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旭云知道这孩子的脾气,总是耐性不足、直来直往,「好,我们这就进去了,小弟弟、小妹妹,改天再见。」
「再见!」志渊送了程思蓓一只小螃蟹。
眼看他们就要离去,雨诗竟有种隐隐的失落感,或许是看到人家一家人和乐融融,所以,更觉得自己和弟弟很寂寞吧!
程思浩走在最後,这时从口袋掏出了一只钢笔,「小妹妹,这送给你,用钢笔画图也很有趣喔!」
雨诗还来不及婉拒,他就把那叠纸和笔塞进她手中,转身跑步追上家人。
志渊张大了嘴,「哇——钢笔耶!他们家真有钱。」
「他们……他们家是做什麽的?」雨诗握著那只银色钢笔,上面还留有一些温度,应该是因为放在他胸前的关系。
「程爸爸是美术老师,程妈妈是音乐老师,他们家都很有修养的样子,不过,我同学程思瀚就还好,他只喜欢打球练拳,勉强算是我的对手啦!」夏志渊解释说。
「那……送我钢笔的是谁?」
「哦!那是他们家的老大程思浩,他好像读基隆高中三年级,比我们大很多,还有那个老三程思蓓,她才念国小四年级,我每次看到她都很想欺负她,哈哈!」志渊脸上露出些许得意。
雨诗点了点头,这钢笔是她拥有过最贵重的东西,她一定要好好保存。
迎著海风,迎著未来,她希望自己真能画出一片天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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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毕业後,雨诗考上了二信高中商业设计科。或许她不会是个伟大的艺术家,但她想试著学习插画、美工,至少日後能以此为兼职,这就够了,她一向很容易满足。
至於周日时间,她选择到程家的画室,一边打工一边学画。
程旭云和潘玫君都很欢迎她,让她来当画室的小老师,并以各种方法来表达善意,留她下来吃饭,送给她吃不完的水果、用不完的画纸,希望能给这个小女孩一些帮助。
加上志渊跟程思瀚从小就是同学,两人老是一起练拳打球,也因此他们两姊弟跟程家越来越熟了。
周日,在台北念大学的程思浩有时会回基隆,看到雨诗总是摸摸她的头说:「画得真棒,你真有天分!」
「谢谢……」雨诗怯怯的一笑,十六岁的她对二十岁的他来说,或许还像是个孩子吧?但为什麽他看不出来,其实她早就长大了呢?
尤其当画室里只有两人独处,她的心跳得这麽快,难道他也没听见吗?
程思蓓在这时跑了进来,「雨诗姊,我英文有问题啦!你教我。」十二岁刚进国中的她,最怕的科目就是英文了。
「没看见大哥在这儿?我也可以教你呀!」程思浩自告奋勇。
「才不要,你一个月才回来一两次,我要雨诗姊教我。」思蓓没有姊姊,大哥常不在家,二哥又脾气古怪,因此,她非常黏雨诗。
「好,我来教你。」雨诗接过英文课本,开始一句句的讲解。
程思浩含笑看著这两个女孩,感觉上就像有了两个妹妹,一个文静、一个活泼,却是一样的可爱。
不久,志渊和程思瀚刚好也回来了,两人穿著跆拳道服跑进画室,又是脏污又是汗水的,有如原始野人一般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姊,今天我打赢思瀚一次了!」志渊邀功地说。
「打赢了一次,但又输了三次。」程思瀚冷冷地说。
雨诗只是微笑,程思蓓则皱著鼻子说:「拜托!你们臭死了,离我们远一点!」
「好了,孩子们,可以吃饭了!」程家有位管家江嫂,负责一切的生活起居。她一上楼来看到志渊和程思瀚,立刻皱起眉头道:「掉进泥巴坑了是不是?还不好好去洗手洗脸,否则不准上桌来!」
「知道了!」志渊和程思瀚都有点怕江嫂,转身就跑进浴室。
雨诗望著这两个男孩的背影,也就像自己有两个弟弟似的,志渊像个爱玩的孩子王,思瀚却颇有小大人的气势。
「雨诗姊,我拿我二哥跟你交换好了,以後我二哥去住你家,你就来住我家吧!」小小的程思蓓倒是挺会打算盘的。
「小妹说得好,这个划算!」程思浩听了也大表赞同。
「你们在胡说什麽?」雨诗哭笑不得。
主卧房里,程旭云和潘玫君听到这些孩子的声音,感觉满屋子都是兄弟姊妹,一家子热闹极了。
但他们真能维持这般兄弟姊妹的感情吗?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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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大夥儿吃过午饭,雨诗又回到二楼的画室,下午两点学生们就要来了,她得负责清扫环境,算是回报程家夫妇的好意。
志渊倒是没想那麽多,他只当这里是同学家,一吃饱就睡在程思瀚的房里了。
漫长悠缓的下午,风儿带进蝉声,缠绵得令人心折,这夏日仿佛永远也过不完,雨诗一边做事一边想著心事,毕竟少女情怀总是诗。
当她扫过地、擦过桌子,程思浩正好推门而入,笑道:「你可真忙!一会儿当小老师,一会儿当小女仆的。」
「思浩哥。」她只能怯怯一笑,单独面对他总让她心神不宁。
「刚才都没机会跟你多聊,最近学校还好吗?你爸爸什麽时候回来?你妈妈身体有没有好一点?」他对这个坚强的女孩一直有份心疼。
「你问题好多喔!」雨诗都不知从何答起了。
「哈哈!」他拍著自己的额头大笑,「我是不是很罗唆呀?」
「不会的!」雨诗认真地摇头,「我在学校有拿奖学金,我爸爸再过半个月就可以回来,还有,我妈妈的胃病一直有定期去看医生。」
「那就好、那就好。」虽然他不知道她是否有隐瞒他的地方,但他又能多问什麽?他所能做的也只是付出这份关怀而已。
「思浩哥,那你呢?你在台北念书是什麽感觉?」她也想多了解他的生活。
「我念的是物理,当然就只有无聊可形容罗!」思浩笑笑道。
「台北不是很热闹、很好玩吗?」她只去过三、四次,那儿像个华丽的迷宫,一不小心就走不出来了。
「比较起来,我还是喜欢基隆,这里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嘛!不像我弟,他可是在美国出生的,以後也不用当兵,等他高中毕业後,我爸妈就要送他出国念书了。」
「为什麽只有他呢?你呢?」她对程思瀚并不很熟,他是个很难接近的孩子。
「我们家也是有过苦日子的,在我六岁时我妈才怀了思瀚,那时他们才有经济能力这麽做,算是为了思瀚的未来提早计画。不过我无所谓,我可不想离开大家,独自去作留学生,那多可怜。」思浩耸耸肩说。
「说得也是。」不管怎样,能和家人相伴才是最重要的,不过,她觉得程思瀚那孩子应该没问题,他看来就像匹孤傲的狼。
「反正,你要是有什麽问题就随时告诉我,把我当成哥哥一样,知道吗?」思浩又摸摸她的发,非常宠溺、非常兄长式的交代。
「嗯!」她会把他当成哥哥的,她会努力的。
「我跟朋友还有约,我先走罗!」思浩走出画室,没多久就传来机车引擎声。
雨诗站在窗口看出去,那潇洒的背影多麽让她神往,直到机车骑出巷口了,引擎声也飘远了,她还舍不得立刻转身。
看看钟,还有半个小时才要开课,但她都已经整理完毕了,现在该做什麽呢?
午後的阳光正好,她突然有点倦了,找张桌子趴下,先小睡一会儿吧!
闭上眼,她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阳光轻抚在她脸上,好舒服、好温暖。
她不知道的是,程思瀚在这时走进画室,发现了正在熟睡的她,他站直了僵硬的身子,好一会儿才伸出手,轻轻缓缓的接近,碰过了她额前的刘海。
然後,就像被烫到了一样,他又立刻收回手,紧紧握住拳头。
这一幕,这阳光灿烂的一幕,除了程思瀚自己看到之外,还有静静站在门外的程思蓓,她是为了那可恶的英文,又想上来找雨诗解惑的。
但她万万没想到,冷酷的二哥竟会出现这种温柔的表情!不过,直觉告诉她,最好谨守这个秘密,否则,二哥一定会杀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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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眨眼已是年华过。在这年夏天,十八岁的雨诗就读高三下学期,而志渊和程思瀚也早进入二信高中,就读一年级下学期了。
但志渊念的是电机科,程思瀚念的是普通科,这两个男孩的未来已有不同。
有时志渊和程思瀚在球场上打球,看见姊姊雨诗就挥手招呼。
「快看我灌篮!」志渊正要运球上篮,却被程思瀚一手拦下,气得志渊又叫又跳的,两人又是一场龙虎争斗。
雨诗看得眼花撩乱,这种激烈运动对她而言是很不可思议的,因为,要是被篮球打伤了手指,她可就别想画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