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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科技不甚发达的时候只寄几百张相片来炫耀,一来宣告他们尚在人间,二来故意表现他们的自在惬意,以「惋惜」的口吻抱歉他不能同行。

  现在可就神气了,直接由卫星视讯传送,两道恩爱非凡的身影在樱花树下吃樱饼、喝清酒,落英缤纷衬托出那碗冒着热气的拉面有多么美味。

  真是太没天良的父母,两人世界过得优游轻松,却从不考量儿子的苦处,责任一放海阔天空。

  「少嘻皮笑脸打马虎眼,地扫干净了没?」果真上梁不正下梁歪,他也有不正经的潜质。

  嘴角一抽,清逸的脸庞露出一丝无力。「巫斯叔叔,我不是来打杂的,请不要把我当免费的小弟使唤。」

  以他现在的地位多得是跑腿的人,用不着他纡尊降贵亲自动手,除非事关他亲亲老婆。

  「那你来干什么?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当门神嫌碍眼,扫个地又碍手碍脚,我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作用,活着当废料实为父母的不幸。」他还是小小的比较可爱,人一大全变调了。

  厚!有够毒,他为自己默哀……三分之一秒。「我来冲人气嘛!免得你们生意萧条,门可罗雀。」

  瞧!他多有心呀!长辈开店特来捧场,还不忘呼朋引伴带些鬼来消费,就怕他们勒紧皮带喝西北风,年纪一大把还两袖清风。

  云清霈的眼角扫向被一群年轻女子包围住的「店主」,视线不自觉的落在那只他曾拿来骗美眉的银戒上,雷米尔的指环实至名归的回到原主人手上。

  「我看你是别有用意,小心眼睛看到抽筋,我没法向你们云氏一族交代。」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

  他干笑的呵呵两声。「好奇嘛!一直只见大名不见人影,难免心痒痒的想一睹庐山真面目。」

  好吧!他是小人,他承认,二十年来老听那个鬼魂女挂在口中,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怀念的眼中有着令人心疼的悲伤,身为凡夫俗子的他当然也要凑上一脚瞧瞧。

  其实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弃寻找往返过去与现在的时问路,但时间一长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以为他终其一生就这么过了。

  没想到皇天还是长眼的,不辜负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有心人,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意外发现另一条「时间路」,顺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现代。

  雷米尔的指环是一则传说,它成就了两对有情人的结合,也打造出爱情的传奇性,叫人不由自主的为这则未完的故事动心,想看看是否有美丽的结局。

  再怎么说他也很关心童年玩伴的「幸福」,毕竟她陪他度过不少欢乐时光,对她倾心所爱的男子是一名什么样的人,他始终放在心头上猜测着,期望有一天她的爱人能与她重聚。

  他算是任重道远、情深义重了,百忙中还抽空来一窥究竟,聊表一下朋友之情。

  「现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大门的位置在你左手边别走错了,不要占空间影响我们刚开幕的生意。」巫斯咒语一念,将他身后两只张牙舞爪的鬼镇入黄符内。

  「哈哈……真幽默,巫斯叔叔的冷笑话越来越冷了,你也有你的中年魅力在,不必在意锋头被人抢走了,我一定挺你到底。」背影颀长,黑发过肩,就不知长相如何。

  巫斯却眼一沉,声音也转冷,「我说的不是冷笑话,你这张不知轻重、口无遮拦的嘴给我闭紧点,我可不想听见你说出一些不合宜的话。」

  发长及腰的巫斯并未见老态,一头白发依旧吸引不少女人目光,只见成熟并未横生皱纹,给人的感觉大约三十岁左右。

  他还有个「年轻欧巴桑」杀手的外号,举凡瞧过他模样的年轻妈妈都会迷上他,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都想对他投怀送抱。

  可惜他志不在此,在经历好友对爱的可怕执着后,他对其是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不让自己被爱情那魔物缠上,因此摆着一张冷面孔示人,只差没挂上「生人勿近」的牌子。

  「什么叫不合宜的话,麻烦叔叔解释一下,我不太能理解。」古人讲话太深奥,他需要一台翻译机。

  巫斯冷冷的一瞟,「譬如留声机和荷米丝。」

  「喔!是鬼魂女……咦,不对,为什么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从过去找到现代,不停不停的找寻他的爱人。

  「重点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没好气的说道,意兴阑珊的直想打发他走,省得他说错话。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她,他们不是相爱至深?」云清霈有故意搅局的意味,同样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连这会抛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一秒钟别来烦我吗?相爱不一定相守,有时分隔两地也是一种爱情。」

  自我牺牲的爱情,他在心里想道。

  「相爱不相守怎么叫是爱情?!他寻寻觅觅的找寻,她躲躲藏藏的避开,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也碰不上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在玩哪门子的捉迷藏。」只会叫看戏的人在一旁干著急。

  「因为雷米尔已经忘了荷米丝是谁,就算让他们碰上面也无济于事,只会乎添更多的伤心和无奈。」对他们而言是一大伤害。

  「不试试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许他只是一时没能想起来,困在混沌的记忆中。一真爱不会受限魔法的框框里,它的力量大得惊人。

  「这……」他倒没想过这一点,一味的担心他们会伤了彼此。

  云清霈诡笑的以肘顶顶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无上的巫术难道解不开雷米尔的指环上的桎梏吗?」

  推别人去死一点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该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说解就解得开的,就算解开又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一生,一死,这是无可挽回的结局,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所以荷米丝宁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见她爱逾生命的情人,情愿从他记忆中彻底消失,甘为影子无声无息,只愿他有个重新的人生。

  只是世事难以顺从人的安排,即使脑子里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但深深爱过的感觉仍留在心中,让他苦苦追寻那一段遗落的过去。

  雷米尔的苦他知道,但他什么忙也不能帮,只能看着他们两人同时被爱折磨,默默的希望他们能早日从爱的泥淖解脱,两两相忘。

  「为什么不可能,巫斯叔叔不是很厉害……吓!卑鄙,你用人骨丢我。」哼!小人招数,趁人不备。

  巫斯冷笑的勾起唇,「用大骨腿扔你还算客气,都两年了,你把人给我搞丢了两年整。」

  他还没找他算帐,一天拖过一天敷衍了事。

  「嘿!更正,那不是人是鬼,还有,你有付我保管费吗?鬼爱到哪里就到哪里,我哪管得着。」他长得像灵界管理员呀!

  专管孤魂野鬼。

  「通灵御鬼是你们云氏一族的专长,身为族长的你更是不遑多让,真要有心去找何愁找不到。」荷米丝和留声机的不知下落令他颇为忧虑。

  她的身体日渐透明,仅存的力量也在消失当中,他不知道她会遭遇何种事,或是完全淡化了,叫人为她感到不安。

  再说,就算她不在了,留声机也应该在,它是实物不会幻灭,拥有四分之一义大利血统的留声机保护者,以及狂热荷米丝传说的追踪者应该会找到它才是,不致至今音讯全无。

  笑得很心虚的云清霈汗颜的垂下双眸。「冤枉呀!巫斯叔叔,我有很认真去找,甚至拜托『亲朋好友』四处查探,可是他们给我的消息是没有消息。」

  御鬼的天赋的确很好用,但是也要是鬼才可行,他的能力虽强也有限,无法面面俱到的达到他的要求,鬼生鬼灭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没用的小鬼。」巫斯冷嗤一声。

  厚!人身攻击,他不服。「那巫斯叔叔最行了,发挥发挥你的神功让我瞧瞧。」

  他不信他的本事高过他,三、两下就能把鬼找出来。云清霈有乃父风范,阴险的把问题丢还给瞧不起云氏本领的巫斯。

  「你……」哼!捉他痛脚,真是讨人厌的臭小鬼。

  「嘿嘿!别用眼白的地方瞪我,我胆子小怕作恶梦,你是巫师耶!随便作个法扎几个草人不就得了,比我大费周章请鬼找鬼省事多了。」

  他的时间是用来抱老婆的,鬼魂女硬是不搭理他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纯粹是看热闹的人,一出戏拖了二十年还没打上剧终。

  忽然,云清霈压低声音搭上巫斯的背,没大没小的和他咬起耳朵。

  「巫斯叔叔,我们可不可以情商那位伟大的魔法师叔叔出手相助,毕竟是他生死与共的情人,要他出点力不为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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