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旁,他的助理蔡瑜方面有愧色,低头道歉:「对不起,因为对方装成送货员,我一时不察……」
虽然他已竭尽所能,仍阻止不了制作人死缠烂打,为了拿到下一出戏的剧本,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明天又会有同样情节上演,烦!」杨圣杰甩动一头长发,这几天他连护发的时间都没有,这样下去说不定要结蜘蛛网了!
三年多来,几乎天天都是截稿日,他还没神经衰弱也是个奇迹,只能说他太热爱写剧本,又刚好没对象谈恋爱,只好将所有心力投入工作。
随着大把银子不断入帐,自恋成痴的他却有件难以忍受的事,就是没空好好爱护自己,糟蹋了他这与生俱来的美貌,眼看三十岁生日即将来到,他可不想变成糟老头,他要永远永远做个美男子呀~~
「明天我一定拚死拚活挡住他们,绝不让人吵到你写稿!」蔡瑜方常常这样下决心,可惜很少有达成目标的时候。
「他们像蟑螂一样无孔不入,你不是对手。」杨圣杰同情地看了助理一眼,这小子并非不认真努力,只是太嫩了点,不识人间险恶。
「那、那该怎么办呢?」蔡瑜方急中生智,忽然想到一个方法。「老师,不如你另外找个隐密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写稿,那些制作人就由我来应付吧!」
「耶?」杨圣杰眼睛一亮。「怎么突然开窍了?这主意不错,算你聪明!」
蔡瑜方不好意思地抓抓头,难得被老师称赞,真是他无上的光荣。
「狡兔三窟,我确实该找个清静的所在,要选择深山海边,还是乡下小镇好呢?」他开始想象新住处,越想越是期待,好久没这种兴奋感,他的生活是该做点改变了。
「老师,最好是连我都不知道的地方,免得我被他们套出口风,那我就太对不起你了!」蔡瑜方知道自己有几斤两重,只怕是小虾米难敌大鲸鱼。
「说得有理,等我搬走以后,就由我主动跟你连络,现在你先帮我整理行李吧!」
「是!请问是大整理还是小整理?」蔡瑜方跟着杨老师也三年多了,每次他出门旅行总是声势浩大,三天不到的旅程也可以带几大箱行李。
「要超级大整理。」杨圣杰毫无犹豫地回答。
「是~~」蔡瑜方暗自为自己叹息,依照杨老师爱美爱保养的个性,这下可有得张罗了。
助理一走开,杨圣杰立刻上网搜寻租屋讯息,以他的收入向来都是买房子,租房子可是新鲜体验,但谁知他这一「躲」会躲多久,先来租间房子也不错。
不知哪个幸运儿将成为他的房东?喜欢说古老故事的老婆婆?勾搭邻居老婆的中年男子?或者是他命中注定的女神维纳斯?
幻想一发不可收拾,这晚他心情愉快,还哼起了歌,黑猫欧欧多看了他不只两眼,心想主人还真有点反常,莫非有什么好事即将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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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内,一连面试了十几个人,凌逸无奈地发现,她肖想捞个好男人是无望的。
来应征室友的人有男有女,女的都很冷漠,不适合做姊妹,男的都很机车,不适合做情人。那是种奇妙的感觉,初见第一眼就有的直觉,彼此合不合得来都能确定。
当初她一看到庞嘉丽和花雨涵,就知道跟她们处得来,绝对没问题。可惜在面试的人之中,她就是找不到那种契合感。
怎么办咧?姊妹们帮她想到这个好点子,她却可能快搞砸了,如果再不出现一个合眼的人,恐怕这场「室友兼男友寻找记」就要喊停了。
叮咚!
周日午后,屋前传来轻快门铃声。
「来了!」凌逸跑上前,不抱太大期望,这是相约的最后一个面试者,老天若不肯赏点好运,她就只能重拥寂寞了。
一开门,她的双眉不禁高高挑起,眼前这个留长发、戴墨镜、穿白衣白裤的男人,还真不是普通的诡异,瞧他一副皇室王子莅临的气势,在这平凡的公寓楼梯间,只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有点可笑!
「凌小姐妳好,我是杨圣杰,跟妳约了看房子。」杨圣杰甩了甩飘逸长发,有如洗发精广告的画面,居然有那么点闪闪动人呢!
凌逸差点被闪光刺到睁不开眼,尤其从那长发间散发的香味,更让人忍不住想转头呼吸新鲜空气,这家伙是不是把整间花店都带来了?香死人不偿命似的。
「刚好两点,你真准时,请进!」这家伙一看就是个怪胎,不过话说回来,她还比较喜欢怪胎,比一些无聊男女有趣得多。
「多谢。」
对于凌逸,杨圣杰对她的第一印象是:好一个不像女人的女人!
极短黑发、粗框眼镜、运动休闲装,甚至素着一张脸,连护唇膏也没搽,完全抛弃女性身分的打扮,世界上真有这么不爱美的女人吗?如果他是女人,才舍不得放弃口红、指甲油、丝袜和高跟鞋呢!
看她全身瘦巴巴的,胸前不甚伟大,找不出有啥曲线起伏,言谈举止也毫无娇柔气息,他心想她该不会是个「蕾丝边」吧?而且还是男性化的那号人物。
两人各怀心思,表面仍微笑以对,反正不过看看房子而已,对方是零号一号或双插头都无所谓。
「请随意看看,有什么问题尽管发问。」凌逸带他参观屋内,三房两厅,典型的家庭住宅,布置简单大方,没有贵气却也不俗气。
杨圣杰每个细节都没遗漏,即使是暂居的地方,他还是有自己一套高标准,要知道辛苦工作就是为了食衣住行育乐,怎可忽略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
更何况他是作家,每天坐在家里等钱掉下来,居家环境对他就像空气一样重要。
最后两人走到阳台边,眺望不远处的堤防景色,凌逸双手抱胸说:「我大概会征一到两个室友,一起分担房租,也可互相照应,可惜还没找到适当人选。」
「妳之前的室友呢?」
「都结婚去啦~~逍遥快活得很。」
她的语气中有羡慕和祝福,他听得出来。「妳也可以见贤思齐。」
「她们一个像玫瑰花美丽大方,一个像百合花清新脱俗,我这朵小野菊有谁想要啊?」
她的自嘲听起来并不酸,反而让他相当欣赏,很少有女人能看得开,其实男人也差不多,只要是人都有放不下的执着,放不下归放不下,幽默感却能化解这烦闷。
「这么说来,妳找室友不限男女,是想找好姊妹,也想找好男人喽?」
突然被陌生人猜中心事,虽然是有点糗,但凌逸很快就放开胸怀。「没错!最好找到两个帅哥当室友,为我争风吃醋,拜倒在我的运动裤下,那我这辈子就了无遗憾了。」
「妳挺有趣的,开得起玩笑。」他越来越中意她,做人要坦率可不容易,他在演艺圈待了这些年,更觉诚实是难得一见的美德。
「好说。」她耸耸肩。「不过一切随缘啦!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嗯~~这儿环境不错。」之前他在楼下已仔细观察,寻常巷弄,闹中取静,相信谁也不会找到这儿来,他正好可以躲开所有人。
更重要的是,他对这名字谐音「灵异」的女人颇有好感,虽然只短短相处几十分钟,他深刻感受到她的开朗直率,多珍贵的特质。
看多了演艺圈的尔虞我诈,他特别盼望有个「正常人」相伴,这对他日后写作相当重要,室友相处就是要直截了当,省得花工夫猜来猜去。
「你看怎么样?」她嗅到一丝成功的气息,看来老天爷还算赏脸,愿意给她一个怪胎室友呢!
「我很满意,我需要一间书房、一间卧房,我会付三分之二的房租,希望妳就收我一个室友,可以吗?」
「这么爽快?」她又惊又喜,没想到这外表娘娘腔的男人却很阿莎力,果真人不可貌相,天无绝人之路呀!「那么,请问你的职业是?」
「我是个没没无名的作家,之前作生意赚了不少钱,现在希望找个清静的地方,展开我的写作之路。」他早拟定说词,不打算透露真实身分,省得惹来不必要的纷扰。
反正他写剧本用的是笔名,成名后也极少曝光,没几个人知道当红剧作家「慕云」就是他。
「是吗?你想要写什么?」原来他是个追梦人啊~~霎时间她对他多了一分好感,凡是追求自己梦想的人,总会散发耀眼光彩,她最喜欢这种人了。
「只要能红的我都写。」应该说只要他写的都能红吧~~哈哈!他不禁自豪地想。
凌逸对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像个家庭主妇打量要采买的食物,最后点点头说:「你确实有那种气质,一副不得志的文人样。」
啥咪?!一时间他只有哭笑不得的分,平常听多了巴结的溢美之词,没想到会有人反其道而行,还是这种挖苦挖得有够深的说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