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明明想要气质高雅地向对方微点头,抱歉道:“请别介意,只是孩子间闹脾气。”可是嘴巴却滔滔不绝说:“对不起,我们家弄弄有先天性情绪控制不良症,随便一个小因素就会引诱她发病,绝对不是贵公子的问题,请您原谅,贵公子英武聪敏、才高八斗,一看就有乃父之风,将来必是伟大的人物……”
她一面说话、一面把弄弄拉开,可是十二岁的弄弄和她差不多大只,孔武有力的双臂一挥,就把她挥进可口大叔的怀抱里,这下子,荷尔蒙不只是乱而已,而是过量分泌多到给她溢出去。
后来弄弄发完神经之后,轮到小男生发神经。
小男生直指著她说:“只要你以后嫁给我,我就会原谅她。”
脸丢大了,她想吸引人家的老爸,却意外勾引了儿子,老牛吃嫩草?她还怕自己牙龈不够好咧。
她本来想等可口大叔也发表发表意见,可惜,Game over!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在男孩耳边说了一串话,对著她们轻浅一笑,离开。
唉,现在想这个做什么。闪闪把报纸折好收进包包里。有那个美国时间,倒不如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投奔阅阅、问问吗?
阅阅等著钱买地,现在一定卯起来赚钱,弄弄马上要念国中,她做补习班的,怎会不知道台湾的国中生一年要给父母烧掉多少钞票。至于问问,她连婚姻都打算外卖了,由此可知她们有多缺钱,在这种状况下,她怎么可以增加大家的负担?
一阵强风刮进大量雨水,湿透了她的衣服,害她冷得直发抖。搞屁啊,一下子热、一下子冷,是地球要爆炸了,还是老天专门欺负好女生?
呼!她搓搓冰冷的双手,一部汽车驶过溅起她脚边的水洼,她的下半截已经不是湿透可以形容,压压脚趾,水从布鞋前头挤出来,形成一个个小喷泉。
落难公主好凄惨,她在等待白马王子来相救,谁知道满街都是猪头!
闪闪在心底埋怨时,一部黑色的宾上车像全身闪著耀眼光芒的黑马似地,由远至近,翩然停在她身前,而车窗降下的同时,她的呼吸不由自主停窒……
第1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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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书临背著手,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同样的路径他已经来回走了四十七,呃,不对,是四十八趟。
深呼吸,他转头看向坐在沙发里的男孩女孩,五秒钟后,深呼吸,他继续走第四十九趟。
闪闪不断舔著干涸的双唇,刚才应该多喝一点雨水的。她也在深呼吸,只是不敢喘得太明显。
终于萧书临停下脚步,双眼牢牢盯著女孩。她有张可爱的脸,眼睛又圆又亮,巴结的笑容挂在嘴边,脸颊两旁的深酒窝仿佛盛满蜂蜜,她有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笑的时候就会出门招摇。她没涂上任何彩妆,白白的皮肤却贴上两坨红晕。
她看起来很小,跟海齐差不多大,连个头也难分大小。她刚洗完澡,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脖子上,水珠沿著额头、脸颊、下巴,滴入海齐借穿的T恤里。
由于她用来充当行李包的环保袋没啥防水功能,里面衣服全湿透,因此让她穿上海齐的衣服、海齐的裤子,至于衣服裤子里面的贴身衣物……萧书临不想研究。
他知道她是育幼院的女孩,他们在宋予屏的满月酒会上见过,海齐不知道哪根神经没拴紧,居然指著人家说:“只要你以后嫁给我,我就会原谅她。”
真是的,不知道是社会风气太开放还是学校家庭教育出错,现在的青少年居然可以无厘头到这种程度,当时他很想挖洞把自己埋起来,假装海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
“老爸,你到底要不要收留她?一句话。”萧海齐给老爸下最后通牒。
带一个男孩已经够麻烦了,再多带一个小女生?他连想都不敢想。
当时不应该把车子停下来的,要不是她看起来那么可怜,她嘟著嘴仰头长叹的表情那么……那么挑人、心弦……
他在想什么?!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小女生,怎会挑动他的心弦?不,他不是变态,也没有恋童癖。
拨开额前浏海,他帅帅地靠在名画旁边。
“你以为收留人是简单的事?”浓眉一挑,萧书临继续注视闪闪,她是个让人百看不厌的女生,虽然她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没说话,虽然她很努力装乖巧,表情却精彩多变,让他越看越上瘾。
“你如果不收留她,我就和她一起离家出走。”海齐双手横胸。青少年不好惹的,身为老爸,应该有这层认知。
不要、千万不要跟她一起……闪闪在心底呐喊。她不是善心人士,何况她连自己都养不起,哪有余力养一个小毛头。所以,就算他要离家出走,也是各走各的,她绝不浪费养一只跟屁虫!她很没有义气地想著。
是啦,她是很丢脸,一个大女生被一个小子捡回家养,可是在老天不作美,把轰天雷、倾盆大雨当作庆典时,能怎么办?当然在有个帅小子对她伸出援手时,就要紧紧握住的呀。而且,这帅小子又有个养眼、会让人口水大量分泌的帅老爸……她不上车、不装可怜才是怪咖。
萧书临瞪了海齐一眼,走到闪闪对面,坐下。
“你叫做……”看见她的嘴角垂下一颗晶莹珠子,他抿嘴窃笑。这家伙流口水了,他真有这么可口?转瞬正色道:“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看,他头发卷得这么有型,一点点的棕色,衬得他出色的五官好像混血儿,而且他的身材超好,那两条手臂一看就知道是练过的,那个肌肉啊,厚,真的会让人喷鼻血。
“吭?对不起,我刚刚没听清楚。”闪闪腼眺笑开,她被他的美色迷得忘记东南西北。
“你的名字。”萧书临再说一遍。
“宋予闪,大家都叫我闪闪。”
送雨伞?有雨伞可以到处送,还能让自己淋得这么惨?
他在笑她,她一眼就看得出来,擅长察言观色是育幼院小孩另一项特色。
“我们院长取名字太懒惰,她姓宋,我们跟著她姓,每个人中间字都是给予的予,予阅、予问、予屏……我是比较衰的那个,被分配到予闪,我不是没抗议过,我建议院长,懒得取名字就取做宋一月、宋二月、宋春、宋夏、宋秋、宋春耕、宋雨水、宋秋分……这样就可以宋好几十个人了。可是院长没理我。”
抿唇,把笑意塞回肚里,换了他,他也不会理。“闪闪,你今年几岁?”
嘶!闪闪倒抽口气。
如果实招的话……二十二岁实在不是应该被收留的年纪,何况现在的死小孩都现实的要命,尤其她们养了个弄弄,所以很清楚青少年是种多么实际的动物!如果萧海齐知道身边坐的女人这么老,恐怕不用等老爸有意见,就会先抓起她的行李包往门外丢。说不定还会抬头对雷公伯伯说:“要劈要打,悉听尊便。”
“呃,我今年十……六岁。”
她本来想说十五岁的,可是良知不准她说这种话,但十六和十五……看来,她的良知也不是太多。
海齐瞄了闪闪一眼。她有十六岁?看起来不像啊,她比较像十三岁,不过没关系,只大他两岁,他不介意娶比自己老一点点的女生。他在心底暗暗对自己说,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财富不会分解爱情,所以闪闪绝对属于萧海齐。
“你在育幼院长大?”萧书临再问。
“对,我八岁进育幼院,大叔之前已经知道育幼院的土地要被卖掉,我们……没有地方可以住了。”她越说越可怜,只差没在眼底含上两泡泪。
“你还在念书?”
“嗯,没有,我、我开始打工了,育幼院供不起我们念书。”千万别送她回去念高中,身分证拿出来,什么谎都会被拆。
“你想住在这里吗?”
“我没别的地方可以去了,如果、如果大叔不反对的话……我很会煮饭、做家事的,我会尽快出去外面打工赚钱,赚到钱,我马上搬出去。”
十六岁能赚什么钱?援交吗?萧书临叹气。
他看著倔小子认真的表情,知道他绝对说到做到,一个搞不好,真会带闪闪离家出走,他可不希望十个月后,这对小夫妻抱著新生儿回来求他养。
“如果你打算在这里住,就不准出去工作,必须乖乖念书。”萧书临妥协。
“念书,嗯,不过……等明年吧,我今年没去参加学测。”她支吾其词。
谎话是这样的,说出第一个,后面就会一个接一个,除非想推翻之前的谎话,否则后面这几个,不想说都不行。
不管了,先熬过这几个月再说,说不定到时候,她就找好工作搬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