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备份钥匙。」
「你明天去打一副新的给我。」
严天灏从没感到这么无力过,任根心美丽得像朵晨曦中绽放的花朵,她能看上他,他该感谢天、感谢地、感谢上帝的恩宠,得一美娇娘是他三生有幸。
然而他却感到一股沉重压力,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你明天晚上几点下班?」
「很晚。」若不是今天始终心不在焉,心情乱糟糟的,这个时间他依然还在公司工作。
「很晚是多晚?」
「十点左右。」
「这么辛苦呀?」任根心听到他得工作到这么晚,感到有些不舍。「那好吧,我十一点再打电话给你。」
严天灏不打算再和她争辩,因为说了也只是白费唇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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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末,早已入秋,气候不如十月初那般炽热,却也未到寒冬时的冷飕,这个时候,是最宜人的一段时间。
秋日暖阳,于清晨六点多时,轻爬上任根心的窗棂,一抹红艳晨曦洒过落地窗,穿透薄纱帘,亲吻着她的脸庞,唤醒床上的美人儿。
任根心睁开眼,望着窗外宜人的阳光,笑靥浮现在她光滑的脸上。她下了床,赤足走在微凉的紫木地板上,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窗门,踏上阳台用力深呼吸,吸取清晨清新芳香的空气,仿佛要在胸腔中,填满一整天的动能。
一抹微风轻浮略染她的身子,爽秋的晨风令人感到微凉。
任根心对着半空中升起的太阳道声早安后,回到房间里,进浴室盥洗后,开始挑选着今天想穿的衣服,不稍片刻时间,她的床上已丢满整床的衣服,层层迭迭、万紫千红,却依然无法作出决定。
她有整整三大柜的衣服,却还是挑选不出,也难怪说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一件衣服,纵使衣服早已满山满谷,依然永远缺那么一件。
她足足花了半个小时,一件件在镜子前比对着,千辛万苦终于挑选了一件淡紫色的两件式套装,上衣是V型领,小蝴蝶袖,裙子是荷叶裙,加上雪纺纱质料,让她看起来更加的飘逸动人。
她的美浑然天成,再美、再高贵的衣服对她来说,只是锦上添花,她知道就算只是件衬衫、牛仔裤,依然无损她的娇艳。
不过,穿著漂亮的衣服,是为了让自己心情更好,又能让别人赏心悦目,何乐而不为。
换好衣服、化好淡妆,站在镜子前再三审视自己,直到找不出一点点瑕疵,她才满出息地带着前不久刚买的爱马仕铂金包离开家门。
此时,还不到八点。
任根心坐着计程车,直接来到严天灏的住处外,她死命地一直压着门铃不放手。
仍在睡梦中的严天灏,被这不曾间断,足以令人发疯抓狂的门铃声扰醒,他起床,随意套上一条运动裤和汗衫便赶紧出去瞧瞧。
透过门上的鱼眼,他看清楚门外的人,在心里微微挣扎了片刻,他心里有数,他若是不开门,她就算是将门铃按到烧掉,也绝不会放弃。
叹着气、绷着脸,他认命地将门打开。
「早。」任根心笑脸迎人地向他道早后,越过他走进屋内,如入无人之地,非常自在。
严天灏将门关上,靠在门板上,看着她满面春风般的笑靥,她的心情好象挺不错,和他的黑压压一片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两天为了她的问题,他夜不安眠,昨晚甚至为了想解决的办法想到三四点,直到倦意如排山倒海般不断侵袭他的意志,他才在蒙蒙胧胧中入睡。
任根心毫不羞涩地睐着他—刚睡醒的他仍是一脸惺忪,来不及梳整的凌乱头发、微冒的青须,再加上他只穿件白色紧身汗衫,将他结实硕壮的胸肌完美无遗地展露出。
看着看着,她的口水差点要流下来,他这副慵懒的模样好迷人、好性感呀!秀色可餐不是女人的专利,男人也是。
严天灏看见她眼神中赤裸裸的色女一号表情,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得体,遂赶紧回到房间更衣、盥洗,十分钟后,他再度出现在客厅时,已焕然一新。
神清气爽的俊俏脸庞再度出现,唯有那紧抿成一直线的唇,有点冷峻,真是杀风景耶!
任根心收回迷荡的心神,口气中带点怨怼,「我是你未来的老婆,你可不可笑一笑,我又没倒你会钱,一大早就摆着一副晚娘面孔,很讨厌耶!」
「任小姐,你一大早又有何贵干?」
「心心。」她不厌其烦地再度纠正他的错误。「你忘了我们今天要约会吗?」
他怎会不记得,昨晚他甚至还想躲起来,让她来了也找不到人,只是逃得过今天,能逃得过明天吗?而逃得过明天,又能逃得过一辈子吗?
虽然才见过几次面,他却多少有些了解她的个性,愈是得不到的,纵然眼前是条披荆斩棘的路,她亦是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地勇往直前。
任根心走到他的面前,灿烂笑语、娇滴声韵地轻道:「我专程起了个大早,就是为了来陪你一起吃早餐,我肚子好饿,我们出去吃早餐吧!」
欸!严天愿在心里咳声叹气千百次,只要一迎上她的软言耳语、娇颜亮眸,他就只有举白旗投降的份。
他虽不若亦帆,总是体贴温柔,却又无法像韦莛那样不为所动,只怕这辈子,他注定被女人「吃告告」了。
他转身走到开放式的厨房,从柜子里拿出吐司放进烤面包机里烤,又从冰箱里拿出两颗蛋和火腿,动作俐落、熟练地煎起蛋和火腿。
任根心跟过去,站得远远的,生怕被锅里的油喷到,但见他没三两下,两颗蛋黄未熟的荷包蛋已经煎好,几片火腿也漂亮地躺在蛋的旁边。
他替她倒了杯牛奶,再替自己煮了杯咖啡,端至一张小型餐桌上,最后坐下来,独自吃起早餐。
任根心坐在他的对面,闻着香味四溢的味道,五脏庙瞬间锣鼓喧天。
严天灏听见她肚子咕噜咕噜的声音,依然低头吃着早餐,不带感情、酷酷地低道:「肚子饿就快吃。」又在心里加了句P.S.:吃完就快回去。
她拿起刀叉,吃起他为她做的爱心早餐,虽然只是两片吐司、一颗荷包蛋、两片火腿、一杯牛奶,但这对她来说却比五星级大饭店的高级早餐还要美味。
头一次有个男人为她做早餐,叫她怎能不感动得想要落泪!
见她久久不发一语,他顿觉奇异,偷偷抬头望她一眼,却不经意地看见她一脸的满足,那幸福喜悦的表情,又再度锁住他的心。
只是一顿简单的早餐,也能让她宛如吃到山珍海味般的感到幸福,她真是个怪女孩。
他吃完早餐,端起黑咖啡边喝、边打量着她,就在他专注地凝视着她时,任根心却突然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
严天灏像是做贼被抓到般,快速地将眼神调开,装作若无其事看着别的地方。
「你可以大方地看我,不用感到不好意思。」他那慌乱闪躲的表情实在好有趣,她忍不住促狭地捉弄他。
他只能沉默以对,他的确是在偷看她,但被抓包的感觉实在令他尴尬。
任根心倾身过去,飞快在他唇上一吻,在他仍处错愕之际又坐回原位。
他刹那间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对于她动不动就亲吻男人的举动感到恼怒不已。「你总是如此轻浮,动不动就随意亲吻陌生的男人吗?」
「你在生什么气?」她一脸无辜表情。「我只是想谢谢你为我做的这一顿早餐。」
「就算是这样,也不可以随随便便就和男人接吻。」他很气,气炸了!
他还算是个正人君子——除了那晚的失控,他不是会对女孩子毛手毛脚、趁机吃豆腐的无赖汉,可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他一样。
「你为什么生气?是因为担心我吗?」她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或许他并不像表面上对她完全无动于衷。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多少男人能抗拒得了她动人的风采。
不为什么,只因为她生得貌美可人,又是家财万贯的任强的独生女——任根心。
严天灏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气什么,但看她总是动不动就随便亲吻男人,他就感到很生气。
吻,该是最亲密的人彼此传达爱意的动作,怎么可以当成赠品般地轻易送出?
「灏——」她轻唤他的单名,还故意将尾音拉得长长的。「其实你并不讨厌我对不对?」
「不讨厌并不代表我喜欢。」
「可是怎么办呢?我发现我愈来愈喜欢你了。」
「你这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吗?」她的感情也未免太过廉价了。
「当然不是,你们两个……韦莛那颗臭鸡蛋就不用说了,就以你和辛亦帆来说,女孩子应该会比较喜欢他,因他温柔、斯文,对谁都那么尊重有礼,像他这种男人才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