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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初岁将她挑出的胡萝卜夹进小碟中,另一盘春笋炒火腿,也在欧阳妅意边听他高见时,边动筷均分两边,一边是笋片,一边是火腿丝,楚河汉界,她是火腿帝国的领主,流放笋片到蛮荒地带,幸好,他喜爱笋片更胜火腿丝。

  “我的细心和无聊,只花费在我想观察的人身上。”他开始用膳,细嚼慢咽,说到最末了那句,他扬睫淡淡觑了她。

  “原来你这么注意谦哥?这样不行哦,谦哥已经名草有主,你快快死心吧。”欧阳妅意身处男人堆里太久,久到都快不把自己当成女人,于是,轻易忽略他对她的评语,反倒以为他很认真在详察公孙谦,才会发觉公孙谦儿时阴霾。

  “你不是一个迟钝的女孩,但有时似乎不太进入状况。”她并非单蠢天真的憨傻姑娘,明明一脸慧黠,明明精明得足以承揽当铺大部分业务,明明说起话来牙尖嘴利,偏偏事关于己,她又尽数放空,当做在听别人的故事一般,置身事外。

  “这也是你的观察呀?好,我也来说说我对你的观察。”要玩,两人一块儿玩。她比画著竹箸,在他面前指指点点,说得煞有介事:“你呢,是个有钱公子哥,八成是排行老二吧,上头有个独裁大哥,为了家产,想将你除掉,于是,你逃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人可投靠,便流浪到南城,歪打正著进到严家当铺,嗯……你的声音,是被毒哑的吧,本准备毒死你不成,毒坏了你的嗓子。”好老梗的情节,现在的杂册小说都不这样写了呢。

  “我不是公子哥,也非家中排行老二,我并无兄长。”他否认了几项,有几项似乎默认。

  慢慢地,他吃光一碗饭,又添一碗。每回见他用膳,她都有一种感觉,好像见到一条蚕吃桑叶,没有囫囵吞枣,缓缓吃著,细细嚼著,胃却像还能填下更多。偏偏他这么会吃还那么瘦,嘴上老挂著「喝水也会胖”埋怨的女人一定恨死他了。

  “可是谦哥说你价值连城耶,你若不是富家子弟,哪有什么地方值钱?”她将他自头到脚打量一轮,又说:“如果‘人’真的可以当,凭你的姿色嘛……你长得还不错,说眉是眉,道眼是眼,可惜瘦了点,声音哑了点,走路也像老人,我会用三十两当你吧。”她忍不住仿起当铺鉴师的审物眼光,说得有模有样。

  第2章(2)

  “三十两,我当给你。”

  “我是说,‘如果’。”她赏他白眼。“我最讨厌把人拿来当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要是有哪对爹娘胆敢牵著孩子来当银两,我一定跳出去揍那对爹娘,打得他们学会‘良心’两字怎么写!”小拳义愤填膺地抡紧。

  “像揍我一样?”他笑。当日她一踏出柜台,毫无预警,呼地就赏他一巴掌,她怒火中烧的模样,他记得牢。

  “差不多啦。”打疯子和打泯灭人性的混蛋,她下手都不会客气留情。“你刚说你不是有钱人,你如何说服谦哥让你留下?谦哥虽然偶尔会做些出乎众人意料的怪事,但次数真的不多,先前留下梅秀,可以说是他难得的心软,你呢?你拿什么利诱他?”听谦哥把他说得多神,好似他是世间仅此一件的珍稀品,不收进当铺,是当铺损失,可她左瞧右看,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呀。

  “没有。我没有利诱他。”严格说来,不算。

  “还是你说了啥甜言蜜语?”骗得谦哥团团转。

  他失笑:“我这种声音,无论说什么,都成不了甜言蜜语。”

  这是事实。

  沙而沉,哑而喑,一种比喉头哽痰还要更嘶哑十倍的残破声音,无论如何甜如蜂蜜的字眼,从他口中说出来,便变成了苦涩;再美的一首诗,由他吟来,毫无美感,诗句里的风雅,连渣也不剩。

  “听久了也不是那么难听啦,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刚刚为了他说的“陪我”两字,她还忍不住哆嗦两下呢,从骨髓深处里窜起好几波的酥意。

  说完,欧阳妅意微讶地轻呀,发觉一件事实。

  对厚……她在不知下觉中,真的陪著这个男人,吃了一顿很长时间的午膳。

  在他身边,时间流逝得飞快,平时她和大伙一块儿围桌并坐用膳,气氛当然也融洽,不过大伙忙著抢食、忙著大喝“那块肉是我的!”、忙著听取严尽欢的教训、忙著道东家长西家短的热呼呼八卦,吵吵杂杂,连吞下去的饭是否过淡或过咸,谁也没空太在乎,鲜少有静谧下来细细品尝食物的机会。

  像现在,白饭缓缓在嘴里咀嚼,察觉到它淡淡甜味,软嫩的肉,入口即化,肉香弥漫,汤的鲜味,不油不腻,喝得出新鲜蔬菜的芬芳味道,她才知道,厨子有多用心在做每一道菜,等会儿将空盘空碗端回厨房清洗时,她一定要夸奖老厨子几句才甘愿……

  像现在,与他一起吃饭,食物都变得更美味,他不会逼著要她吃下她不爱的食物。人生呐,有几样菜不敢吃,并不会损害身体,又不是少吃几口胡萝卜,她就会营养不良死掉,她还不是长得俏丽迷人、红润健康,自小到大不曾生过大病——可她的歪理往往被公孙谦数落及尉迟义嘲笑,逼著她不许挑食,硬生生咽下与她不对盘的东西,将她吃饭的好心情破坏光光,满嘴全是可怕怪味道,再吃下任何食物也不觉得美味。

  他是个很好的饭友,至少,他让她感到无比自在,待在他身边没有压力。

  她还……满喜欢这种氛围,而且,会忍不住期待晚膳也搬来这儿吃,如此一来,说不定今晚那整盘的辣爆鸡丁她就能一人独吞了,嘿嘿。

  她毫不掩盖地咭咭偷笑,他本来专注觑著她,不一会儿,他的目光挪向窗扇。

  “外头怎么了?”古初岁竖耳倾听,客房外的廊道上,凌乱奔驰的脚步,慌张呼嚷的七嘴八舌,虽然距离稍远,他仍听得清晰,隐约可闻有人正喊著「快找大夫!” 。

  欧阳妅意也听见了,她好奇起身开窗查看,只见一整群当铺弟兄姊围著什么,行色匆匆往南侧后园方向去,她眯眸,瞧得更仔细,终于看见众人簇拥为何的同时,她捂嘴惊呼——“关哥?!”

  *

  树大招风。

  极美的稀罕金刚钻,拥有众宝玉没有的璨亮,宛若星辰闪耀,秦关独特的切割琢磨技术,化腐朽为神奇,以棱与棱之间最完美的比例,激发金刚钻的七彩炫光,它全属严家另一处珠宝铺所有,是个绝对独占的大事业——等同于印银票的大事业,钱财滚滚而来,每天捧著大把银两上门排队买金刚钻饰品的人潮与日俱增,挡都挡不住。

  如此招摇盛况,果不其然地引入匪徒觊觎,严尽欢早有防备,否则也不会将尉迟义调去珠宝铺看顾金刚钻的周全,但她似乎忘记交代尉迟义顺便保护保护最近为了切磨金刚钻原石而几乎没阖眼休憩的苦命秦关。

  秦关被光天化日闯进铺里行抢的恶徒所刺伤,他们目的只想夺钻,谁想挡,他们就杀谁。

  秦关是练家子,并非文弱书生,他只是太累,又太专注于琢磨原石上,才会遭受暗算,他腹侧挨了一刀,没有刺中要害,正常而言,不危及性命,坏就坏在刀上抹有毒药,盗匪为财害命,丧尽天良。

  当大夫赶至,撕开秦关濡血的衣裳,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大片已经转为紫黑色的骇人肤肉。刀伤只有小小一处,毒却蔓延飞快,经由脉络传送全身,从伤处汩出来的血不是寻常的鲜红,而是介于深墨色的黑血。

  “这……这是……”大夫震惊不已,眼睛瞠得恁大。

  “大夫,您别只是这这这的,快治呀!”当铺老实园丁忙不迭道。

  “这是……‘阎王要你三更死’呀。”

  “您咒咱们家关哥是吗?!”当铺护师气得卷袖要打人。

  “不不不,我是说,他中的毒是‘阎王要你三更死’。”大夫连忙摇手。

  “既然知道中的毒是什么,代表有药可解啰?”当铺婢女小纱抱著希望问。可这毒的名字好吓人、好不吉利……

  大夫摇头:“全天下只有一个人能解这种毒,便是调配出它的药师。”

  “谁?是哪一个?我去找他来替关哥解毒!”

  “作古百年了……”大夫轻叹。想当初,那位医者被冠上神之名,只要是他愿救的人,不曾有无法救活的例外。他不仅医术了得,炼毒之术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阎王要你三更死”便是他得意之作,其毒虽以数十种可以辨别种类的毒草混和而成,可是针对各个毒草施以解毒草药时,非但无法解去毒性,反而更转变成另一个更剧更强的新毒,毒加毒,不虚传其“阎王要你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的阴狠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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