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道刚开始为了业绩和奖金,她几乎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差点没搞出肝病来,可是也因为有那几年不畏艰难的全力以赴,才会让她认识了不少欣赏她阿莎力个性的权贵大老板,因而奠定她现在在公司里销售女王的不败地位。
说真的,她并不后悔。
「我希望你辞掉工作。」辜辰峰倏然开口道。
「什么?为什么?」涂夏美一阵愕然。
「你之所以工作是为了赚取生活费不是吗?既然你已经嫁给我了,生计就不再是你的问题,而是我的。你没有必要再这么丰苦工作,我保证我的收入绝对足够养活我们一家人。」
他眼中的神情是疼惜与不舍吗?她觉得自己好像喝醉了,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会有这种错觉呢?她一定是喝醉了。
她闭上眼睛轻摇了下头,希望把幻想摇出脑袋。
「我相信你的话。」她说,因为八年前他都可以易如反掌的拿出五百万给她,而且连眨都不眨眼,所以他当然养得活他们一家人,但是——「我辞职在家要做什么?」
「休息或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他毫不犹豫的回答。
她看着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这样做算不算是在宠她呢?可是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叫她每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她一定会疯掉。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去当售车的业务小姐吗?」她坐到他身旁开口问他。
「不就是一个工作吗?」
涂夏美摇头。「因为我很喜欢宾士车。小时候我有个同学家里很有钱,每天上下学都有擦得发亮的宾士车来接送她,让人既羡慕又嫉妒,偏偏那个同学是我的死对头,每次考试都和我争第一、二名,但是很不幸的是,我拿第一名的机率比她高,所以她只要找到机会就会对我冷嘲热讽一番,因此我骑脚踏车上下学,而她却坐宾士车的差异,让她善加利用了很久。
「有一次我因脚踏车的链子松落而停在路边修车,刚好碰到她家的宾士车,她降下车窗对我微笑,问需不需要载我一程,我说不要,她却以一副恩赐的表情对我说,如果我不把握这机会,说不定我这辈子可能都坐不到宾士车。她真的把我给气死了,所以我当场发誓以后一定要开宾士给她看,所以我才会选择这份工作。不过做久了,我还真的喜欢上宾士车的气派与豪华。」她笑着说。
「你那个同学现在人在哪?」
「不知道。十八岁来到台北之后就断了音讯了。」
「可是你还是对要开宾士车的誓言念念不忘?」
「这就是我的个性,有仇必报。」她说着又一口干掉杯中的红酒,起身准备为自己倒第三杯。
「别再喝了。」他阻止她。
「我又还没醉。」她说。
「我也不希望你醉。」他说着拿走她手中的空酒杯放下,然后突然拦腰将她抱了起来,吓了她一大跳。
「辜辰峰……」涂夏美慌乱的叫道,感觉自己的心跳在一瞬间加快,浑身上下都热了起来。酒精终于在她体内奏效了吗?
「有酒的味道。」他突然低头轻舔她的唇瓣,让她瞬间屏住了气息。
「唇上有,不知道嘴里有没有?」辜辰峰沙哑的说。在她意识到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之前,他已再一次的低头舔上她的唇瓣,并在她惊喘的瞬间将舌头探进她嘴巴里深深地吻住她。
噢,天啊!如果不是被他抱着的话,她一定会整个人瘫软到地板上去。
感觉他将她放上床,感觉他压在她身上隔着衣服爱抚苦她的柔软,撩起一股几乎要将她灼烧的热力。她在他口中难忍的呻吟,不自觉的伸手攀着他,同时感觉他将自己的坚硬挤进她两腿之间,隔着两人的衣物揉弄着她。
他的吻是那样的热切又温柔,他的手也一样,只有他的硬挺让她觉得疼痛与颤抖得想哭。
欲火迅速的燃烧,让她无助的呻吟,渴望得不断将自己推向他的怀抱。
他终于动手脱去她身上的衣物,而她也不遑多让的拉扯他的浴袍,满足自己想要碰他的渴望。她还记得他刚刚站在浴室里赤裸完美的模样,她从刚才就有股想要伸手摸他的冲动,现在她终于可以让羞于敌齿的梦想成真了。
他平滑而厚实,好摸到让她差点呻吟出声。她的手抚过他平滑的胸口,往下到他区块分明的腹肌,想再往下时,却被他握住,将她的手举到她头顶上紧紧扣住。
他的目光炽热,气息急促,坚挺在她的入口处不断地磨蹭着她,让她忍无可忍颤抖的弓起身子来乞求他。
他终于冲进她体内,满足她的乞求。他一次又一次的在她体内驰骋冲刺着,直到高潮来袭,双双将他们俩卷入满足中为止。
新婚之夜很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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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东方的天空微微地亮起,曙光透过窗帘悄悄地爬进屋里,惊醒了床上的男人。
男人睁开双眼先是看了四周一眼,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迅速低下头来查看,只见让他瞬间心头紧缩的女人正蜷缩在他怀里熟睡着。
看着她,他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他不是在作梦,昨晚的—切都是事实,她真的是他的老婆了。
八年多了……
涂夏美,他真的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记得她。
那天在餐厅里看见她时,他几乎一眼就认出她是八年前的那个女孩,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办到的,因为她真的变了很多。原本的青涩面容被成熟取代,原本的T恤、牛仔裤和布鞋也被俐落的套装和高跟鞋取代,还有那充满了自信与光采,完全是一副事业有成的女强人的模样。
八年前的她和现在的她几乎可以说是判若两人,可是即使如此,他还是在第一眼就认出她来,而且不敢随便乱眨眼,就怕她会在他眨眼之间突然消失不见。
当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一切下意识的行为代表了什么,直到她突然在他面前昏倒,吓得他差点心脏病发,之后她要离去时又毫不眷恋,甚至连个电话都不打算要留给他时,他才又惊又慌又气的明白自己是喜欢她,他不想失去她,不想再次失去她。
他想,八年前他就喜欢她了,要不然以他的个性不会这么执着的想帮一个人,即使是疯了也不可能。
可惜造化弄人,在他还没来得及领悟这个事实之前,爸妈离婚后跟着爸爸住在香港的哥哥却发生了重大车祸,命在旦夕,让他不得不抛下一切——包括她,连夜带着母亲赶赴香港。
哥哥终究还是没能挺过来,在车祸三天后离开了人世,留下伤心欲绝的爸妈。
爸爸的公司在香港,所以他离不开,妈妈为了拼凑哥哥在与她分离后的生活片段,也不肯离开香港。而他在明知父母需要他陪伴、他照顾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撇下他们两老,一个人回到台湾生活?所以他只好也跟着留下来,而且不知不觉一留就是八年的时间。
这八年他过得很忙碌,除了坚持自己的兴趣之外,他还得兼负起哥哥的那份责任,进爸爸的公司学习管理。
也许他真的是个天才吧,即使管理与导演是完全不同领域的两件事,但他做起来却同样得心应手,并在短短的八年内让爸爸放心全权将公司交给他管理,然后和重修旧好的妈妈环游世界去。
不过爸爸大概想都没想到,他前脚才走,他后脚就跟着溜,有样学样的把公司交给了另一个让他放心的人。
他真的很高兴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因为他如果没这样做的话,就不会与她重逢,不会知道她替他生了对双胞胎儿子,更不会和她结婚,名正言顺的拥有她。
他的老婆。
他的。
他不知道这种无以言喻的满足感究竟是从哪儿来的,但是,他真的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是他的,不是别人的感觉。所以那些喜欢她、欣赏她的男人,最好都可以死心滚远一点了,因为她,涂夏美,是他辜辰峰的,任何人都别妄想对她越雷池一步。
这辈子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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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结婚了,夫妻俩当然得住在一起,所以出乎众人意料之外,涂夏美和儿子们竟然比涂冬颜更早搬离易傲阳与涂秋枫的家,
搬家下难,因为他们母子三人的东西少得可怜,只需花一个晚上的时间打包,再花一趟车程运送,然后就大功告成了。
所以她根本毋需请假,一样可以照常上下班。至于辜辰峰跟她提过要她辞职事,因为他只说过那一次之后就没再提了,所以她一直以为他决定尊重她的想法,没想到事实却不是如此。
这天下午四点多,她突然看见辜辰峰走进大门,她讶然的立刻从柜台内走出来迎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