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如何?我是独生女。」妹妹可不是她的。
「若是她突然冲过来捅你一刀,别怪我没提醒你。」谁多事谁就得接手,他概不负责。
他对夏侯清雪一点印象也没有,当年他与夏侯家决裂时,她不过是两岁大的襁褓稚儿,他都自顾不暇了,哪生得出什么兄妹情份。
而多年相逢后更觉陌生,除了黏性超强外,她全身上下无一丝神似夏侯家的特性,说她是错身而过的路人一点也不为过。
在他心中早已认定龙门才是他的家,一同和他接受考验,共渡危难的龙门弟子是他的手足亲人,即使他们私底下常拳脚相向、口舌争锋,但关心不曾失过一分,任谁有难必以身相救,绝不迟疑。
而祖母是家中唯一肯为他出头的长辈,若非长期卧床也不至于任他受到期压,故而他来见她一面慈容,仅是他所能尽的最后一点孝道。
至于其他血缘上的亲人,能不有所牵连他尽量避开,他们于他不过是名义上的关系,再无半丝亲情。
人在死过一次后,很多想法因此改变,小时候他会渴望父母的疼爱,但在见识过他们绝情与冷血后,早就哀莫大于心死,若是再有期望便是天底下最笨的傻子。
「姓夏侯的,你是说你不保护我?」那她要他何用,还不如回去让学弟们伺候得舒舒服服,捏臂、捶脚不马虎。
「我不是保镖。」如果她是这么想的话,那她可要失望了。
拿出随身携带的金算盘飞快的拨了拨珠子,百忙中挤出时间来跟她约会已让他损失数百万的收入,要知道他这「精算师」可是以秒计费的,这女人竟妄想大材小用拿他来当保镖!
张阿喜笑得妩媚的拉下他的头一吻。「你就是要逼我承认你我关系匪浅嘛,这有什么难的,小事一件。」
「为什么我肯定你接下来要说的话绝不中听?」他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不笑,反而拢起眉。
「喔!呵呵……怎么会呢?我张阿喜的『情夫』可不是人人当得起,是你才有此荣幸。」
「情夫?!」他早该知道以她的偏执性格,不可能简单顺服。
「不然奸夫也成,我满喜欢人家叫我淫妇。」淫荡是要有本钱的,表示魅力无限,眼角儿一勾百媚生,没有一个男人不掉魂。
「张阿喜你……」什么奸夫淫妇,她的思想逻辑不能偏向好的一面吗?
一道直冲而来的人影打断夏侯淳未竟之语,他足尖一旋带着张阿喜转了个身,身手极快的攫住由身后伸向前的手,轻轻往下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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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快放开我,不然我告你当众行凶,欺压良民,是应该列管流放的一级流氓。」
看着被一脚踩在背、双手反剪在后的狼狈男子,本来想冲上前隔开碍眼画面的夏侯清雪冷抽了口气,像有面透明墙挡在前面似的猛然停下脚步。
她的心里打了个突,想像若没有人比她早一步的冲上前,现在趴在地上像只狗的人肯定是她,而且还有可能摔得更惨,鼻青脸肿得难以见人。
她不知道她的淳哥哥居然这么厉害,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晓得有人偷袭,身体才微晃了一下就把人制伏,速度快得让人看不清楚他是如何出手。
真不愧是她最崇拜的淳哥哥,好有气势、好威猛,简直跟电影里的英雄主角一样勇猛,都是非常不简单的大人物。
完了,完了,她越来越喜欢他了,如果他不是她同父异母的亲哥哥该有多好,她一定非他不嫁,把他从那个笑声可怕的妖女手中抢过来。
「哎呀!你不是大海叔的儿子,一天到晚送花给我的凯子?」不好意思,一下子没认出他,鼻血喷得太难看了,毫无美感。
「你送花给我的女朋友?」夏侯淳那一脚踩得更重,似要帮他重整挺不直的脊椎。
「我……」痛,骨头都移位了。
「这位正人先生人不错喔!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忘关心我有没有盖被,热线不断的提醒我睡觉要穿衣服才不会着凉。」喔!呵呵……多清脆的推挤声,骨骨相连呐。
「你怎么知道她有裸睡的习惯?」他面露凶光,足下力道又增了一分。
「我哪……」知道?他只是用连环Call的方式引起她的注意。
「亲爱的淳淳,你不要欺负人嘛。他写的情书可有趣了,什么我是你的香奈儿五号香水,愿贴近你每一寸肌肤,亲吻你的热情,还有什么你是逐浪的沙,我是沙上的贝壳,会用辽阔的胸膛包住你,让你的体温能沁入我的身体……」
多美丽的词句呵!没点文学气质还真写不出深度,充满诗人的情感。
「你很带种,敢用淫秽字眼意淫我的女人。」夏侯淳的黑眸转得幽深,黯芒冷冽。
「那不是……」我写的。
「哟!轻点,轻点,你别踩断他的腰骨让他半身不遂,这样会很对不起大海叔的。」好好的一个儿子弄成残废,为人父亲的可会心疼。
「那就弄断他一只脚,或是废了他拿笔的手,相信日后他会有所收敛,知道不论家花野花都不能乱采。」尤其他身边这朵野荆,碰都不要想碰一下。
一听到要断他手脚,力不如人的汪正人突然生出一股惊人蛮力,身一抽的滚向一边,再连翻带爬的脱离足下危机,腰杆难直的弓着身,大口喘气。
他真是死里逃生,难免惊恐万分,背上传来的痛让他有些呼吸困难,慢慢的吸了几口气才恢复。
汪大海是草莽出身的黑道份子,仍活跃于中台湾,虽说早些年已向外宣布要收山了,但私底下却把多年建立的人脉和地盘全让给儿子去经营。
因此,汪正人表面上是正正当当的生意人,交友广阔,其实仍有浓厚的黑道色彩,手底下养了不少为他办事的兄弟,行事作风十分阴狠毒辣。
也就是说逞凶斗狠样样来,捞旁门、走偏路,不循正途,所谓富贵险中求,只要能达到他要的目的,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他唯一的错误是误判了夏侯淳的身手,先前的交手他认为不过侥幸而已,未反省自身的能力不如人,反而汲汲于报复,想在佳人面前一拳击倒对手,好博得美人芳心。
「看到没?女人要像张姊姊这样,不用自己动手就有义勇冲锋军为她效力,你要学起来,以后一定用得上。」色字头上一把刀,难怪男人多死在美色之下。
「谁在说话……咦!你是……小玉?」夏侯家的临时聘佣。
「嘘!不要讲话,看戏、看戏。」要是被他们家的蠢哥哥发现了,那就没戏看喽。
「可是……你穿这样不热吗?」有人会在大热天穿黄色雨衣吗?
「不热不热,你看,有洞耶!」这是新改良的「风衣」,风会从洞外灌进来。
望着雨衣上针孔大小的小细洞,夏侯清雪还真无言以对。她没想到家里的「女佣」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只想着好热好热,附头盖的雨衣从头包到脚,只露出一张脸,那真的是,非常热。
她还想说什么,却被前方的怒吼声引去了视线,等她回过神时,身后已空无一人,不见那件黄色雨衣。
「你凭什么将我踩在脚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每个人都有追求心仪女子的权利。」该死,他怎么可能察觉到他的意图。
「你是君子吗?」夏侯淳挑起唇冷笑,斜眸一睨。
「我当然是君子,比起你的宵小行为,我更适合阿喜妹妹。」他拉拉微斜的衣襟,做出谦和恭逊的君子模样,对之前的卑劣举动不做任何解释。
「宵小?」几时他被贬得如此低格,他怎么不知情。
汪正人故作平静的脸上,闪过一丝轻蔑。「夺人所爱就是小偷行为,我们相亲在先,拥有优先交往权,你不该来破坏我们的感情。」
不该?听起来真令人兴奋呀!他的拳头很久没吸人血了。
没有对手真是寂寞,除了五行里那几只小的能和他过过招,还真没几人敢当着他的面挑衅。
「阿喜妹妹,你千万不要相信他的花言巧语,他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根本没有正当职业,每天晃来晃去不知在做什么。」简直跟蝗虫一样令人厌烦。
张阿喜忍住想打哈欠的欲望,呵呵的以笑虚应一番。这家伙要是肯用花言巧语哄哄她,她倒也甘心承认两人交往的事实,偏他一颗籽也蹦不出来。
「……我的人看到他在夜店鬼混,左拥右抱的调戏女人,还将她们带出场共度春宵,可见他对你不是真心,只想玩弄你。」他不信这样的挑拨还分不开他们。
汪正人极尽努力的抹黑,企图让他看中的女人回心转意,改投入他的怀抱,不再和老是探听他秘密的男人走得太近,坏了他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