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发誓,从今天开始,以后每次见到老婆婆、小朋友过马路,一定都义不容辞立刻帮忙!而且,直到地老天荒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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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已经几年没再这样轻松逛过夜市了,尤其旁边有程曦这小丫头,什么都好玩、什么都好吃、什么都有趣,她的兴致高昂得不像二十岁的女孩,看来她的心智年龄跟真实年龄真的有巨大落差。
他们一路从夜市头逛到夜市尾,小曦的食量惊人,几乎每个摊子都要求尝一尝,直到要离开了还意犹未尽地打包了盐酥鸡、一大杯冰凉酸梅汤,还有他帮忙捞到的两只小金鱼——为了捞这两只金鱼所花的钱,大概可以去水族馆买个二十只金鱼都没问题吧。
因为那粲然的笑颜,他几乎忘了要送她回家这回事,甚至忘了下午她才刚刚晕倒过,而他的原意是送她回家早点休息。
结果他们却痛快地玩了一整个晚上。
车子停在山坡上的社区小巷弄口,山风清凉舒爽,一栋栋造型优美雅致的小别墅在路灯下显得十分宁静祥和。
「我家就是上面数过来第三间。」
抬头往上看,灯光还亮着。「快上去吧,妳妈妈一定很担心妳了。」
「我妈妈没那么早回来,那是自动灯光。」小曦吐吐舌头微笑,「是我自己设计的喔,只要太阳下山,客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来。虽然市面上也有同样的产品,可是我设计的还会每隔一个小时就自动变换光线亮度呢,防小偷超好用——」话声嘎然而止,她再度低下头,因为惊觉自己又说了太多话,而且说起话来还是幼稚到不行。
「怎么了?」
「教授……整个晚上你都没说什么话,一定觉得我超烦的对吗?其实……有时候我也可以很安静的。」
「妳是说有时候妳也很懂得怎么假装乖巧?」
「……」程曦有点委屈却又不敢反驳,她一定要表现出成熟的态度,不能让教授拿她当成小孩看待。
「我知道我有时候有一点点吵……可是我会改的,我妈妈说女孩子长大自然就不会再像小孩了——」话声再度消失。哪个二十岁的女孩子会老是把妈妈说的话挂在嘴边啊?厚!天哪!她的「幼稚病」真的严重到令人抓狂的程度耶!
「唉……」
看到她那沮丧、自责、恨不得咬掉自己舌头的表情,高亚拓忍住笑,下颚靠在方向盘上,温柔的眼眸笔直凝视着挡风玻璃。
他太喜欢她了,已经超过教授对学生,甚至男人对女人的喜爱。这种感觉前所未有,他突然觉得自己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处理才好。
每天看着她在实验室里蹦蹦跳跳,为了写一个程式咬烂了好几枝笔;看着她在电脑萤幕前无比专注的神情,有时他会忘记自己真正的任务,有时他会以为自己每天待在实验室里,就只是为了多看她两眼而已。
这种程度的喜爱让向来在女人堆中无往不利的高亚拓感到不自在,他从来没有处理过「爱」这个字。
打从他十几岁开始,肉体的欢愉就来得过于轻易,多得泛滥。女孩们给他太多太多感情,而他全都虚掷在无知的岁月中,他无须付出就能得到无数的爱情,如今终于尝到苦果……他已经是个不懂得付出、害怕付出的胆小鬼。
漫长的沉默之后,她终于鼓起全部勇气小心翼翼地开口道:「教授,我送你一个礼物好不好?很小很小的,你如果不喜欢就找个抽屉随便丢进去,可是……请答应我不要丢垃圾桶。」
「不能丢垃圾桶?」
「是啊,万一被我看到,我会很伤心……」原本想说会「很伤心很伤心」,但立刻紧急煞车,她已经够幼稚了,再这样下去,教授一定会她彻底绝望——虽然「希望」原本就不存在。
「那不如不要送我礼物,妳就不会伤心了。」
「我也这么想过。」小曦坦白地点头。「可是我还是很想送……不然……你丢垃圾桶的时候丢远一点好吗?不要丢在实验室或者教室里,这样我就不会发现了。」
有这种想法的女孩心智年龄大概几岁?十二还是十三?程曦的心智年龄跟她可爱娇小的身材一样,大概十二岁之后就没再继续发展过。
他突然感到极度罪恶感,他可没有恋童症啊!
「这个给你。」
那是一个小小的布娃娃钥匙圈。还不到十公分长的小布娃娃有着圆圆的脸、圆圆的小黑豆眼睛,跟一个大大的微笑,最特别的是这个娃娃有着一头怪异蓝绿色的头发——跟三个月前的她一模一样。
缝制的布娃娃的手工精致细腻,毛线做成的头发还细心地编成小发辫,而娃娃脸上的那朵笑容,灿烂得有如春天的朝阳。
「为什么给我这个?」
「是因为要把妳自己送给我吗?」如果换了其他女人,他大概会这么调戏;但对着心智年龄只有十二岁的小曦,这句话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他的头很痛,不是因为吹了太多山风,而是因为他突然发现对着这么个小女孩,自己居然进退维谷。
也许他只是对小曦那难能可贵的天真产生了一时的迷恋,只要他回到成年人充满情欲的世界,少女童话便再也不复存——他只能说服自己如此相信。
「因为教授很少笑。」她流畅地说着,这番话她早就在心里预演过几十次甚至上百次了。「你不觉得这个娃娃很可爱吗?你看她的笑容多阳光,很适合教授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拿出来看一看;或者阴天的时候,你可以把它挂在窗边当成晴天娃娃也很不错啊!」
「妳做的?」
程曦点点头。
他有些意外,原来这小家伙不只会做火药炸弹跟鸡蛋先生降落伞,连这么细致的手工女红也行啊!
「无聊的时候我还满喜欢乱缝东西的。」她说着,脸颊上又浮起两朵红云,羞赧甜蜜的笑容叫人很难把持。
他这一生不知道收过多少女孩们的礼物,但却从来没有像此刻感到如此温暖窝心。
将小布娃娃握在手掌心,感觉那柔软质感从手心直窜上内心。
高亚拓努力凝视着挡风玻璃。「快回去吧,很晚了。」
这个夜晚终于要结束了。程曦的表情很失落,好像才刚刚中了乐透,却又在一瞬间把所有的钱都花光的感觉。
「那……我回去了。」
「早点休息。」
教授的声音里没有半点感情,好公式化。她沮丧得几乎提不起脚步,打开车门慢吞吞下车,又在车子旁发呆站了好一会儿之后,才终于讪讪然转身离开。她是个胆小鬼,她没有勇气。
她就是没有勇气在教授脸颊上亲一下!教授在国外那么久了,这只是正当礼仪而已嘛,只是一下,只要一下就好了,就可以为这个夜晚画下完美句点!
于是才刚刚踱开的脚步,又快步跑回来敲敲车窗。
高亚拓不明所以地放下车窗。「还有什么——」
程曦快速地俯下身子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然后红着脸开心地大步跑开,跑没几步又回头对着他猛力挥手大叫:「教授再见!晚安!」
被亲吻的脸颊居然像是被火烧到一样火辣辣地燃烧起来!他楞了好半晌,不自觉地轻轻抚摸着被亲吻的颊,哑然失笑。
天!他竟然……竟然跟她一样开心,仿佛又变成了十多岁的小伙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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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授一定不知道她暗恋他多久了,大概会以为只是大学女生对帅哥教授那种程度的喜欢而已,但其实她从国中时代就已经喜欢上他了。默默暗恋一个素未谋面的人那么多年的她,只会被笑是个笨蛋吧?
第一次看到高教授的照片,是在牛顿科学杂志上,当时有一篇名为「物理明日之星」的采访报导,采访的第一个明日之星就是高亚拓,那时候他还在念麻省理工,由于一篇「分子惯性跳跃」的论文而声名大噪。
那时高亚拓留着中规中矩的短发,但是她却透过金丝框眼镜看到那双充满了叛逆挑衅的黑眼睛。黑白照片里的他乍看之下与一般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但却深深吸引了她的目光,那篇报导被她压在书桌底下整整八年,一直到现在都还好好的收藏着。
当别的同学都在崇拜偶像明星时,她每天都对着高亚拓那双叛逆的眸子念书,悄悄地对他诉说心事:遇到难解的题目,只要看着那张照片,就会觉得自己拥有与高亚拓一样的头脑跟勇气。
如果照片有灵魂、能记忆,那么那张黑白照片应该是这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因为不管发生什么事,有什么悲伤、寂寞、快乐,照片都是第一个知道的。除了妈妈之外,高亚拓是这世界上她最喜欢的人,所以她选择的学校当然是高亚拓当年的母校,选择的科目当然也是高亚拓专长的科目,因此当她知道高亚拓要回学校教书,她觉得自己真是这世界上最快乐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