那些颗粒,正常人都会瘫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么?”
“知不知道拍片结束后,我要做什么事?”
“什么事?”
“开演唱会,二十七场,除了台湾两场、香港一场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陆。公司已经开始做企划,我告诉他们,演唱会上面要安排小提琴双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
第6章(2)
“你的意思是……”
“把你推上舞台,假使反应不错,我打算签你成为下一个重点栽培的新人。”
事实上,有不少人已相中晚晚,想邀她拍广告,是他挡着,不准别人越雷池。
“你以为我还敢跟你签约?”她横他一眼,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
进入这行一段时间了,她明白演艺圈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好混,除了才华、勤勉之外,还得天时地利配上人和,十人当中能红的不超过一个,而那一个会红个半年或五年还很难确定。
“你在记恨五千万?”
“谁不会为五千万而记恨?”
“有钱人。”
“那就对喽,我刚好不是那一类。”她嗤一声,低头吃稀饭。
他看着她吃,发现她连吃饭都很好看。
“晚晚,身体感觉比较好了吗?”趁着她吃饭,他从浴室里拧来毛巾给她。
“全好了。放心,明天可以陪你全程跑通告。”她接过手,毛巾是温热舒服不烫手的,显出他的细心。
“如果你好了,可不可以陪我去一个地方?”
“你能去哪里呢?走到哪边都会引起注目,带你出去可是比带一只红毛猩猩还醒目。”这是当红歌手的悲哀,有了钱和名声却失去自由,被媒体追过的她,对紧迫盯人的记者诚心佩服。
“易容。”
“要不要订一张人皮面具?楚留香先生。”她一样当他说废话。
“我发誓绝对不会被人发现!”他高举五指。
“如果被狗仔追到,我会让秦秘书剥一层皮。”她摇头,不想惹事。
“第一,秦秘书不敢动你。第二,我有绝对信心,不被发现。拜托,陪我去,好不好?”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掌温、他的眼神都在说服她。
“你到底想去哪里?”
“去阳明山,现在虽然没有海芋,但是我们可以看星星。”
突如其来的话酸了她的心,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约定,她以为时光逝去,记忆早该隐去,但他没忘,一直没忘记那年夏天的约定。
罪恶感油然而生,他怎能不怪她,却还要和她共同完成约定?
“对不起。”她说。
他知道她的意思,点点头。“没关系,那么现在……我们去?”拉起她的手,他再问一次,用那种方英雄特有的温柔鸭霸法。
于是,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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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住了那么久,向晚晚没到过阳明山,这不稀奇,她也没到过小巨蛋、故宫博物院、动物园、101或国家音乐厅,她是典型的台北乡下人。
车子开得飞快,他们在黄昏时分来到阳明山。
向晚晚偏头看着身边的男人。他戴着一顶及腰假发,是假的,但发质很好,黑黑亮亮的,他没束发,也不让她把头发束起来,然后两人戴上同款但颜色不同的鸭舌帽,都穿长版T、牛仔裤,也都把眼睛隐藏在大号的太阳眼镜后面。
他说:“我们穿情人装。”
她笑笑答,“不对,这叫撞衫。”
他说:“又不走星光大道,谁管撞不撞衫?”
一路上,他们不断讲话,从他考上高中那年说起,他说了他的失意、说一个没兑现的承诺让他沮丧至极,说他是怎么在西门町来回徘徊,逛着他们共同走过的回忆,也因此才会被星探发觉。
他还说,原先他以为对方是诈骗集团,本来想抡起拳头揍人几拳,是她清清亮亮的声音阻止了他的动作。
“我的声音?”向晚晚很疑惑。那个时候她又不在,怎么能阻止他的动作?
“没错,你对我喊‘流氓’,声音很大,弄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他说完,弯腰大笑。“都是你害的。”
“我害的?”她又搞不懂了,怎么她人不在,他也能听见她的声音,又能害他?
“对,是你害我变成明星。以前我比较喜欢当黑道大哥,那个行业,很帅。”
方英雄竖起大拇指。
“帅?什么逻辑啊!”她一把抓住他的指头。
“当然帅,我老爸是黑道大哥,他的事业做得很大,老婆孩子养了好几个,出入有名牌轿车,身后小弟跟了好几个。总统说话,媒体敢反对、党内同志敢阳奉阴违,我老爸说话,下面的别说屁都不敢放一个,要是把事情搞砸了,还要提心吊胆,担心自己哪只手、哪条腿会被作废。怎样,是不是很帅?”
“所以报章杂志上面写的全是真的?”
“我没想要隐瞒过我伟大的家世。”
“还伟大咧,是复杂好不好?难怪会生了一堆英雄、蓝波。”
“小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名字很烂,可是有了甘地、蓝波、伟人和圣贤在后面垫底,我就知道,老爸对我还是比较偏心的。”
他把她逗笑了。“哪有父亲帮儿子取名字那么懒惰,就算当爸爸的懒,有那么多妈妈、阿姨,怎可能让这些名字出炉?”
“说不定问题就是出在阿姨太多。”
“怎么说?”
方英雄翘起小指学娘。“呵呵呵,蓝波,呵呵呵……这个名字够狠,比我们家甘地更狠,呵呵呵……”
她又大笑。“连这个都可以比较?你骗我,你明明说她们祭祖时见面,还能客客气气说话的。”
方英雄像被点穴般不能动,十秒后才笑逐颜开地勾起她的下巴,与她四目相对,问得好认真,“你,一直都记得我说过的话,对不对?”
向晚晚卡住、别过头,像被逮到小尾巴似地赧红了双颊。她真不想当他的面承认,那年的记忆未曾断讯。
“我记得所有人的所有话。”她说谎。
“这样啊,那昨天秦秘书问你的那句,还记不记得?”
“哪句?”
“关于你那个那个那句啊。”他笑得很奇怪,奇怪的笑勾动她的好奇心。
“哪个哪个?”
“就那个……那个你打算几岁结婚那句。”
“有吗?他有问我这个?”她怎么没印象,难道她忙到提早得老人痴呆症?
当然没有,纯粹是他胡扯,不过他的表情很能让人信以为真。“有啊,他问得很大声,我都听见了。”
“那我怎么回答的?”现在连她也想知道自己的答案。
“你没回答。”
“所以我没专心听。”
“这证明,你不但记不住别人说的话,还连听都不认真听,但对我说过的就不一样了,数十年如一日,记忆犹新。”方英雄说得好骄傲,虽然他也不明白自己在得意什么。
“连这个你都有得掰!”她没好气地啐道。
“我只是想证明。”
“证明什么?”
“证明我在你心里不一样。”
他的证明题把她的心给兜紧。他对她而言,真的不一样吗?
是,她在他身边待得既自然又习惯,是,她越来越不记恨那个不平等条约。
可这只证明,他是个好老板,而且自己适合这个工作,如此而已,除此之外,没有太大意义。
但她让他吻了自己,吻过之后,没有呼他两巴掌、让他带伤上通告,反而傻气得像个木偶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