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不好意思道:
“唉!我们斗大字不识一个,小孩都随便叫啦,多亏梅姑娘赐给他这么高雅的名字。像我这两个孩子,一个叫常来,一个叫常回来,别人都说很奇怪。”
是很奇怪,梅点头……咦?等一等……他们姓常呀?
“你们真的姓常?”
“是呀,不然牛宝怎么会叫常孤雪,恩人问得好奇怪。”妇人不解地笑着。
啊……啊……
她没创造出另一个常孤雪,遇到的依旧是原本那一个正主儿?好……奇怪哦。
低头看向正流着两管鼻涕的小常孤雪,大眼瞪小眼的,非常好奇以她这么一搅和,他的人生将产生什么变化。
快快!回他二十四岁那年看一下。
也许自此以后他就变善人喽,那就太好啦!
这个任务如她所想的:一点也不困难。嘻!
第三章
二十四岁的常孤雪,依然是“孤寨”的山大王,也依然以打劫为业。不过……他脸上那道疤已不是上回梅所见到的那样;仿佛被用力砍过、几乎让他身首异处的狰狞,伤疤深重得连大胡子也盖不住那条凹陷的白痕。
由于梅前去参与他的事发现场,使得情况有所转变。至少,就她现在看得出来的,就是他脸上那道疤极其细微,不凑近看真不知道他有一点破相,而那一点破相又巧妙的隐藏在常孤雪的大胡子中,要努力找才找得到哩!
此刻,深夜子时,梅坐在床沿,对着床上熟睡的面孔看着,并伸手拨着他脸上的草丛,很努力要找疤痕……
“你是谁?”草丛里冒出了低沉戒备的声音。
咦?她没隐身吗?梅挥挥手。
“你在作梦,继续睡。”这个错误立即得到修止,她隐身也,可一双手仍在玩弄他的大胡子就是。
作梦?这女人是在说笑吗?常孤雪探手疾出,以一掌钳住了那两只纤细的手腕。虽看不到人,但手上抓到的仍是实体。看来他是遇见邪异鬼魅了……但为什么他竟不觉得意外或害怕呢?
“放手!”梅不悦的命令。要不是修行者不能擅用法术伤害脆弱的凡人,她早整治他的无礼了。
常孤雪挺腰坐起身上髦不怜香惜玉的使劲一扯,隐身的悔便被拽入床浦里边,重重趴跌在床上,一双玉腿压在他的腿上,让他确定手中抓的那个隐形人已然受制于他。
“别让我问第三次。你是谁?”
“问第三次会怎样?”梅忍不住好奇。这些凡人的规矩真是诡异得教人难以理解。
这女人难道不会听别人语句中的重点吗?不是问三次会怎样的问题,而是她该回答她是谁!莫非是存心挑衅,想测试他的容忍力?他目光一凛,冷笑道:
“很好,你马上就会知道,”他手掌的力道开始收紧,紧得几乎要捏碎女子脆弱的腕骨。
她柳眉微拧,觉得有点痛。那种痛,像是她仍未修成正果前,只是一株小梅树,被熊爪扒去树枝时的感觉。够了!她可不想忍受更多。微一施法,挣开了他手掌,并将双腿一蹬,将他蹬到地板上,礼尚往来。
“你,”常孤雪成年以来,从没这么狼狈过,居然还是被一个小女人踹下床,简直是奇耻大辱!但少了肢体上的实体接触,他根本没办法探知她在何方……不过,一个女人的动作能有多快?也许她仍坐在床上磨蹭呢,他蓦地双手大张,以苍鹰扑掠之姿向床中奔去,“砰”地一声,床浦上被印了个人形“大”字。除了撞扁的鼻子外,他一无所获。
这人在干嘛呀?身子飘坐在八仙桌上的梅疑惑着那家伙难以理解的行为。屋内的声响引来外头巡卫的关切,拍着门问道:
“寨主,有何吩咐吗?”
“没事!”常孤雪火爆的吼了声,对于自己居然抓不住区区一个女人而介怀不已。
喝退了巡卫后,他抄起一片床单,挥得虎虎生风,企图网住屋内那抹看不见的纤影。偌大的空间里,就只听闻布料挥舞所发出的“呼呼”声。
梅一时凑兴,上前跟着跳上跳下的玩了好久,才发现原来他做这种无聊的动作只为了抓她耶。瞧他挥得辛苦,连寝衣的衣带松脱了都不知道……咦?他的身体不错哦!肌肉结垒成块,想定是长期锻炼出来的结果。胸部有两块,腹部有六块。就算她对人类身体的美丑了解不多,但大概可以知道他这种体格是健美的,因为看起来赏心悦目嘛!忍不住的,她伸出手指戳了戳他那比她还壮观的胸肌──
“喝!”常孤雪遽动的身形蓦地一僵,不敢相信自己……正在……被放肆的轻薄着……
戳、再戳……硬硬的。梅不甚满意的收回手指,最后张开手掌轻拍他胸膛。嗯!这样比较有趣,好像在打鼓一样,会发出低沉的“咚咚”声哦。
“你!够了!”他低吼,当下抓狂了起来。将床单丢开,抄来一把大刀霍霍的在空气中乱劈一气,可见是再也不留情了。就算是鬼魅,他也要将之碎尸万段!梅并没有闪得很辛苦,她稳稳的贴在他身后这个最安全的地方,依旧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体上。仔细一看,他除了有美好的肌肉外,其实身上的伤痕也不少,形状更是各式各样都有。
圆圆的疤像是被人丢过石头;长长的几条则像是被抽打过;当然还有一些刀、剑伤来丰富他身体沧桑的程度……
啧啧!当人类真可怜,伤口都会留下痕迹哩。
想当年她还是小梅树时,千百年来,鸟儿啄过、熊兽抓扒过、天灾摧折过……但她在岁月的洗礼下,依然是美美优雅的一株梅树,没有留下半点伤痕好现丑。人类可不同了,一身难看的伤……
咦?不过记得他六岁时除了被劫匪在脸上划了一刀外,全身上下再也没别的伤口了,那他一身的凄惨是打哪儿来的?
“可恶!别跑,出来吃我一刀!”白费了大把力气的男子在严冬的深夜里汗流浃背,忿恨的甩开寝衣,赤膊着上身,大刀挥得更用力,阴沉的双眸中满是腥红的杀意。
可惜他周身迸发的嗜血气息影响不了梅一丁点。
“你好吵!”害她都不能好好思考了。
“你──”找到方位了!“烦!”梅伸腿一踹,将他踹回床上去挂着,决定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想一想。
焚天峰的山脚下,正在进行一场杀戮。
由不知为何火气很大的寨主亲自领军,率了五十名下属去对付有八十名护卫的肥羊群。很快的,腥风血雨的场面活生生呈现在梅的眼前。
原来这就叫恶人哪……把人头当西瓜砍、抢着别人的财物,就叫罪大恶极……可是动物界不都如此吗?蚂蚁们互抢食物、自相残杀,或者肉食动物猎捕草食动物,或鸟儿啄毛虫入腹,不都是一样的吗?为啥相同的情境放在人类身上就是过错呢?人杀人有错,但人吃万物就天经地义?好奇怪,她真是无法理解。
不过,能否理解又不在她任务的范围,她只要依循着人类的标准,使常孤雪变成好人就行了。虽然不太明白好人的定义,但至少至少让他少砍些西瓜,哦不,是人头,就是了。
这是一批运送军粮的队伍,十万石的粮草兵分十路行走。据梅算了下,已有九批被抢,目前只待常孤雪抢下这一批后,由天朝拨下来提供给士兵们的食物,怕是全数贡献给各方匪头了,最讽刺的是,那些士兵的任务是平乱剿匪哩。
很快的,护粮的士兵全部弃械投降,跪在地上乞求有一条生路,不愿成为满地尸体中的一名。
“将他们的武器全收走,连同粮草先送回寨里!”常孤雪指示着。手上那把沾了血的大刀仍阴森森的闪着寒光,像是仍没尝足血腥味。
“把头儿,这二十来人要怎么处理?”伏勇大声问着,手上的长枪正滴着血。“当然是全杀了!不必多说了!”孤寨里的三把手于莽叫着,一张血盆大口得意的笑着。
“饶命呀!大王──”士兵们听得簌簌发抖,全部瘫软在地,生怕下一刻人头落地。
“对呀!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常兄弟,你可别婆妈的心软。”才刚投靠过来没多久的刘昆也支持将人杀得一干二净。力气是没出上多少,声音倒是恁大。梅飘落在常孤雪身边,以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道:
“喂!想想你孤寨里能用的男丁才多少,既然人家都投降了,收他们当部下喽。”
常孤雪原本轻松的身子蓦然抽紧!是那个女人的声音!不会错的。原来妖魅鬼怪并不只在深夜出现,大白天里也毫无忌惮!
“你在哪里?”他试图抓人。
“这不重要。”梅闪着他伸来的爪子。“我说,你当的是土匪,可不是杀人魔。因为职业是土匪,所以你砍杀那些抵抗的人,某种程度上算你合理,不过,一旦人家都投降了,你要嘛放人,要嘛收为己用,何必多造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