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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扬的长发在肩后划出一道美丽的弧度,似波浪般一波波起伏不定,煞是好看的令人着迷。

  若是手握车把的女孩神色不那么慌乱的话,眼前的一幕还真是赏心悦目,彷佛悠闲的淑女骑着单车漫游山林美景之间,人与树影合成一体,成为天然景致之一。

  可惜惊恐的轻喊破坏她脸上的惬意,一手要握紧把手怕车头偏向路旁,一手按住遭顽皮的风戏弄所扬起的裙襬,还要担心篮子里的鸡蛋会撞破,她比挡路的「路霸」更惊慌,生怕一个不慎撞个正着。

  「下回飚车时请净空路面,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让出行走的路权。」

  戏谑的男音当头淋下,脸色微白的风夕雾气息不稳地冷抽口气,发现一只有力的手捉住车头中央的横杆稳住她,让她不致继续狂奔千里。

  风随着她的停止而静止,但被打乱的发却不肯服贴地落于身后,乱得俏皮让人伸手想去抚平。

  而那只足足有她白皙小手两倍大的大掌正顺心而为,轻柔但不造次地以指代梳轻轻滑过柔软发丝,让那头乌黑秀发如瀑直流。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是在飚车,没撞到你吧?」她表情微窘的连忙道歉,低头注视前方多出来的那只手。

  「妳看我像是被撞到的样子吗?」瞧她耳根倏地红透,季靳突然兴起捉弄的趣意。

  好优雅的手形,修长得像……钢琴师的手。「呃,对不起,是我太冒失了,没控制好车子的速度横冲直撞,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莽撞行径。」

  「妳一向有对着别人皮鞋说话的习惯吗?」她多礼得让人想笑。

  「嗄?」他在取笑她吗?

  「我想我还不至于丑到面目可憎的地步,我保证不会吓哭小孩子。」他的脸比他的鞋子好看。

  「你误会了,我只是在研究你漂亮的手……啊!是你!」头一抬,她惊讶的露出意外的神色。

  「又见面了,种花的小姐。」季靳有礼的行了个绅士礼,下颚一点帮她扶住车子好让她从容下车。

  粉颊微赧的风夕雾有些难为情的朝他一笑。「英勇的骑士救助落难的少女该如何回报呢?可别说以身相许,我正打算打破传统。」

  「妳可以从自我介绍开始,我不介意当个失望的勇士。」她的幽默让他差点笑出声,心底保留的柔软地轻易被她占据。

  「风夕雾,风中绯缨的风,夕阳西下的雾岚,很平凡的种花女子。」她套用他的话自嘲,但举手投足间不自觉的散发着大家闺秀的高雅气度。

  「风夕雾……」他仔细的咀嚼这个梦幻的名字,罕牢记在心版。

  「你是季……呃,还是靳先生,我的记性不是很好,老是忘东忘西地闹笑话。」他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是他的外表比姓名更容易记忆。

  「别把自己忘了就好,我是季靳,一个居无定所的天涯人。」

  维也纳森林暂停营业,他真的不知该何去何从。

  那年在纽约苏活区的黑人爵士乐团遇到一身故事的老板后,他淡寞的表情有了一丝明亮,彷佛他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老板说他下一个目的地是台湾,如果有兴趣欢迎同行,他的小酒馆缺一个美丽的钢琴师。

  当时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举棋不定徘徊在去与不去的十字路口,他放不下照顾他多年的黑人乐手,却为Kin的提议而心动。

  后来,他从口袋拿出一张老旧的发黄相片,指着里头温柔的女子对Kin说,如果可以,请你帮我找到她,届时我会为即将开幕的酒馆弹奏美丽的音符。

  他不以为Kin的找寻会有结果,没想到四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当下他毅然决然的告别暂居的黑街,背起行囊迈向未知的世界。

  家对他来说是个遥远的梦,他已经不记得欢笑的颜色,除了钢琴声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说也奇怪,对于酒馆的伙伴们平时众在一起从不觉得有何珍贵处,可是一旦分离,他竞怀念起维也纳森林悠然的气氛,以及阳光般的侍者James和尽说冷笑话的酷酒保Hermit了。

  当然Kin的自得和风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们丰富了他贫瘠的灵魂,让寂寞的他有了个歇脚的地方,分享孤独的滋味。

  「居无定所也是一种寻找自我的快乐吧!至少季先生不是流浪成癖的怪叔叔。」风夕雾打趣的揶揄,羡慕他闲云野鹤的清闲。

  怔了怔,她的话让季靳为之一愕。「请叫我靳,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靳?」她笑笑地牵着车与他并行。「很高兴能当你的朋友。」

  「不客气,这是我的荣幸。」莫名地,他喜欢她笑起来淡淡的模样。

  「喂!你还真是不客气呀!淑女装模作样表示大方的时候,你应该非常知书达礼的回一声谢谢,不客气是我的台词,你怎么好意思抢女孩子的话。」

  她做出「你该羞羞脸」的表情,为他的不可取感到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是吗?」眉毛一扬,他眼医渗入些许的笑意。「下回我会谨记风小姐的教诲,别去挡一辆煞车有瑕疵的淑女车。」

  「哎呀!你这人真无赖,拿人家的糗事当笑话看。」她微嗔的跺了两下脚,双颊飞红地显得羞人。「还有你叫我夕雾就好,别文谵赞地喊我风小姐,人家的疯病早就好了。」

  「嗄?妳有病?」换他一讶的为之傻眼,不由自主的看着她。

  噗哧一笑,她雪嫩的肌肤浮上艳色。「你是老实还是常被人骗,我随便说说你也信。」

  此风非彼疯,她可不想疯小姐、疯小姐常挂人们口中,到时人没疯早晚也被他们叫疯。

  季靳微拧的眉头一松,有种冲动想捏她顽皮的鼻子。「有没有人说妳很调皮?」

  她故作思考的低吟了一下。「嗯,好象没有耶!我一向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尊师重道、孝顺长辈,是个百分百零缺点的优良典范。」

  并非她在自我吹嘘,从小到大她就是认份的孩子,健康上的不允许让她只能单向的朝课业着手,学测成绩很少跌到第一名以下。

  不管在台湾还是法国,她向来是师生眼中最优秀的模范学生,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踏实认真不骄矜,乐于和周遭的人分享学习的乐趣。

  应该说她非常懂得人性自私的一面吧!看过她父系那一方争权夺利的丑态,她反而省悟自己要的是什么,不愿同流合污的玷污上帝赋予的纯净灵魂。

  名与利不过是一场如过眼云烟的厮杀游戏罢了,她从不认为自己适合拿起刀剑冲锋陷阵。

  但求一份心灵的美,平静的祥和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何必为了谁强谁弱争得你死我活,血流尽还不是要从头开始,再次周而复始的轮回填不满的欲望空洞。

  「听起来很自负,让人很想逼出妳的眼泪。」她绝对是男同学最想欺负的对象,爱她又恨她。

  清朗的美目一扬,她好笑的回敬一枪。「至少不会有同性想追求我,以阁下的尊容大概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吧!」

  他阴柔的外表俊美得如绝世佳人,偏柔的五官既优雅又带着女性的柔媚,不被错认可能很难。

  初见他的时候,她以为他是希腊神话中化身水仙的美少男纳西斯,酷似女子的绝色美颜让身为女人的她都觉得汗颜,对他模特儿般身段感到惊艳。

  「妳知道吗?嘲笑我这张脸的人通常下场很悲惨。」可是被她调侃他却觉得很愉快,她的言谈举止不至于令人乏味。

  他很少在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刚柔并济的特质,但她柔中带刚有着坚强的意志,清新的气质和不急躁的态度让他不想筑起一道冰墙,与她同行是件愉悦的事情。

  只是她的皮肤未免白得透明,好象她是空气中一抹幽魂,伸手一捉会穿透她的身体,脆弱得让人不敢用力碰触薄弱的躯壳。

  摇摇头,他为自己可笑的想法感到莞尔,人不是冰不会一碰即碎,她水嫩的肌肤太细致了,容易引起别人的错觉。

  风夕雾不怕他「灭口」的回道:「请问他们葬在哪里,我好备鲜花素果去祭拜一番,死得不明不白的孤魂野鬼是很可怜的。」

  「妳……」季靳朗声发出近二十年不曾有过的大笑,牵过单车减轻她的负担。「妳真是个宝呀!」

  「谢谢,但我不会响应一句--你是我的知己。」她扮了个鬼脸陪他一起笑,

  一点也不像二十四岁的成熟女人。

  风轻轻地拂过颊边,两人像相交多年的好朋友顺着一条直路走到底,默契十足无话不谈,宛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人般地笑语晏晏。

  山里的温度虽然较平地低,但一入了夏还是酷热难当,吸收地热的柏油略散放一股闷热的地气。

  小镇上的人不多却热中于别人的事,近年来日趋增多的观光客为这山城带来一些繁华,然而他们仍不改探人隐私的乐趣,一见两人有说有笑的并肩同行,不同版本的故事内容又热闹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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