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绝对不是一件浪漫的工作。
算数与历法令人头大。
金字塔与神庙的新发现有限。
害虫与毒蛇更是屡见不鲜。
天气潮湿闷热,白天头昏眼花,晚上夜不成眠,蚊子成群结队的来攻击他们这些侵入者,生活条件简直差到极点,之前,以为沙漠最恐怖,现在才知道比起热带雨林,沙漠算是可爱的了。
所幸并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在挖泥土,他们来往于淹没古文明的森林与城镇之中。
现在,一行人就是在四通八达的城镇中,有冰水,有空调,可以听音乐打电话,还可以上网。
「到底怎么样?」
官仲仪抬起头,「很遗憾。」
德国人大叫,「哇,那不是白费工夫了。」就算一分付出不等于一分收获,但也不要相差太多嘛。
「古文明研究本来就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白费工夫。」官仲仪站起身,不愠不火的说,「你不会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我明白。」德国人双手一摊,「只是有点失望。」
「这么容易失望的话,你应该转行。」
德国人正想要反驳,没想到门口却传来一个苍老却宏亮的笑声,「没错,要抱着希望,但不能失望。」
「高曼教授!」
进入的老家伙,自然就是大家口中的高曼教授了。
三十岁栽入考古界至今已经超过四十年,称得上是桃李满天下,除了一大堆吓人的头衔之外,最重要的是他有考古的本能。
而这次的「马雅文明再发觉」就是由他所主持。
一行共有七人,其中只有宫仲仪是东方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黑发黄肤的关系,他有着一些儒家的温雅,与一般考古人的侵略个性完全不同。
虽然如此,宫仲仪却是高曼的得意门生,学界也都认为将来继承高曼衣的人会是这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博士。
「也都差不多了,等整理好就可以回加州。」高曼慢慢的踱入,走到宫仲仪旁边,「还是打算先回台湾?」
「是。」
「我年底还有计画。」
而且是个深入超级沙漠的宏大计画,资金早已准备好,时间只是为了采买以及制作必要物品。
面对最有可能继承自己衣钵的人,高曼不希望他错过这个可以名留青史的大计画。
「我只是回去看一看而已。」宫仲仪摘下眼镜,露出了一双深沉眼神,「教授,我保证年底会归队。」
高曼闻言露出了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官仲仪看到他那招牌的肯德基爷爷笑容,不禁露出了些微笑意。
他不是很服气别人,但高曼是几个例外的其中之一,老归老,却总是在学,还有着泱泱气度,跟他一起聊天是件很棒的事情。
「什么事情非得回台湾不可?」高曼问。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一起回加州,毕竟他们是团队工仵,支援与需要,还是要参考团员的意见。
「也没什么非得回去不可,只是家总是家,所以趁有空回去看看。」官仲仪半眯起眼睛,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发觉的奇特神情。
他不想告诉教授,离家多年的他要回台湾是为了一封信。
那是大学同学小毛寄给他的。
信末写着——前阵子碰见你以前喜欢的那个女高中生,聊了几句,她不记得我是谁,把我当作登徒子,还威胁我说要叫警察,害我丢脸——不过,我现在愿意承认你当年的确有眼光,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却吸引人。
宫仲仪记得那个女孩子。
他们在同一站等公车,只要有九点的课,他便会舍弃代步的汽车,转往公车站。
两人之间曾经因为他开玩笑的邀约有过小小的对话,而这加起来不到十句的对话却让他毅然决然的做出留学的决定。
不是负伤或负气,只是一个决定而已。
现在,他有空,他知道她的消息,所以他回台湾。
房子已经请小毛先替他找好了,她工作场所的地址他也有了,他要亲眼证实,她是不是像当初所说的那样,他也要证实,他并不是她所说的那样。
***
下午六点,卡农书馆的打烊时间。
饶是文化之地,但到了下班时候照旧会弥漫着一股小浮躁,没有刻意,而是时间造成的结果。
正熙将该密封的玻璃罐全部密封起来,蓦地,一个人影从图书部溜到咖啡馆的柜台。
「三位美女。」
这样叫她们就对了,语音落下,三人从不同方向回过头,而且不吝啬的给予漂亮的笑颜。
「明天是阿福生日,要不要去喝一杯?」
阿福是外号。
图书部有四个男生,胖的叫技安,瘦的叫阿福,戴眼镜的叫大雄,而最后一个是没有任何特色的孙佳成。
现在趴在桌子上的那个就是大雄。
他是个好好先生,永远记得每一个人的生日,每一个人的喜好与忌讳,而且总在情人节的时候送女同事们纯友谊的玫瑰花。
小惠扁扁嘴,「阿福算哪根葱?」
她跟阿福合不来,才不要浪费时间为讨厌的人庆生。
「小惠怎么这样说呢,阿福是人不是葱。」正熙举起手,「算我一份。」
大雄举起一只手指,「还有谁?」
媚媚笑,「我也去。」
大雄被媚媚的媚眼弄得有点魂飞魄散,好一会儿才举起第二只手指,「每人先收一千,多退少补,我会订位子。」
因为两人都要去了,结果那个说阿福算哪根葱的小惠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也举起手。
去是要去了,但她还对大雄说:「你要跟阿福说,我是为了联络同事感情才去的,可不是为了帮他唱生日快乐歌,叫他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好啦好啦。」确定人数后,大雄很快的离开。
看着他的背影,小惠有点不放心,「他会不会忘了跟阿福说?」要是阿福以为她认输了,那她不是莫名其妙矮一截了吗?她才不要。
正熙觉得她反应太过,「就算大雄忘了说,光看你的脸色,没有人会误会的啦。」
人跟人之间的缘分还真奇妙,阿福跟小惠从来没有正面冲突,但就是互看对方不顺眼,大家劝之,哄之,制造机会让他们化解敌意,但一点效果也没有,时间久了,也放任两人去闹别扭。
相反来说,正熙自己跟潘才驹的交集不多,却偏偏很喜欢看到他。
身为店长,他当然有很多事情要忙,正熙不常看到他,但若能见到面,说到话,就有种心花朵朵开的感觉。
当,时针指向六点。
下班了。
雨还是没停,绵密的春雨打落了杜鹃,雨中有着淡淡的香味。
正熙撑着伞,由静巷中往喧闹走去。
***
晚上九点,正熙终于回到住处。
台北的交通没那样差,不过因为今天有法文课,所以回到家的时间比平常晚了两小时。
因为是独居,房子就是她喜欢的样子。
有一整面海洋墙纸,角落有一棵假椰子树,天花板贴满了夜光星星,她还有一张充满浪潮与风声CD。
这些是她从大学时代就想弄的小浪漫,不过那时与同学一起住,不太好意思,现在总算是如愿以偿。
电话答录机上闪着红色的讯号。
留言一,妈妈要她有空回家。
留言二,她订的唱片已经到了,唱片行请她有空过去拿。
留言三,学姊璋玲说她怀孕了,准备组小家庭。
前面两个留言都好好的,听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正熙呆了一下,听了一遍,再听一遍,却还是无法掩饰心中的霹雳感。
他们那个万人崇拜的璋玲,上个月见面时她还说要为台湾的妇女保障权益尽心力的,怎么才短短二十几天就人事已非?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璋玲在电话那头呵呵直笑,「怎么样,感觉是不是被背叛了?」
「没啦。」
「那你那个怪怪的声音怎么回事?」
「我只是很惊讶。」正熙坦白说,「你不是说台湾妇权一日不健全,就不走入婚姻?」
「我没说要结婚啊。」璋玲在那头怪叫,「我只是打算生小孩,可是不打算结婚。」
「那你又说要组小家庭?」
正熙后来才弄清楚,同居生子不结婚,孩子还是可以有爸妈,只是爸妈没有婚姻关系。
虽然时代在进步,女权也在进步,但正熙不太认为那是进步。
同居不结婚代表着某种程度的不信任。
「就是因为我这样的人多,所以才显得你很可爱啊。」璋玲的语气有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可爱?
「你明明就在笑。」正熙说。
「呵,你听出来了?」
「笨蛋才会听不出来。」
两人聊了一阵子后才挂电话。
正熙不是笨,也不是古板,只是比较谨慎。
她不喜欢做徒劳无功的事情,那种你侬我侬或者是轰轰烈烈的恋爱都不适合她。
为了避免将来的人生陷于亡羊补牢的痛苦,刚开始就得将标准定得高一点,恋爱不是游戏,不能随性,当然更不能凭着不太可靠的感觉。
对她来说,过程虽然重要,但结果更重要。
只看过程的爱情是很惨的——就像她的父母,不顾一切的开始,于是便有了顾不了一切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