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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宾静了一会儿,等洛杰上马。“爵爷?”

  “嗯?”

  “关于伊丽——”

  洛杰举起手,阻止他说下去。“现在别提这件事,”当马匹抬起前脚开始前进时,他拉住缰绳。”以后也不许提,我不打算和你或其他任何人讨论伊丽的事。留在这里等其他人。”他策马走下绿意盎然的丘陵,将拓宾和其他人抛在后面。

  他辛苦地骑过低矮的丘陵,该死的御赐铃铛还是让人咬牙切齿地响闹着;最后他一边诅咒,一边将那串铃铛从马具上扯下来,像扔苹果核一样丢到高大的草丛里。那串价值不斐的财宝将就这样躺在草丛中,静待有缘人来发现。

  但洛杰并不在乎它有多值钱。他已经靠自己赚得了一笔财富,而且他的牙齿也终于可以不再因为铃铛的声音而咬得快抽筋。谢天谢地。这阵突然的宁静,几乎可以媲美一夜安稳的睡眠——几乎。

  他伏低身体,让灰马加速,和御赐铃铛的距离愈来愈远。要是真正困扰他的事,也能像这样抛在脑后,他就真的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了!拓宾的确说中了洛杰的心事,也看穿了他的故作姿态,即使他不愿意承认。

  伊丽结束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她是洛杰除了母亲和妹妹之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而且自从十五岁就开始了。当他在十二日节前夕的宴会上第一眼看到美丽的雷伊丽,他就想要她了,而那年他俩也双双被选为十二日节的节庆国王和王后。

  选上那块夹有豆子的蛋糕是因为运气吗?他认为,那更像是命运。

  但父亲嘲笑他的这个想法,并叫他傻瓜,不准他订婚。整整两年的时间,洛杰试过所有的方法,都无法让费伯爵同意独子和雷伯特伯爵的女儿订亲。

  雷伊丽跟另一个男人订婚的那一天起,洛杰便拒绝再跟父亲说话。而在她结婚的当天,他也启程离开英国到法国旅行,因而认识了一位朋友:鲍麦威。

  费桑迪伯爵和洛杰彼此避不见面已经很多年,他只在确定父亲不在家时,才会回家探视母亲和妹妹。

  因此今天他拼命地骑马,竭力想甩掉自己心中的恶魔。一人一骑飞也似地冲上山,背后一群随从也用同样震耳欲聋的步伐跟随而来。马蹄下的大地震动着,宛如战争前让大家为之动摇的战鼓。

  而这也是让洛杰觉得亲切的声音。不是铃铛所发出的、宫廷小丑翻筋斗的愚蠢叮当声,而是象徵着力量与自由的更低沉的撞击声。

  他加快速度,差点又滑了下来,因此他夹紧双腿,压低足踝,专心于不让自己自马鞍跌下。

  这天他穿的是重铠甲,不但增加了重量,也似乎将必须半站在马镫上的腿拉得更低。像是地牢里的刑具把他往下拖。当他疲倦时,重铠甲变成了负担,但全副武装会更糟,那会累得像是背上挂了一头公牛。

  重铠甲之外套着一件象徵费家颜色的外衣:金色的回旋图案,下面是被第一个费家人所赢得的骑士纹章分成四等分的一片蓝色,纹章的图案是一只准备振翅高飞的黑鹰,图案中间被横割开来,是私生子的记号。

  第一个费家人是索斯伯爵亚隆的私生子,他靠着自身的机智和剑术赢得了头衔,并好运到娶了英国国王的妹妹,开始生下合法的男性继承人,世代的费家人都和皇家有着深厚的关系。

  洛杰很骄傲能穿着代表费家的颜色和纹章,但他将父亲的纹章图案作了修改:回旋的图案是颠倒的,这是激进的公开挑衅,用意在宣示他和费桑迪伯爵是不同的个体。

  洛杰的马匹加快了速度,这时他才发现因为想到父亲使得自己的身体因愤怒而绷紧,而可怜的马儿却以为他是在催促它加快速度。

  他旋即苦涩地开始嘲笑自己,想到父亲竟然还能让自己有任何感觉,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他不想要轻视父亲,而是希望自己能不要有任何感觉,但是空气中的嘲弄笑声包围而下,直到风和距离将一切都吞灭,只留下声音中的苦涩。

  洛杰抬起头迎向冰冷的空气,似乎想证明自己并未因为疲倦和理智这些人性化的东西而变得软弱。

  不戴头盔在秋日的阳光中驰骋,让他能保持清醒。

  然而不戴头盔在无法纪的威尔斯边境骑乘,同样也是个危险的举动,而他父亲是绝不会做这种事的。所以洛杰要做。

  一个骑马的人影,像石雕一样静立在西边的地平线上。马和骑士都没有动,但穿透白云的阳光,让骑士的黑发和相同颜色的马鬃闪耀出光芒。

  骑士举起一只手遮挡太阳的耀眼光芒,看着费洛杰爵士和他的坐骑驰过威尔斯的山区。当洛杰下山,骑入位于黑山南岭和布洛肯森林北缘的布洛肯村落时,红色的头发像铜币一样闪闪发光。

  你擅自取走不属于你的东西,费洛杰,现在我要你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会看着你死。

  但骑士并没有尾随他而去,依然只骑着马停留在这座可以从山脚看到海洋的山顶上。而当洛杰变成一个小小的模糊黑点时,骑士朝天挥拳,然后大笑出声。

  村里一群男孩为了消遣,用石头砸伤了一只雉鸡。当时黛琳外出到农田附近采集草药,在听到男孩们的笑声并看到一块石头落下时,她躲到树丛的后面,深怕那石头是冲着自己来的。

  然后她看到他们的攻击目标,便抓起一把枯叶和青苔混合着泥巴抹到头发和整个脸上,然后像是被人割断舌头似地尖叫,挥舞双手跳出树丛。

  那群顽劣的男孩轰然而散,留下侧躺在尘土中的雉鸡。她将那可怜的东西放到柳条篮里带回家,并花了昨天一整个白天和晚上照料它的伤势。

  现在雉鸡躺在小屋温暖角落里的马槽中、用乾草和软苔做成的床上,长长的尾羽挂在马槽的尾端,染有森林中一切缤纷色彩的羽毛十分地精巧华丽。

  这些上天赐与、意在保护鸟儿的璀璨羽毛并没有发挥作用:雉鸡的长尾羽看起来十分完美,但它伤痕累累的身体则不然。

  她将两只手指放在鸟儿胸口苍白羽毛上的斑驳血渍旁,心跳的速度十分微弱而缓慢,她几乎可以感觉到生命正随着每一次心跳在消失中。

  她习惯性将手伸向挂在腰带后面的那袋石头寻求帮助,但它并不在那里。

  她转过身,环视房间,瞥过每天早上坐在老旧圆桌、像是要来享用大餐的松鼠,瞥过站在角落、大口咀嚼着一捆沼泽金盏草,头上还有一只苍鹰歇息的毛猪,瞥过在窗台上唱着嘹亮歌声的棕色麻雀和野鸽子。

  她抓起莱蒂外婆送的也是最好的一块蜜蜡蜡烛,走过一堆柳条笼子,一只白头貂从顶端的笼子伸出前脚,淘气地抓住她的裙摆。

  “住手,”她转身将裙子从它锐利的爪子里扯出来。”我现在没有时间玩。”

  她迅速走过房间,小猪唧唧哼哼跟在她脚后,老鹰则发出叫声,在猪背上前后摇晃,做出威胁的举动。“回去吃东西,小猪,我没有东西陪你:安静一点,老鹰,你的兄弟雉鸡现在需要我。”

  她点燃勉强黏在蜡烛上的烛芯,用手围着以免烛火熄灭,接着走进一个天花板上低矮的橡树梁柱倾斜到硬土地上的小房间。

  这里是她睡觉的地方。一张用橡树枝粗糙架成的床,上面是用石楠草和野百里香填充成的床垫。

  那个红色皮袋就在床垫上面,她将袋子绑在腰带上,一边匆匆回到马槽边,再将瘫软的鸟儿轻轻地抱起。

  她走出小屋,转身冲过架在溪上的小石桥。冬天的大雨过后,溪水几乎涨到她的家旁,从窗户将水桶伸出去,就可以舀起一桶干净的清水;用这些清水洗的头发一个星期都还闪闪发亮。

  但现在是初秋,小溪也比较窄。她走下桥,踏上一条石头小径,然后停下来,发出尖锐的口哨声。

  过了一会儿,她的马昂首阔步地穿过树林,摇着头,使得长长的黑色鬃毛在风中翻扬着。它走到她面前停下来,像积雪一样静静地站着。她弹了一下手指,让它跪下来。

  “很好,马儿。”她爬上马跨坐,双手仍抱着垂死的雉鸡,接着拉上粗羊毛上衣的磨损边缘包住鸟儿,安全地放在腿间。

  她抓住坐骑光滑的长鬓毛,身体往前倾,脚跟压向马的肚皮。

  他们往山区的方向前进,离开安全的森林深处,走向如同蓝色巨人护卫般站在村落上方的巨石圈。

  这天下午稍晚的时候,洛杰骑上通往布洛肯山谷上方山脊的一座陡峭山头、正上方就是地图上标明国王所选的那块高原。

  从他所在山脊基部的绝佳视野,可以想见高原必然可以俯视下面的山谷、早秋的金色农地和东边蔓延数里的浓密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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