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族人以为蛊族人拥有金刚不死之身,实际上,蛊族人只是血肉之躯,他们以务农为生,隐居于山野间,不争权、不夺利,乐天知命,深信金丝蛊是上天赏赐的宝物,他们抱持著崇敬之心在接受它,将它置于孩子体内,祈求圣物保佑孩子好养好带好好长大,他们不求其他,不贪婪,不用金丝蛊为恶,世世代代守著家园,过著平静无争的人生。
金丝蛊的传言,引来深具野心之人。
那日踏破族寨大门的,据说是名皇家将领,他带领一批兵马,闯进族里,不分男女老幼,见人便捉,手无寸铁的蛊族人,哪是带刀士兵对手?短短半个时辰,全族近乎全数被逮,囚进地牢。
他们并未犯罪,也是善良老百姓,却因不实谣言,使他们成为将领口中可以培训出来的“恶鬼军队”——一队砍不死、杀不绝的奇兵。
无论蛊族人如何想导正这天大错误的观念,慌张解释,将领全不采信,他只相信自己双眼看见的事实,刀锋落下所划开的伤口,诡异的丝线,眨眼之间的缝合,消失无踪的刀疤……
蛊族的青壮年,被送上战场,然而,他们全是庄稼汉,不懂武,没耍过刀枪,在战场上,笨拙无比,金丝蛊虽能治伤,却不能让他们真正不死,当伤势过重,或是太密集地逼迫金丝蛊吐丝,金丝蛊亦会因过劳而死去,金丝蛊一死,战场上的蛊族人,比一只蚂蚁更赢弱,那场战役,蛊族死伤近半数,将领冷呿,看清了派这群乌合之众是败笔的现实,他开始采取第二条计策——
他找来数十名身强体壮的武学高手,准备把蛊族体内的金丝蛊移植至高手身上,如此一来,最强的士兵,配上能自我治疗的特殊能力,还怕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吗?
如意算盘打得很响,却做不到。
当他把蛊族人开肠劫肚后,挖出心脏,取走金丝蛊,罕见的怪虫轻蠕挣扎几下,便不再动了,虫身上的金黄色泽迅速褪去,变成槁木般的暗褐,死亡。将领不信邪,又捉了几位蛊族人来试,结果都一样。
金丝蛊,根本不是他以为的无敌!
残存下来的蛊族人,几乎只剩下毫无用途的老人小孩,将领本打算杀光他们,以泄心头怨气,军医反倒央求将领让他深研金丝蛊这种神奇之物,将领相当干脆地允诺,反正无用之人,随便军医想对他们做什么都无妨。军医向来最喜爱将战俘切切割割再缝缝补补,或是拿战俘来试药,战俘很轻易就会被军医弄死,但蛊族人不同,他们生命力强,划开大伤还能喘气,无须替他们上药,也不用给他们太长的恢复期,那些小事,护主的金丝蛊全会去做。
金丝蛊的本能,延长了蛊族人的折磨。
当年仍是孩子的古初岁,便是在那时,被强灌下大量的毒或药,成为军医试验的药人之一。
亲眼目睹周遭的族人一个接一个倒下,他们体内的金丝蛊在漫长且无止尽的试毒中,支撑不下去,他知道,族人的凄惨死状,也将会是他的,总有一天……
他却独活了下来。
为什么?
他明明没有特别想求生。
为什么?
他无法死去。
为什么?
那些剧毒已经让他的嗓灼伤得无法复原,让他腑脏受药毒侵害而受损,让他的身体残破败坏,他以为,那代表著他体内的金丝蛊也濒临死亡,他在等待,闭上双眼,等待著死。
之前,一直无法理解,活下来有何意义?
他甚至痛恨著藏在自己心脏间的金丝蛊,恨它为何不给他一个痛快,为何要凌迟他——
现在,他似乎有些明白。
活下来,是为了遇见她。
妅意。
若当年就那样死去了,他就无法与她相遇,无法得到美好回忆,他的生命便只剩下孤独的残缺和灭族的痛苦。
他不由得以掌心贴往胸口,默默感谢起属于他的金丝蛊。
能活下来,真的,太好了……
他在严家当铺时,时常这么想,按著心窝处,由衷感激。
“我当然清楚金丝蛊一离开你的身体就会死亡,我会花下大笔黄金从军医手中买下你,自然从他口中听见关于金丝蛊之事。你放心,我不会蠢到犯下这种大错,毕竟,全天底下唯一仅存的一只金丝蛊在你体内,我比你更舍不得它死。”赫连瑶华松开手,放过古初岁的长发,方才还拉扯著发的五指,挪到古初岁胸口,慢慢收紧那一方寸的衣料,他冲著古初岁一笑:“我准备连同你的心,一块儿挖出来。虽然我不愿意让你这个低贱男人的心在她体内跳动,不过,为了金丝蛊、为了她能活著,我可以勉强容忍。”
古初岁淡觑著赫连瑶华狞笑中,带有的希冀及喜悦,那是近乎发狂的眼神。
“你的存在,就只是为了这个,不是吗?”赫连瑶华笑问他。
不是。
他不是为了让另一个人活著而存在,不是!
“难道,天底下还会有谁像我一样,认为有你在,真好?”赫连瑶华语带嘲讽。
好在有你。
有,有人。
赫连瑶华希望他活著,是为了要取他体内的金丝蛊去救另一个人,所以他说“好在有你”,意指著好在蛊族人里,残留下你,真是件好事,如此一来,她便有救,她能靠著金丝蛊延续生命。
赫连瑶华并不稀罕他古初岁是活是死,他让他活著,不过是在等待时机,一旦适合的日子到来,他也会毫不迟疑挖走他的心……
但妅意不同。
她不奢望从他身体里拿走什么,对她而言,他古初岁代表的并不是一件商品,不是一个毫无痛觉的东西,不是一个杀掉也无妨的代替品。
古初岁想起她,不掩饰自己喜悦轻笑,难听的嗓,刺耳得让赫连瑶华皱眉,更刺眼的是古初岁流露真情的脸庞,赫连瑶华嫌恶那样的表情,他已经记不起来有多久未曾从镜中看见曾经如此深情的自己,自她倒下之日起,他就不曾再发自内心的笑。
带了恶意,他故意要破坏古初岁的喜悦,道出彼此都心知肚明的现实:“即便有,也不具任何意义,因为很快的,古初岁就会从世上消失,只留下你的心,以及藏在心里的那条金丝蛊。”
第7章(1)
欧阳妅意面若晚娘,坐镇柜台后方,散发出冰冻气息,让人退避三舍,她双臂抱胸,脸上书写著四个无形大字——惹我者死。
“难怪当铺生意最近惨之又惨,我终于找到始作俑者。”严尽欢绣花鞋在欧阳妅意身后跺跺有声,模仿欧阳妅意膀子交叠的姿势,气势却远比欧阳妅意更凶狠:“姓欧阳的,你再给我这样醉生梦死,我就在你脑门上张贴售价,把你卖掉!”省得死赖在铺子里混吃等死!
晚娘脸迅速消失无踪,连渣也没剩,取而代之是受虐小媳妇,欧阳妅意缩肩,声音嗫嚅,替自己狡辩:“我哪有醉生梦死……”她明明就再清醒不过了,不藉酒浇愁,也不以泪洗脸,干嘛这样说她……
“有呀,你一脸刚刚喝饱整坛砒霜的嘴脸。”严尽欢酸溜溜道。难得今日独见她一人,夏侯武威没有跟在她身后。
“……我自己乖乖闪到后堂去整理流当品。”欧阳妅意很认分,不留在当铺大厅破坏观瞻,吓跑客人。
“你该整理的是你的脑袋。”整理流当品有啥用?又不会让她变聪明。严尽欢冷呿:“不过就是跑了个男人,又不是金刚钻的钻山被挖空,你在失什么魂落什么魄耍什么悲情呀?!”要是钻山被挖空,她会陪欧阳妅意一起灌砒霜!
“谁会为了古初岁失魂落魄?我吗?我吗?是我吗?!我才没有咧!小当家你看我——你看仔细喔!”欧阳妅意跳起来,在严尽欢面前转圈圈,像只忙碌的小粉蝶,又是拍拍双腮,又是撩撩衣袖露手臂:“我气色多好,双颊红润红润的,还因为食欲好,吃胖了些,我才没有为了古初岁跑掉就失魂落魄,他要走就走呀,我才不理睬他,也不会去找他,更不会再想他,他小鼻子小眼睛小心肠,不给人说完话的时间和道歉的机会,连声再见都不说就……”她越说越气虚,到后来只剩含糊咕哝,发现气势弱掉,她欲盖弥彰地重哼几声,想强调她的满不在乎。
对,他要走就走,她才不会满街满城胡乱寻他,不会寻死觅活、不会垂头丧气、不会以泪洗脸、不会自怨自哀,不会不会不会——
“哦?打算忘掉他嘛。”严尽欢帮她那番又臭又长的废话做总结。
“对!”欧阳妅意用力颔首。老死不相往来,反正他走了就……不会愿意再回来了吧……
“那你忘得还不够彻底。我哪时提到‘古初岁’这三个字?”自己在那边左喊一次右嚷一回,忘得掉才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