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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完毕! 阳光晴子

  老实说,晴子去了一趟捷克。

  原本不想说是因为有朋友老是说,“这家伙,又出国了!”

  可是啊,晴子觉得我是努力写稿后犒赏自己的嘛,又不是当小偷,何况,每次新书一出,里面若写了我到哪儿玩,一些久未联络的好朋友就会打电话来问好不好玩?玩了什么?又看了什么?

  接着,大家就约聚会,看看照相达人──其实是照相疯子,我,所拍的照片。

  其实,晴子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会拍,每回出国都以“千”张来计算,但风景、人文居多,不过,我的照片也不少就是啦。

  每回看着那些成堆的照片,感觉好像又出国了一样,当时在看什么,心中想什么,甚至那时愉悦轻松的心情都能感受,每看一张照片,脑海就浮现不同的人事物,一再咀嚼,可是回味无穷。

  所以,在这里,晴子也要大大的推荐捷克这个国家,这其实是絮小绢大力推荐的,但晴子走了一趟,就知道那儿为何值得推荐了,只有一个字,美!(哈哈哈……这也是絮小绢的词啦,借我用用啦,因为确实是如此啊。)

  因为太美了,所以也不知如何形容,有机会,希望大家都可以去走一趟。

  这是系列书的第二本,晴子很努力的写,想赚回旅费……哎呀,不是啦,是充完电了,总得好好的写嘛,是不是?

  总之,希望大家都喜欢!

  楔子

  炎热的太阳底下,一名个儿小小、身材单薄的青衣少年低着头快步的在街上走着,一看到在拐角处一名坐着打盹的官爷,那双璀亮的黑眸倏地一亮。

  她快步趋前,“请问……”

  留着八字胡的值日官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的又打了个哈欠。太阳好大,不仅将人晒得懒洋洋的,也刺得他这双老眼啊,看啥东西都花花黑黑的,就连眼前的这一张脸也瞧不清,不过,无所谓。他将毛笔沾了墨汁,“签吧!”

  这儿是临设的征兵处,来这儿就是投军的嘛,因为一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都花大钱摆平了兵单,不想从军,他上头的老官差便要他摆个“志愿军招募”的摊子,凑点儿人数,才好交差。

  但他拿笔拿得手都酸了,这家伙还在干啥?!“快签!”

  薛邑月愣住了,瞪着他又递过来的笔,一两滴墨汁还喷到她身上,她柳眉一皱,“可我不是──”

  “不是什么?快签!”他打了个大哈欠,重重的眼皮又要阖上了。

  “我没有──”

  “没有名字啊?”他受不了的哈欠连连,勉强将眼睛撑开一小道细缝后又阖上,“我看你个儿小小,就签‘小个儿’好了。”

  “不是啊,我──我是来找人的!”

  她的好朋友苏滟晴为了证明自己也能当个巾帼英雄,竟然女扮男装说要报名从军,而她的另一个好朋友宁儿公主也直嚷着要凑热闹,她虽然觉得不妥,但又劝不了两人。

  只是这一会儿好友不在身边,再加上最疼爱她的皇太后将她指给了有“鬼见愁”之称的禁军总指挥使,她才兴起了逃婚的念头。

  因为宁儿说,她的准驸马有一张连鬼见了都害怕的丑脸,光想到这一点,她就恐惧不已,所以这会儿她扮成男装,是要两名友人陪她逃婚去,不要从军了。

  在她思绪翻转时,值日官也已睡了一回了,在她回神后,连忙摇醒他,“差爷,差爷!我找人啊!”听说报完名的就会被安置在一个地方。

  对方迷蒙着眼,很是不耐,“你还在啊。”

  “在啊,我找人──”

  “听到了,听到了,他从军吗?”

  “是。”

  “厚,你这小个儿怎么那么笨啊?他从军,你也从军,不就在营里相见欢了?给我签!”

  太阳大、睡意浓,这小个儿却一直扰他好眠,他火气一旺,吼了一声,一向胆小的薛邑月立刻被吓得拿起笔来在报名簿上签了“小个儿”三字。

  就这样,深受皇太后喜爱而赐封的邑月公主,朝阳王薛值正之女,就这么被迫从军了……

  第一章

  橘红色彩霞渲染了无垠天际,一道在揽聚的山峰间倾泄而下的白色瀑布飞溅入滚滚江河,河畔,一只白鹭展翅穿入青翠林间后,消失不见。

  不久,一道浓浓黑烟从蓊郁葱林冒了出来,缓缓的飘向红色斜阳,再一会儿,几名焦急的士兵提着木桶直奔河畔,飞快的舀起水后,又急匆匆转回林间,此时,一名慢了许多拍的小兵这才与他们交错而过。

  “小个儿,不过叫你弄些东西来吃吃,你就将整座林子给烧了!”

  “我早说了,不该让他跟来的。”

  “我也是这么说的。”

  几人气愤的声音远了,但这个脸黑黑、个儿小小的小兵无暇理会,只是气吁吁的拎着木桶来到岸边,将桶子丢入水中要舀水,结果水是舀了,可纤细的手腕根本没力气将木桶提起,再加上水势湍急,这一桶水反而被水势冲着走,不过一想到自己生个火却引来火灾,也不敢放开手,只好就这么跟着水势拔河,但不意外的,小兵拉不住了,被迫松开手,无助的看着桶子载浮载沉的愈流愈远……

  “天啊,你还真会帮忙!”

  几名士兵又跑回来提水,却见这闯祸的小兵还在望水兴叹。

  薛邑月黑黑的小脸上满是歉疚,手足无措的猛弯腰行礼,“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提不了水,去打火也成啊!”

  “是、是!”

  她连忙往森林跑去,看到其他同袍们刀子一挥,砍断一大截树枝,拿起来就往那蔓延的火舌拚命拍打,她四周看了看,也拎起一把被扔在地上的刀,拿了起来就要去砍树,奈何刀子太重啊,她只能勉强拿起,却无力使刀。

  “小个儿!”一名年约五旬的老兵跑了过来,“你站到一边就行了,等会儿要是伤了自己怎么办?”

  “唐伯,可我……”

  “快去!”

  对这名惟一知道自己女扮男装,但不知道她真正身份的长辈,薛邑月也不再坚持,先退到一边,过了好久,这场意外之火才终于被熄灭。

  只是瞧瞧这次被派出来做探路先锋的十名士兵,连同她口中的唐伯在内,全都累得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大伙儿的脸跟她一样都是黑的,惟一不同的是,他们是被火熏黑,而她则是为了掩饰一张花容月貌,才天天以炭灰抹脸。

  也刚好身为“司仓营”的小伙夫,她天天都窝在灶房里,因此,老黑着一张脸也不足为奇,此次出营区,又是负责众人的伙食,所以大家也是见怪不怪了。

  “我饿死了,也快累死了!”一名士兵抱着咕噜咕噜叫的肚子喘着气。

  “没错!”其他几名士兵也点头附和。

  “小个儿──”累得脸发白的唐元伯是这一群士兵中最年长的,他抬头看了她一眼,薛邑月立即会意的点点头。

  “我马上去准备。”

  “嗤!你怎么准备?”

  “就是,别再来一场火就阿弥陀佛了!”

  几名同袍都用一种受不了的眼神看着他,这个身高可能不到他们胳肢窝的小个儿一张脸上黑不隆咚的,只看得见那双晶亮的眸子,身子骨薄得跟纸片没两样,整个人老是畏畏缩缩,话说得大声一点,他就开始发抖,若是靠近他,即便还有一步距离,也会吓得直往后退。

  再说到跟他当同袍的这一个月吧,他们不知拉了几回肚子,吃了多少半生不熟的饭菜,更离谱的是,杀个鸡,他尖叫,鸡飞他也跳,说要吃鱼嘛,他却拿鱼放生去:要他砍个柴,连把柴刀都拿不起,当然,要等他煮好一顿饭菜,从白天等到黑夜也不用意外,简直窝囊到不行!

  “小个儿,我陪你去抓些鱼儿来烤。”

  瞧她被众人说得头低低的,唐元伯勉强起身,脚步却踉跄一下,薛邑月忙上前扶住他。“不用了,唐伯,你累了,我去就行。”

  “那就甭吃了!”有人又开始唱衰。

  唐元伯不悦的瞪向那名士兵,“好,你去!”

  “没关系的,”薛邑月勉强挤出一张笑脸,“大伙儿都累了,还是我去就好了。”

  是啊,原以为她阴错阳差的从军生活,可能在一、两天内就会被识破女儿身,没想到她遇上了唐伯,还撑了这么久,虽然一直没有遇到好友们,但她也顺利的逃婚成功。

  她跟唐伯点个头,趁着天色还有些彩霞余光,赶紧转身往河畔走去,走着走着,突然间──

  “唧唧唧……”

  夜虫突然来个大合唱,令她差点没尖叫出声,她一手捂着唇,一手抚着怦怦狂跳的胸口,看着四周树影幢幢,天生胆小的她愈走脚步愈沉重,偏偏偶尔还有某种不知名的怪声突然响起,让她又被吓到好几次,眼眶都泛泪了!

  奇怪,怎么先前大家跑来跑去时,她觉得营地离河边还挺近的,可怎么走着走着,她还走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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