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迴听得瞠目结舌,不敢相信人人争相要去讨生活的地方--那个被形容得繁华富裕的城里……竟成了小姑娘口中的人间地狱?
「他们……他们为什麽……要……要打死他?」
「想欺负一个人并不需要理由,只要他看起来很呆、很好耍弄,而且欺负了也不会被反击,人人都乐得没事揍他一顿,享受一下当大老爷的瘾。」
「怎麽会这样?!」会有这麽坏的人呀?
「就是会。」元初虹从来也不了解这是为什麽,但强欺弱是绝对存在的,如何学会自保才是首要之务。她实在不希望自家阿娘仲介出去的人会落到没命的下场。毕竟大夥都只是为了讨生活才不得已的离乡背井哪。
「我说你,可别傻傻的让人觉得好欺负。」虽然他看来正是很容易欺负的样子,但她还是觉得有责任要提点他一下。
年迴眼中满是惧色,抖著声音道:
「总有……总也有好主子的吧?不会任由下人胡乱来……也不允许欺负新来的人……」
元初虹伸出手指推了下他的大笨头。
「由得你咧!是有钱人在挑下人,可不是下人在挑主人。今天要是被个残暴不仁的人给买了,你也只能认命。主人买下人是做什麽来著的?自然是要服侍得他们舒心快活,除此之外,哪理会得你们下人间有什麽争端不平事?今天你被欺凌了,想叫主人讨回公道,主人还想全卖了你们来得回耳根清静哩。年迴,我这不是在恐吓你,是要教你如何在城里生存下去。」
两泡泪蓦地涌上男孩饱受惊吓的眼中。不曾想过当人长工,除了该卖命工作之外,还要学会如何不被欺凌。城里的生活……真的有那麽可怖吗?那麽……他受得了吗?即使是受不了,又能如何?他没有回头路了。
「哎、哎……你别哭,我最怕看到别人哭了!」元初虹没辙的叫著,连忙左手抽出麻巾,右手掏来桂花凉糖,就像平日在家中哄小弟时的情形一致,她把糖丢入他口中,手巾粗鲁的抹他脸,差点吓得他栽倒落下马车。
「你……唔……」嘴巴内一大颗糖,当下勾诱出他满腮的口水,差点呛昏了他,哪能开口说半句话!
糖耶!好香好凉好甜、好好吃的糖耶!不可以吃完,要快些吐出来包好,以後回家时可分给弟妹吃……晕陶陶的脑袋当下忘了前一刻他还惊惧出两泡泪,现下他全身每一个知觉都专注集中於这辈子从未吃过、也想像不到的人间美味中……
啊……世上怎麽会有这麽好吃、这麽这麽好吃的糖啊!
小孩果然都很好哄。事实证明哄小弟的那一套用在他身上也是行得通的。元初虹得意地道:
「很好吃吧?可不许再哭喽。我最怕看到小孩子哭了。」
年迴点点头,好舍不得的撕下一块衣角来包住他吐出来的糖球。不断的吞口水,让唾液带著口中的甜味全送到肚子里,不让香味跑掉一丁点,所以不敢开口。
对於这举动,元初虹很能理解,以前她开始有糖吃时也是这样的。这种零嘴对穷人家的小孩来说,简直比捡到银子还珍贵,都舍不得一下子吃完的。
既然把他当成自家小弟看待了,也就忍不住摆出大姐姐的架势对他道:
「我同你说那麽多,就是要教你生存之道,可别当我是坏心眼的吓你。你哪,就勤快些、俐落些,进入大户人家之後,马上找一个靠山去讨好他,让他以後罩著你,多少也就天下太平啦。」
还有一肚子的训话,却没能讲个尽兴,前头传来元大娘的尖嗓门:
「丫头!过来驾车,前头是驿站,我过去买大夥的午膳。」
「来了!」元初虹立即爬回车中,一路钻向前方。已经中午了,整车饥肠辘辘的人就待元大娘去买食物来喂饱他们呢。
元大娘将缰绳交给女儿,低声骂著:
「在後面跟那小子嘀嘀咕咕些什么?给我庄重些,别忘了你已经是大姑娘。」
「他只是个小孩,没事儿。我教他处世之道,省得他日後被恶仆欺负死。」
元大娘伸手戳了她额头一下。
「你少多嘴,日後会不会被欺负就看他们的造化了,关得到人牙子什麽事?你不帮忙说些好话也就算了,还给我讲实话,要是吓得他逃掉了,我向谁讨十两银子去?笨丫头!」
元初虹躲著母亲又要伸来拧她耳朵的爪子,连忙叫:
「娘,驿站到了,你快下车吧!我把马车驾到前面那片树林荫下等你。」
元大娘这才收手,掀著帘子往里头唤出三名男子帮她扛食物,一同下车去了。
※※※※※※※※
元初虹就著稀微的烛光计算著这十日以来的开销。
通常人牙子将人由村子里接出来後,自上马车那一刻起,所有的吃住开销全由人牙子负责。当然,也有一些人牙子是苛刻到底的,但元大娘为了争取生意,把这一点开销吃下来,一路上自是必须精打细算。
马车走了两天之後,进入了西平县的县城,将车上的六个人送进一些缺工的人家,并花了一天去推销急欲卖身的年迴。但因他太瘦小,所有的主人家都怀疑他能做什麽,顶多肯出十两,生意当然谈不成。
再接再厉,除了车上原有的五人,元大娘又山口附近山村载了三个少女,准备到第二站林平县。
一天半之後抵达-将人全送出了,收了一笔丰厚的仲介费,可惜年迴还是乏人问津,只得跟著元家母女四处奔波,一站又一站的看著人来人往,而他还是在。
後来又行经了东平县、南平县,送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最後回到了元家母女所居住的宛平县,已是第十天了。
「唉!这可怎麽办才好?」元大娘将桌上一小堆的碎银分别放入不同的小瓦罐中。一反平日数钱时会有的眉开眼笑,竟是一边数,一边叹著气。
「总共收了二十一两银子,十天来花用了七两又一百二十文钱,回家前添购了家用品约莫有一两又二百八十文,所以这半个月来收益了十二两银子,很好嘛,叹什麽气?」元初虹将毛笔搁在一边,伸了伸懒腰,同时问著。
元大娘横了她一眼,没好气道:
「还不是那个年迴!我真後悔接下他这档生意,明知道他有多难卖,偏还好心的担下他这不值钱的货。」
好心?真敢说!元初虹翻了翻白眼。
「娘,那是你贪图人家六两银子好不好?你早就知道别的人牙子不接的货色就不会太好卖,要不是为了六两,你也是不接的。」说完赶紧跳开,不然耳朵就要遭殃啦。
元大娘恨恨的收回落空的利爪。这丫头,愈来愈精了,十次有九次捏不到她。
「胡说什麽!六两银子虽然很多,但卖不出去也没用,你娘我要不是还有那麽点恻隐之心,早放他们一家子自生自灭了。大家一样是困苦人家出身,能代为找一条活路也是积德。可看到现下这情况,是难啦!」
十日的相处,多少也有一份情谊,元初虹心中很希望能替年找到一个好主人的,但县城的大老爷们并不想花一笔钱买下这种骨瘦如柴的小孩子。这可怎麽办才好呢?
「娘,要不咱们带他上京城试试看吧,你不是一直想走长程的吗?五日之後咱们上京城探路,顺道带他一齐走,如果遇到肯出钱的老板,也好把他卖了。」
元大娘瞠大眼!元初虹点头微笑,低头收起帐本与文房四宝。由於有实际上的需要,四年前元大娘便让女儿去上学堂识字好来帮她算帐、写人名册。所以即使「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口号漫天叫,她还是少数识字的女中异类。
元大娘将七、八个小罐子藏到墙缝的隐密处後,将桌上的一锭碎银交给女儿。
「喏,收著。」
「做啥?」银两一向是母亲在保管的,她偶尔身上会放个七、八文钱买饼吃,倒不曾拿过银子呢。
元大娘伸手抚了下女儿晒黑的脸孔。
「都十二岁了,也该学著打扮梳妆。拿去买花粉胭脂,以後我每个月都会给你半两银子,看你是要存起来去裁新衣,还是买花钿都好。所幸现在日子好过,我也能供得起你女孩子该有的开销。」
不太理解何谓女孩子的开销,收下了钱,元初虹耸耸肩,决定明天去书肆买几本书回来,也好上京城时可以看。私孰的夫子说弟弟到现在还写不全一个字,她不盯著可不行。非要趁这次的京城之行,逼再虹学会写他的名字不可!那小鬼就是欠人凶,得严格要求他乖乖学习。
第二章 游学
对年迴来说,读书识字是有钱人才享受得起的奢侈。有时出门卖菜,行经学堂门口时,见到一颗颗摇晃的小脑袋与琅琅的读书声,心中总涌起无限艳羡。但也明白读书对他而言是连作梦也不敢想的事。
在他十二年的生命中,每天想的是如何填饱自己以及家人的肚子,光这样已是千难万难,哪敢妄求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