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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虽然她也很喜欢八卦,不过她喜欢听,不喜欢说。关于公事,少说一句绝对好过多讲。

  “不知道来的会是什么人?”李育青抚着下巴,难掩好奇。

  王维仪没有理会聚在一起的小团体,今天她的工作很多,看来是难逃加班的命运,而且加班还没有加班费,因为他们是采责任制,所以就算她累得像条狗,加班到午夜,薪水也不会多半毛。

  她的人生在二十岁以前,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千金大小姐一个,家里加上厨师共有十个人可以供她使唤,但是好景不常,二十岁过后,她落入凡间,开始平凡人的生活。

  最落魄的时候,她的口袋甚至只剩下二十七块,连买碗阳春面都不够,而她那个把他们全家的生活弄得一团糟的爸爸倒好,就在这个时候因为受到打击,大病一场就死了,留下了一大堆的债务。

  办理抛弃继承后,有些钱是可以不用还,但跟亲人之间的借贷,虽然母亲认为借钱的人不是她们,所以在爸爸死之后,都可以不用理会,但是她却抱着不同的想法,反正能还多少是多少,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

  就这样,她的亲人几乎都是她的债主,不过纵使如此,她还是硬生生的挺了过来。

  现在她除了每个月要偿还债务,一个月的薪水有三分之二要送进别人的口袋之外,她的生活实在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不过就算手头不宽裕,甚至还负债累累,但她给人的感觉还是个千金大小姐。

  毕竟她是个业务,身上穿的戴的拿的都是叫得出“名”的“牌”子。不是她负债还是随意挥霍的过好日子,而是这些年来的人情冷暖,使她比任何人都明白“人要衣装,佛要金装”的道理。

  只要她的行头打扮唬得住人,别人就认为她至少有几分能耐,讲话自然也会客气三分。就拿公司这些初出社会的小妹妹们来说,新新人类唯我独尊的想法,谁都敢骂、敢得罪,但因为她给人的高贵感觉,所以她们不自觉的对她这个前辈也尊重了三分。

  肤浅吗或许吧!

  这世上绝大部分的人本来就是肤浅的,就算手里拿的LV是用预借现金买的,人家也会以为妳好像过得还不错,这就是现实。

  外表的她光鲜亮丽,但是实际生活中,一条吐司吃三天是常有的事。

  只不过,她总能变点小花样,例如将吐司弄成漂亮的图案,涂上甜美的果酱,没人会认为她是为了省钱才那么节省,毕竟她全身上下的行头让人家相信,她真的过得很好,不过实际上她的户头连五位数都不到。

  “经理今天不进公司吗?”李育青将手中的数据放在她的桌上问。

  王维仪耸了耸肩,“我不清楚。”

  “真不知道经理到底搞不搞得清楚状况?”李育青忍不住替她抱屈,“他还以为现在总经理还是他的大舅子吗?都改朝换代了,还不知道机警一点!维仪姊,妳干脆趁这个时候把经理给踢走,反正他也不过就是米虫一只。”

  她轻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维仪姊,真不知道妳的脾气怎么可以这么好?”李育青得不到响应继续说,“若我是妳,早就拍桌子走人了!我听别人说妳是千金大小姐,家里金山银山的,干么要在这里受这种窝囊气?”

  拍桌子走人王维仪忍不住一笑。有时她也很想,只不过为了五斗米折腰,就算她的顶头上司总是摸鱼,把工作都丢给她,她一个人要做两个人的工作,偶尔还会吃她豆腐,但她也没有怨言的忍了下来。

  就如同现在,她要忙着下个星期例行月会简报,连正常下班都成了不可能的任务,但陈经理却只用e-mail传了个不知所云的文件给她,要她处理,他就跟着朋友去打小白球了。

  她抬起手,拍了拍李育青的肩膀,轻声的安抚小妹妹,“别胡思乱想,我对陈经理的位置没有多大的兴趣。妳有心思替我抱不平,不如去做妳自己的事,下午一课要开会的资料,妳弄好了吗?”

  小妹妹一经提醒,立刻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专注自己的工作。

  在办公室里,如果老想着要干掉某个人,那就一定会做蠢事,而她对干这种可能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相信自己的能力,如果该属于她的,终究会握在她的手上……

  王维仪一口将杯子里的咖啡饮尽,不再多想其它,优雅的下午茶时间结束,开始工作。

  才过七点半,王维仪已经在离公司最近的一个公车站牌前下了车。

  下公车走了几步,她脚下的高跟鞋跟竟然应声而断。

  她扭了一下,差点跌倒在地上,难以相信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但她还是有些狼狈的一拐一拐走到一旁坐下。

  脚扭到了,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双鞋!她皱着眉头看那断掉的鞋跟。这是二手店的老板兼好友借给她的,现在坏了……看来要赔了。

  王维仪嘟起了嘴,不敢去想自己存款都已经快要用磬,可能得要更省一点才能赔得起这双鞋了。

  赶时间要去上班,她没有时间也没有多余的钱再去买一双鞋,所以只好将就一下了!

  她使尽力气,用力的想要把另一只完好的鞋跟给拔掉。

  在此同时,远方传来轰隆隆的雷声。

  她抬头看了灰蒙蒙的天空一眼。

  真是人倒霉的时候,什么都会遇到,若是现在再下场大雨,她的名牌衣服和皮包就毁了,一想到这里,她立刻用尽吃奶的力量想要折断鞋跟。

  她的手因为用力都发抖了,偏偏鞋跟还是不卖半点面子给她,硬是留在原来的位置。

  王维仪泄气的一叹,抬起头试图求助他人。女人的力量不大,找个男人应该不成问题吧

  这个时候,她听到后头响起声音,立刻扬起笑容转过身。

  在她身后是一间标榜轻食、有机、健康的早餐店,通常看到这些字眼,打死她都不会进去!

  因为这种早餐的另一个代名词就是昂贵,而且东西只有一点点,根本吃不饱。

  早餐为了省钱,她都是自己做,反正不过就是吐司、果酱,吃腻了就煎个蛋来吃,营养又健康,要她平白无故花个一百多块吃个健康早餐—杀了她还比较快。

  “不好意思,”王维仪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走出来的是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高大男人,他的五官立体,是个外国人,长得还挺好看的。

  “我的鞋跟断了,”她晃了晃手中的鞋子,“但是又赶着上班,你可以帮我把这只鞋的鞋跟也扳断吗?”

  黑色西装的外国男人看了一眼,朝她走了一步,但是早餐店的玻璃门在此刻又响起了铃声,宣告有人出来,他立刻停下脚步,转身又往回走。

  王维仪一脸的莫名其妙,好奇的探了下头—

  她看到原本打算帮她的外国男人,正一脸恭敬的迎向从店里走出来、几乎跟他同样高大的黑发男人。

  那男人低着头不知在看什么东西,所以她没有看到他的五官,但是看着他的动作,一种莫名的感觉奇异的在她心头渐渐滋生。

  她麻木的站起身,注视着那男人的一举一动,屏息的等待他抬起头。

  一开始她求助的那个外国男人低声说了几句话,这使得黑发男子缓缓的抬起头来。

  第1章(2)

  她看见了他,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他,她惊愕呆立。

  缘分是件很奇妙的东西,在想抓住的时候,它溜走了,在不想要的时候,它竟然又到眼前—

  与康书翰的过去飞快的在她眼前闪动,最后所有的感觉,就只剩下现在他因为认出了她而紧瞅着她不放的冷淡神情。

  王维仪脸上的血色消失,在他近乎敌视的注目之下移开自己的眼神。

  缓缓的,她坐在花圃边缘,很希望他走开,但是老天爷肯定没有听到她心里的祈求。

  她的眼睛余光捕捉到他走向了她。

  “看来妳遇到麻烦了。”

  “只是鞋跟断了。”她低声说道,刻意忽略心中因乍见他而掀起的滔天巨浪。

  康书翰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平静的表情让人猜不出他的思绪。

  这几年,在所谓的“上流社会”打滚,他很清楚她脚踩的那双鞋至少要付五位数的价钱才能得到。

  看来多年过去,她还是那个高贵的千金大小姐,依然任性又自傲。

  不过他更厌恶她竟然一如他记忆中的模样,只是脸上的天真稚气蜕去,换上成熟妩媚。

  “再去买一双就好了,”他的声音冰冷,“何必屈就一双破鞋?”

  她不带感情的耸了下肩,故意忽略他鄙夷的眼神,“当然!不过这个时候,我要去哪里买不然我给你钱,你去买!”

  他的黑眸燃起愤怒,“妳说什么?”

  “去帮我买啊!”她感到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她希望他离开,不要看到她的狼狈,“反正你以前就常帮我跑腿,说不一定你也挺想重温旧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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