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子。”芙洛向大卫伸出手,一副准备剖肚验尸的架势,吓得大卫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
“芙……芙洛……”
“我们必须假戏真作,才能骗过威德探员。”
“可是……”
“照我的话做。”
“是……”大卫将手术刀递给芙洛,然后眼睁睁地看着她剖开法尔的肚子,幸亏他是背对威德探员,又有口罩遮住一半的脸,不然肯定NG。
“你你你……真的剖他的肚子。”
“怕什么,他有再生能力,只要不动到心脏,其他都无所谓,对不对?法尔。”
那个躺在台上的死人,皱眉道:“要剖到什么时候?”
“直到对方走为止。”
“那记得别弄乱我内脏的位置。”
“放心,我技术好得很。”
他们在里面的对话,外头听不到,而大卫的位置正好挡住法尔的脸,所以威德探员没看见脸,只见到死者被开膛剖腹。
“法尔,答应我一件事。”芙洛一边拿出他的肠子,一边说。
“什么事?”
“如果你要走,带我一起走。”
“……”
“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这次来找我,是要跟我告别,然后就打算抛弃我消失不见。”
“这不是抛弃,芙洛,我不能拖累你。”他严肃更正。
“这不是理由,你已经走进我的生命,不可以自私地离开。”她反驳,捞起一块肝放在盘子里。
“芙洛……跟着我很辛苦,我是吸血鬼,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注定要流浪……”
“我当然清楚,别以为我没想过这问题,我已经决定了,如果你不把我的血吸到一滴不剩,我就把你的内脏挖到一个不剩。”
他一震,惊异的眸光紧紧锁住她。
“你是……开玩笑的吧?”
“你看我像是开玩笑的吗?”她神情坚定地直视他,手上掌控着他的肾。
“你可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
“代表我想一辈子陪着你,不想将来自己离开世上,留你一个人继续几百年几千年地孤独下去,我不舍、也不愿,而唯一的方法就是变得跟你一样,才能守在你身边。”
她红了眼眶,愤愤地瞪着他,好似他若不答应,她就死给他看。
“你要想清楚,成了吸血鬼就再也见不了天日,回不了头,总有一天必须离开你的朋友和你熟悉的地方,要承受很多痛苦,并……不是那么简单。”他在克制着,能听到她的告白,他多么开心,但他不得不为她着想,她有可能无法承受暗无天日的生活,激情是一时的,但现实是永恒的……
她笑了,声音也哽咽了。“在你保护我、把害死我家人的凶手绳之以法之后,我想不出这世上除了你,还有谁能让我刻骨铭心,尤其这两个月,见不到你,让我痛不欲生,我爱你,法尔,如果不能跟随你到天涯海角,我活着比死还痛苦。”
他投降了,臣服在她赤裸裸的告白里。无数个孤独的夜晚里,有她相伴而行,对他而言是求之不得的奢侈愿望。
他深深地、深深地凝望她的容颜,轻轻点头。
“我答应你。”
“真的?”
“我什么时候对你食言过?”
她破涕为笑,口罩遮住了她一半的脸,但从那双含泪的眸,他见到她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悄悄握住她的手,感受她的温度传来,温暖了他冰冷的心。
“他走了。”芙洛欣喜地发现威德探员已不在门外,顺利骗过他了。“我现在把你的内脏放回去。”她温柔地对法尔道。
“麻烦你了,亲爱的。”他也深情地回应她。
“大卫,请你把缝针给我——咦?大卫,你怎么了?”
不知何时已跑到旁边去吐的大卫,抖着声音道:“我……想吐……”
“又不是没给死人开膛破肚过,你吐什么?”
“我解剖过死人……但没解剖过活人……恶……”
“真没用,叫唐妮来好了,唐妮呢?”记得刚才看到她还在门外。
结果她从玻璃窗看出去,发现唐妮已倒在地上口吐白沫。
芙洛叹了口气。“真是的,亏你们还是我最得力的助手,不过是帮吸血鬼解剖而已,有什么可怕的……”
走回验尸台,继续她内脏拼图的任务,一边帮爱人缝肚肚,一边与他谈情说爱。
隔天,邱芙洛就辞去法医的工作消失了,连调查局也找不到她。
然后,这世上悄悄多了一位美丽的女吸血鬼,伴随着她的爱人,行走世界各国,无拘无束,观星赏月。
女吸血鬼聪明地想出开设捐血中心的主意,让人们自动来捐血,经过合格检验及安全检查,贮存干净健康的血液,每当满月时,不再闹血荒,也不用去辛苦地吸人血,就有各种血型的血可饮用。
男吸血鬼搂着妻子出双入对,不再形单影只,即便亲爱的朋友们老去了,离开了人间,他们依然拥有彼此,不再孤独。
直到某一天,女吸血鬼善用老公鉴识艺术品所赚的大笔金钱,终于找到科学家研发出一种防晒油,经实验证明,搽在身上足以防御太阳的辐射和紫外线的C波段。
从此,她和老公可以自由行走在阳光下,过着正大“光明”的生活了。
不过,这也是西元二九九九年的事了。
——全书完
后记
我最常做的休闲活动,就是在外头“闲”晃一整天。
只要那天天空特别晴朗,凉风特别舒爽,太阳特别耀眼,就会勾引我体内的流浪因子,带着一台迷你手提电脑,开始捷运一日游。
没有特定的目的地,逛到哪就看到哪,偶尔被一家精致的咖啡店吸引住目光,便驻足下来,喝杯咖啡、点块蛋糕、写点稿,消磨两个小时,观察人来人往,听着隔壁桌的客人说死男友如何如何,听着对桌的妈妈群们大谈今日搜刮了多少战利品,或是欣赏斜对桌那对小情人如何地眉目传情,这些都是我百看不厌和百听不腻的街头故事,而我,依然能在此情况下一心二用地打着电脑。
偶尔流浪到书店,走进去选了一本杂志,就窝下来阅读,一本接一本,我最常去的是诚品,因为它有沙发,可以很慵懒地坐下来享受高级一点的阅读时光,或是找本历史书来用功,打开手提电脑开始做笔记。
有时候走到服装店,被女店员舌粲莲花的说功给灌得天花乱坠,等到回神时,才发现自己两手提了好多东西,这时候怎么办?打道回府吗?NO!找间百货公司去寄物,然后继续逛。
因为走逛一整天,所以鞋子很重要,我有好几双气垫鞋是必备的,不过为了爱美,总是选择穿高跟鞋,结果走到脚痛肉酸的,把原来悠闲的逛街变成了跛脚逛街,丑不拉叽的。
有一次去逛街,脚又开始酸疼,正好经过一家脚底按摩的店,就走进去顺便给师父按摩,想不到按摩脚底如此地疼痛,痛到我哎哎叫,师父还夸我,按摩了这么多客人,我叫得最大声,害我又气又好笑,不过后来发现师父功夫真不错,脚部的酸疼都消除了,也很高兴有了这个经验,走出店仆,当然是继续去逛喽,还健步如飞呢!
这本吸血鬼的故事写完后,我已全身筋骨酸疼到不行,因为没有一张好的书桌椅,姿势不正,害我弯这边痛、弯那边也痛,想到那位按摩师父,心想,我得去找他好好治一下我的腰酸背疼。
接下来,要开始写小女人系列完结篇了,来到采花插花,现在要回橘子说去喽,所以亲爱的读者大大们,下次咱们在橘子说相遇吧,再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