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处吹入的冷风,撩起白幔在阴暗的屋中飘指,点点残烛,微弱光芒照映在他苍白的脸上,丝丝寒意刺进他的骨头,他在痛着,不知从哪里起的头,一下一下、一阵一阵,痛在周身蔓延泛滥。
突然,棺木里的李若予睁开双眼,眼眸还是一样干净清透,没有染上半点忧郁仇恨,她甜甜笑着,像所有时候一样。
“阿观,我对你不悔,不悔爱上你,不悔嫁你为妻,不悔我们以这种身份、立场、角色相遇。”她的声音像银铃,清脆好听。
“错!你应该后悔、应该恨,看不懂吗?我从头到尾都没爱过你,接近你、娶你、都只是为了成就我的目的!”
他的手按住棺木两侧,朝她大声吼叫,他想叫得这笨女人清醒,想让她明白,自己是个罪该万死的大坏蛋。
她还在笑,虽然脸色惨白,但笑容一样甜得让人酥心。“我知道啊,可是我甘心啊,谁都我爱阿观,爱得身不由己。”
他愤怒,抓起触手可及的所有东西,在地上摔得稀巴烂。“你是白痴吗?你爹被我杀了,你的家被我毁了,我是你的敌人,你不可以对我甘心,你只可以恨我,就像我恨你!”
“阿观,没关系的,我不恨你、我原谅你,你也别气了好不好?生气会长白头发哦,阿观要多笑,才可以保百年身。”她甜甜的笑意漾在嘴边。
他更形恼火了。这女人怎么可以笨成这样!他已经讲得那么明白,她为什么不恨?一把抓住她的双肩,他把她从棺木里拉出来,那么粗鲁,那样疼痛,她还是笑着,眉目嘴角都在笑。
“看清楚,我是宇文骥、是你的仇敌,不是什么鬼阿观!”他朝她大声吼叫。
她摇头,还是笑,笑得明艳灿烂,笑得蜂蝶纷纷展翅,海棠出墙旋枝,好像他说了什么逗趣的话儿。
“不要嘛,人为什么要有敌人?都当朋友不好吗?阿观,我们相亲相爱、甜甜蜜蜜在一起过日子,好不好呀?”
她软软的笑声配上不符合甜蜜的惨白小脸,她的笑刺着他的心,教他更痛、更怨。他想大声咆哮把她的愚蠢吼掉,霍地,她的手腕不知几时多了道伤痕,血从那里漫流出来,鲜红色的血染红她的裙摆。
她低头看见,仍然笑得一贯甜美,她抬起手腕,靠近他,“阿观快来,把我的血吸干,我是药人,我的血能治百病哦,你快来。”
“我不要你的血。”他瞠大双目,后退一步。
“阿观乖,不喝不行的,我知道有点腥,那味儿不太好,可喝下它,你就可以健健康康活到老,我的阿观要活到一百岁呦……”她手上的血一滴滴落在地面,开出朵朵血红玫瑰。
“你这个笨蛋!我活不活得到一百岁与你何干?我是你的敌人,你应该高兴我快要死了,不必用自己的命死换我独活。”他别开脸,想冲到外面,却意外发现自己全身力气尽失、动弹不得。
“忍一忍就过去了,没事的。”她走到他面前,把手抬到他嘴边,将鲜血喂到他嘴里,她应该很痛的,但她仍然笑着,像荡秋千时那样大笑,她靠得他很近,轻轻在他耳边低语,“阿观,我对你不悔,不悔爱上你,不悔嫁你为妻,不悔我们以这种身份、立场、角色相遇……”
猛地一惊,宇文骥从床上弹起,他喘息着,额间冒出点点汗珠。
他的目光从红木床檐板上吉祥饰纹转到雕花格子窗上,再移至缀着松鼠葡萄纹的木桌,微微喘息……
是作恶梦了,独活……他终究还是独活,用一个女子的命来换他的生存,而那个她,一生一世承载着他的恨。
是他亏欠她,她的死让他变得毫无退路,最重要的东西已经不在了,他只能不断往前走,千刀万刀在脚底下,每步皆带着淋漓的血肉,寸寸点点的红,是他被割裂的胸口。
掀开被子下床,他顺手拿起架子上的银白色长袍。
五年了,只要他闭上眼,就会看见那双清澈大眼睛,不懂恨、不肯烙上仇恨的眼,他永远无法把她变成和自己同一类的人,不管他加诸在她身上多少怨慰不公,她仍然干净得一如溪边水仙。
他赌咒过了千百次,他不爱她、他恨她,她是仇人之女,她与他今生无缘、来生无牵;他否认自己的恶梦、否认自己的心情,否认她在他自己心底盘踞下去。但是……再多的否认,仍然无法否认他想她,非常想;他爱她,非常爱……
他想她,想她在他被罚不能吃饭的晚上,偷偷带玫瑰酿,到柴房里陪他,那个晚上,她笑着对他说抱歉,笑着安慰他,“阿观,你别气爹爹罚你,爹爹是望子成龙,他很看重你。”
他回给她的是两声冷笑。
正常人撞到墙壁,自然会掉头走掉,可是她没有,她笑着赖在他身边,笑着告诉他,前几日捡到一只跛脚的小黑狗,她怎么照顾它,小黑狗又是怎么从害怕、怎么慢慢肯对她亲近,将他明摆着的愤世嫉俗一一清除。
他爱她,在他否认到自己都嫌累之后,爱她的事,一点一点浮出台面。
他常在深夜潜入她房里,什么事都不做,静静坐在床边,贪看她的睡颜,仿佛看过那么一夜,压在肩膀上的担子就会变得轻了。
他嘴里嘲笑她的善良,却在无人知晓的清晨,喂食着她捡回来的动物。
在她离开之后,他在她坟边种满桃树,因她爱吃脆脆的甜桃:他不擅丹青,却画了满柜的李若予……
他爱她,不需要人知道。
走到桌边,拿起阿福准备的玫瑰酿,舀一口至嘴边,细细品尝,细细回味,痛恨甜食的他,独独恋上这一番滋味。
阿福是京城人士,四十多岁,家里开了间小餐馆,有妻子、儿子和老母亲,不富裕但称得上小康,一家人和和乐乐过生活,倒也惬意,但一场大火,他失去家人和容貌,他想投水自尽,却让路过的若予拦下。
阿福的脸彻底烧伤了,他的右唇角上翻,让人一眼看到他大半个牙龈,他的左眼皮卷起,无法闭阖,吓人的眼珠子好像随时随地都会掉下来。
若予救他回来,宰相府上上下下看见他,不免生出一张鄙视脸孔,独独若予不害怕,天天陪着他说话,替他开解心情,慢慢地,阿福成为若予最忠诚的仆人,跟着她进进出出。
若予入棺那日,阿福一头碰在棺木上,他嚎啕大哭,说担心小姐一个人孤零零的,他要当小姐的先锋,到阴曹地府帮小姐打头阵。
他曾经问阿福,为什么对若予这么忠心,他说:“除了小姐,没有人敢看着我的脸说话。”他用最简单的话,解释了若予的善良。
若予死后,阿福的脑袋渐渐变得不灵光,也不知道是撞棺木撞坏了,还是若予的死讯让他无法承受?只见他成天抱着白兔子小雪喃喃自语,脑子清楚的时候,不是抓着人说几句话,就是下厨给他烧几道若予爱吃的菜,但多数时候,他的脑子不清楚。
至于白兔子小雪,是若予留下来的,它的双腿被猎人的捕兽夹弄断,伤养好之后,没办法行动自如,就这样子将它野放的话,很快就会沦为其他动物的嘴边肉,所以若予把它当成宠物养起来。
之后,小雪成了阿福的宠物和唯一的朋友。
他从李温恪的宰相府迁出时,除了厉叔叔安插进入相府的人,其余下人一个不留,他却独独留下阿福,针对这点,采鸳抗议过,她说看见阿福那张狰狞的脸会作恶梦,但若予一句,“你不收留他,他往后要怎么过活?”
这句话决定了阿福跟着他们一起搬家。
也幸好他留下,不然玫瑰酿的滋味早就在他的记忆中消失。
走到青铜镜前,宇文骥定定看着镜中的自己,如斧削过的轮廓,浓眉飞扬,深目薄唇,不怒自威。所有人都害怕这张脸,他一个眼色,旁人就会吓得战战兢兢、口齿不清。
有人说他暴虐无道,有人说他是冷面修罗,也有人说他的心比蛇蝎更狠,朝中没有人敢不巴结他,却也没有人敢亲近他,坏人畏惧他的手段,正义之士不屑他的残暴,他孤身一人,不需要朋友,也不需要同伴。
至于狠心?哼,他们说错了,他早把心拿掉,只剩下“狠”,唯有够狠够绝,才能教那些胆大包天之辈吓得不敢轻举妄动,他会收拾他们,不过,一切慢慢来。
“相爷,周晋到了。”总管在外面轻唤,未得命令,不敢进入他的房间。
“叫他进来。”
“是。”
片刻,宰相府里的卫士周晋来到宇文骥面前,单膝跪下。“禀相爷,向光礼已经抓到,关进后院地牢,相爷要现在审他吗?”
现在审?不,让他多担几天心不是更好!敢在他背后捅刀的人,这点勇气不至于没有吧,何况就这么一只小虾米,还满足不了他的大胃口!嘴角拉起,嗜血的邪恶笑容里透出一抹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