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嗨!披萨小弟,来一份总汇披萨和一份夏威夷披萨,请送到‘天理不容’。”
天理不容、天理不容,真是天理不容呀!
刚挂断手机,天生娃娃脸的“男孩”万般无奈的戴上独一无二、有些上了年纪的红色棒球帽,帽沿压低怕遇上熟人。
干这件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待命的苦差事少说有六年光阴,不染岁月痕迹的五官老是不长进的维持二十岁左右,怎么也难以让人相信自己的成熟。
一再重申的结果只会招来讪笑和怀疑的目光,他能不习惯外表所带来的价值感吗?
自从六年前初遇她的那一刻,似乎已注定他日后摆脱不开的命运,如同时间巨轮不断的向前进而不后行,“披萨小弟”成了众人口中的代号。
是的,没人知晓他的真实姓名。
他是一个例外:一个得以自由出入联合女子出租大厦而不受阻拦,甚至非住户而拥有指纹、瞳孔纪录的特殊份子。
在以女子为主的居住环境中、“男宾止步”的牌子前,他依然畅行无阻,可见他这个披萨小弟做得多称职,深受大厦内十二位古怪住户的偏爱。
住户们深居简出,不爱出风头,不与人亲近的怪习在多年后被打破,从第一位男子秦狮的摘花行动开始,陆陆续续的雄性动物一再增加,而他披萨小弟的地位仍未受影响,照常穿梭在各楼层。
只是,梅花居的长腿妹妹生性粗线条,长相明艳如一朵红梅,美目圆亮似成熟的梅果,可惜梅心无子看不见眼前的殷勤。
披萨小弟当了六年至今还是披萨小子,一群睁眼瞎子没人发现他背后的光芒。
“披萨小弟你在看什么?舞台上有个钢管辣妹还是钞票捡?”
取笑声来自身后,压低棒球帽的“男孩”如同往常先将一大一小的披萨送上,然后是附送的饮料和炸鸡翅,以及别的披萨店不可能供应的新鲜水果。
上次是切好的芭乐片,再上次是超甜的菠萝派,还有过沾上鲜奶油的草莓,削皮的哈蜜瓜,不用清洗便能吃的进口等等。
而这回送上的是一整颗浊水溪畔生产的大西瓜,足足有三十几台斤,叫人怀疑他是如何搬运的。
“老板。”
连声音都像个大男孩,让人怎不当他是男孩。
“你去抢劫水果摊不成,哪来的大西瓜呀?”闷笑声出自一位帅得一塌胡涂的俊伟男子。
谢明艳,“天理不容”PUB的幕后老板之一,二十九岁,明艳动人的令天地黯然失色,一头长发直披背脊乌黑亮丽,令人羡慕不已。
不过高挑如模特儿的他却有一副冷脾气,若非熟人难得见他展颜一笑,从不与店里的女客打交道,冷漠得像一块烧坏的铁,处处是扎人的利处。
尽管不少自以为是的美丽女客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加以挑逗,落得颜面无光地悄然离去,却留下和伤心同等值的新台币──酒钱。
所以呢,天理不容PUB之所以天理不容,归究于这位大帅哥的无情,明明一副桃花相却拒人于千里之外,岂不是天理难容。
好在PUB卖的是酒而非皮肉,老板不卖笑就搞笑……呃,是给人欢笑,他特地在店里规画了个舞台,提供能歌善舞的人上台表演。
当然,有了舞台自然不能输给三流的业余者,天理不容的台柱叫所有人不敢再上台飙歌飙舞,因为“梅”的冶艳和清丽使得天理不容更加天理不容,浊浊红尘中居然有折翼天使。
店里的生意因天使歌声蒸蒸日上,名气大得拢聚一些星探、经纪人、唱片制作,只差没把整个录音间搬到PUB当场录音。
“年轻人别老是畏首畏尾地,做了这么多年披萨小弟没打算改行?”老吃免费的水果总该给点关心。
干笑的“男孩”很想顶他一句:我不是披萨小弟。可是……“这工作我做得很顺手,暂时不换工作。”
“两年前也听过你说这句话,你的暂时比别人长。”人各有志,他向来不爱插手旁人的事。
但是始终没让他看清楚长相的披萨小弟就像影子,看似不重要却常在左右,一转身就在那儿,久而久之不免多了一份心。
“我……”他一句话还没开口响应,大剌剌的豪爽笑声已然随一只玉臂搁上他耳畔。
“嗨!披萨小弟,你真给姊姊我带西瓜来呀!真感谢你哦!”她想死多汁沙甜的大西瓜,可是没空上市场去挑。
那个号称无工不打的小怜怜谈起恋爱还真可怜,老见她身不由己的当起过路财神,事少薪高离家近的好差事再也难捞,有心要楼上楼下跑还得看她那口子放不放人。
“男孩”肩一僵的明显感受柔软身子正贴靠着他。“你喜欢就好。”
如果他这张脸能成熟些,她绝当不了他的姊姊,那想必她也不会无性别之分地搭上他肩膀,像是当他真是个小弟。
“怎么会不好,你每次都挑最甜的水果给我,害我都快不好意思吞下肚。”才说完,她吆喝着店里的工读生将西瓜拿到后面切几片来尝鲜。
这叫不好意思?“梅,你稍微收敛点,别老占人家的便宜。”
“男孩”来不及摇头说没关系,被唤作梅的率性女孩已离开他身侧,一拳打上嘲笑她的帅哥胸口,亲密的举动让有心人眼神一黯。
至少在披萨小弟宋沐风眼中,他们是一对的,所以他甘于守候而不曾表达出一丝个人情绪。
“你这棵夹竹桃少污染人,是披萨小弟不肯收我钱,又不是我存心赖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多“冻酸”呢!
夹竹桃谢明艳长臂一勾地横过她玉颈。“不许叫我夹竹桃。”
“谁叫你名字取得不好,人如其名明艳动人,可是心如夹竹桃一般浑身是毒。”毒得一干芳心大动的女客们心都碎了,大叹表里不一。
“去找你妈说理去,名字是她改的。”一提起她任性的母亲,他眼中闪过少见的柔意。
吐了吐舌头,她习惯性一靠向他。“有胆你找她抗议去,夹、竹、桃──”
“小鬼。”他不重不轻地敲了她脑门一下,眼露无可奈何的宠爱。
谁也不晓得他们真正的关系,以世俗的眼光来看,男的俊雅温文女的美丽大方,同样的亮眼引人注目,没道理不是一对令人称羡的情侣。
尤其是两人的眼神和肢体动作是如此契合,不用开口便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亲密的举止合该是相恋已久,透露出像“家人”的气息。
但实际上,他们的确算是一家人,只是名份未定。
谢明艳是个父不详的孤儿,长年受人欺凌老是长不高,瘦瘦小小的身子只有一双眼睛大得有神,因此在孤儿院内是相当不讨喜的小孩。
因为眼有神却愤世,让每一个有意领养他的人都因此退怯,没人愿意家里养个问题小孩,即使他长得像一个可爱的小女孩。
那年他大概六、七岁吧!没人发现有个行为失序的神父正垂涎他童稚身躯,一次教会招待的旅游中他被故意调开,邪恶的魔手褪去上帝圣衣准备伸向他。
小小年纪差点失身了,这时刚好大腹便便的幸福孕妇偕同夫婿经过,巧施了援手顺便领养了他。
人说有一好便是一坏,他的好运只维持到十岁,幸福孕妇成了不甘寂寞的少妇,和疼爱她甚过自己的夫婿离了婚,追求自己的理想。
想当然耳小男孩是她执意领养的,自然她离开时也带他一起走,过着亦母亦友的家庭生活。
貌美的少妇在短短数年内成就了一番事业,而小男孩也逐渐地长成美少年,谈吐间尽是迷恋的意味,早熟的灵魂有了寄托。
不知从何时开始,两人的相处模式有了暧昧空间,似有若无的肢体接触产生了化学效应,勉强维持表面的张力不去戮破。
有那么一天,参加完庆功宴回来的少妇已有八分醉意,身体发热的边走边脱掉衣服,她想凌晨两点应该没人瞧见,因此光着身子大大方方地走进浴室冲澡。
偏偏她的应该估计错了,少年迟迟不睡的忧心于她的晚归,面对突来的意外他是瞠大了双眼,不自觉的尾随其后。
十七岁的少年是禁不起撩拨,而二十七岁的女人怎么会没有性需求,在一番你推我扯的情况下,两人由暧昧不明的关系成了定局,一直延续到多年后的今天。
他们是一对情人,见不得光的情人。
并非道德的束缚使他们隐而不宣,主要的原因在于少妇的工作性质,因此只能发展成地下情。
此事知情的人并不多,五根手指一扳还有剩,身为少妇的女儿的梅自然是少数的一位。
既然是一家人就不必客气,所以纯属亲人间的亲密举动都是正常的,可不爱与人解释的性情常叫人误会,不过也挡去不少的追求者,求得一段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