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就在她身旁……
程又齐的掌心厚实又温暖,贴在她冰凉的手臂上有些烫烫的,麻麻的,他纯男性的气息又飘入鼻间,想假装遗忘都很难。
以她摄影师角度的观点来评断,他的确是个十分抢眼的存在。
就好比刚才他戴着墨镜,拎了把雨伞走出电梯的动作跟其他人无异,偏偏气势就是非比寻常,往往他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便能捉住其他人的目光。
他其实是个很棒的摄影题材。
她有些心动,很想拍他,拍他最生活的一面。不过她真的提出想要帮他拍照的事情,肯定又会和他牵扯没完,还是放弃比较好。
曾经看过一个摄影展,她从此恋上摄影,喜欢拍美丽的景致、喜欢拍各地风上民情,喜欢靠相机去挖掘不同地方的小趣闻。相机就等于她的眼睛,透过小小的视窗可以把世上的美好保留在最绚烂的一瞬间,当作她人生回忆的一小部分。
即使市面上已有单眼数位相机,她仍然喜欢传统的单眼相机,喜欢靠自己的经验来调整光圈、快门,喜欢自己冲洗照片,更深深迷恋上黑白照片的独特味道,所以她在台北的住处还有间小型暗房。在这个什么都讲求科技效率的数位年代,她唯一担心的是底片总有一天会被淘汰,万一底片得停产,只希望是在自己死后。
程又齐像是识途老马,领着她穿过几条小巷子,左弯右拐的终于到达一间位在角落,一点也不显眼的小吃店。
店虽小,布置却很干净雅致,虽然还没吃过这里的菜,冷燕湖已经有种应该会很不错的预感,她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了。
“老板的厨艺一级棒,想吃什么?”他指着墙上的菜单问。
“除了苦瓜,什么都好。”
“还是不吃苦瓜?”有一回买便当给她吃,才晓得她对苦瓜的厌恶绝对比讨厌他还强烈,他非常庆幸自己还排在苦瓜后头,好险。
冷燕湖直接做出恶心的动作。
程又齐起身跟老板点菜,回座的时候顺便拿了几盘小菜和一罐酒。“有没有想过为何不敢吃苦瓜?”
“大概是前辈子吃苦瓜噎死的吧。”小菜看起来颇可口,冷燕湖扳开筷子,毫不迟疑夹起凉拌小黄瓜放入嘴里,嗯,味道挺不错的。“你常来这里?”
“是啊,第一次会来是因为迷路才找到这个地方。老板说他开店做生意,靠的就是随缘,他只做有缘的客人的生意。我喜欢爬山,之后每回爬完山就会顺便来这里吃个饭,跟老板闲聊,说起来我们重逢那天也是因为迷路的关系。”想起那回的经验,他依旧觉得很值得。
“你方向感是不是很不好?”这样的人还敢爬山,简直找死。
“给我地图,我就有办法玩得很快乐。不过这种迷路不太一样,很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要我去迷路一样。”连他自己都觉得很玄。
“你相信?”
“为什么不信?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认识你。”
“在学校你也会迷路?!”不太记得他们相遇的情景,但应该是在校园里。
“开学第二天,我就因为在学校迷路,遇上几个不良学长,被他们架到偏僻的地方要跟我勒索,就在我因为拒绝而快要被打得满头包的时候幸好有人救了我。”也是从那天开始,他发愤图强非要长高长壮不可。
“跟我有什么关系?”冷燕湖继续啃着很脆很甜的小黄瓜。
“救我的人就是你。”含笑揭露他甜美的回忆。
“我救了你?!”开学第二天发生的事情……时间点很明确,冷燕湖咬着筷子翻找着遥远年代的记忆,好像真有其事,因为她还有点印象,“从此你就跟定我?”
昨天他说的恋爱史,她从头开始听,也相信他的故事,只是没想到却另有原因。
“原本是想跟你道谢,后来是因为受到你个性的吸引跟着你,慢慢才喜欢上你。”他也不晓得自己对她的感情竟会如此深植,每看她一眼,就会觉得很幸福,现在能再重逢,这十年的等待都值得了。
“我个性哪里好?”怎么她自己都没发现。
“全部都好。”他笑咪咪的说。
果真是白问了。
“如果你现在要我娶你做为当年救命之恩的报答,我绝对非常乐意。”认真的眼神代表他有多欢喜为恩情付出一切。
“少无聊了。”冷燕湖回避他直率热情的眼神。
“我很认真。”
他什么都变了,唯独表达情意时,那双宛若可以发出强烈光芒的眼睛始终没有改变,深深的仿佛要直探入她的心坎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她向来招架不了他的热情。
“五年前回来的。之前也曾回来过,却找不到你。”程又齐忍不住抱怨一下。
“别那么小气,我跟你道歉行了吧?”她也没想到真的有人找她那么久,自己似乎真有那么一点错。
“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了。乖,下次别再这样。”程又齐摸摸她的脸,当她是小狗一样逗着。“对了,我有回过母校找毕业纪念册,上头没有你的联络方式,也没有你的毕业照,怎么回事?”
冷燕湖愣了下,三言两语带过,“高三的时候我休学一年,后来去念了别的学校。”
感觉出她对这话题意兴阑珊,程又齐随即打住,试着利用别的事情想炒热气氛。“燕湖,我觉得你应该补偿我的,因为我为了你到现在都还没有‘那个’。”
“没哪个?”上回为了一个“哪个”,她再次被他骗去一个吻,这回得小心谨慎。
“就是……”最后的声音在贴近她的耳畔后消逝,他说得特别小声,不过肯定她能听得清楚。
说的人面带微笑,听的人却脸色酡红,转过头来一脸不敢置信。
“真的?!”一个大男人活到二十七岁竟然还没有那方面的经验,她很难相信。
“当然是真的,所以到时候……你就要多多包涵了,技巧上面或许稍嫌下足,但我会尽力以丰沛的热情来填补这方面的不足。”他食指又轻巧地滑过她的脸颊,暧昧的话语不禁令人想入非非。
“我一定会嫁给你吗?”每次和其他人讨论婚姻这话题,她总是没什么耐性,跟程又齐谈论时,反倒显得轻松自在,没有丝毫压力。
“嫁什么啊?”老板端着食物上桌,香味四溢,一下子就攫住冷燕湖的鼻子,让她的肚子更饥肠辘辘。
“希望她嫁给我。”程又齐趁这当头顺便逼婚。
老板拍拍他的肩膀,笑呵呵地强力推荐。
“嫁吧!嫁吧!小姐,我们家的又齐人很不错的啦!老实又可靠,现在的男人已经没几个像他这样有爱心。我家住在山上,那里的学校只要缺什么,这小老弟总是帮我想办法,又是送书、送电脑,还抽空去教那些孩子,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千万别再考虑了啦!要不然错过了会很可惜的。”
程又齐也不谦虚,连忙加入自吹自捧的行列中。“是啊,燕湖,我真的很好,会煮饭,又会整理家务,假日还可以带你上山下海到处去玩,晚上你累了也能帮你按摩,婚后薪水保证原封不动交给你,像我这样天上地下都绝无仅有的优质好男人,就算用显微镜也找不到了,千万别再考虑,赶快带回家吧!”
被两人双面夹攻,冷燕湖没有露出不耐,反倒玩性大起跟着闹。“要我嫁给你很简单,只要你让我愿意吃苦瓜,怎么样呢?”连她爸妈奋战二十年后都已经投降,普天之下大概也没人奈何得了她。
“好,这句话是你说的,老板当见证,我总有天一定会让你心甘情愿吃下苦瓜,把你娶回家!”程又齐自信满满。
“放马过来吧!”
这小两口真有趣,老板笑笑地摇头。“两位,先吃饭吧。”
经老板亲切地提醒,两人开始解决桌上满满的菜。
“你能吃多少算多少,不必太勉强。”他记得她的食量不大。“老板手艺真的很好,你可以每道菜都尝个鲜就好。”
就在程又齐为她夹菜时,冷燕湖注意到满桌的菜几乎都是她喜欢吃的,不禁咬着筷子瞅着他。
现在的程又齐和当年的程又齐真的相差太多,如果不是他主动坦白,她永远也认不出来以前那个矮小、始终跟在她身边的男生会在十年后变成这么令人怦然心动的性感男人。
怦然心动?
是了,程又齐真的是个容易令人心动的男人,但不包括她,他们最多只会是朋友关系。
“干嘛盯着我?我的熊猫眼真那么明显?”吃饭时要摘下墨镜,他也不是好面子,只是如果每个人都以奇怪的眼神打量他,或是想问他为什么变成这样,那才麻烦,所以他外出才会戴墨镜省事。
“不,只是在想……”冷燕湖顿了一下,内心涌起怀念的感觉,轻声道:“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她也有点想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