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啊,副总想到公事就先让我知道,我好能先做准备。」
「不过呢,有时候可能得当面讨论才清楚。」他笑得好无辜、好煞有其事。「我周末可以找你出来谈『公事』吗?」
「这……」
「当然不能占用你假日的休息时间。」他很有「良心」地继续说:
「谈完事情,我一定会请你吃饭以示答谢,再载你去想去的地方;很多赏鸟的地方在荒郊野外,没有公车可以到,我开车很机动、很方便滴。」
她呆呆地看着他的大笑脸,头一回见识到花花公子「把妹」的功夫,左也「公事」,右也「公事」,这教她要如何拒绝?
他终于对她采取「行动」了。她的心脏反倒不再怦怦乱跳,而是超乎异常的冷静,因为——已经变成鹰爪下猎物的她,只能思考如何逃脱了。
第7章(2)
*
草地上,一只色彩斑烂的公环颈雉轻轻跳跃,三两下来到一身灰褐的母环颈雉身边,「歌!歌!」喊了两声,粗大的爪子便往母鸟背上重重压了下去,随即以它华丽的身形骑上母鸟,一张鲜艳的红脸也急躁地「吻」上母鸟;母鸟受制于公鸟,只能匍匐在地任它操弄,还不到三秒钟,母鸟突然起身,「顶」走公鸟,拍了一下翅膀,自顾自地往前离开,公鸟直起它的红脸、暗绿带蓝的头颈、白色颈环和一身亮褐细致羽毛的庞大身子,「怅然」地望向不再理它的母鸟。
「呼……」远在五十公尺外的一群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们或趴或蹲,皆是人手一支望远镜或架设「大炮」相机,有人继续搜寻这两只环颈雉的动向,也有人活动僵了许久的筋骨。
「帅哥,你真有福气,第一回来赏鸟就看到环颈雉交配。」
「托陈老师的福。」吴嘉凯很开心,但还是有他初学者的疑问。「刚刚扑一下就是交配?」
「就是啊,不然你以为要多久?」中年的陈老师摇头说:「只有人类在做那一回事时才玩那么久,男人真命苦啊。」
「嗄?」吴嘉凯跟他傻笑。
「帅哥很有求知的精神。」陈老师拍拍他的肩头,笑说:「人哪,就跟鸟不一样,你这样扑上去,只会吓走母鸟,可得慢慢培养感情才行。」
陈老师话中有话,他不觉瞄向正在附近拍照的龚茜倩。
也难怪了。赏鸟协会的人看到她带他出来,皆以惊喜期待的神情问「这位帅哥」的身分,还说是头一回见她携伴参加活动。
但他们事先约定好了,只说他是「对赏鸟有兴趣」的同事。
这就是她的目的吧。吴嘉凯好怨叹,他还来不及约她谈「公事」,她就先下手为强,带他报名赏鸟活动,硬生生将他期待的两人约会扩大成团体活动,不让他有机可乘。
秋风凉凉的,白云淡淡的,青草地上的环颈雉夫妻已经分道扬镳。
他瞅着公鸟,总觉得它似乎一脸失望,意犹未尽;但他也知道,鸟没有表情,是他将自己的心情加诸公环颈雉身上了。
既是团体活动,多的是可以请教的资深鸟友,又得各自专注赏鸟,她自然就不怎么理睬他,直到现在还拿着相机在追踪母环颈雉的去向。
他落了单,只好席地盘腿而坐,从背包拿出本子和铅笔,闭起眼睛,回忆方才「妖精打架」的一幕,便在纸上画了起来。
母环颈雉穿梭在草地上,褐色的羽翼和绿色的短草互相交错,越走越远,那交织的颜色分际也越来越模糊,最后终于隐没在一方草丛里。
龚茜倩放下相机,为这回的环颈雉交配感到高兴。将来母鸟会产下八到十二颗蛋,孵成小雉,为渐趋稀少的台湾环颈雉增添后代。
环颈雉是一夫多妻制,在未来的孵蛋时期,不知公鸟是否会来陪伴母鸟?还是不甘寂寞,又去外头展露它华美的羽毛,勾引其他母鸟?
哎,鸟性如此,她这个不同物种的人类何必瞎操心?
回头瞧去,她的视线自然而然落在那位「对赏鸟有兴趣的同事」身上;见他低头不知道在写些什么,即便看不到面貌,她还是可以从他的姿势、身形、穿着,感受到他那股外显的帅气和光采;他就像是一只天生披上美丽羽衣的公鸟,怎样也无法掩藏他吸引人的一切。
人群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他却一人独自坐得远远的;她明白,很容易就跟大家打成一片的他是刻意远离其他鸟友,正在等她。
他毕竟是她带来的,她不能不理他;她抑下所有多余的、无谓的想法,「勇敢」地往他走去。
察觉到她的脚步,他抬起头,露出一个明亮帅气的大笑容。
「你看!」他朝她递过手上的本子。
她以为他在写赏鸟笔记,没料到入目的竟是一幅「春宫图」。
简单的铅笔线,勾勒出公环颈雉趴上母鸟的线条,除了羽毛细节部分,他完全抓到公鸟和母鸟的体形特征,还画出旁边的一片落叶,颇有一种翻云覆雨后的寂寥感。
「哇!」她由衷称赞:「画得真好!你果然也有美术天分。」
上星期她去参加吴嘉璇和萧昱飞的婚宴,席前播放的影片穿插了新娘子十几年前的素描画作,画中主角当然是大学时代土里土气的年轻新郎,那神似程度引起在座宾客惊叹连连,叫好声不断。
有妹如此,想来哥哥也不差,但她还是很惊讶副总大人的天分。
「有没有天分我不知道。」吴嘉凯笑得很开心。「小时候画画,常常让老师拿出去贴,应该是不错吧。」
「副总不用谦虚了。」龚茜倩也坐到草地上,将本子还给他,笑说:
「你不去当画家太可惜了,当初没想到往这方面发展吗?」
「嘉璇还有想过考美术系,我是想都没想过。反正生在吴家,注定不是从商就是从政。政治太险恶,我小生怕怕,就选择念商了。」
「也好。顺着家族的安排,这是你的使命。」
「是啊,从小长辈就规画好前途,先送出国念书,再回家族企业工作,娶名门淑女,我什么都不用烦恼,就照着既定的轨道去走,不管做得好不好,我还是会顺利升迁,最后坐上某家公司的董事长位置。」
「这样不好吗?」她看他略显自嘲的神色。
「没有不好,是太好了,好到我不会去想,只认为这一切都是我应有的,每天就是快快乐乐过日子。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就很会玩,回台湾也一样,电话一打,立刻可以集合朋友到夜店狂欢。人有钱,什么人都来了,辣妹啦,明星啦,小开啦,狐群狗党啦,我的名声就是那时搞坏的。」
「呵。」知道就好。
一直到四年前,记得那天寒流来袭,外头很冷,我们一群人在pub跳舞喝酒,人很多,音乐很大声,我全身热烘烘的,半醉半醒,忽然接到我妈妈的电话,哭着跟我说,爸爸半边身子不能动了,我还说按摩一下就好啦,我妈又说,爸爸没办法讲话,好像是中风,那时候我才吓醒,赶快帮我妈妈打一一九叫救护车。」
「还好后来你爸爸有恢复健康。」
「老天保佑。」他低头玩弄指间的铅笔,淡淡笑说:「就在那一夜,我突然变成事事要拿主意的大人。像我爸爸的用药复健这些事,我还可以跟医生说,用对病人最好的就是了,可是在公司就不一样了。」
「你那时在吴氏企业?」
「担任贸易部经理,上头还有协理、副总、总经理和我的董事长爸爸。有他们罩我,公司的营运情况又稳定,我简直是在那里做大少爷。」
「可是你爸爸生病以后,情况有了改变?」
「没错。那些老臣很忠心,但忠心过了头,没有董事长作主,反过头来要我一个小经理做决策,大小事都来请教我,只因为我是——」
「未来的接班人。」她帮他说了出来。
「我本来就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这下子更是金光闪闪。」他以铅笔敲敲膝头,看似漫不经心,说的却是沉郁的过往心情。「每个人都在注意我,看我要如何维持我爸爸的公司,我一步也错不得,更不能将事情推回给老同事,那不就等于跟人家说:哈,我早知道,吴嘉凯这小子不行啦,他不过是个公子哥儿,管公司?嘿嘿,恐怕没两年就倒喽。」
她有一种冲动,很想按住他不断敲铅笔的手势,再告诉他,你行的,没问题。
但她只能压抑地捏紧背包带子,蓦然记起她带来的东西,便从背包拿出保温瓶,像变魔术般地倒出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副总,先喝一杯。我煮得淡些,将就喝吧。」她笑着递过去。
「竟然有咖啡?」他惊喜地看她倒咖啡的动作,用力一吸闻,再接过杯子。「我刚看你喝矿泉水呀,怎会想带咖啡出来?还热的!」
「爱喝咖啡就带咖啡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