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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美芳一楞,视线从烤面包机上栘向他,“谢谢。”

  “你怎么认识我爸爸的?”

  看来他是要跟她话家常,于是丁美芳战战兢兢的在他的对面坐下。

  “我是于总公司里的总机。”

  俊杰集团说穿了就是于氏集团。

  从于爷爷开始创业,然后经由两位夫人的开枝散叶,总共生了四个儿子、四个女儿,这八个儿女又生了二十几个第三代,而于南天在第三代里,属于于爷爷特别栽培、浮得上台面的佼佼者。

  集团从传统的纺织起家,到现在横跨了营建业、百货业及科技业。

  于宗翰在四兄弟中,野心最小,从不参与兄弟姊妹的夺权争利,也最不具总经理相,因此,只负责旗下逐渐凋零的纺织公司。虽挂着总经理的头衔,事实上大权都在集团总裁于爷爷的手上,于宗翰这个总经理,算起来只是个领薪水的经理人。

  “总机和总经理,虽然都有个总字,但可以相识、相恋,这也差太多了吧?”于南天淡淡地说。

  “于总人很好,把我当亲人在照顾,让我和君君有个可以落脚的地方,我真的很感激他。”

  丁美芳的眼神清澈,不像是在说谎。

  “这个我带在路上吃。”他将鲜奶一口喝尽,然后拎起三明治,走出家门。

  于南天回想起一连串的不合逻辑,觉得事情越来越诡异,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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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记火锅店里,依然座无虚席。

  林怡君小小的身影,不时在厨房里穿梭。每个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她依旧来到方记火锅店打工赚零用钱。

  不能因为目前有于伯父照顾她,她就当起大小姐,她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这么幸福的人。

  命运之神只要不苛刻她,她就万分庆幸了,她不会贪图不属于她的荣华富贵。所以,她要更努力赚钱,万一再次被于南天给赶出去,才不会从极乐天堂摔到极苦地狱。

  “君君,外头一次进来好几桌的客人,你出来帮一下忙。”李阿姨在她身边交代。

  “知道了。”林怡君走到外头时,一眼就看见坐在角落位置的于南天和他那位漂亮的女友。

  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南天大哥,不但面带笑容,还替女友剥虾子。

  而他的女友,有着细细的眉、大大的眼、薄薄的唇,长相没有紫柔那么粉嫩,却有着十足十的女人味。

  原来南天大哥喜欢的是这种长头发的女人,那从现在开始,她也要将一头的短发给留长,她一定要努力让南天大哥喜欢上她。

  就在林怡君选出翠上的菜盘之后,于南天的女友正好伸手招着穿着围裙制服的她。

  “小姐,请问需要什么吗?”她还是没有勇气跟于南天相认,万一在这个场合于南天给她脸色看,那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请给我豆腐和鸭血。”于南天的女友说。

  “请等一下,马上来。”林怡君偷空看了于南天一眼,于南天正好也以莫测高深的眼神看着她。

  林怡君对他笑了笑,然后才走到厨房拿了豆腐和鸭血。“先生、小姐,请慢用。”

  于南天看着林怡君离开的背影。这小女孩在搞什么鬼?不是才高一吗?都已经住进他家了,为什么还要来这里打工?

  “南天,你在看什么?”陈舒琳随着他的眼神看过去,不明白他在看什么。

  “没什么。”于南天继续动起筷子。

  拿到电信工程学学位的于南天,目前在俊杰集团所属的俊杰科技服务,在通信研究团队任职,主要是在开发市场、研究市场,并且一步一步朝管理之路迈进。

  而陈舒琳也是该团队的研究员,两人在朝夕相处之下,自然而然发展成比普通同事还要好,但距离男女朋友还差一点的交情。

  因为陈舒琳非常喜欢吃方记火锅,在她有意将感情增温下,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缠着于南天陪她一起来吃饭。

  和陈舒琳的晚餐结束,他照例送她到捷运站,然后他在抵挡不住的好奇心下,再度回到方记。

  只剩下七成客人的店里,已经看不见林怡君的踪影。于是,他又走到三米宽的防火巷。

  方记的后门边,依旧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卖力的洗着水槽里的碗盘。

  他皱眉,不知道这对母女在卖弄什么诡计。以可怜的姿态来博取同情,进而让她们入于家的门,然后分得庞大的财产?

  他不能不这想,谁让于家的招牌太响亮,而丁美芳又太年轻。

  十点过后,他看见她走出店门口,接着又看见她和一位看起来很油条的高中生说话。那高中男生替她戴上安全帽,她还是一副笑得很白痴的样子,最后坐上那个男生的摩托车。

  凭她那副蠢样,才升上高中一个月,就交到男朋友?

  这个小女生,或许不像表面那么单纯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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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家的庭院里,在小小的鱼池旁,在千紫万红的花海中,有一张乘凉用的秋千。秋千上,林怡君正抱着一本书,蜷曲着身体,在日落霞光中睡着了。

  于南天将车子停在庭院旁的空地,才下车就看见她。

  周日的午后,时间慵懒得像是停止了转动,风轻轻在耳边吹动,他的唇角也不自觉扬起。

  从大陆回来这一个月,他很少跟林怡君碰上面。她上学时,他还没起床;而他深夜回家时,她几乎都在房间里。

  连晚餐,他都很少在家里吃。除了很忙之外,不知为何,他竟排斥与那张爱笑的脸相处。

  看她睡着的模样,就让他想起哈巴狗。

  四肢短小,肌肉丰满,脸上的五官平坦,眼皮略略浮肿,微启的嘴有着淡淡的笑容,看得出来她睡得极舒服。

  她黑油油的眼睛,总是带着讨好的眼神,她还是一只擅长搞笑、狗腿奉承的哈巴狗。

  林怡君的睡眠极浅,长年的警戒心,让她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自己吓自己的惊醒过来。

  而如今,她感觉到有个物体,遮住了她原本暖暖的光线,她眨动惺忪的睡眼,看见了遮住光源的男人。

  “南天大哥?”她在嘴里呢喃。“不对呀,他怎么可能会对我笑?等她将模糊的眼睛揉得更清楚些之后……

  “啊……”她吓得跌下了秋千,一屁股狠狠地坐在地上。

  于南天唇角仅存的笑意隐没了,转身就要往屋内走去,长脚才迈出一步,想了想又转了个方向,来到林怡君的身前。

  他伸出一只手,林怡君看着他的动作,虽然有些不解他的好意,她还是反射性地将自己的手交到他的大手里。

  他一把将她拉了起来,看了她一眼,然后放开她的手。

  “南天大哥,谢谢你。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她看着他的人,感受手里的温度,傻傻地笑了出来,看来他并不是那么讨厌她。

  于南天顿了顿,没有答话,就这么走进屋内。

  “南天大哥,今天天气很舒服,没有那么热了,我觉得应该是秋天来了。你今天去哪玩?是跟那个在火锅店吃饭的女朋友一起出门的吗?”她哇啦哇啦的说着话,跟在他的背后走到客厅。

  于南天浓眉皱起,她还是一只很吵的哈巴狗。

  “我爸呢?”他只好出声打断她。早知道不该一时妇人之仁伸手去拉她一把的。

  “南天大哥,伯父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说是要去百货公司买东西,晚上不回来吃了。”

  “喔。”他继续走到他的房门口。

  “南天大哥,我妈以为你今天晚上也不会回来吃,所以就没准备晚餐,看你要吃什么,我煮给你吃。”虽然只能对着他的背影说话,她还是努力不懈地想拉拢他。

  如果于南天能给妈妈好脸色看,相信妈妈住在于家一定会更快乐的。

  “不用了,我自己出去吃。”他握上房门的把手时,又听见她那清脆中带着飞扬的声音。

  “南天大哥,我有跟我妈妈学煮菜,所以我煮的东西还不错吃哦,你想要吃什么?”

  她左一句南天大哥、右一句南天大哥,叫得他的头都痛了。“你知不知道你很吵?你可不可以闭嘴?”

  他的话很冷,没有任何高低起伏。接着“砰”一声,房门在她眼前五公分处给关上,就差那么一点,她已经够塌的鼻子就要撞得更塌了。

  她虽然有那么一点点难过,但她不会被打败的,如果她会就此而垂头丧气,那她就不叫林怡君了。

  林怡君之所以是林怡君,除了名字通俗到无人能敌之外,她还是只打不死的蟑螂。

  总有一天,她会离开于家,所以就算于南天再怎么讨厌她,她也无所谓,可是妈妈就不同了。

  妈妈好不容易遇上像于伯父这么好的男人,这是妈妈迟来的幸福,她一定要助妈妈一臂之力,让于南天喜欢妈妈,让妈妈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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