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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看爹现在满头白发,邋邋遢遢;我小时听人说过,爹当年刚出江湖时,可是有名的玉面公子,江湖上对他爱慕有加的侠女不知多少。但爹独对母亲情深不变,因为母亲名讳白云娘,为此爹爹还将武林谱上赠予的称号硬改成『白云剑客』,意指,白云娘专属的剑客。可见爹爹对娘亲用情之深。」

  曲笛还真没料到看起来就是老疯子、烂好人一个的丁还,年轻时也有如此轰烈壮举,对他的印象不禁大为改观。

  「那后来老……师父,」这恐怕是三年来,曲笛第一次心悦诚服称丁还为师。「师父既然曾经如此威风,现在为何变成这样?」

  「因为娘亲的死。」提起早逝的娘,丁叮已是泪眼汪汪。

  曲笛赶一步跑过去,搂住她的腰。「别哭、别哭,要哭就到我怀里哭。」有便宜不占,那就不是男人了。

  「娘亲……」丁叮抽噎着。「五年前奶娘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爹跟娘本是江湖上人人称羡的恩爱侠侣,娘亲怀孕的消息一传出,很多江湖人士都发来信函向爹爹祝贺,那时白云庄要说多威风、就有多威风。奶娘告诉我,我还没出生,那些武林人士送过来的贺礼就已堆满庄子,只是……谁料得到沉寂百年的血杀宫突然再度崛起,好多江湖人都被杀害,那时爹爹是武林盟主,他们找爹爹帮忙。爹爹发下武林令,联合众人一同对抗血杀宫,那一仗传说打了三天三夜,死伤数百人,正邪两派都元气大伤。但邀天之幸,血杀宫总算被攻破,那令江湖中人闻之色变的吸血大法也再次消失了,只是……」说到这里,丁叮再也说不下去,呜呜哭声听得人肝肠寸断。

  曲笛拍着她的肩膀,偶尔偷空在她颊边偷亲两下,虽然在她难过的时候偷吃豆腐有点不太道德,可男人嘛……世上有几只猫儿不贪腥?

  「是不是有血杀宫的余孽没杀全,后来报复到白云庄头上来了,连累师娘?」

  「咦?」丁叮抬起一张泪痕交错的脸,惊诧地望着他。「你怎么知道?就在娘将近临盆之际,那些混蛋找上门来,害得娘早产血崩而亡,也害得爹爹……奶娘告诉我,娘亲一死,爹爹几乎发疯,抱着娘亲的尸体夺门而出,历七日夜返家,满头乌发尽数转白。于是辞去武林盟主之位,长隐庄内,再不过问世事。」

  「出头的梢子先烂嘛!」曲笛把肩一耸,看似轻松,其实心底却沉甸甸,如悬盘石。这世道真的是好人做不得,想当年那几个把他养大的乞丐,哪个得了善终?想乞一碗米汤都磕得一头血。

  他小时候唯一做过的一件善事就是替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出头,帮她从地头恶霸手中逃出生天。

  可这件善事给他带来了什么好处?那恶霸心怀不甘,派人连夜烧了他和几个乞丐栖身的破庙。

  那一夜火很大,五、六个乞丐拚命哭嚎求饶,可那恶霸领着家丁堵在大门口,眼看着大火烧着了乞丐们的破衣、眉毛、头发。

  那时曲笛才五、六岁,一个乞丐冒险把他从天窗扔出去,窗子实在太小了,大人过不去,只有他这个小孩子才出得去。

  他穿出窗户,身上还带着火星,一路从丘陵直往下滚,地上的石子儿、荆棘磨得他一身是伤。

  他却连喊都不敢喊一声,就怕再被捉回去,扔进火里活活烧死。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啊!

  有史以来多少的例证,那帝王将相脚下的骷髅堆得越高,权势跟富贵也就越大。

  而那些心怀天下、处处为民谋福的人早就死绝了。

  曲笛伸手抹一把丁叮的泪。「师姊、老婆、我的好娘子,记住师弟一句话,妳可以做好事,但千万别做好人,好人都不得善终的。」

  「你怎么这么说?」丁叮不懂。「不做好人,难道要我做坏人?」

  「我宁可做个大恶人,也不要做好人。」他其实想教她做个伪君子,既得好名声,又可以为所欲为。但这般耸动的话她是听不进去的,不如直接跟她说道理。「妳听我的准没错,师父就是人太好,才会被那帮满口仁义道德的正派人士拱着去做那劳什子盟主之位。那些什么武当、少林,他们怎么不发帖请武林人士帮忙诛除恶贼,非要师父出头?他们也怕血杀宫把火气发到他们头上啊!他们都懂得明哲保身,只有师父这个烂好人见不得苍生受苦,硬是去挑那个烂摊子,结果可好了,把野火招惹到自己家门口,何苦来哉?」

  「可是……圣贤书中教导我们,为救民于水火,哪怕是九死也不后悔。你的说法……」

  「很难听,但这才是享受人生至乐的真理。至于说那劳什子……虽九死其犹未悔的人,妳自己都看过那些书了,当知那些人最后的下场如何?」

  丁叮浑身一颤,想起屈原,一片赤胆忠心,而结果却是……投河自尽。

  难道爹亲做错了吗?如果他是对的,为何丁家落得这步田地?倘若他是错的,这十数年来,江湖上的风平浪静又是从何得来?

  丁叮幼承父训,熟读圣贤书,本性纯良温顺;乍听曲笛之言,却是万万无法接受的。

  「师弟,你这样……太自私了,师姊实在无法赞同。」

  曲笛也知道要让丁还、丁叮这样视天下为己任的大好人,接受「宁可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的想法,是件极难的事。

  但是……「师姊,不管妳信不信我说的话,我只想告诉妳,即使妳有天大的理想,都要有命在才能实行。所以你们行善之前切切记住,先求保住自己的性命啊!」直到这个关头,曲笛才真正了解,他对丁叮的一见钟情所为何来。

  不单只是被丁叮的美貌所吸引,还有她的善良、天真,以及一往直前的义气。

  丁还和丁叮都让他想起那些死在火窟里的乞丐,他们做了什么坏事?却因何都落得心伤结局?

  要说什么因果报应,曲笛是不信的,他只相信自己眼中看到的,越是贪污的官儿,权势就越大,房子就盖得越漂亮。那些清廉自守的,要嘛不得上头欢喜遭不放,再不就穷得两袖清风。

  所以说做好人有什么好处?一点好处也没有。

  曲笛更加搂紧了丁叮,她天真、她善良,不懂得为自己打算没关系。他的心够黑、手够毒,一定会保护她。

  「师姊,这辈子可千万别离开我,否则我怕妳被人卖了,还会帮人数银子。」

  「我有这么笨吗?」丁叮沉醉在他怀抱里的酥麻神思突然清醒过来,起脚就给他的膝盖来上那么一下子。

  「唉哟!」曲笛疼得差点跪下去。

  「爹爹说得没错,你果然是个大坏蛋,连对师姊都这么没礼貌。」

  「妳还没见过真正的大坏蛋呢!」曲笛撇撇嘴,突然笑得很诡异。「要不要我带妳去见识一下什么叫货真价实的坏蛋?」

  丁叮难掩好奇,这师弟总有一堆鬼主意,尽管她功力远高于他,也常被他耍着玩。

  可偏偏他又总能讨她欢心,带她四处见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对于他的提议,她还真是……心痒难耐啊!

  「真的是带我去玩,不是骗我?」上过那么多次当,她也学会质疑了。

  「骗妳的是小狗。」

  丁叮又考虑了好久,还是挣不过心底的好奇。「好吧!我跟你去。」

  「那妳先把眼睛闭起来。」

  「为什么要闭眼睛?你不会又想诋我吧?」

  「闭眼是为了培养气氛,等妳把情绪酝酿到最高点,我再给妳一个惊喜,包管妳终身难忘。」

  「真这么神奇?」她总觉得曲笛笑得好贱,教人好想一拳挥过去。「如果你敢骗我,罚你抄论语一百遍。」

  「我无所谓啊!反正信不信由妳。」

  曲笛越是摆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丁叮心底的好奇越被勾得发涨,终于忍不住如他所言,闭上双眼。

  「好了,我已闭上眼睛,你要让我看的大坏蛋在哪里?」

  「就快来了。」哎呀,都跟这个可爱的师姊厮混了三年,他应该也教会她很多心眼,怎么事到临头,她还是这样天真呢?那就怨不得他再做一回坏事了。

  学会武功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想吃丁叮豆腐,再不必装疯卖傻扮可怜;反正她本来就不懂这些男女情事,他只要手脚快一点,还有什么便宜是占不到的?

  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鼻息交错,甚至连对方的心跳都一一入耳。

  曲笛眼中只有丁叮,肤如凝脂,眉目如画,长发不髻不绑,披散肩后,乌木般跃颜色更衬出她颊若粉桃,香气扑鼻。

  他情不自禁咽下一大口唾沫,这三年来也没少占过丁叮便宜,但要如今天的亲近……也罢!再过三年她便及笄,两人就可以成亲了。

  而且他早认定今生非她不娶,又去在乎那些世俗道德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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