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不提眼睛,那最满意……嗯,我的皮肤满白的,小时候的外号叫做白雪公主,後来知道当白雪公主要吃毒苹果,就开始否认自己皮肤白。
那么,我还有哪里比较有女人味?啊,我有两个梨涡,笑起来的时候若隐若现还不错……对不起,很烦了是吧,但我非得时常提起我的女人味,不然,唉……太委屈。
高中的时候念女校,因为够高,总有许多可爱的、个子小小的女同学,喜欢依偎在我身边,当然我也左拥右抱、乐不可支,高兴自己的人缘真好。
直到好几次被误认为男生,直到同学高兴地转述说:「学妹说我的男朋友帅爆了。」(不必怀疑,我就是那个男朋友。)直到交通警察把我摩托车拦下来,问:「那么冷,为什么安全帽不给女朋友戴?」(当时,我的「女朋友」因为怕冷,把手插在我的口袋里面。)我才惊觉,自己真的非常缺乏女人味。
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留长头发,立志彰显自己的性别。(很悲伤的是,还是有人对我朋友说:你男朋友很时尚呢,居然留长头发。)
火了,把头发烫起来,在脸上涂厚厚的粉底,穿起裙子、高跟鞋……经过多年改变,总算让这种误认不再出现。
後来长大了,我慢慢了解,会被误认不单是我的外表,我大剌剌的个性也得负点责任,他们说我是阳光男孩,阳光的不会只是我的脸。
但性格发展第一期,是十一个月到两岁,接著是青春期,再来就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了啊。
我已经习惯让大家因为我的存在而开心,习惯让大家误会我是那种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逆境都打不败的强人,习惯把脆弱隐藏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习惯大声说话、放肆大笑,习惯替大家排解困难……这样的我,怎么改变?
於是,我很高兴拥有这样一份职业,可以把自己某部份性情表现出来,可以让自己某些想法得到宣泄,也可以让自己某部份的真实在纸上呈现。
所以我非常非常喜欢写小说,如果环境许可,我但愿可以写到再也打不动电脑那一刻。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小说,未来的日子,我会更加努力,为大家编织更多瑰丽的、甜蜜的爱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