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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这样,我自己吃就好了。”她从未如此被男孩宠爱过,一时无法习惯。

  “我不喂你的话,你根本就不会吃完,谁叫你这么瘦?来,听话,吃下去。”他殷勤又有耐心,像面对一个不听话的小娃娃。

  当她乖乖吃下,对他微微一笑,那就是他最靠近天堂的时候。

  晚上九点,他在车库等她的脚步声,开车送她回家,途中可能吃点宵夜,可能找个地方散步,时间不多不少刚好也是一小时。

  佣人一个月可放假六天,他探听好她的轮休时间,开车带她去海边、去山上,两人都知道时间不多。但是没有人提起这件事,当作一种默契,或是一种禁忌。

  虽然正值青春,他们并未突破尺度,只是牵牵手、抱一抱,有时会忍不住亲吻,若再更进一步,只怕回忆就不只是回忆,而将是离不开的依恋。

  这童话一般的日子,每天都在倒数计时,因为太美丽而不能长久。

  第4章(2)

  “为什么你会喜欢我?”她忍不住问,因为实在太奇怪了,他要怎样美丽聪慧的女子都不是问题。何必苦苦执着于她这个平凡女孩?

  “因为你很像我养的小兔子。”他摸摸她粉色的脸颊说。

  她抓开他的手,哼了一声。“胡说八道!”

  “你昏倒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也快昏倒了。”他从来没有这种感觉,整颗心被另一个人牵动,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你是同情我?”

  “我是同情我自己,怎么会这么可怜?对方又不喜欢我,我却不能不喜欢她。”

  “你太会说话了,油腔滑调!”她瞪他一眼,宁愿他闷得像根木头,也别这样害她胸口扑通跳。

  他笑了,她发脾气的样子多迷人,十七岁女孩原本就该如此,一颦一笑都那么天真可爱,之前她的疏离冷淡只为保护自己,他懂她不肯轻易打开心门,是因为她太害怕受伤。

  “你呢?你喜欢我吗?”他靠近她耳边问,嗓音低沉又酥麻。

  “我不想回答这问题。”她转过头去,耳根已经红了。

  他从背后抱住她。“很多年以后,当你想起我的时候,会是开心还是难过?”

  “我会祝福。我希望你遇到更好的人,希望你事业成功、身体健康、生活顺利。”她微笑得很满足。“只要自己喜欢的人能快乐,我放弃得就有价值。”

  他是个好人,她也是个好人,两人都没有错,只是不适合,为何要伤心难过?根本就不需要这样,反而要更激励彼此,一定要把握自己的人生,打造出一片天。

  他更紧紧抱住她,在她黑色的短发中呼吸,就快不能喘气,就快要心痛到粉碎。

  “你很聪明,念书和工作都难不倒你,我只是怕你太任性太霸道,把一些好女生吓跑了,你笑起来很好看,你该多笑一点,爱上你的人都会想要看到你笑。”

  “好、好……我都听你的。”他不允许自己愁眉苦脸,尽管相聚的日子已经不多,为了她这番话,他要尽量笑给她看。

  夕阳西下的这一刻。他们在彼此眼中看到最后一抹彩霞,紧接而来的将是无边无际的黑夜,但那祝福就像夜空星辰,让人抬头看了就温暖一笑,至少还有个愿望可寄托,希望那个人过得好,就好。

  *

  赵永洁对哥哥的初恋不再深入研究,她变得很忙碌,因为在出国前,她也谈了一场恋爱,对象是她以前画室的老师。当然这场恋情注定夭折,但无所谓,她也不想要什么结果。

  每天早上,林忆珊都会坐在钢琴前当模特儿一小时,这是她唯一能放空自己的时候,最近有太多情绪起伏,让她格外珍惜这平静时光。

  赵永洁画了十多张,终于有了最后定案,决定用油画来表现,在她眼中,林忆珊不是美女却很耐看,有种越陈越香的气质,难怪哥哥会深深被吸引。

  一小时很快就要结束,赵永洁放下画笔问:“珊珊,你不会太难过吧?”她对林忆珊的称呼进化成了珊珊,这样比较麻吉。

  “难过什么?”林忆珊呆了一下才回答,她在当模特儿的时候通常脑筋转得比较慢。

  “暑假一结束,我们就要分开啦!”时间过得真快,只剩十天了,乐天的她也开始有点伤感。

  趟永洁和哥哥已申请好学校,虽然学校和科系都不同,一个念企管、一个念艺术,但日后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纽约,就是另一个国度。纽约的豪宅内一样有管家、司机,厨师和佣人,爸妈也常飞去纽约做生意,对他们来说其实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台湾的一切人事物,以后只能偶尔回来看看了。

  “小姐你去念书是好事,我替你高兴。”林忆珊也曾幻想过,如果自己是千金小姐,就可以出国深造、可以学琴学画,但那终究不是她的人生,她还是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吧。

  就知道这位模范生不会轻易流露情感,赵永洁内心叹口气,拿出笔记本和钢笔。“珊珊,你的email信箱给我好不好?我以后就可以跟你联络,把我的作品寄给你看。”

  “好。”林忆珊写下她的信箱,却又追加了句。“不过我很少上网,可能很久才会回信。”

  “为什么?”赵永洁以为她很忙,没空上网。

  “我只有去学校才能上网。”

  “不会吧?你家没电脑?”赵永洁实在无法相信,这年头谁家会没电脑?在她想象中,每个人都应该有手机、电脑和汽车,台湾钱不是淹脚目吗?

  “没有。”林忆珊老实回答,这根本说谎不得。

  目瞪口呆片刻后,赵永洁合上打开太久的嘴巴,咳嗽几声掩饰尴尬。“那……我这台给你好了。”

  “不用,谢谢。”

  “我们不是朋友吗?送个小礼物又不会怎样!”赵永洁心想一台电脑又没多少钱,她到纽约买一台新款的也不错。

  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顶级电脑都不当一回事,林忆珊苦笑一下。“可是我没办法给你什么回礼,所以还是不用了。”

  “你做我的模特儿不就好了?”

  “真的不用了。”

  “唉……你好固执。”赵永洁不得不放弃,通常都是别人屈服于她,这种经验可不多。

  林忆珊不是固执,只是还有点自尊,无法这么快就丢弃,就像她对赵永伦一样,她不愿在他出国后痴等他的音讯,直到越来越少、相隔越来越久,才终于无奈地放弃。所以她选择骄傲的姿态,让一切终止在最美的时候,或许日后他想起她来,还能有种甜蜜的怀念。

  无论如何,赵永洁特别交代:“答应我,绝对不能跟我断了连络,不然我会翻脸的喔!”

  “我答应你。”林忆珊郑重允诺。

  “至于你跟我哥,还是会保持联络吧?”赵永洁早看出他们的地下恋情,只是口头上没说破。

  “我想没那个必要。”

  “唉……所谓夏日之恋,只能存在于夏日,到了秋天就要枯萎,我不愿亲眼看到,干脆潇洒离开。”赵永洁忽然像个诗人。她原本就才气洋溢,碰上恋爱更灵感泉涌。

  “你说得没错。”林忆珊不能同意她更多,年少时的爱情就像彩虹,正因为短暂所以珍贵。

  “我们真是难姊难妹,来,Give me five!”两人颇有默契的击个掌,相视一笑。

  林忆珊再次感到世事难料,她居然跟大小姐做了朋友,还跟大少爷谈了恋爱,多不可思议,她不会忘记十七岁这年,她曾经距离幸福很近。

  *

  暑假明明就这么长,恋爱却是这么短,夏天还没结束,阳光依然灿烂,就已走到告别的场景。

  最后一夜,赵永伦开车送林忆珊到她家巷子口,手表上指着九点半,所以还有三十分钟,一切都在倒数,有如沙漏般流去的时光啊。

  “我明天就要出国了。”他打破沉默,说出一个彼此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嗯……”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因此她什么都不能说、也不能做。凭她能留住他吗?留住了他又能怎样?不过是痴心妄想,何必,何必。

  “这给你。”他准备了一个礼物,看起来体积不小,当她打开一看,竟是他桌上那台笔记型电脑!

  “我不能收。”这台电脑一定所费不皆,对他来说更是非常重要的私人物品,她不能收为已有,也不想往后看到电脑就想到他。这种送礼方式太狡猾,他根本就是要她忘不了他。

  他早知她会拒绝,但他不肯退让,至少他要为她做点什么。“我坚持,你一定要收下,而且在我们下次见面时,希望你能让我刮目相看。”

  他的激将法立刻让她竖起武装,抬起头说:“我明白了,我收下就是,但我们不能再有联络。”

  “写封信也不行吗?”他无法说断就断,难道做不成情人,就连偶尔关心也是打扰?

  “我要专心念书,要考上好学校,还要做一番事业让你刮目相看,我没时间给你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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