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洛炜眼中的毓华
洛炜
清晨两点钟,实在该窝在被子里,尤其是春天的加拿大犹然很冷,但是洛炜还是心甘情愿地坐在书桌前,替心中的偶像----毓华姊写序。
当琼花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洛炜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以帮毓华姊写序也!而且是放在“安东尼”这一本书里,呵呵!洛炜真想唱首歌!
第一次接触到毓华姊的书是在去年三月,洛炜去出版社和琼花签约时,当时洛炜才回国两个月,基于新人的好学心态,就要琼花介绍几个“优秀作家”的作品,让洛炜开开眼界。
编辑大人所介绍的几个名字中,当然包括毓华姊啦,洛炜当下就把名字记起来,并且立刻去租书店(因为洛炜刚回国,整个人一穷二白,并不是故意不买书的。)看完了毓华姊的书,果然精彩无比,既好笑,又逗趣,而且文字流畅精简,洛炜我真高兴和这样一个偶像在同一个出版社,更恨不得能见她一面。
真正见到她是在今年正月,对于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孔,洛炜的心里着实有点紧张,但在紧张之余,还不忘拼命猜测谁是毓华姊姊。
小声问了旁边的人,才知道她还没来,洛炜只好喝着茶,耐心地等、等……
过没多久,偶像终于出现了!她幸运地坐在洛炜的对面,咯咯咯!老天果然是疼爱洛炜的。
毓华姊看了我一眼,忽然说:“你看起来很眼熟!”
洛炜当时呆了一下,脑子拼命转动,口中开始说出一些洛炜经常出没的地名。毓华姊摇头,说她住在台湾唯一不靠海的地方,而洛炜说的地方全在台北市,接着就变成X档案一样,有点悬疑喔!
毓华姊说洛炜看来很眼熟,也许是洛炜长得像某本书的女主角吧!哈哈哈……(瞎掰至此结束,不要拿东西扔我啦!)难道你们有更好的解释吗?
席间,系列华姊姊非常地温柔(就是有问必答,而且轻声细语、面带微笑),完全符合“热情天后”这个封号,不但书写得精彩,连人也是温文有礼。
尾牙持续进行着,系列华姊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洛炜迟疑了一下,答道:“现代和古代的结构完全不同,但是同样好看,很难决定!”(洛炜像不像政治家?说了很长的句子,却没有重点。)
毓华姊,因为当时梅酒喝多了,脑子不动了啦,现在洛炜告诉你答案:以前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水呀,水当当》,现在已经被最新出炉的故事取代了。虽然还没看到《找人来爱我》的故事,但洛炜已经自动将它列为第一句,因为洛炜实在是太喜欢安东尼了!
想知道毓华姊的书的魅力有多大吗?记得二月十五日洛炜在欲前往加拿大的那个早上,一大早就跑去出版社,一方面是签约,一方面提搬书,以免在飞机上太无聊。
洛炜一口气将“新好男人系列”抱走,上飞机时,也不管旁边坐了谁,就一头埋进小说中。
为了怕不连贯,洛炜还从《喷火女郎》看起,再看《斯巴达丈夫》,到了欧阳越的时候,头就有点痛了,因为洛炜不知道到底要先看《冷火》,还是先看《小胡子哥哥情事》?在飞机上,洛炜差点丢铜板来决定。
将四本书反复阅读后,才发现洛炜犯了一个大错误--洛炜身边坐着一个大帅哥!呜……毓华姊姊,没事把书写得那么好看干么?害洛炜失去了和帅哥交谈的机会。
当洛炜将书收好时,那位金发蓝眼的帅哥才对我说:他坐飞机时很喜欢和别人聊天,可是看我看得那么专心,不好意思打扰我!(其实他应该是想说,我看起来很狰狞吧!因为洛炜看书时不能忍受有人来烦我,若被惹毛了,我可是会马上变成咬人的野兽哦!)
见洛炜收好了书,他才打开话匣子,可是,加拿大已经到了!呜……毓华姊,还我一个大帅哥啦!
想到那一段,心里就有点呕!不过现在可以在“安东尼”这本书里插个花,洛炜真是快乐得不得了!
据说,毓华姊这本书写得有些慢,洛炜一听,当晚就写了一封恳求信回台湾,求她让安东尼快现身,所以洛炜也算是小功臣一个哦!
洛炜连自己的稿子都快要交不出来了,还是熬夜将毓华姊的序写出来,可见安东尼的魅力多大!亲爱的读者们,要记得看这本喔!
PS:附上两张安东尼的想像图,希望毓华姊不要嫌弃我的拙著。
第一章
雪白的游艇以极速划过宝蓝的汪洋,身后是卷起丈高的银色泡沫,远远望去蔚为壮观。
在长长的旅途后,终于看见一撮巧克力色的陆地躺在东方的地平线上。
L型的码头泊着大小不一的轮船游艇,悠闲的午后,阿优厄耶岛像尾沉睡的美人鱼,美丽而闪亮。
“阿优厄耶”在传说中是蛇岛,在英文的译意中却是个姓氏——艾曼狄帕玛。
雪艇泊进船坞,职业码头舵手立刻接手,迎立在甲板上的少年这才从容不迫地上岸。
这座半开发的岛,种族复杂,亚、美、欧混血儿满街可见,林立的旅馆。售卖纪念晶的摊贩,游荡着比基尼女郎和冲浪人潮覆盖了海岸沿线。
少年那头如丝如缎的黑发在西方人中诚属少见,加上比女人更耀眼晶莹的肌肤,一出现就引来注意的目光。
他对于周遭因为他的现身而改变的空气毫无所动。
“嗨!小帅哥。”大胆无畏的金发女郎穿着三点式泳装挡住他的去路。
这么完美的男人绝无仅有,即使倒贴也值得。女郎眼中闪着迷醉光采,美眸频频放电。
他有头如墨般的漆发,服贴于发根,虽然看不出他墨镜下的眼睛,却能感受到炯炯目光的凌厉,他无懈可击的轮廓和高人一等的穿着,宛如画中走出来的王子。
“交个朋友如何?我们晚上有营火会,你要不要来?”自恃容貌非比寻常的女郎操着纯熟的英文,嘟着饱满的唇,风情万种。
安东尼垂着眼。
他讨厌没有自知之明的吵人苍蝇,偏偏它们无所不在,眼下便是一只。
“走开,丑八怪!”
“你说什么嘛,好讨厌!”金发女郎把嘴噘得更翘,一张血盆大口眼看要沾上安东尼雪丝白的衬衫。
安东尼缓缓拿下眼镜,抬起眼——
他淡淡扫过她,幽碧的眼瞳流光骤闪,恍若妖魅,金发女郎一触及他,血色倏即大量从玉颊流失,柔软的娇躯硬僵如化石。
“妖——怪。”
只有在古希腊神话里才会同时拥有碧眸和子夜般黑发的人,传说中的魔亦然。
金发女郎囁嚅着,想从一张一合的樱唇中挤出任何自力救济的言语,可惜无能为力,在炽盛的烈日下无端冒出一身冷汗来。
重新戴上墨镜后,安东尼漠然地越过她,挥手招来计程车。
“阿优厄耶园。”他吩咐,多一字都嫌浪费地。
司机年纪颇大,花白的发没入中规中矩的帽子里。
“客人要去的可是好地方喔!”
“哦。”他可有可无的回应。
“阿优厄耶园是咱们岛主的故居,现在虽然没人住了,外头还保养得挺好,三不五时仍有游客指名要参观呢!”司机话匣子一开,便滔滔不绝地叙说。
“开车。”废话连篇。
不愧是阅历资深的司机老大,由客人清凉冰冷的声音中就明白自己载了个蚌壳嘴的客人,马上见好就收。
他闭嘴,乖乖地开车。
车子顺势往山腰走,不一会儿热闹的城镇就被抛诸脑后,风景骤变,婆娑的绿影取代了建物,辽阔的草原,胖憨憨的羊只,风景再变,穿过野生石楠花的山石,石磊危卵后豁然出现一幢古老的建筑。
它的年纪够老的,外头的浮雕爬满蕨类藤蔓,三层楼的建筑物呈展臂型横亘山谷的最中心点。
再靠近,大部分的围墙已经倒塌,可建筑物原有枣红的墙垛和优美的雕塑屋瓦仍散发着幽微的光泽。仿佛一心等待主人归来的仆人。
打发了司机,安东尼摆动硕长挺拔的腿走过巨大的铜铸喷泉,无视古墙上怒放的蔷薇、秃头的薄荷树和石砌浮雕拱门,直向大宅邸的内院而去。
他熟悉每一条迷宫似的路径,好像他曾在这里住了许久。
这样的荒凉早在他预料中,所以,没什么不能忍受的。
为了仔细看个究竟,他摘下不肯轻易示人的墨镜。在他记忆中,这里原是座花园,园中种满了比人还高的向日葵、樱草、黄水仙、小蓝莓,还有他喜欢的紫色郁金香,一年四季秋冬春夏,万花争妍斗艳,宛如诸神的花园。
他伸手摸了摸嫩生生地蔷薇花瓣——那滑嫩的感觉依旧保存在他的指尖上。
安东尼眯了下狭长的碧眼,凌厉骤增,这座如梦般瑰丽的花圃是不该存在的,他拈起一瓣花,没错,一片如锦芳菲正活生生的散发着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