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不觉得吗?」反进逼向她。
点头,显得她小家子气;不否认,称了他的意。
谢海媚干脆默不作声,光是笑,泄露出点傻气。
「怎么不说话?」他探头过去,轻声问。
近得她鼻息袭满他的味。
要命!
「海媚!」
就有那么巧,也是这个城市太小,街头另一边,唐娜和一个本地学生正等着过马路,看见谢海媚,挥手叫她。
谢海媚没听见,全副精神都在抵抗萧潘的蛊惑味。萧潘正边跟她说话,还愈走愈靠近,她边走边躲,还得假装若无其事,根本注意不到其他有的没有的。
「唐,妳认识他?」一头褐发的本地学生问唐娜。
「谁?」
「萧潘啊,妳不是在跟他招手?」
唐娜不禁特别留意一下,多看了萧潘好几眼。
「你怎么知道他——那个什么潘的。」
「前阵子他到我们课上做客座演讲,还不错,满有意思的。」褐发女孩耸个肩。「他长得挺不错的,身材又好,可惜早有老婆了。」
「他结婚了?」
「可不!有魅力又好条件的男人早早都被抢了去。」
都有家有室了!唐娜额头皱出三条纹。
这个谢海媚到底在搞什么!听都没听她提过,突然就冒出一个男人。她怎么跟他搞在一块的?
流年不利犯桃花,还犯上别人园子里的花!
一辆丰田蜗牛漫步似的蠕动过去,绿灯适时亮起来。谢海媚和萧潘已经走出一大段距离,唐娜也没有打算追过去,与那个本地学生走进路口的咖啡店。
这个谢海媚就是太闲!
第六章
「妳来了。」
「谢谢你的邀请。」
耶诞聚会。这是她第一次到他住的地方。
虽然知道他的女朋友一定也在,但她就是抵抗不了这样的无奈。就是看他一眼也好。
只一眼也好。
多么卑微的希望。
「要不要喝点什么?果汁吗?」
「啊,谢谢,我自己来。」
客厅里热热闹闹起码有二十多个人,两两三三自谈他们的天,没有人跟她打招呼。多半是他和他女朋友的朋友,她认识不到几个。
她站在角落里,身子贴着墙壁,看他拿了一杯金黄的、应该是香槟的酒汁走到他女朋友身旁,触触她的脸颊,自然的伸手揽住她的腰。
他在她耳边不知说了什么,她半仰起头,倾着脸,长发半掩,妩媚的笑了,笑得非常风情,发嗔的打了他一下。他们周旁的那些人也笑起来。
「各位!」他拍个手,引起其他人注意。
伸手拉过他女朋友,双手搂住她的腰,在她脸颊啄了一下。
「跟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我跟曼莉要结婚了!我们决定订婚结婚一起举行,就在情人节,这是我们的帖子,请大家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当场发起了喜帖,邀请每个人参加。
她脑袋嗡嗡的,不断重复那句「要结婚了」……
他走到谢海媚面前,刷地抽出一张烫金的喜帖递给她,咧开大嘴对着她笑。
「哪,海媚,欢迎妳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她愣着,他脸庞忽然凑向她,头像南瓜一样,嘴巴咧得很大,笑得很开心。他愈凑愈近,嘴巴愈咧愈大,头也愈来愈大……
欢迎妳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欢迎啊,欢迎……
「啊!」
谢海媚惊叫出声,猛然睁开眼坐起来。
棉背心湿湿的,惊出了一身汗。
惊魂仍然不定。
她看看时间,才凌晨四点多。
吁口气,往后一仰,手脚张开,呈大字型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漂亮的人?」嘴巴喃喃的。
「我妩媚我性感我风情万种……」又喃喃,低得几乎不成声。
忽然骨碌爬起来,三两下剥掉身上的棉背心,换上一件黑色的低胸无袖贴身短洋装,又从柜子捞出一整套的化妆品,对着镜子妆抹起来。
慵懒的眉眼,挺翘的鼻子,嘴唇饱满肥翘——镜中那个女人色香味俱全,散发一撩,撩出勾人风情。
对着镜子搔首弄姿起来。
「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漂亮的人?」她对着镜子勾勾眼。
「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性感的人?」浓翘的睫毛眨了一眨。
「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妩媚的人?」
肥红的厚唇嘟了嘟,伸出食指,指甲涂得鲜红,软骨似的轻摆在翘唇上头。
「当然是妳了!」
她比个妖冶手势,手掩着口,噗哧笑一声。
边笑还边搔首弄姿,又掩口做娇笑的样子。
然后,就那么定住,笑脸忽地一僵,垮了下来。
「神经病!」她瞪着镜子。
举起手背用力擦掉鲜泽泽的口红,又发狠的用两只手在脸上刮擦一通,心狠手辣,又歇斯底里。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忍不住叹口气。在镜子前呆了半天,然后才进俗室把睑上的妆洗掉。
重新躺回床上,盯着天花板数羊。
专家说,失眠的话,数羊是最糟糕的,更加睡不着。
世界上平均有多少人晚上睡不着觉在数羊的?
大哉问。
「一切统计数字都值得怀疑。」专家又这么说。
统计再精准,总有误差存在,一差个百分之零点几,看起来没什么。放大来了,就从台湾头差到台湾尾了。
这样的精算——
想想,男人的爱何尝不是一样?
所以男人的心、男人的爱和份量都值得怀疑。
所以,唯有,爱情与金钱让人气急败坏。
语无伦次——睡眠不足,连想东想西脑袋都会打结。
谢海媚翻个身,放弃再数羊。
好好没事,她已经忘得快差不多了,偏偏作了这个梦,害得她失眠症状更加恶化严重。
曾经,她也是很纯情的。当然,现在也是。纯情的人都比较蠢,比较死心眼,也就比较容易闷骚。
说起来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这世上其实天天都在发生,不过就她喜欢人家,但人家有女朋友,也不喜欢她,然后那个人家要结婚了,当面送喜帖给她而已。
就是那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但因为那时候她还算很纯情,脑袋也比较简单,就觉得心好像快要破掉,天好像快要塌下来,世界末日已经到了一样。
然后,把自己想成漫画里悲剧的美少女,哀恸神伤,对镜空叹,三两天吃不下饭,最后还来一手远走他乡,自我放逐。
还好,她有存款,要放逐也可以放得远一点,比较悲剧性一点。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心情已经变得很模糊了,她也很少去回想,不敢相信她竟然也可以、会那么「言情」过。
但多少还是灰头土脸的吧。
她老是失眠,不就证明还有「阴影」的存在?
大概吧。
心理学书上不都这样说?那个萧潘大概也会这么说——
萧潘?
「噢!天!」谢海媚呻吟一声,将脸埋进棉被里。
怎么会想起那个家伙!
接连两个多星期,她都在健身中心遇到他。多半是她跳完操了,他游泳后在咖啡室里等她,一起喝茶聊天,然后他陪她走段路送她回去。
根据那些有的没的心理学说,这是否表示,下意识里,她心里时不时有这个人的存在,所以不经意就翻搅起来扰她一扰?
不。
棉被下的脑袋不断摇动否认。
「不。」
不承认就是不承认。
什么心理学,都是骗人的东西!
她将棉被整个蒙住头,埋在被单坑里,什么都不看不听不说,也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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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米洗好放入锅子,也差不多听了半个上午的摇滚了。
谢海媚挥着菜刀,配合着咚咚的节奏,用力切剁着高丽菜,不时塞几撮高丽菜丝进嘴巴,一边想着李察基尔演的那个英俊的舞男。
前些时候她跑去旁听艺术概论课时,那个右耳戴了两个银环的老师,说他喜欢听摇滚乐,尤其是在作菜煮饭的时候,把音乐放得超大声的,让桌子碰碰震震仿佛要跳起来。
那时她听了还不觉得怎样,虽然她也老听洛史都华用破锣嗓子嘶吼的Young Turks,她比较喜欢那种悲悲愁愁的蓝调。
结果前两天,中午太阳正白正亮,她在煮饭时,闲着无聊,把音乐放得「吵死人」,随着节奏挥着菜刀,咚咚的,出了一身汗,发泄什么似,很有种淋漓畅快。
抽了大麻似,就那么上了瘾。
这回她放着白朗蒂的call me,震天价响的,每当那女高音扯开喉咙嘶吼着「call me」,她菜刀就跟着那声嘶吼挥切斩剁,把半颗高丽菜剁得稀烂,完全的原始人暴力发泄,非常的过瘾。
妳芳心寂寞吗?妳孤单吗?
那就拿起电话召唤我吧。
Call me!
英俊的舞男,随时等着召唤……
对讲机铃响,但音乐轰轰的,抽油烟机也轰轰响,她没听到。隔一会,忽然有人敲门。她停一下,没声响,大概听错了。
刚拿起菜刀,提起锅铲,敲门声又响。
奇怪!这栋公寓的人她认识不到半个。她皱了皱眉,丢下菜刀和锅铲,双手湿漉漉跑去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