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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哭,咱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她安慰他。

  「什么时候?」季玄棠呜咽著要答案,而花橙倩答不出来,怕这一去就是永别。

  初识的两个稚幼孩童,只能被大人牵著手越分越远,眼泪越流越多。

  再见!

  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终于决堤,流下脸颊,流进内心,流进多年后的梦境。

  ……!

  猛然张开眼睛,花橙倩看见的不是小男孩的脸,而是架子床的床顶。她转过头看向窗外,天边的月亮大而圆宛若银盘,反映出来的却是她空虚的心,或者该说是空白的感情。

  花橙倩足足瞪了床顶的格板好一会儿,才掀开棉被,下床穿鞋。

  她走到窗边,倚著窗框仰望天际,仿佛在月亮中看见季玄棠的脸。

  已经好久没作过这个梦,原本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作这个梦,如今又想起那多年不见的小男孩,究竟是为什么?

  摆在案上的信,给了她最好的答案,她走到案前将蜡烛点著,藉著微弱的烛火将来信的内容重看一次。

  这封信是季玄棠的二叔捎来的,内容大意是说季玄棠约莫在一年前,因为撞击到头部突然间恢复聪明,族人不放心,希望能将季玄棠送到回春堂好好检查,并在回春堂休养一个月,请求她收留季玄棠。

  坦白说,这信写得语焉不详,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没交代清楚,这若换做是别人发信,花橙倩根本不会搭理,问题是她只要瞧见「季玄棠」三个字,整个人都呆了。

  季玄棠,多教人怀念的名字。自从当日一别,已过了十二个年头,这十二年之中,他过得可好?曾经想起过她吗?还是一样只会傻笑?

  一股浓浓的思念之情,顿时塞满她的胸口。为了再见他一面,她毫不犹豫地提笔回覆季二爷,说她很乐意收留季玄棠,而那已经是六天前的事。

  一想到明天便能见到季玄棠,她的心就不听使唤地狂跳,整个人心神不宁。

  她知道自己很傻,恢复聪明以后的季玄棠并不见得还记得她,可她就是无法冷静,无法如往常一觉到天明。

  不过,说也奇怪,他都已经痴傻了十多年,为何能在一夕之间恢复聪明?她记得爹当时明明说过他已经没有救。

  花橙倩百思不解,但她只要一想到明儿个就能见到季玄棠,到时候再亲口问他还来得及,也就没有那么在意。

  将信折好放回到黄色信封,花橙倩强迫自己再回到床上睡觉,只是任她再怎么努力,她都睡不著,都无法从兴奋的心情中跳脱出来。

  街上的更夫,每隔一个时辰就会打更要大伙儿小心火烛,随著他手中的铜锣打响,终于来到五更天。

  锵!

  花橙倩反正睡不著,干脆起来做些家事。自从花橙蕾嫁到京城以后,回春堂又少了一个帮手,她除了得干原先的活儿,还得再分担花橙蕾之前的工作,病人一多便会忙不过来。

  只见她一会儿跑药房,一会儿跑厨房,忙碌得像颗陀螺。即使她已经如此忙碌,还是无法平复紧张的心情,最后索性去内院照顾花草。

  她种在盆子里的药草叫「天仙子」,是一种能安神定痛的药草,只是有大毒,使用时要小心。

  她预计季玄棠不会这么早抵达回春堂,如果他到了她一定会知道。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儿最注重排场,往往还没抵达医馆就先敲锣打鼓,怕镇民没瞧见有钱大爷到罗新镇一游,一般的有钱人家都如此了,季氏是京城最有钱的家族,他们的继承人出门排场一定更惊人,说不定后头还会连排好几辆车,她只需要耐心等著。

  花橙倩十分专心整理盆中的药草,根本没想到会有人胆敢未经她的允许随便进到内院。

  踩著有如风一般轻盈的脚步,季玄棠无声无息来到花橙倩身后,居高临下看她整理药草。

  花橙倩未发现背后有异状,一直到季玄棠开口。

  「我当是什么宝贝,原来是天仙子。」

  自身后突然窜出的说话声,使得花橙倩猛然停止拔杂草,转头看向季玄棠,惊讶地瞠大眼睛。

  「你就是花橙倩吧?」他俯视她陡然放大的瞳孔,她看起来似乎吃了一惊,或许他应该先自我介绍。

  「我是季玄棠,你的病人。」他的态度非常轻松,几乎称得上是轻佻,花橙倩依然只能张大眼睛凝视他。

  季玄棠扬起一边的嘴角,看样子他不该贸然闯进人家内院,都吓坏了人家。

  「哎呀呀,看到了一样令人厌恶的东西。」他瞄到药草的叶片上有只毛毛虫,于是弯腰抓起毛毛虫。

  花橙倩根本还没有意会到发生什么事,就看见他五根手指用力一掐——毛毛虫原先还丰硕肥满的身躯,顿时裂成碎块。

  花橙倩当场呆住,仰头不可思议地看著季玄棠,犹如他们当年打勾勾,时间也在这一刻凝结成永恒。

  第二章(1)

  夏季的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曾经编织过的美梦,彷佛被这突然卷起的强风吹破一个洞。戳破她美梦的,便是她编织美梦的对象,她作梦也想不到,她期盼多时的重逢,竟然是以如此残忍的画面登场。

  她站起来呆呆地看着季玄棠,以为他是故意骗她,他绝不可能是她期待已久的那个男孩。

  「真恶心。」季玄棠将毛毛虫的尸块丢到地上,一边还满不在乎地问花橙倩哪里可以洗手?

  花橙倩的脑中瞬间闪过他们小时候在季府花园玩耍的情景,他将毛毛虫温柔地放回到叶子上,说它以后会变成美丽的蝴蝶,那时他是多么地纯洁善良。

  她不愿相信,或者说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随手残害生命的男人,竟是昔日那位帮她戴花的小男孩。没错!他的五官很像他,高挑的身材也和他雷同,但他不爱护生命的态度,绝不是那个将毛毛虫当成宝贝一样呵护的善良男孩,绝对不是!

  「怎么啦,干嘛白着一张脸?」她既然不肯告诉他哪里可以洗手,他就自个儿找,原来花盆旁边就放着一桶水,方便得很。

  花橙倩看季玄棠将手放进水中清洗,告诉自己千万要冷静,或许他是有什么原因,才会这么做。

  「你为什么要捏死那条毛毛虫,它并没有惹你,不是吗?」她凝视他的脸庞,十二年过去,他改变了许多,只除了依然清秀俊美,过去那位天真的小男孩在他身上几乎不复见。

  「我看它不顺眼,就顺手把它捏碎了,这就是理由。」他从腰带里拿出一条白巾将手擦干,动作轻盈优雅,嘴里却吐出恶毒的话。

  她的眼底不由得升起了怒气,怒视季玄棠。不管她愿不愿意承认,昔日的小男孩已经消失,她的梦也该醒了。

  花橙倩不知道她的心事全反映在她的眼神,季玄棠倒是注意到了,并觉得有趣。

  「妳干嘛这么生气?」无聊。「莫非,那条虫是妳的亲戚?」

  这是最明显的侮辱,他故意把她的地位降到和毛毛虫一样低,为的只是看她的反应。

  「它不是我的亲戚。」她尽可能冷静。「但它既然出现在我家的内院,我就有责任保护它不受到威胁。」

  「这是个有趣的讲法。」这女人还挺大胆的,摆明跟他作对。「也就是说,只要是身处在妳的羽翼之下,妳都会拚死保护,是这个意思吗?」

  「这要看人。」她没这么滥情。「有些人我无论如何都不想保护。」

  是了,这个女人的确是在跟他作对,只为了一条不起眼的毛毛虫。

  「我希望妳不是指我,因为现在我非常需要保护。」根据手下的调查结果,花橙倩个性坚毅果敢又聪慧,老实说,他并不特别喜欢这类型的女人,但总比笨蛋好,况且他在这镇上的期间也需要对手,不然就太无聊了。

  「我看不出来你有哪个地方需要保护。」花橙倩反驳。「你的气色很好,身体完全没有问题,比一般人还要健康。」

  「妳都还没为我把脉,就看得出我的身体很好,会不会太过自信了?」看得出来她想赶他走,只不过,很抱歉,他还不打算走,要走至少也得等到扳倒她以后再走。

  「我不需要把脉,光是观察你的眼、耳、鼻,就可以看出你目前的身体状况。」她确实不打算留他,说她是受到打击也好,她就是不想留下季玄棠。

  「不是还有舌头吗?」呵呵,视诊,有一套。「妳应该看看我的舌头,再决定我健不健康,说不定我的身体状况,没有妳想象中来得好哦!」

  季玄棠的态度虽说乱不正经,但他倒是提到了一个重点。

  「怎么,我说错了吗?」他的眉毛挑得老高,挑战她身为大夫的专业。

  他没说错,如果是纯粹视诊,她不能略过检查舌头这项细目,有些毛病光看脸色是看不出来的。

  这家伙不简单,一眼就看出陶盆内栽种的是天仙子,又晓得视诊绝不能不检查舌头,可见无论是药草或是医学方面的知识他都很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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