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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婚宴终于展开,管弦乐队奏出悠扬音符,郑明洁化身希腊女神出现,白色长袍若隐若现,金色后冠钻饰耀眼,尤其是那眉目间的快乐光彩,一现身就掳获所有人的视线。
石靖蓝傻傻出神了好一会儿,幸好父亲石维伦推了他一把,他才上前牵起新娘的手,在她手背上温柔一吻。「美丽的公主,我有这个荣幸请妳跳舞吗?」
她对他吐个舌头。「勇敢的王子,你可以试试看,如果你不怕被我踩肿了脚。」
他笑了,就知道他的宝贝不会让他失望,永远带给他惊喜和欢乐。
不管跳得好不好,这对佳偶在舞池中共舞的模样,仍是教人羡慕叹息的画面。
一个大幅度旋转后,明洁从眼角看到一个人影,黑眼圈、黑色长发,苍白皮肤、雪白西装,她绝不会认错,印象太深刻了。
「你看,那不是你的好朋友贺羽宣?他穿西装的样子还真帅呢……」她还注意到,贺羽宣身旁站着一个女孩,他们看起来很相配耶!
可惜她的达令不让她说完,猛然封住她的樱唇,他才不想听她说别的男人有多帅,他要她明白,世界上最棒的男人是他!
「啪啪、啪啪!」宾客们当这是真情流露,报以热烈掌声。
转呀转的、跳呀跳的,他们来到宴会厅外,也没人跟上去采访感言,大家都知道,石靖蓝想跟他的爱妻独处,其他人最好闪一边去别凑热闹。
花园里花香芬芳,却比不上他的吻让人沈醉,明洁脑袋几乎打结,傻傻问道:「你怎么了?」
「我有件事要告诉妳。」
他认真的神色让她肃然静默。「是,请说。」
是否公司就要倒闭?还是他身患重病?不管,她就是要跟他结婚,就是要做他的妻子,绝不让位!
「给我仔细听好了!」他看进她的双眸,一字一字清楚的说:「我爱妳,我石靖蓝非常非常爱妳郑明洁,这辈子我可能只说这一次,下一次要等我临终的时候了,以后不准说我没说过,自己要牢牢记得。」
为了完全占据她的芳心,他决定做个称职的情人,说出愚蠢又恶心的情话,只要有效果,他不惜违反自己的原则,反正那本来就没啥好遵守的。
震惊过度的明洁静静看着他。「可以再说一遍吗?」
「免谈!」那么丢脸的事,他才不做第二次。
这才是她所认识的他,自大傲慢又爱面子,但她已经太满足了。「我听得很清楚,我一定会记得……」这一分这一秒的永恒!
幸福来得太多太满,她不能控制眼泪的落下,究竟她何德何能,能得到他最深的情、最真的爱,除了全心全意回报,她没有更好的法子。
他一看到她的泪就叹息。「我说这些不是要让妳哭的,宝贝,妳想折磨我也不是这个样子。」
「没办法,我太感动了,都是你啦!」她在他胸前打了两下,撒娇抗议。
「不说也有错,说了也有错,我到底该怎么做?」他细细吻干她的泪。「拜托给我一个笑,不准哭。」
她「嗯!」了一声,眨干泪眼,绽放笑容,为了她所爱的男人,她要学会不爱哭。
「这就对了。」他将她拥入怀中,所有宠爱都在她一身。
浪漫气氛中,她忽然想起有个任务尚未完成。「啊!我一直忘了,要帮你找天底下最好吃的麻糬。」
「傻瓜,妳不就是了吗?」他在她全身上下最有肉的地方捏了几下。「这么白嫩滑溜,美味可口,上哪儿找更好的货色?」
她的脸颊被他捏得都红了,嘟嘴道:「你老爱欺负我!」
「因为是妳,我才会想欺负,别人想让我欺负,我还懒得理。」
「真多谢喔~~」她灵巧的挣脱开他的怀抱,像只小蝴蝶飞远了些,还对他吐舌威胁。「婚礼举行到一半,万一新娘落跑,应该就不算数了吧?」
「妳想都别想,我今天非把妳套牢不可!」他立即奔上前,要抓回他的宝贝老婆。
晚风徐徐,夜空明净,两人玩起爱的捉迷藏,忽焉在前、忽焉在后,笑声飘荡在夜风中,直到无声胜有声的那瞬间,让情人的吻来说明,一切尽在不言中……
【全书完】
后记
小事几桩 凯琍
截稿前一天,我坐在电脑前,应该是全神贯注、双手飞舞、打字不休才对。
然而我却在各大旅游网站上留连,心想这个行程不错但是价格太贵,那个行程便宜但是时间太短,反正看起来都好好玩的样子,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出国去玩啊?!
悲哀的是~~小气的人难有大念头,就算有点钱我都舍不得花,拜托谁送我一道任意门,让我一踏出门就到法国、希腊、埃及、尼泊尔,我想玩都快想疯了……
OK,作梦时间结束,快写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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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朋友介绍,我找来一套漫画《死亡笔记本》,一看之下果然精釆,好样的!
故事从一个高中生捡到死神的笔记本开始,看他想杀死谁,就把对方的名字写到笔记本上,还要稍微记得对方的长相,否则同名同姓的人就死光了。
看完漫画,我想到如果是我捡到这本笔记,我会希望谁消失在这世界上呢?仔细想想,我身边的人并没有谁真的坏到该死,而且我也满会焦虑的,杀人的感觉太强烈,还是不要这么做,免得自己作恶梦。
然后我又想到,如果是不认识的人可能就没问题吧!如果真的要做,我应该会杀掉污染环境和虐待动物的人吧!但不晓得他们是谁,有点困难,也不确定对方该死的程度有多高,这实在很难做决定……
唉呀呀,死亡笔记本果然是有魔力呀!连我这种从没想过要杀谁的家伙,都会幻想笔记本上要写谁的名字,真有这种玩意出现的话,只怕会世界大乱吧!
无论如何,推荐这套有创意的漫画,创作的天地就需要这种激荡啊!
对了,附带一提,本书男主角以「月」为形象,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得出来?其实好像没什么相同之处,大概「坏心眼」是其共通点吧!但我的男主角可比「月」深情多了,符合「凯璃级」标准。
至于下本小说的男主角,我打算以「L」为形象,希望写得出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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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天属虎的人桃花大开,而且双子座的爱情运大好。
幸福是要自己争取的,因此单身的我特别加把劲,在奇摩、Pchome、酷透网等交友网站耕耘,期盼有天钓到属于我的那条鱼。
可惜,网路交友的过程总是大同小异:作梦、梦醒、作梦、梦醒……不知何时才会美梦成真?茫茫网海,谁为我伴?莫非我只能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干脆请各位姊妹们帮我介绍吧!把妳们用不着的男人丢给我,像是妳的兄弟、叔叔、舅舅、伯伯,只要是单身的异性恋者,我都很乐意接收的啦!
介绍成功者,小的我每写一本小说就送您一本,期限直到我跟对方分手为止,如果一辈子都没分手,那就一辈子写小说送给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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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收到老读者的来信,总觉得特别惊喜。其实老读者一点也不老,都正值青春年华,只是我认识他们好几年了,感觉上就像老朋友一样。
时光飞逝,读者们或许上大学了,或许出国念书了,或许谈恋爱了,每个人都有变化,听他们说自己的近况,我突然觉得小孩子都长大了,我这个欧巴桑也变老了啊~~
这些年来我倒是没什么变化,一样写小说、弄猫狗,有时孤单有时约会,目前还是单身中,也不知正确先生(Mr Right)何时才要来?
睛朗的周日午后,MSN上面所有朋友都不在,只有我仍对着电脑文思枯竭,该怎么形容这感觉呢?无论如何,生活方式是我自己选的,寂寞要自己负责,快乐也要自己追寻。
希望所有老读者、新读者,都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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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记忆的抽屉,我发现我的第一本小说是在民国八十三年出版,西元一九九四年,那时我还在念大学,算是实验性质的投稿,直到毕业后才又出第二本。
嘿~~彷佛才一眨眼,都已经十年又多一点啦!
回想当时的我怎会突然想投稿爱情小说呢?就因为在系办公布栏上,有张出版社征稿的启事,我就趁着暑假埋头写成,投出去给它试试看了。当时我非常热中打工赚钱,因为需要养自己、筹学费,若能投稿成功对我实在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