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巩家俊的结婚典礼筵席设在「满庭芳饭店」举行。
「满庭芳」是女方家长开设的饭店,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意味非常浓厚,但是,喜事嘛,皆大欢喜就好,亲戚卖计较。
没有太过夸张的排场,每张桌子上有束小苍兰搭配香槟玫瑰以大开口玻璃杯装着,洁白的桌布,心形的精油蜡烛,主桌前双层的粉红心型蛋糕站着用糖霜捏的新郎与新娘娃娃,手上的捧花缎带栩栩如主的卷到了最下层的蛋糕上,好像幸福的延续会直到永远。
正牌的新娘跟新郎举刀,象征性的切了蛋糕,一时间,彩带、喝采、闪光灯铄铄明亮,幸福宛如天堂。
范紫今站在不起眼的角落,无缘无故的眼眶就染上一圈红。
她看到了阿俊脸上红通通的快乐满足。
她这次从波士顿飞回来,为的就是几个月前接到的红色炸弹。
许多年来不曾联系,一张红色炸弹是透过许多人转手转到她手上的。
显然,阿俊也是死马当活马医。
看着那张微皱的红帖子,遥远的友情,不想碰触的过往,一页页鲜明活跃了起来。
起初她千疮百孔无所倚靠的情绪要不是有阿俊的鼓励安慰恐怕会更难捱。
不知道他的喜讯,可以当作没这回事,但是她收到了。
「妳还是跟以前一样的爱哭,那天在大街上哭,可以解释是因为牙痛,那今天呢?是祝福的眼泪吗?」
低醇的声音,一方折得四方的手帕递到了她面前。
她仓皇回头,看见了一点都没有心理准备要见的人。
街头再见的震撼太大,让她忘记他跟阿俊曾是哥儿们,她要是来肯定是会见到他的。
那一日她回去,彷佛又回到那段很焦虑、很空洞,没办法思考的过去,她一直以为时间已经让所有的过去都过去了。
她竟然忽略这么重要的一件事。
她慌乱的掩住嘴,眼眶的泪被这一晃动,不自觉的掉下来。
牙痛、牙痛,他那天确确实实的看见她丑到爆的样子了。
「哦……」哪里有洞啊?
比了淡妆的她像仙女下凡,长发挽到脑后梳成了高雅的髻,髻上别着珍珠簪子,耳垂上是同款小颗珍珠镶成的长耳环,无袖棉麻混纺的粉色洋装,腰际一圈缎带蝴蝶,镶钻高跟鞋,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眼儿颦愁,让溥叙鹏没有办法视而不见。
多年前的他是这样,多年后……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看见她不快乐的脸就无意识的靠近,她那迷途羔羊的眼睛根本是生来败他的。
飞蛾扑火是宿命。
「哦……谢谢,我只是智齿发炎,我已经吃过消炎药了。」她不用巨细靡遗的作报告吧。
「嗯,看起来是消肿了。」
风度,风度,她拚命告诉自己,接过帕子,捏在手心,却忘了要做什么。
「眼泪。」他提醒。
「哦哦哦。」她幡然转醒,该死!她好丢脸,明明是成熟的女性了怎么到他面前就像以前那么笨拙。
擦过眼泪,他很自然的要回手帕。
「你不是阿俊的伴郎,怎么会在这里?」赶快找话说,赶快……别让场面冷掉~~匆促里,她只能真的随便找话题了。
「招呼客人,让客人宾至如归也是伴郎的工作。」他回答的很轻,却无笑意。
以前那个爱笑的大男孩已经是成熟稳重的大人了,双排扣西装,烟管裤,还是不按牌理的穿法,可是,却好看得令人落泪。
「想不到嚷着不结婚的人还是结婚了。」
「不过,以前有个老嚷着要当我老婆的人却很久没了消息。」
范紫今心又狂跳,好不容易回来的冷静又不知哪去了。
他……干么重提陈年旧事?
「幼稚的话,谁没说过,我想也不会有人当真的。」不应该的,这么多年在他面前她还会紧张~~不应该的。
「没有人当真?」溥叙鹏的声音猛地阴森了起来。
她感觉到一股冷气。
「没有人当真还敢吃妳煮的菜,那是杀人武器!」
「什么?」她的脸陡红,红得很不象话,吼~~「你、有、种、再、说、一、遍!」
「我说妳煮的菜大概十年如一日,到现在也不会有什么进步,幸好报章杂志都没有传出哪个不幸男人因为吃了范小姐的菜食物中毒的新闻。」他是健康的带种男人,再说几百遍都没问题。
真是有够毒的!
范紫今气得捞起裙襬,嘟起了嘴,那副找架吵的模样~~刚刚的淑女形象完全破功,却一无所觉。
「你也很差劲,回家鞋子袜子乱丢,脱下来的衣服从来都不翻面的,你加道洗衣服的人有多辛苦啊。」
挖哩咧,十年不见的人竟然计较起都已经发霉的芝麻绿豆小事。
「妳还敢说,是谁让我没一件干净衣服穿,被妳千金大小姐洗过的衣服根本不能看好不好?」要不是掉色,就各种颜色互染,更可怕的是好端端的衣服再见面,比破布好不到哪去。
「溥叙鹏~~原来你跟我在一起……都是虚情假意!」被他眨得一无是处,为了洗他的衣服她几乎要磨破手心,他以为机车学徒的衣服很容易洗吗?
然后为了煮那些菜被多少油给喷得都是水泡。
但是那个时候,的确是心甘情愿。
看着她快气哭了,溥叙鹏突然心情大好,「别激动,都过去了不是?」
范紫今省悟,对啊,她激动个什么劲,都多久的小事了,还记得一清二楚的干么。
她擤擤鼻子,捏捏皮包,感觉有些失态的赧然。
「我们该入桌了,我好久没吃到台湾的这种喜宴,我要赶快去找好位置、」
「这些年,妳都在哪里?」他还不想放人。
「在我该在的地方。」说完,她雍容的点头然后举步,随着闹烘烘的客人找位置去了。好像她从波士顿飞了十几个小时回来真的就只是为了参加阿俊的婚礼,然后好好吃上一顿久违的台湾菜。
溥叙鹏持了那么几分钟喊住她的脚步。
十一年,不是十一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又四分之一天,十一年的时间还要加上闰年,他们之间总共相隔了四千零一十七个日子那么多。
这些年他变了。
而,她呢?
这把年纪的他太清楚,爱情一相情愿绝对不会有结果的。
喜宴直到结束,范紫今没能再见到溥叙鹏。
她手中拿着新娘送客的喜糖,「阿俊,要早生贵子,记得,我要当干妈。」
「没问题,大鸟也说过要当孩子的干爹,你们讲的话还都一样哩。」
范紫今报以看不出任何神情的微笑。
「妳会在台湾多留几天吧?」
「不了,我明天的飞机。」
「这么赶?」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咩。」
「果然很有女英豪的气概了。」
「大家都一样,要好好照顾新娘子喔。」她衷心祝福。
为了不冷落其他的客人,她匆匆的晃了晃喜糖,离开了。
客人鱼贯的走得差不多了,溥叙鹏这才脚步匆促的出来。
「你龟爬啊,跑哪去了,娃娃都走掉了。」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她往哪里去了?」都怪那些缠着他问东问西的女人们,好不容易摆脱了,却是晚了一步。
「搭计程车走了。」
「你有记车号吗?」
「大鸟,她已经不是十九岁的小女生了。」还有,今天他是男主角捏,怎么事到临头还要忙着帮别人作嫁?
他上辈子肯定欠了这两个人不知道多少钱才需要这么劳累。
「说的也是。」溥叙鹏幽幽的看着车潮,也许,他们之间的缘分是真的……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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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前的六个小时。
简单的行李不需要托运,逛机场的那些免税商店她兴趣不大,所以并不想提早到机场去。
城市的改变很大,到处走走看看,是可以杀点时间的。
饭店外,她正在考虑要徒步还是叫计程车。
谁知道他就在门外。
你看我我看妳,他们就这样看了好几分钟。
「嗨!」
「好巧,又遇到妳。」不巧不巧,根本是来守株待兔的好不好。
他打了一整晚的电话,查遍所有的饭店,好不容易才有消息。
他就来了。
「是啊,世界好小。」她有些局促,为了搭机她很简单的穿著,而且脸上一点妆也没有,现在想想真是太随便了。
「要回去了?」
他的目光有些难为情,是难为情没错,她没有看错,但是,为什么呢?
今天的他针织高领外套,轻暖的羌皮裤,一头发,乱中有序,相较她只是一件桃红短裙,短腰毛线衣,简直就是该死的吸引他。
「工作不能丢太久。」
「妳变成了女强人。」他的目光瞬也不瞬,就怕一眨眼,眼前的春光就会消失不见。
「我爸一直找不到心目中的继承人,只好先抓我这廖化做先锋垫一阵子喽。」她自我解嘲。
「要来看我的工作室吗?」
她有些错愕。「时间上大概不行,下次吧,以后有机会我还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