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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人类都有求生的本能。

  逃命时,衣服是否又脏又破不重要,能御寒就好。

  睡破庙或孤坟旁也不要紧,有可以遮风的地方就好。

  但是,唯独饥饿感是没办法忽视的。

  当面对可怕的饥饿感时,即使是再小的孩子,为了填饱肚子活下来,什么都会去做。

  这天,显欢已经饿坏了,他看见一户人家蒸了馒头当晚餐吃,这户人家也是贫苦的,馒头蒸得刚刚好,夫妻连同小孩四个人,只蒸了四个馒头,一人一个,没有多余的可以抢。

  但是他已经太饿了,因此看中了最幼小的孩子,迅雷不及掩耳地冲过去,一把抢走那孩子手中的馒头,得手后,立刻没命地奔逃。

  「臭小子!敢偷我家的馒头!臭小子──」

  身后是气急败坏的追骂声,显欢咬着馒头,飞一般地逃跑。

  确定自己是安全的以后,他才倒坐在大树旁,捧着抢来的馒头,一口一口小心翼翼地品尝着。

  当他吃完最后一口馒头,心满意足地抹了抹嘴,不经意地抬头时,看见前方路旁不知何时站着一个少女,正怔然地呆望着他。

  「看什么!」显欢抬高了脸瞪过去,骨子里仍有公子爷的傲气。

  那少女恍恍然地朝他走来,慢慢地在他身前蹲下,泪水蓦地浸湿了乌玉般的眼瞳。

  「妳想干什么?我身上可什么都没有喔!」显欢以双臂环抱住自己,戒备森严地看着她。

  少女白皙如玉的手朝他的右耳垂抚去。

  「妳干什么!」显欢倏地拍开她的手。

  「是你,我找到你了。」少女凝视着他右耳垂上一颗血红色的朱印,两行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喂,妳干什么?妳莫名其妙哭什么啊?」显欢被她吓得手足无措。

  「你不记得我了吗?」她握住他的双臂,泪水一行一行地滚落下来。

  「妳是谁?」显欢困惑极了。

  「我是喜天呀!」她的声音微微发颤。

  显欢仔细地瞧她一眼,这少女既漂亮又灵气逼人,如此特别的少女见一眼绝不会忘记,但他确实不记得曾经见过她。

  「不认识。」显欢肯定地摇头。

  「果然还是忘了……」喜天闭眸,眼泪无声地滚落。

  显欢不明白她说些什么,但是她的眼泪却震动了他年幼的心。

  「妳可能认错人了,我的名字叫显欢,不是妳要找的人。」他放低了声音说,不再像刺猬那样充满敌意。

  「我没认错人。」她伸出手,温柔地轻轻抚摸他的右耳垂。「你的右耳上有我给你的印记。」

  显欢这回没有推开她,整个人被她温柔动人的神情给迷惑住。

  「这是我生下来就有的胎记,难道妳在我小的时候见过我?」他呆呆地问。

  喜天只是浅浅地笑着,没有回答。

  「姊姊,妳说妳的名字叫喜天?」显欢挑着眉问,觉得这个姊姊怪得很。

  听他唤她「姊姊」,喜天轻轻拭去泪水,笑得更加动人。

  「妳一个人吗?」

  喜天点点头。

  「嗯,我也是一个人。」他也笑了。

  「你怎么穿得破破烂烂的呢?真是不会照顾自己。」她用自己的衣袖替他擦脸,忘了他只是个十岁的小男孩。

  显欢在失去父母亲人之后,第一次有人如此怜惜他,一点儿也不在乎他又脏又臭,一颗童椎的心顿时感动起来。

  「姊姊,妳待我真好。」他怔然凝视着她。

  喜天温柔地一笑,将他的脸仔细地擦干净以后,露出来的是一张轮廓分明的俊俏脸庞。

  她动情地怔望着他,无限爱怜地梳理着他的一头乱发。

  「姊姊,妳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不如我们一起做个伴吧?」他握住她的手,真心诚意地说道。

  「好啊。」喜天点头,心中既甜蜜、又酸楚,泪珠不自禁地落下,唇角却微微绽开一朵欣慰的笑。

  「妳怎么老是又哭又笑的?」显欢自然而然地伸手替她擦泪。

  「我只是很开心,真的很开心……」她咬着唇,欲哭欲笑。

  「我们可以做个伴,不过,我还只是个小孩,没把握不让妳饿肚子喔!」他揉了揉头,有点羞涩。

  「没关系,我会照顾你。」她的红唇盈满了笑意。

  「好哇!」显欢大声笑开来。「现在我小,由妳来照顾我,等我长大了,就换我来照顾妳!」

  孩子气的承诺,让喜天格格笑出声来。

  「你肚子饿吗?」她柔声问。

  「有一点。」刚刚那一个馒头没能喂饱他。

  「那……我们去买东西吃吧。」

  「妳有钱吗?」他挑眉。

  「有啊。」她笑着点头。

  「好,我们走!」他跳起身,很自然地牵着喜天的手。

  夕阳西下了。

  紫橘色的天空底下,有一双一大一小的人影,两人就这样一直牵着手,始终没有分开过……

  【全书完】

  编注:

  (一)关于四大天王之西方广目天王──弼尔雅&善月的爱情故事,请见花蝶894【叱咤风云之一】《可喜娘》。

  (二)关于四大天王之北方多闻天王──弗灵武&观娣的爱情故事,请见花蝶914【叱咤风云之二】《丑奴儿》。

  (三)关于四大天王之东方持国天王──洛无天&无梦的爱情故事,请见花蝶931【叱咤风云之三】《梦上天》。

  后记

  这本书交得很晚,写这本书的过程当中,遇到了爷爷几次病危,最后我的爷爷仍敌不过死神的召唤,溘然长逝了。

  为了能送到爷爷的最后一程,所以从爷爷入院到过世的两个月间,我几乎都陪伴在他身边,因此写稿不顺,档期一延再延,在这里,向出版社和编编深深致歉。

  因为我的爷爷与我的关系十分亲密,感情也是最深,爷爷是在我写这本书时离开人世的,所以我想在这本书的后记中,表达我对爷爷的怀念。

  我爷爷的一生中有半生是过着吃苦认命的日子,爷爷的性格憨厚,性情温和,是一个完全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生活虽然穷苦,可是却很乐天知命,晚年不良于行时,他总会把我们晚辈给他的红包放在口袋里,不管洗澡、睡觉,就算换了衣服,他也要把红包放在随身的口袋里。有天,我问奶奶,爷爷为什么要这样?奶奶说,爷爷苦日子过怕了,他希望走的时候身上带着钱,来生说不定可以投生在有钱人家。这没有根据的迷信,让我为爷爷难受了好久好久。我总在心里为爷爷祈祷,希望他来生真的能投生在有钱人家。

  在孙子辈当中,我是最长的,因为是爷爷奶奶的第一个孙子,也因此,我比弟弟妹妹们更得到爷爷奶奶的疼爱,这是我感到很幸运也很幸福的事。我比弟弟妹妹们待在爷爷奶奶身边的时间长很多,小时候都跟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记得小学三年级暑假那一年,我回花莲和爷爷过了一个暑假,那时候爷爷每天要去农场上班,那是培育猪只、黄牛、山羊的农场,他为了不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于是每天用脚踏车载我到农场陪他一起上班。那个暑假我过得好快乐,每天和爷爷一起喂猪、一起帮猪洗澡,偶尔还会被黄牛追着跑。我爷爷和他的同事们最爱用秤猪的秤子来秤我的体重,我永远记得那年暑假,我的体重是27公斤。

  和爷爷一起下班后,爷爷有时候会带我到海边等渔船回来,买活跳跳的鱼煮给我吃,只要爷爷有时间,他就会用脚踏车带着我到处去玩。

  记得有一次,爷爷带我到他的一个朋友家吃饭,聊天聊到很晚才走,在回去的路上,一盏路灯都没有,四周漆黑到我连爷爷的背都看不见,当时我怕得要命,死抱着爷爷不敢放手,爷爷一路一直笑我「恶人没胆」。至今过了快三十年,那一个暑假和爷爷度过的许多画面,都仍然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中。

  爷爷在我心中一直是力大无比、饭量惊人,还有只要我闹一闹就什么都让我的傻爷爷。每次看「樱桃小丸子」的时候,我分明就觉得是我的爷爷在上面演,在面对爷爷的时候,我差不多像小丸子那样任性,还会跟爷爷抢遥控器,是一直到爷爷生病以后,我才突然惊觉到爷爷已经老了,没有力气了,能陪伴的时日也不多了。

  在爷爷的最后这两年,我总想着能为他做些什么令他高兴的事?当我知道爷爷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回花莲看一看十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和老同事时,我就开始一直急着想做这件事。因为我父亲突然在壮年时离开了我们,留给我们许许多多的后悔,所以在我父亲走后,我就开始害怕再有任何的后悔发生。终于在去年,我召集了每一位姑姑,一起陪着爷爷奶奶回一道花莲,完成了爷爷的心愿。

  在这趟花莲行之前,爷爷时常提起要回花莲的事情,当我们真的陪他回过花莲以后,我知道他很开心,之后就再也没有听他提起了。我很高兴能让爷爷没有留下太多的遗憾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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