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想不认帐?!自你到二十四岁为止共杀过一百多人,伤过上千人,劫人财物更不计其数,而你这个孤寨就是大土匪窝!”怕了吧?!他的底全在她的掌握中。
他双眉高高扬起,阴騺的眸子闪过难以辨认的光芒,最后像是恍然大悟。
“原来这就是你出现的原因。一如你说过的,只要我当了坏人,你就会一直出现,并且烦到我当好人为止。”
“既然你知道,为何不当好人?”明明他巴不得摆脱她不是吗?“你要了解,我这不是说着玩的。”
“现在我了解了。”他点头。
“那你还故意当坏人──”他不理会她的指控,打断她的发言:
“说到这个,我有个小小的疑问。”
“什么?”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变过?”趁她不备,机警的握住她一只手臂,防她轻易自他眼前溜走。
梅眨了眨眼,最后大感受辱地叫:
“你管我身上永远一套白衣白裙!你还不是一样,不爱洗澡,又留了个大胡子,衣服又是酱菜色的,看起来简直是一条大臭虫!”
“我不是指衣服──”真想摇摇看她脑袋里有没有正常一点的东西,事实上他确实是在摇晃她了。
“少顾左右而言它,我站在三里外都可以闻到你的臭味……咦?没有耶。”鼻子终于发挥嗅觉功能,她这才发现他身上……竟然是……没有臭味的……
“是不是衣服穿太厚的关系?别以为用衣服掩饰就能……咦?还是没有。”扒开他外袍,抓开他中衣襟口,再扯低里衣,终于见到他洁净的胸膛。没有异味!
他的身体很干净耶!
为什么这女人在做着种种惊世骇俗的行为时,可以那么的理所当然,如同肚子饿了就该吃饭那般的理所当然?!
不意外,一点也不意外,他怎么会感到意外呢?既然“莫名其妙”正是为她而产生的形容词,发生再奇诡的事,都不可能教他为之感到吃惊了。
但……是……
“你在做什么?!”轰!好令人怀念的雷声僻哩啪啦响,不仅原音重现,而且还更上层楼哟。
梅止住正在脱他鞋的动作,抬眼看他。
“脱鞋啊,看不出来吗?来来,抬起左脚。”
“为什么要脱我的鞋?”忍住、忍住!为了与她再次重逢,他苦练多年敛气冷静的功夫,并且已臻化境,万万不可轻易破功,致使兵败如山倒!
“如果你连脚丫子也没有臭味,那我就相信你果然变得爱干净了。”
“那很重要吗?”粗鲁的一把拉起她,不让她再动他鞋子的主意。
“不重要吗?难道你比较喜欢闻身上的臭味?”
“我……”忍耐……深吸口气,再忍耐。“我之前的意思是,为什么多年来,你始终保持在二十岁左右的面貌?十多年了,你为何没变?”
他精确的找出这个难以解释的疑点,这也是他数日来一直百思不解的问题。
紧紧盯住她眼神,不放过她任何细微的波动,屏息以待她的解释。
久久之后,梅说话了:
“我这哪是二十岁!你瞎啦?明明我是十七岁的模样!自己老了也就算了,少拖别人陪你一同老!”
人家说“千夫所指,无疾而终”,这是错的。页正想让一个人无疾而终,最厉害的一招就是──气得他吐血身亡。
比起土匪们还要辛苦的拿着大刀砍杀,不时更要有阵亡的准备,才可以杀死人来说,那个叫做梅的女人简直是杀手中的杀手。日后若是有抢劫的差事,不必备马备刀,只消将她摆在肥羊面前,不消半个时辰,包准肥羊们逃的逃、死的死,留下大笔财宝任人接收!
常孤雪行功完毕,吁出胸口那团郁气,一双浓眉皱得都快要连成一直线了。那个可恶的女人──
每每与她对话完,他都有吐血捶墙的冲动。
全天下怎么会有这种……这种让人恨不得一把掐死的女人?他绝对相信她不是人!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家伙怎么可能是人?!
想到五天前他只不过多加了“一点”岁数给她,她就臭骂了他一顿然后消失,压根儿不管他的问题重点在于“她没有变老”这一点上!
天晓得他干嘛期待她出现!过往的惨痛经验已足以让他知道与她谈话是多么大的折磨了,他根本不该……当坏人,只为了等她来纠缠。
他一定是疯了!
“启禀寨主,晋大夫来访。”外头的门卫扬声禀报。
“请他进来。”他步下练功台,移身到靠窗的茶几边坐下,伴着窗外的梅香,倒出两杯热呼呼的茶以迎客。
“孤雪,别来无恙否?”像是久别重逢,晋东城将沉重的药箱放在桌上,双手一拱问着。
“多少年了,你还是改不了多礼的迂病。”常孤雪可不来那一套,伸掌轻拍来人肩背,推着他一同落座。
晋东城年长常孤雪六岁。一个是全城知名的活菩萨大夫,一个是万恶的劫匪,难以想像他们居然是有交情的,而且还是非常深厚的那一种。
“如你所言,我是迂人嘛。”晋东城自我解嘲,一贯温文儒雅的笑意总是挂在脸上。
“山下一切还好吧?”
“令婶母前些日子感染的风寒已无大碍,常来与常回来两兄弟已开始替人看些小病。”
“我不是问他们。他们还能有什么事?顶多平安过一生,出不了岔子的。”
十五岁那年遇到晋华、晋东城父子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恩赐,也改变了他灰暗的一生。
他曾以为自己是一辈子当定奴才了。
他也曾以为他可能乞讨到冻死在某一个挨不住的冬天。
如同其他颠沛流离的人一样,他没有命去幻想天降神迹,或种种不切实际的奇遇。没有人甘心这般沦落,却又无可奈何于苍天不仁、世道不彰。
但他幸运的遇到了他们父子。
晋华,一个年少时轰动武林的大侠客,但婚后退出江湖,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以耕作为生,与妻子过了十八年互敬互爱的日子,直到病弱的妻子香消玉殒才开始携独生子浪迹天涯。可惜一身绝世武功无人可承衣钵。
晋东城,自幼沉迷于医理,对药草有敏锐的辨识力。曾在多位大夫身边学习基础,十岁时已能为母亲配药。病弱的晋夫人也就把病交给儿子去玩。所谓久病成良医,也是可以这么解释的。他让母亲多活了数年,也让自己成了知名大夫。可惜是个武学白疑,一点武功也没有。
那天,那个叫梅的女人丢了他一身吃的、用的之后,只吩咐他要当好人,然后就连“后会有期”也没说,便再也没回来。
常孤雪鼓着满肚子被丢下的怒气,独自守在土丘上,烧了好大一堆火,煮了好大一竹筒梅干稀饭,并大口大口吃着。当然,还有几颗辛苦挖来的地薯。
准备了那女人的份,但也知道她不会再回来,至少三、五年之内不会……
她已经把他丢弃得很顺手了,可他却无法习惯,永远没办法习惯她的没心少肺。
不知不觉,竟哭叫了起来。然后晋家父子正好路过土丘下方的官道,闻声调转马头登上土丘。
他们分享了他的火堆与粥饭、以及不值钱的地薯。
他则吃了他们带来的肉干、烤鸡与酒。
然后,晋华问他要不要学武,他点头。
常孤雪自此以后多了一位师父、一位大哥。跟着晋家父子四处旅行,最后在他的故乡落脚。
晋华在常孤雪的故乡开了间小武馆,接回了在别人家帮佣的常大婶与两个孩子帮忙打理内外。自此常孤雪漂泊的生命才终于算是安定下来。
尔后,晋东城四处义诊行医,而学成的常孤雪则当了孤寨的山大王。
“不知为何,你这边的梅花总是开得特别美。”晋东城微笑的品茶、赏花。他永远是从容不迫、雍容自在的人,更懂得欣赏周边的美景。
不似常孤雪,总是无感无觉的视而不见。
“是吗?哪一棵梅树不开花?开了花之后,不全一个样?”他轻哼,接着道:
“说吧,你做什么上来?莫非今天没病人求诊了?不,不可能。不花钱的,没病的人也会来吵些药回去有病治病,没病补身。”
晋东城叹道:
“你这毒口毒牙的,哪家姑娘敢嫁你呀。”他实在不懂这个小弟怎么养成这种讥诮性情的。
“我巴不得她们别来烦我。”连同钟萍那颗肉球,钟南山已推荐他二十七个妻子人选了,烦死人!
突地双眼一眯!
“别告诉我你也是来当媒人的。”才想起来,他这个善良过头的大哥正巧有一个以终结天下孤寡男女为己任的好心妻子。之前那二十七个女人都亏她经手,才全推给别的男人受难去。
“不,不是。你明白我不会勉强你。”婚姻这种事得要双方有意愿才行,他不会没事瞎起哄。
“那最好。有一个多事的钟叔已太足够。”
晋东城笑了下,才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