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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挣扎了几秒,她先从背包拿出随身携带的防狼喷雾剂,紧握在右手,然后才小心翼翼弯身询问躺在地上的男人。“喂,你没事吧?”

  趴卧在草地上的男人毫无动静,只咕哝了一声。

  “你……还好吧?”再靠近他一些,她不禁有些担心的询问。

  “……不好……头……好昏……”宇勋喘着气,粗嗄的声音无力的断续道。

  季雨洁先用包包碰碰他,再伸手轻戳他,让他贴在枯草上的脸侧翻过来,指尖触碰到他脸颊,才惊觉他的脸泛着异常的热度。

  鼓起勇气,她一只手心覆上他的额头,那炙热的肌肤让她几乎可以肯定他发了高烧。

  “你……可以站起来吗?”确定他病了,才对陌生的他卸下防御心,想他应该不是故意要袭击她,只是发烧昏了头,四肢无力才倒下。

  她拉起他的手臂,宇勋勉强将贴在草地的脸侧过来。

  “痛……”触碰到左颊的伤,他闷哼了声。

  “啊!”季雨洁这才发觉她刚刚那拳结结实实的挥中他左颊,不仅红肿了一圈甚至嘴角都破皮流血了。“对不起,我刚才只是吓了一跳,才……”

  没想到她生平第一次施暴,竟这么有杀伤力。

  “你……可以站起来吗?要不要帮你叫救护车?”误伤了他,让她不禁有些歉疚。

  他发烧到快昏厥,她应该叫救护车送他去医院,只是他既然夜宿公园,还伸手跟她要早餐想借钱,一定也没钱付医药费,可要打伤人的她装成不相干的路人把他丢在医院就走,她又会良心不安。

  只是在美国没有保险的话,医疗费贵得吓死人,她其实也负担不起,最好的方式是她照顾他直到他退烧康复,便不会良心不安而歉疚了。

  在这突发意外之际,她竟还能理性分析经济效益,季雨洁不禁有些佩服自己。为了省下大笔的医疗费,她决定将他带回住处自行照顾。

  只是他虽勉强能起身,却仍头昏目眩、四肢乏力,娇小的她几乎搀扶不了他。

  这时刚好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对老夫妇从对街散步过来,她于是招手请他们帮忙。

  将人搀扶到出口处,她在街上叫了出租车,把他送到她的住处,再拜托楼下的邻居帮忙搀扶他上三楼。

  宇勋并没昏倒,模模糊糊还有些意识,但觉得头沉重不已,只能闭着眼一路被送到陌生的地方。

  季雨洁居住的套房只有四坪大,这栋六层楼公寓全出租给学生,每层楼有四间房间。

  终于让他顺利躺在单人床上,季雨洁先从药箱拿了退烧药让他服用,再从小冰箱拿出冰枕包上毛巾冰敷在他的额头上。

  因为独立得早,她很懂得如何照顾自己,就算感冒发烧也很少找医生报到,多半吃成药打发,当然照顾陌生男人这是头一遭,但她并不觉得有困难。

  拿耳温计量了下温度,38.9度,直逼39度高温一定非常不舒服,她记录温度,每隔两小时再测量一次。

  看着床上已熟睡的男人,季雨洁还是无法理解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变流浪汉,也许他只是一时离家出走无处可去,她曾想翻找他的证件,但他身上连钱包、手机都没有。

  她想,只好等他醒来再询问他了。

  第1章(2)

  宇勋在睡梦中感觉有一只温柔的手,不时轻抚他的脸庞,他想伸手拉住那只舒服温柔的手,却连举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

  不知沉睡了多久,他终于撑开沉重的眼皮,张开眼看见低矮的天花板,有些纳闷。

  转头看了下四周。一间狭小的房间,奇怪,自己怎么会躺在这里?

  他撑着身体坐起身子,头还有些沉重,但已清醒许多,他看清楚这是一间小套房,一个衣柜贴在单人床另一边的墙角、靠墙面的书桌上方是书柜、旁边有一个小冰箱,冰箱上摆了一棵小圣诞树,中间一张矮桌,桌上的电磁炉上放了一口锅子。

  阵阵食物的香味飘来,肚子瞬间传来强烈的饥饿感,他跨下床便想吃东西,直到推开身上的棉被,这才惊觉脚下有人。

  正确来说,是有个女人坐在地上,趴在他脚边的床沿睡着了。

  方才因为棉被挡着,他一时没注意到。

  宇勋看到一张清丽白皙的容颜,及肩的发丝微微遮盖脸庞。

  她脸蛋枕在手臂上,纤细的手指感觉很柔美,他想起睡梦中抚触他额头、脸庞的那只温柔的手。

  是她一直在照顾他吗?莫名地,他心中涌起一股异样情怀,很想伸手摸摸她的脸。

  他弯身,大掌才要碰到她白皙的脸庞时,她突然张开一双大眼。

  “你醒了?好点没?”季雨洁一见到他便关切问道。

  她一句简单的问话竟让宇勋内心一悸。她跟他只是陌生人,但她为何将他带来这里细心照料,还温柔关切,彷佛他们是关系很亲密的熟人似的?

  过去的女友都不曾让他有过这种温情,他的母亲也不曾在他生病时守在床边照顾他。

  “我煮了稀饭,你应该很饿了,先吃一点。”季雨洁站了起来,走到矮桌蹲下来为他盛稀饭。

  原本等他醒来有一堆话要问他,但见他醒来,她却先想到他睡了一整天完全没吃东西,等他吃饱再说吧!

  宇勋也起身蹲坐在矮桌前,虽然内心充满疑惑,但眼前他只想尽快进食,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几近胃痛的饥饿感。

  白稀饭配海苔肉松加酱瓜,挑食的他从没吃过这么阳春的食物,但此刻竟狼吞唬咽起来。

  瞬间扒完一碗稀饭,坐在他对面才吃了两口稀饭的季雨洁,不禁错愕地看着他递过来的空碗。

  她放下手中的碗,接过他的碗再帮他盛一碗稀饭。

  “吃慢点,空腹太久一下吃太快对身体不好。”她温柔地提醒着。

  宇勋接过碗,抬眸看她一眼。方才他递空碗很顺手,才想起她并非他的佣人,实在没义务帮他盛饭,没想到她却自然地替他服务。

  扒完第二碗稀饭,肚子还是完全没有一点饱足感,才要再递上空碗,想了想,他自己动手拿大汤匙舀了一碗。

  直到吃完第四碗稀饭,他才放下碗筷,可不是饱了、撑了,而是腻了。

  “谢谢。”他站起身,拍拍屁股想走人,想去餐厅吃山珍海味、牛排羊排,他突然好怀念肉的味道。

  “等一下。”季雨洁叫住了他。

  吃完就走人未免太没礼貌,宇勋回头看她,这才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一时被脑中浮现的红酒炖牛肉、蒜烤羊小排所吸引,忘了该先跟救命恩人问明身分,日后好登门道谢。

  季雨洁并非因他吃完就走而不悦,只是有些不放心他的状况。不过他的气色看起来好多了,应该没什么大碍。

  “那个……虽然纽约工作不好找,但当流浪汉不太好,你应该积极乐观些,不管发生什么事,千万不要自暴自弃。”莫名地,她竟对他谆谆教诲了起来。

  “嗄?”宇勋先是瞠眸一愣,然后道:“我不是流浪汉。”

  想他堂堂宇家少爷怎么会被当成流浪汉?

  好吧!也许他昨晚裹着破毛毯、盖着旧报纸,躺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早上又向她伸手要早餐,完全符合了流浪汉的条件。但撇开那遮盖在身上伪装的道具,此刻的他到底哪一点像流浪汉?

  他身上穿的毛衣、牛仔裤可全是英国名牌,但显然她对名牌完全不了解。

  “你是不是一时失业或离家出走?昨天应该是第一次夜宿公园,可是马上就发烧感冒了,可见你不适合流浪汉这个职业。

  “身体如果康复了就静下心来好好想未来的路,别再睡公园了。”季雨洁没料到自己竟会对一个陌生人说教,她是第一次这么鸡婆。

  “我不是失业也没离家出走,昨晚是……”宇勋顿了下,看着一双清澈的眼眸注视着他,透露着关怀之情,他一时竟说不出自己跟友人狂欢打赌的幼稚行径。“咳!”他只能先轻咳一声。

  “那你为什么会睡在公园?”她连忙倒了一杯温开水,上前递给他。

  他的声音没有清晨乍听到时那般粗嗄低沉,却仍显得沙哑,显然是感冒所致。

  宇勋接过水杯,诧异她的体贴温柔,不禁问出先前想问的话。

  “妳为什么会带我来妳的住处?”他怎么想都觉得太不合理,何况她根本不知道他的身分。

  “呃,因为……去医院很贵。”季雨洁轻声回道。

  回想起来,她早上带一个陌生男人回住处的行为似乎非常不智,虽因她误会之下狠揍他一拳而心有愧疚,但也许更大的原因是想到他可能无亲无友,独自生活的她明白那种生病时一个人的无依,所以才心生不忍的千辛万苦的将他带回来照顾。

  “医院很贵?”宇勋愣了下。这跟他的问话有什么关连?

  “因为你发高烧若置之不理,可能会感染肺炎,如果叫救护车送急诊,猜想你可能无法支付医药费,而我也不太有能力帮你负担,所以只能想到把你带来这里照顾,直到你退烧。”她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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