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大王不敌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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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幕

  这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骄傲!

  梅教授静静端详自己的女儿。

  执教鞭近三十年以来,他得过国内外学术界的奖项无数,发表的论文不计其数,几本文史的著作至今仍然为多家大学系采用为教科书,甚且获邀到几间知名的外国大学做过演讲。然而,这一些外在的光环,在他眼中的重要性,都比不上眼前这个年轻女孩。

  他心爱的女儿,是上天赐给他最珍贵的礼物。

  由于太过醉心于中国文学的钻研和探究,生命中的前三十年,他都浸淫在校园里。在二十六岁那一年,他跟着国民政府来到台湾,当时已经拥有一个复旦大学中文博士的学位。到了台湾之后,他进入T大继续延修,再度取得一个史学硕士及中文博士。毕业不久,系主任顺理成章将这位学经历比许多教授亮眼的高材生延揽进来,成为师资名单上的一员。

  梅教授深知,常年做学让自己显得酸气十足。一袭长袍马褂,一度在校园内成为好奇探视的目标。但,他悠游于中国文学的美妙领域里,从来不觉得生命中缺少什么。

  直到系主任为他做媒,而结识了稍后的梅夫人。

  三十五岁结婚,在当时是嫌晚了一些。不只当时,即使在现代,也仍显得「太不负责任」了一点,但是等待是值得的。

  他遇到生平中的挚爱。

  结婚几年下来,妻子腹中迟迟没有动静,两人存着缘来缘去尽是喜的心情,安然若素,并不费尽心力求得子息。

  上天对万物的安排自有其缘法,在他四十将届的那一年,妻子突然有了身孕。夫妻俩满心热切地迎接新生命的降临。

  由于家人在战乱时尽已失散,梅教授对人生无常已有一番领悟,香火传承在他心中并非首要之务,安生安养即是福。因此,当妻子生下来一个珠圆玉润的小女婴时,他并未如其他同事那样微叹一声,拍拍臂膀说:「下次再生个男孩。」

  为父之心,欢喜逾恒,并无任何遗憾。

  妻子身体不好,夫妻俩并未试图再怀胎生子,只是用尽心血,细细培育这株好不容易得来的梅香。

  他们夫妻俩都是中人之姿,奇特的是,女儿却生就一张国色天香的娇颜。

  「定是承到她奶奶的美貌了。」梅教授抱着学步中的女娃儿呵呵笑。「她奶奶可是南京当年名闻遐迩的一抹风景。」

  女娃儿诞生于腊月,姓的也是「梅」,于是他取寒梅「玉色铁心」之意,为女儿命名为「玉心」,这下子,从名到姓,整个玉人儿正正是一株白梅了。

  他只盼女儿人如其名,外颜清艳如花,内心坚韧若铁,永不轻易摧折。

  妻子身弱,在玉心十二岁那年便癌症去世,常年下来,身为父亲的他专心于教授一职,女儿则专心学业,闲暇时学学古筝和笔墨;偶或三五好友过来小酌一杯,女儿便弹琴娱宾,父女俩过的俨然是与世无争的现代隐士生活。

  如斯,恬宁岁月悠悠晃过二十载。

  梅玉心轻拢慢撩,葱白的指拂过古筝琴弦,琮琮琴声如水,流泄于书房内。落地窗的长帘掀启,几抹早阳筛洒而入,被细棂格子划破,碎成一地金芒,再点点散于抚琴人的四周。

  筝声一转,从激越的奔流化为低柔的溪唱,一束青丝随着抚琴的动作而轻舞。琴音美,抚琴人更美,玉骨冰肌,暗香疏影,如一株淡梅。

  最后一个回音,琴声收止,梅玉心垂手端坐,漾出一个恬静的笑。

  「爸,您还想听什么曲子,我弹给您听。」

  老教授望着那绝色的容颜。

  「妳一天到晚跟我这个老头子耗在家里,多可惜了妳的青春。有空也出去和同学朋友看个电影、买买东西,不用非在家里陪我不可。」嘴中吐出的和脑子里想的是完全不相干的话。

  「今天天气这样好,是弹琴的好日子,拿来逛街杀时间,不可惜吗?」梅玉心轻扬了下眉毛,那美好的起伏,如燕鸟掠过白沙一般。

  梅教授终于绽出一丝笑意,迅速的又淡去了。梅玉心见老父眉宇间重新蒙上忧色,浅叹一声,直接问了。

  「爸爸,您最近的心情不太好,是不是有事烦着您?」

  梅教授怔怔盯住女儿。倘若老妻尚在,对于这样玉洁冰心的女孩儿,她会有多么骄傲呵。

  他的脑中迅速滑过几十年来的种种,新婚,盼子,成孕,诞生,教养,成人……

  这是他一生中最完美的骄傲!

  梅教授缓缓张口,然后——

  放声大哭。

  第一章

  「×,结婚?结什么婚?我又不是头壳坏去,没事他奶奶的结什么婚?」

  咳咳咳咳!哇咧,呛到了!江金虎一口槟榔汁吐在地上。

  「老大,卫生纸!」旁边的小弟赶快冲上来服侍。

  江金虎粗鲁地抓过垃圾筒,把嘴里那团又呛又辣的物事吐出来。

  「我呸!你去哪里买的这种过期槟榔?你想毒死我?」他怒视跑腿买槟榔的小弟。

  「大哥,我、我……」小弟无辜地含着泪。

  槟榔一点问题都没有,明明是你自己不会吃也不敢吃。——不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可没有一个兄弟敢说出口。

  小至辣椒粉,大至麻辣锅,偶尔加上槟榔这种嚼起来会刺激口腔黏膜的「番外篇」,江金虎没有一样征服得了。

  不敢吃辣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号称天不怕、地不怕,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狠角色纵贯线虎霸子,竟然就怕那小小的一点辣,传出去可就是一件丢面子的大事。

  他自己引为奇耻大辱,一天到晚叫旁边的人拿根辣椒给他练习练习,免得跟其他大哥出去吃饭时露出罩门,害他没脸;可是他的辣功没一次练得成,倒是身边的跑腿小弟先给骂得灰头上脸。

  「阿虎,你也够了,我在跟你谈正经事,你跟我聊槟榔?」

  帮里的第二把交椅,兼虎哥的换帖兄弟——秦文诺终于出声了,众小弟一个个投去含泪的感激目光。

  「这算什么狗屁倒灶的正经事?要结婚你自己去结,不要推给我。」江金虎两手往胸前一盘,两脚往茶几上一伸,很挑衅地抖起来。

  秦文诺又好气又好笑。然而,阿虎有心耍起皮条来的时候,还真让人奈何不得。

  许多道上兄弟对于他们两人的组合,至今仍然纳罕不解。

  江金虎一看就是出来混的,他野生动物般的眼神,完全没有让人误会的空间。

  秦文诺从国中时期认识阿虎开始,他就长得比同龄学生壮硕许多;别人发育期不断抽高,阿虎也跟着抽高,人家长到差不多了,他还在长。

  到了二十岁那一年,江金虎已经比全校的平均身高又多出半颗头了。

  至于为什么阿虎二十岁了还在读高中?这种微不足道的小问题把它默默略过,当做没注意到就好。

  从小在街头打转的人,很少有人不进感化院吃几顿公家饭的,阿虎当然也不例外。进感化院的好处是吃住不用钱,又有免费理发,资源丰厚,最后他索性留起「公家小平头」,省得每次进去还得重剃一次。

  这种发型没给他带来多少刚直不阿的正气,反而加深他非善类的气息。

  不过,全怪在头发上也不公平,他的五官其实也该负点责任。

  江金虎天生一副浓眉大眼,尤其左眼角那几道械斗留下来的疤,让他更像个凶神恶煞。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像在瞪人,笑的时候看起来像要吃人,如果先不笑然后再笑……大部分的人通常拔腿就跑了。

  大多男人的手臂是软趴趴一条,他的手臂是硬邦邦的肌肉成块,夏天穿短衫的时候,更多疤痕从衣襟或袖口展现出来,在在显示他习于肉搏的人生。

  虽然出来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数量、门路和手腕,外形并不打紧;然而两方人马叫阵,高大威猛的老大总是让身后的兄弟们比较有面子一点。

  反观秦文诺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两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细瘦得一阵风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颗脑袋管点用处。

  记得当年阿虎和他还没闯出气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们是「王哥柳哥」;想表现自己「国际观」的人,就干脆叫他们「劳莱哈台」。

  从烂高中毕业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叫他们杂七杂八的名字,因为「虎霸子」和军师的威名已经响彻纵贯线。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们即使到了二十六岁没结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几只出来,你呢?什么打算也没有,成天只顾着跟那些酒店小姐厮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这么急着帮我留后?」江金虎嘴角的牙签从左边移到右边。

  「话不能这么说,干我们这行随时都有风险,难保明天就出了什么事,难道你放心就这样两手一撒,什么都不管?」秦文诺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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