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烽火三: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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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传承》 凌某人

  关于“烽火”这个系列,其实写作源起在“烽火一”就说得很清楚了,就是想写一个国家从动乱到承平的过程,所以反而每本细部的前言能说的不多。

  对凌某人而言,这整个系列其实是“一本书”,书名叫《烽火》,只是被我切成好几个小本的书呈现而已。

  所以,“烽火一”的《革命》、《建国》是“起”的部分,这整部书的第一、第二章左右,整个系列的背景是在这两本中铺陈开来;《拓荒》和《传承》则来到“承”的部分,约是这本书的第三章到第五章左右。

  既然来到故事的中段,“烽火三”该把前半段的谜做个小结了,但是留下一些东西给下半段揭晓,这是我将它命名为“传承”的原因。

  许多读友事先看到传承的名字,都在email询问,是不是阿比塞尔的下一代要上场了?毕竟下一代才叫传承嘛。

  事实上,在我的心里,西海、费森的这一代才比较像是传承者的角色。

  我一直觉得他们这一代很像台湾的五年级和六年级前段班的世代。

  他们的上一代在战乱之中,过过苦日子;五六年级生的上一代是三〇年代左右,也是战乱方过,百废待兴的时代。

  他们的下一代过的是承平安逸的生活;五六年级生的下一代过的也是更富裕受宠爱的生活。

  所以,五六年级生就像是从苦走到乐的一个过程,跟西海和费森很像。

  这是他们之所以为传承者,他们必须将上一辈的苦,带到与下一辈的甜,然后成为两个世代的传接者。

  不过凌某人老实承认,费森是临时蹦出来的一本书。本来西海的故事结束之后是要写《情关》的。但就如我所说,整个“烽火”其实是一本书,我一直觉得西海的故事还在铺陈与沿续的过程(这是西海那本的调性会比较平的原因,请大家见谅),如果这么突然就跳进整个系列的下半段,太过匆促了;再加上我脑子里有些新的想法,于是费森就被拉出来写了。

  詹姊、小郑郑、袁美眉,我对不起你们,书展那本不会是“烽火”的结尾了,哇哈哈哈哈——(因为不能垂泪,只好大笑跑走)

  谢谢大家继续支持烽火系列。

  凌某人说过,我喜欢写人物性格反差很大的小说。所以,这本也是一个反差很大的小说。

  且看一个观念有点封建的大男人,如何接受来自异国的文化冲击吧。

  ◎写email给凌某人:[email protected]

  ◎写信给凌某人:自二〇〇八年五月起,禾马搬新家啰!所以凌某人的通讯地址也相应改成——台湾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五段五〇八号四楼之一 禾马出版转凌淑芬小姐收。

  第1章

  “我需要你的帮忙。”

  当费森听见这句话时,他非常惊讶。

  令人惊讶的不是这句话,而是说出这句话的人——阿比塞尔。

  阿比塞尔也是凡人,当然也有需要人帮忙的时候,只是以前听他说这句话的人通常是费森的父亲国防部长多亚,而不是他。

  他父亲此刻也在场,还有前总统洛提和即将卸任的现任总统艾莫,简而言之,这个国家权力最高的四个男人就坐在他面前,然后说,他们需要他的帮助。

  这很有趣。

  “告诉我要做什么。”他简洁俐落地道。这就是费森,从来不浪费时间。

  阿比塞尔对着眼前的年轻男人微笑。他从费森五岁起就认识他们一家人,如今已经二十七年过去了。

  费森的相貌几乎与他父亲如出一辙,浓眉峻目,眼窝深陷,唇型薄而宽,鼻梁如一把刀般将脸庞划分为二。嘴角和眼角的痕迹,在多亚身上是岁月留下来的,在费森身上则是长年的操练和风沙曝晒所留下来的。

  两人唯一的不同是头发。多亚的头发微长,而费森从首都侍卫队退役下来之后,依然维持着军人的习惯,头发只有一寸不到的长度。

  他的脸说不上英俊,起码和洛提的大儿子西海相比,费森的长相充其量只能说性格。

  话说回来,任何人和那漂亮到不像话的西海相比,都只是普通长相。他们这帮老人总认为,虽然西海英气十足,但男人长得比女人漂亮总是说不过去,还是像费森这样才是男人应该有的样子。绝对的阳刚,十足的强悍,犹如那片风沙狂日亦驯服不了的坚硬砾汉。

  他们这几个男人都很高,下一代自然也不低。费森的身高六尺三寸,比他父亲更高一点。

  “这是很违反自然定律的。”朱菲雨曾经评论道。“从人类学来看,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因为气候干早,又长年生活在马背上,为了节省身体的能量消耗,以及降低风阻,大部分都是属于矮壮精干型的;中国的东北人之所以高大,是因为气候寒冷,较大的身体才能储存能量,但是勒里西斯的东漠明明又干又热,没理由游牧民族还长得这么高大。”

  阿比塞尔想到妻子的不以为然,不禁好笑。不过菲雨多少是跟多亚在斗气,所以他也只是听听就算了。

  他们父子俩最大的差别,应该是在女人身上吧。多亚娶了两个老婆,家里成天吵得不可开交,阿比塞尔却几乎不记得费森对任何异性感兴趣过。

  当然,对同性也没有。费森在这方面的“喜好”颇为平常,只是他从不固定跟任何女人来往,阿比塞尔很慎重地怀疑,费森在侍卫队里如鱼得水,却一有机会就立刻申请退役,宁可躲到东漠去和西海搞矿场,绝对与他家里大小女人一堆有很大的关系。

  “你知道奥古斯塔吗?”阿比塞尔直接切入正题。

  “当然。”费森立刻回应。

  谁会不知道奥古斯塔?

  奥古斯塔是前政府军的重要官员,地位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长。大将将国家财政大权交给他,足见他的地位之重。当时他与身为国防部长的阿比塞尔之父同为大将的左臂右膀,宠信一时。

  但,没有人知道,奥古斯塔其实一直在暗中支助革命军。后来他的秘密行动被大将发现了,奥古斯塔抢在大将痛下杀手之前,先一步逃离了勒里西斯。隔年就发生了国防部长被大将杀害之事。

  一般认为,国防部长必然是私下帮助奥古斯塔潜跑,才会惹祸上身。但依照阿比塞尔等人的认知,大将只是生性多疑。奥古斯塔背叛了他,对他是一记重创,他连带无法再相信与奥古斯塔情如兄弟的国防部长。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大将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愿放过一人。

  后来奥古斯塔辗转在欧洲流亡,最后才向美国申请政治庇护。而这一段期间,他不曾改变过对革命行动的同情与支助,甚至很高调地在国际间为革命军募款。

  大将私下派人暗杀过他好几次,都被阿比塞尔派出去的人拦了下来。

  革命能够有经费一直支撑下去,奥古斯塔功不可没。因此,革命行动虽然造就了阿比塞尔、多亚、洛提、艾莫等一干人的威名,但若问勒里西斯人谁才是真正的革命之父,所有人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奥古斯塔。”

  “奥古斯塔出了什么事?”费森立时警觉。

  革命已经结束十六年了,奥古斯塔近年来又重病在身,不良于行,怎么可能跟人结怨?

  无论如何,一日为侍卫队,终身为侍卫队。保护跟这个国家有关的重要人物是他们的终身职志。

  “出事的不是奥古斯塔,是他的女儿。”洛提抢着回答。

  奥古斯塔当初逃离得非常匆促,他还来不及接走一个妻子和二子二女,他们就被前政府军的一颗汽车炸弹全杀死了,当时他四十七岁。

  流亡期间他又结过两次婚,第二任妻子是个西班牙人,为他生了一个女儿。第三任妻子则是一个美国人,并没有生下任何子嗣,所以奥古斯塔只有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儿。

  但这个女儿,不是个普通的“女儿”而已。

  这个女儿,是翡莉安娜。

  你现在随便到街上抓个人问,好莱坞当红的性感女星是谁?十个人里面起码有七个会回答:“翡莉安娜”。

  翡莉安娜,就是翡莉安娜?奥古斯塔。

  “其实他们本来是在巴基斯坦拍片,还有两个月才要来勒里西斯。不过当地发生了一件‘荣耀杀人’的案子——一位父亲因为女儿拒绝了他安排的婚事而将她杀害。这件事激怒了翡莉安娜,她立刻跳出来大声谴责,这是她见过最残暴、最冷血的谋杀。可以想见,她的斥责立刻激怒当地人,一个回教激进组织于是对她下达攻击令,整个电影小组不得不提前结束在巴基斯坦的行程,匆匆逃到勒里西斯来。”洛提叙述整件事时眉飞色舞,显然觉得非常有趣。其他两个长辈轻哼一声,都没有他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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