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第一次的纯纯爱恋,将来只怕找不到比她更让他重视的女孩了。
“好嘛、好嘛!你要走就走,我一定会把你忘记,当作没你这个人。”
装什么死样子,真难看。
明知她说的是气话,可心口仍像是扎了刺般难受。
“没关系,忘了我也好。”
只要她过得开心就好,他无所谓。
“少给我说五四三的鬼话,干嘛一副要哭不哭的丑脸,舍不得就不要去,又没有人拿枪逼你。”
他敢说没关系试试看。
“薇薇,我不在你身边要勤劳些,三餐记得吃,不要老找人打架……”蓦地,他眼睛睁得好大,像是被百万伏特的雷电击中般呆若木鸡。
“我警告你,沈敬之,我可以忘记你但你不可以忘记我,不然我会揍死你。”
她当真朝他小腹挥出一拳,全国女子组自由搏击冠军的重拳。
他根本是呆了,不知痛地抚抚唇。
“你……你吻我?”
“怎么,你敢嫌弃我的初吻,是不是想去吻外国妞?”她的表情活像抓奸的大老婆,仔细检查头发的长短。
“薇薇……”他觉得眼眶好热,不想与她分开。
“不许哭,我以后要当警察,你到了外国不准给我为非作歹,不然我一定去抓你归案。”
男孩子哭什么哭,没志气。
“我……”他想说龙门虽是黑社会大帮,但是绝不为非作歹,他们只惩戒坏人。
然而接下来,没想到说不准哭、一向给人凶巴巴形象的常若薇居然抱着他太哭特哭起来,拳头如泪水一样全往他身上问候。
坐在飞往纽约的班机上,身边是位出奇艳丽的少女,冷冰冰的感觉像他此刻的心情一片空洞,她叫朱心雀。
抚着胸前泪渍未干的湿意,他的心住进一位名叫常若薇的暴力女孩,伴着他度过日后无数血腥与黑暗的日子,不再容许其他人靠近。
他,沈敬之,未来的玄武堂堂主从此惧女成癖,有些自闭不爱与人来往,除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伙伴们。
年轻的岁月走人未知,离台湾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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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若薇,你给我死得好看些,别丢我们警察的脸好不好。”河东狮吼。
素有警界之花之称的女警张艳艳用公事夹一拍,惊醒了四周昏昏欲睡的苍蝇……呃,是同仁,口水一抹装作忙碌的接听电话。
不是他们怠忽职守,而是前几日扫黑组来调兵借将,埋伏了三日才抓到十大通缉要犯范金牛,因此大家才精神不济的稍微打个盹。
他们没有放假的权利,谁叫犯罪率节节升高,而犯罪年龄却逐年下降,那个自动请求“降级”的少年队队长放着轻松高薪的工作不做,非要来此凑热闹,让他们的“业务”无形中加重许多。
因为队长的表现能力太杰出,不时有重案组、缉毒组、扫黑组、特别行动组的头头来串门子,顺便把他们的队长借出去帮忙揍人。
平时少年队的事情已经够多了,自个队员都忙得焦头烂额,而她这个不修边幅的美丽队长,竟然还能忙里偷闲地抓他们出公差,去帮别组的同事抓通缉犯。
唉!破案奖金是人家在领,他们顶多分点小红,喝杯凉茶就没了,怎能不哀怨的趴在桌上小憩一会,谁知等会又有谁会来借人头,他们真的快累垮了。
而这位把属下当超人用却不管他们死活的大姐可舒服了,悠闲地跷高脚,躺在旋转椅上呼呼大睡,完全听不进外界的咆哮……呃,要文雅点,是声音。
毕竟少年队的气质实在是到了人人摇头的地步,为了确保仅存的警界素养,两百分贝以内都不算噪音。
“常若薇,你死了是不是?若死了请应一声,我好替你收尸。”
该死,反射动作还真灵敏。
明明已记得保持距离,怎知睡到阎罗殿的粗暴女还踢得中她,还好几年的警察不是白当,要是被她踢中骨盆,这下子别想生个讨债鬼来玩。
“艳,保重呀!被牛踢到可会倒霉三年。”
她就是活生生的惨案。
不是外调就是要她扮鸡,不然用她美美的小短腿去追公车,害她三天两头的大伤小伤不断,实在是大才小用全警局最妖娆的美女。
“少说废话,有本事你来叫她。”
谁不晓得她超难唤醒,与死人无异。
“看我的。”
古月娥媚眼一抛地成立定姿态,忽地——“啊——抓贼呀!有人抢了我的皮包,夭寿哦!年纪轻轻不学好……”在全队队员的大笑中,如火车头一弹的身影拔腿就追,点三八手枪飞快上膛,一跑到门口才觉得不对劲,打着哈欠地走丁回来。
像头慵懒的睡狮仲伸懒腰,抢过属下泡好正欲入口的咖啡,不理会对方目瞪口呆空空如也的手心,抓抓三天没洗的头连打五个哈欠,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常大队长睡醒了,要不要我帮你买杯百香果冰砂?”恶!还有眼屎。
“好,麻烦你了,我还要一份鸡排。”
她倒是顺口地点起餐来。
“好你的大头鬼啦!你看看我是谁?”她居然把她当小妹使唤。
常若薇撑起一眼眼皮微眯。
“古月娥哦……”等等,古月娥?“你们扫黄组也要来借人呀!”一提起抓贼她就兴致勃勃,所有的精、气、神全活过来了,眼睛亮得看不出一丝萎靡。
“啐,有我这个大将在,用不着你出卖色相。”
当她的部门没人才呀!“是我要找你。”
涂着紫色指甲油的手指在她眼前一晃,期望她分点心注意一下。
“是你,交际花。”
既然是她就真的“用不着”,她最厌恶和穷追不舍的媒体打交道。
张艳艳火大的一瞪眼。
“我是在公关部上班,别当我是酒廊小姐,还有请叫我雪莉。”
听起来像是酒廊小姐的花名,但她坚持比张艳艳好听。
自从某人消失后,应该算是青梅竹马的张艳艳、古月娥和常若薇意外地在警官学校重逢。
不用说以常若薇的辉煌历史和有力的人脉,考上警官学校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在打遍全校无敌手的情况下以第一名毕业。(因为没人敢和她抢第一。)
然而在幼稚园惨遭修理、壮烈败北的张艳艳在多年后越想越不甘心,发奋图强的振作,因为她相信小恶女将来长大一定会变成监狱的常客,所以她要报仇当警察,抓她去关到头发生虱子为止。
而在经过物理矫正视力后的古月娥则以危险标准吊车尾进入警校,连身高都刚刚好是及格边缘,一五六点三公分。
同窗四年又分发在同一个单位,使得三人的“恩怨”继续延续下去,虽然有短暂的外调他处,但没多久又都回到第一分局,只是同在一幢大楼却各处不同部门。
一个在少年队,一个是扫黄组,而另一个是公共关系科——专门处理警方对外的发言。
天天见面却也常常见不到面,正确说法是匆匆一见就各自赶着出任务,连声嗨都来不及说。
“有事快说,没事请别妨碍我补眠,待会还要去抓飙车砍人的青少年。”
非揍得他们没力气拿刀挥棍。
话一说完,全体队员都发出垂死的哀号声。
“叫什么叫,吃太饱呀?”她好饿哦!一饿就想揍人出气。
懒得和她生气的张艳艳丢下一张精美小卡。
“喏!同学会,你负责通知沈敬之。”
沈敬之?”他是谁呀?”
两个快吐血的妖娆女警一个做出要掐死她的动作,另一个发出分贝二百五十的音量一吼。
“你去死啦!常若薇——”楼上的局长办公室发出砰地声响,常长敬镇静如常地拾起蹦蹦跳跳的小金鱼放入钢杯内。
明天得再去买个小鱼缸了。
第二十一个爆裂物,以今年来算。
第二章
她真的忘了沈敬之这个人。
那年夏天她忙着参加联考,每天补习由早补到晚,一大堆讲义多得足以撑起天花板,地震来时不用怕,左邻右舍全压扁了她依然健在。
接着是警校的新生训练,她从入学第一天和学长姐“切磋”后,自此闯遍各大社团让人家难堪,举凡跆拳道、空手道、柔道和剑道,甚至是茶道都被她踢过馆,还捞到日后四年有专人泡茶给她喝。
没办法,走错路了嘛!以为有个“道”字就可以进去揍人,所以一踏进古色古香的社团逢人就扁,来自日本的留学生田中一夫就倒霉了,被逼当侍茶小厮。
亏他还是田中会社的小开,每年净赚千万美金的有钱少爷,不过是来台湾体验警察生活,而他的身份还是武术教练。
于是常若薇第一年过得轰轰烈烈,第二年过得精彩万分,到了第三年马马虎虎,最后一年是意兴阑珊,因为没人敢和她对打,连教官都避得老远,一看到她就脸色发绿。
因此在不刻意的情况下,她把沈敬之这号人物忘得一干二净。
“同学会通告,通缉逃犯一名沈敬之,八月午五是好日子;记:得来参加,否则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