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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一头狼,活不了一千多年。

  “没关系,可以和宁夜一起结束生命也很好。”临江笑得很释怀。

  本来就是因为他们的生命长短不一,他才要等她、寻她,现在不用等,也不用找了,他们可以手牵着手一起离开。

  到了地府以后,他会求阎王老爷让他转世成人,这一千多年来,他没有做过坏事,应该可以和宁夜一样当人吧?只要他们都是人类,那月老就没有理由不给他们红线了。

  他们可以一起来到世上,一起找到对方,一起——

  他回首,目光与她相接,十指交扣。

  一起,牵手白头。

  【全书完】

  番外篇

  番外之一 <皮夹>

  “宁夜,要记得帮我买皮夹。”

  基本上,临江的物质需求很低,通常都是她观察到他需要什么,自行替他添购,只要是她买给他的,他就会很高兴,倒是极少主动要求什么。

  月初时,他突然提及想买皮夹,也难怪她意外了。

  过没几天,又提醒她第二次,可见他真的强烈希望拥有一个皮夹。

  不过——他要皮夹做什么?

  他平日出去工作都是钥匙拎了就走,了不起她会固定在他裤子后口袋塞张纸钞,不过通常都没有机会使用,证件什么的也都是她在收放,那……他要皮夹究竟有什么实质用处?

  既然被要求了两次,向来该是很急着要,于是她利用一天进市区去时,到百货公司选购,并且认真地过滤品牌,挑选质感和款式。

  这是他第一次强烈渴求的东西,她不希望轻率地选择。

  晚餐时间,皮夹交到他手中时,他显得很开心,嘴角整晚都挂着笑。

  这件事情过后的几天,她送午餐过去给他,因为住处离他工作的地方近,有时他会回来吃午餐,有时则是她煮好送过去陪他一起吃。

  问了他几个同事,对方指了指坐在栈板旁的身影。“赢又在看你的照片了吧,他只要一有空,就会拿皮夹出来看。”

  “皮夹?”好像抓到什么关键字了。

  “喔,就上个月底吧,我们几个人中午吃饭打屁,聊到彼此的另一半,就顺手拿皮夹出来照片交流一下,他那时候表情好像有点闷,都不说话,于是我们就安慰他:‘大家对你家宁夜都很熟,知道她漂亮又体贴,这个话题你不必参与。’然后过几天,他就有随身携带皮卡的习惯了,当然,我们都知道他没有炫耀的意思,不过异空间就偷偷躲起来看照片的举动,还是闪得我们眼睛好痛。”

  终于领悟前因后果的朱宁夜讶然失笑。

  大家都了解临江那种朴实的性子,哪会懂得与谁比较或炫耀,只是单纯觉得很郁闷,发现原来可以把女朋友的照片带在身边,大家都知道,只有他没想到,他也想要随时都可以看到她。

  她悄悄走到他身后,探头瞧见他带在身边的,是她大学社团的照片,都快有十年历史了。

  她很少拍照,家里有的照片不多,大部分都是团体照,独照几乎是没有。

  那天晚上入睡前,她顺口说:“你下次排休时,一起出去走走吧!”

  “好啊。”宁夜开完刀后,调养的状况不错,每天气色都很红润,可是刚开始的半年,他还是不敢让她太劳累,太远的地方不敢去,电影院也不敢去,怕空气品质不好,影响她的健康。

  虽然旎旎说,她这一世的寿命会到七十九岁,但还是要好好爱护身体,说不定可以活更久。

  算一算,他们好像真的有一段时间没有一起出去玩了,每天待在家里,她应该会觉得闷。

  休假那天,他们先去吃了意大利面当午餐,价位不会太高,而且还有宁夜搜集到的折价券,打折下来更省。

  下午,他们手牵手逛商圈,沿路上也有买一些小吃两个人分着吃,没有花很多钱,但是买到了很多快乐,有约会的感觉。

  然后宁夜拉着他走进一家拍大头贴的店,投了五十元的硬币。

  大头贴他知道,可是从来没有拍过,而且那个好像是年轻的小男生和小女生比较常做,他们不算年轻人了吧?

  “宁夜,这——”

  她凑过来,吻住他的嘴。

  耳边听见喀嚓声和闪光灯,他一开始就没心理准备地愣住,后面整个也只是呆呆地被她摆布,一定会拍得很糟糕……他悲惨地响。

  宁夜很忙碌地在照片上加一堆装饰,他全程呆呆地站在旁边。

  “喏——放进皮卡吧。”

  宁夜递给他时,他眼睛整个都亮了。

  宁夜好漂亮,怎么拍都好看,他觉得自己看起来有点呆,但是宁夜依偎在他身边让他觉得自己变好看了,每一张都让他爱不释手,有些事仰头亲他、有些事从后面搂住他、有些事靠在他肩膀上,边边还有好多闪亮的泡泡小花星星,就跟他的心情一样。

  于是他觉得——他要喜欢上大头贴这个发明!

  “每个月都要来拍一次喔!”他向她要求。

  拍大头贴成了他们之间固定的甜蜜小约会,他的皮夹从此之后,每个月都有热呼呼的新货上架——

  番外之二 <婚礼>

  年关将至,通常每到这个时候,就会受到不少红色炸弹,多少年没联络或交情普普的,都会浮出水面。

  朱宁夜坐在床边,似乎很专注地在思考什么,临江没有吵她,刷完牙准备就寝,她突然抬起头,开口说:“衣服脱掉。”

  原本在打呵欠的人,瞬间眼睛一亮,中气十足地回答:“好!”

  接着,以完全符合当兵标准的速度脱光身上的衣物,上床扑向她。

  朱宁夜失笑,避开狼吻。“我不是那个意思。”

  “喔。”好可惜。某人明显感到失望,前后脸部表情落差之大,直可媲美川剧变脸。

  她假装没看到,推推他起身,抖开床头折放整齐的衣物,往他身上比了比。“试穿看看合不合身。”

  他乖乖爬起来穿衣服,再自动自发转一圈给她看。

  “嗯,我眼光不错。”朱宁夜满意地点头。她的男人真要打扮起来,也是会帅得让人移不开视线的。

  “为什么要买新衣服?”衣服还够穿啊,他并没有非常想打扮很帅给别人看,他只想要宁夜一个人喜欢就可以了。

  “下个礼拜我以前的同时结婚,你跟我一起去吃喜酒。”

  “是哪个后来对你不错的人吗?”

  “嗯。”

  “好,那我们去。”

  他要去跟对方说——谢谢你照顾我们家宁夜。

  朱宁夜帮忙他解开扣子,换下试穿的新衣服,笑中带些浅浅媚意——

  “好了,你现在可以扑上来了。”

  很久很久以前,凝月带着他去看新娘穿着凤冠霞帔,与夫婿拜堂成亲,很久很久以后,宁夜牵着他的手,看一千年后,穿着白纱、在教堂结婚的新人,婚嫁礼俗不尽相同,但新娘想牵着身边那个人的手共度一生的祈愿,再经历几千年都是一样的。

  新娘刻意将捧花抛给宁夜,笑着问她,几时轮到她当新娘?

  宁夜没有回答,只是笑笑地回头握住他的手。

  他从旎旎那里知道,宁夜是自愿选择孤独之命,每一世都父母早逝,不然就是被爹娘抛弃,每一世都没有姻缘,孤孤单单一个人来到世上,再孤孤单单回去,用每一世的福分,换取和他相遇。

  为了他,她情愿不做新娘,舍弃眼前这种属于新娘的美丽笑容——

  参加完同事的婚礼过后,临江突然变得很忙。

  以前,只要下班时间一到,他几乎会准时进家门,现在,却三天两头不见人影,问他也是说和同事有约。

  他愿意拓展人际关系倒也不错,她并没有非要二十四小时与他黏在一起不可,以前是一心只容得下她,现在他想开发自己的交友圈,让生活丰富些,朱宁夜倒也乐观其成,只是他说得支支吾吾,表情心虚,分明就是有鬼。

  他其实是个很不会说谎的人,尤其是对她说谎,会有罪恶感,言辞闪烁。

  那他究竟是去了哪里?一直以来,对她总是坦诚以对的人,突然之间有秘密了,学会隐瞒她,不得不承认,这让她有些小失落。

  “临江,你去哪里,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在他回答前,她抢先道:“别又推给同事,我知道你没和他们出去。”

  这种借口,一次两次还可以,怎么可能每晚都和同事出去,连假日也不放过?

  今天帮他送午餐过去,同事说,他哪肯单独跟我们出去啊,临江对她死忠的很,没带着她哪里都不会去。

  可是他近来时时不见人影是事实,他究竟在忙什么,神秘到不能让她知道?

  “唔,好累,我想睡觉了。”他直接翻过身,拉起棉被装死。他只要答不出话来,就会用这招逃避她的追问。

  有鬼,真的有鬼!

  留意到他手掌上有伤口,她正欲细问,他已经呼呼大睡。

  她想了很久,怎么也想不出,他到底瞒着她在做什么,又为什么手上会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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