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裕天见她又缩了脖子,忍不住笑,“你的围巾呢?”
他从来没见过像童恩茱这么注重保暖的人。
春秋会穿小外套,每到冬天必定是羽毛衣跟羊皮手套,怕冷得好像夏威夷出生的人一样。
“吃早餐时沾到辣椒酱。”
“把沾到的那面围在里面不就好了。”
“不要。”恩茱抖了抖,“这样我一整天都会一直闻到辣椒酱的味道。”
他笑了笑,没再提辣椒酱的事情,话题一转的讲到即将到来的期末地狱,“你下午没课对不对?”
心绪已经飘到学生餐厅菜单的人简单的“嗯”了一声,当作回答。
“要不要一起拚斗英诗?”
恩茱眼睛一亮——英诗。
英文一直是她很弱的一环,尤其是她这学期选的英诗,原本想说诗的字比较少,应该好搞定,谁知道文雅更甚一般小说作品,字面上的意思跟实际上的意思完全不同。
“爱人啊”可以是流浪诗人对祖国的思念,“我想回到你身边”的意思解释到最后居然是“漂泊千里,过尽千帆,我只想回到故乡”,搞得她这个直线人痛苦不堪,不明白这些诗人为何不能有话直说。
昨天勉勉强强念了一些,总觉得不太通,成裕天约她一起读英诗再好也不过,他这个人心思细腻得跟民初文人一样,托福又考了极高的分数,区区几首诗,绝对难不倒他。
正想说好,包包中的手机却先响起了安室奈美惠的Funkytown,“Everybodylet\\\'sgetdown,令人沉迷无法自拔……”
听到铃声,她还没接脸上已经泛出笑意。
这是雷谦的专属铃声。
雷谦,她幼年时的英雄,从小到大的邻居,现在喜欢的人,努力想要成为他太太的对象。
虽然他从没说喜欢她,两人也没有真正交往过,恩茱甚至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她喜欢他,可是梦中情人威力非同小可,加上她有种四次元的乐观——身边位置站久了,这男人将来就是她的。
也因此,让她未闻声,就先开了小花。
“喂。”
“恩茱。”电话那头传来雷谦刚睡醒的声音,“我上次不是要你帮我拿篮球队服去洗吗?那个单子你放在哪里了?”
“我前天跟你说拿回来啦,放在球袋里。”
电话那头一静,传过来尴尬的笑声,“我忘了。”
恩茱也不以为忤,相处多年,她比任何人都知道雷谦大而化之的个性,他可以计算最繁复的方程式,但却常常忘记今天星期几,有本事做连教授都视为困难的实验,却连洗衣精该倒多少都不知道,忘记她跟他说过已经把球衣拿回来只是小事,何况,期末后有校际篮球赛,身为校队队长,一边练球又要一边复习,她知道他无暇管这些杂七杂八。
巧的是,她的专长之一就是替他管理这些杂七杂八。
“教练改的新时间我贴在冰箱上了,你要记得看一下,球鞋在巷口的洗鞋店,我用你的名字送去的,还有,你的实验报告最晚这个星期六要交,打印装订好,那个教授不收电子文件。”
帮他打理琐碎小事情是她的乐趣。
她的爱情力量很强大,强大到她不用记事本就可以瞬间在脑海中搜寻出雷谦所有的功课表、练习表、打工时间、教授的怪癖……完全是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比Google还快速。
“恩茱,太感谢你了。”
虽然只有七个字,语气也称不上是温柔,但对她来说就已经够了。
恩茱流爱情守则:对对方好,对方一定要知道。
现在既然雷谦知道,那……那就好啦。
想想他也差不多该准备出门了,于是她主动结束对话,“那先这样了,晚上我会把你要的参考书带过去,拜拜。”
阖上手机,听到成裕天笑说:“比计算机还计算机的记忆力,你如果去念饭店管理,搞不好会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金管家。”
恩茱知道,所谓“金管家”是大饭店派给总统套房住客的临时管家,负责替这些贵客打理大小事务,吃的、穿的、突然想到的……总之简单一句,要像联邦快递一样使命必达。
搞不好会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金管家——这话如果是别人讲,可能取笑成分居多,可是她很明白成裕天,他这人懒得浪费时间去拐弯抹角,向来有话直说,如果他这样说,那就只是单纯的这样觉得。
“我对饭店的金管家没兴趣。”
她只对成为雷谦的金管家有兴趣。
而她对雷谦的兴趣,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童家与雷家是多年邻居——十几年前,两家家长幸运抽到国宅,就这样开始了恩茱绵长的明恋暗恋。
当然,恋情的开始,并不是那样顺利。
因为童先生跟童太太对邻居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恰巧雷家父母也是差不多的个性,所以拜访邻居、办入住派对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在这对门住户的身上,只大约知道彼此都是一家四口,雷家有对小兄妹,童家则是对小姊弟,偶尔在电梯遇到,互相点个头也就算打招呼了。
童太太除了自己热中的事情之外,对周遭一向不太关心。
例如,她喜欢园艺,会去上园艺课,会做部落格跟同好交换彼此心得,看到社区花草杂乱也会提醒管委会该请人来整理,但对于不感兴趣如社区中秋烤肉,元宵猜谜等等,就没参加意愿,至于公司聚餐要看餐厅合不合她的意,套句她先生的说法,完全是自我中心生活法。
而恩茱则在这点上尽得妈妈真传。
从小到大,她都只看自己小宇宙内的东西。
她记忆力极好,常常会讲出让长辈惊讶说“天啊,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的事情都记得”这种话。
她记得妈妈怀恩浩时常常跟她说:“这是弟弟喔,恩茱以后要好好疼爱弟弟。”
也记得恩浩出生那天,当爸爸把皱巴巴哭不停的恩浩抱到她面前说:“你看,这个就是妈妈生出来的弟弟。”
记得恩浩回家那天哭了一整夜,害得她也整晚不能睡。
那时她还不到三足岁。
如果对于恩浩都这样记忆清晰,当然她不会忘记六岁时第一次见到雷谦——说“见到”也不对,比较恰当的方式是“知道”雷谦。
她知道对门家有两个小孩,男孩很皮,证据是,她常常听见对门妈妈大叫说:“雷谦,你皮痒了对不对?这样捉弄妹妹。”
或者会出现——“你今天为什么会欺负陈大远,老师打电话来说这件事情,要我明天得跟陈大远的妈妈解释。”
在这之前,恩茱从来不知道有人讲话可以这样惊人。
明明不是一个屋檐下,但声音却可以完美直达,分贝一分不减,比路上的喇叭还大声。
雷谦……雷谦……
她有时候甚至觉得桌子上的碗筷因为声音而震动。
“我看你是想要妈妈打你对不对?不对?不对那为什么叫你吃饭你不吃,还一直在打电动?”
“你为什么要说妹妹娘娘腔?什么?玩芭比是娘娘腔?那你玩圣斗士是男人婆吗?啊?再乱讲话妈妈以后都不给你买新的游戏卡匣。”
雷妈魔音穿脑般的狮子吼三不五时传来,童先生童太太总是互看一眼,然后欣慰说,还好恩茱很乖,还好恩浩也很乖,还好他们没生出隔壁小孩那样的皮痒之王。
偶尔电梯进出,她也会见到传说中的雷谦,仅止于模糊的知道而已。
知道那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就是谁,但是他长什么样子,读什么幼儿园,恩茱完全不关心。
就像妈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她也是。
她的小宇宙只有爸爸妈妈、恩浩,有来往的亲戚,以及向日葵幼儿园西瓜班的小朋友。
住对门的皮痒之王并不在她的小宇宙里。
当时恩茱六岁。
雷谦,也是六岁。
同栋不相识的情况直到上小学前的那个春天为止。
恩茱就读的向日葵幼儿园,决定办远足活动。
第2章(1)
说远足,事实上也就是走到附近的公园,行程大概才三十分钟,但由于向日葵幼儿园大中小共十几个班,加起来有两百多个小萝卜头,因此即使是到公园这样算安全的地方远足,对老师们来说依旧是件大工程,不太可能照顾到每个小朋友,而小恩茱的大危机就发生在没人注意的时候。
她原本跟几个西瓜班的小朋友在堆沙,堆得正高兴,突然觉得旁边热热的,一回头,赫然发现一只超级大狗正对着她哈气。
她从小怕狗,而公园里不可或缺的除了人,大概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在堆沙堡的小朋友一哄而散,剩下小恩茱僵在原地。
她看看狗,又看看它身后的狗主人,脸孔一下变得苍白。
大狗的主人是个小男孩,比他们大上一些,穿着附近小学的制服,小女生害怕的样子似乎让他很得意,原本放在口袋的双手一下交叉在前胸,“你很怕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