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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晚上八点。

  方竹萱抱着一大堆采买来的食物,以钥匙打开某栋公寓的大门。

  黑暗的室内一片冷清,她熟门熟路地按下电灯开关,对着屋内快渴死的植物叹了一口气。为花草浇水后,她走到里面的卧室。

  推开门后,借着走廊透进来的光线,可以看到屋主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方竹萱悄悄挨近床铺,以手指探探屋主的鼻息--很好,呼吸正常,应该还活着!

  「嗯……」睡得香甜的于晨蓝舒服地翻了个身,听到声响后慢慢睁开眼睛,霎时大叫。「谁?啊--」

  「别叫了!」竹萱「啪」地一声把电灯打开。「我啦!除了我之外还会有谁?」

  「竹萱?」拉紧被单的于晨蓝惊魂未定地拍拍胸口。「妳吓死我了!要来找我为何不先打通电话来?」

  「妳才吓死我了咧!」方竹萱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我一进屋就得先看看大小姐妳是不是还在呼吸?还健在吗?至于电话……」她臭着一张脸,拿起掉在地板上的电话线。「亏妳敢提!我打了两天的电话了,妳手机关机,家里电话也一直没人接,想也知道妳把电话线给拔了,我打给鬼听啊?」

  「对不起嘛……」于晨蓝翻身下床,痛苦地揉揉乱七八糟的长发。「我这几天在赶稿,快累死了,所以干脆把电话拔了,图个清静。」

  竹萱走到客厅,开始碎碎念。「妳屋里乱七八糟的,信箱里还塞了一大堆邮件和报纸,我都替妳拿上来了。这里乱到像是核战废墟……喂,妳到底几天没浇花、没喂鱼了?仙人掌居然被妳养死了佩服佩服!这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事。还有,妳看这些鱼也奄奄一息,好象快饿死的样子,鱼跟着妳真是命苦。」她拿起鱼饲料倒入小型鱼缸里。

  于晨蓝像个女鬼似地爬到客厅,整个人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唉,我自己都两天没好好吃过一顿饭,快变成难民了,哪还有时间浇花、喂鱼啊?竹萱,那缸鱼送妳嘛,我也不忍心看着鱼饿死啊!」

  竹萱立刻拒绝。「不要!我才不养任何宠物,我养好我自己就行了。算这些鱼衰,既然被妳养到,也只好认命,自力救济了。」

  她看着脸色苍白的于晨蓝。「妳到底几天没好好睡一觉了?妳看看妳的脸,白得像鬼一样!」

  晨蓝打了个好大的呵欠。「我前天开稿,狠狠地拚了两天两夜,写完四章后,终于不支倒地,爬上床呼呼大睡。因为怕编辑大人打来问稿子进度,所以干脆把电话线给拔了。哇,我死定了啦~~下个礼拜就要交稿了,我现在居然只写到第四章,还有五章要赶,我会死、会死啊~~」

  方竹萱懒得听她鬼吼鬼叫,冷冷地打断她的话。「那妳上个礼拜为什么还跟我们去日本玩,而且玩得比谁都凶,甚至扬言不想回国?还有,上上个礼拜,妳为什么还疯狂地冲到各大百货公司去血拼?每次都拖到截稿日期逼近才开始赶稿,妳活该!」身为晨蓝的死党,她太了解她的个性了。

  「不能怪我啊!」晨蓝喊冤。「我也是人耶,又不是写作机器,不能一直关在家里瞪计算机,也需要好好度假享受人生嘛,不然我会得自闭症的!再说,百货公司的年中庆也需要我的贡献啊!身为女人是很忙滴,对了,我还得要抽时间去染发、烫发,还要保养皮肤,顺便做个全身美白、指甲彩绘……啊,我也好久没看电影了耶!」

  竹萱冷哼。「妳作息正常一点,早睡早起的话,皮肤保证一级棒,就不用花钱买那些贵得要死的保养品、化妆品了!我看妳的稿费有一半都砸在衣服和化妆品上面了。哼,一天到晚熬夜,什么仙丹都救不了妳啦!」

  「我也很想恢复正常啊!」晨蓝苦着脸。「但生理时钟不是说调就能调的,我日夜颠倒的日子已经过了三年多了,身体早就习惯不正常的作息,妳要我一早爬起床还不如直接杀了我!」

  「随便妳!」方竹萱冷睇茶几上的瓶瓶罐罐--综合维他命、胃乳和胃片。「反正身体是妳的,爱怎么糟蹋随便妳,不过肠胃科医生已经警告过妳要三餐正常了,再这么搞下去的话,妳的胃迟早会宣告阵亡的!」

  前一阵子,于晨蓝因为疯狂赶稿,没有好好吃饭,还猛灌冰咖啡和冰水,结果得了急性肠胃炎,在家里痛到要昏过去时,才赶紧打了通电话给她,谁知道话都还没说出口就昏迷了,吓得她火速赶来,并同时间联络大楼管理员、找锁匠来打开大门,这才顺利把晨蓝紧急送医急救。

  为了预防万一,自那回后,晨蓝干脆就多打了把备份钥匙给她,以防她疯狂赶稿时饿死在家里都没人发现。

  竹萱打开纸袋,拿出热腾腾的披萨和炸鸡。

  「真受不了妳,快吃吧!喂,妳家巷口就有几家不错的小吃摊啊,有面食也有简餐,下楼去买个食物又花不了几分钟时间,妳居然可以懒到这种地步!」

  「哇!披萨耶!我好久没看到热呼呼的食物了!」晨蓝欢呼一声接了过来。有这死党还真不错呢!「没办法啊,我一开稿就处于六亲不认的疯狂状态。好不容易有了灵感,当然要火速写出来啊,不然灵感跑了我就死定了!所以啊,每次我一打开计算机,就至少要专心敲个三小时才行。下楼买一碗面也许只要五分钟,可是那会中断我的思绪,所以我宁可先啃饼干充饥。」

  「怪物!我败给妳了!」竹萱没好气地拉开可乐拉环。「那妳稿子的进度如何?写到第四章了?那也不错啊,至少有进展。」

  「不行!」说到痛处,晨蓝停下正要朝披萨进攻的手,哀嚎着。「我卡住了,第五章就只写了『第五章』这三个字,然后就没有灵感,再也写不下去了!呜呜 还有五章要赶啊,可我居然写不出来!我完了,江郎才尽了,我会被编辑剥皮的啦~~」

  晨蓝趴在沙发上哀嚎,猛拉自己的长发,整个人濒临疯狂状态。

  竹萱阻止她。「别再拔妳的头发了,虽然妳头发还算多,但三不五时就被妳猛拉猛拔的,难保不会秃头。唉,真是做一行怨一行,有时我很羡慕妳的工作型态,只要在家写稿就好,都不用在刮风下雨的鬼天气去上班,也不用常常看老板的脸色、不用应付难缠的客户,爱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想出国就随时出国。不过,瞧妳在赶稿期的鬼样子,啧啧,还真可怕!」

  「缺点还不只这样呢!」晨蓝拿起披萨,咬了一大口,口齿不清地道:「据我所知,我的同行有很多都跟我一样日夜颠倒,弄得身体越来越差,胃痛、失眠、手腕肌腱发炎或腰酸背痛等职业病一堆,最恐怖的是完全没有办法早起!去年我妈过生日,约了一群亲友要到餐厅吃午饭庆生,我千辛万苦地在十二点以前爬起来,火速赶到餐厅,结果还是迟到,被我老妈臭骂了好久!所以啊,朋友之间的约会,我通通必须拜托别人约在下午,因为中午以前我是神智不清的,出门像是在梦游。」

  于晨蓝从小就非常迷恋罗曼史小说,在大四那一年试着创作,第一本小说惨遭退稿,第二本创作幸运地被出版社采用后,就开始踏上了创作的不归路。

  今年已经是她入行第三个年头了,三年来写了二十几本小说,存了笔小小的积蓄,同时也得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职业病。

  方竹萱建议。「既然如此,那妳试着出来工作嘛!反正妳还年轻,可以各方面多多尝试啊!我任职的公司最近好象在征人,要不要我替妳留意看看?」

  「谢啦,不过我目前完全没有出去工作的打算。」晨蓝胃口惊人地把披萨全部吃光光。「我已经习惯这种生活形态了,我喜欢躲在家里写稿,自由自在地,更喜欢随心所欲地杀出门喝下午茶、逛街、趁旅游淡季时出国玩,不用人挤人。稿费虽然不多,不过也够我一个人吃喝玩乐,爱买什么就买什么了。」能把兴趣当成职业,她已经很知足了,所以她很珍惜目前这份工作。

  「好吧。」竹萱耸耸肩。「我看妳这种迷迷糊糊的个性也不适合出门工作,还是当个SOHO族比较好。」她随手拿起书架上的几本书。「又出新书啦?啧啧,每次我一看到妳的笔名就有意见,什么『梦影』?梦中的鬼影子啊?既怪异又恶心巴拉的!」

  「妳懂什么嘛,不可以批评我心爱的笔名!」晨蓝开始进攻香喷喷的炸鸡。「这个笔名是出版社帮我想的,他们说越是诗情画意的笔名越受欢迎。『梦影』很好听啊,我的读者写信给我时,都会写上『梦梦姊』或是『亲爱的小影』,嘻嘻,看了好窝心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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