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本不只是一座宅第、一户住家,而是一个小型的王国,亚历山大说他只是个主要在中东及英国两地间做生意的人?什么样的生意?买卖什么样的产品?他不过只比自己大七岁,如何就能拥有这样的一个王国?
她根本不相信他是形容自己时所说的“小生意人”,如果连这样的局面都只能称之为小生意人,那大企业家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然而令舒晨心生恐惧的不是这些,他到底是什么人?做的是什么买卖?只要自己和他无所牵连,就都不重要,怕就怕自己真的跟他有“关系”,而这关系是源自于胸前的项链坠子。
也就是他口中的“神秘之星”。
她在这里已经住了二十天了,除了前六天有被囚禁的感觉之外,接下来的两个礼拜,表面上看来,真的就像她刚才跟艾莎说的在度假一样。拥有牛津硕士头衔的亚历山大知识渊博,在舒晨看来,几乎没有他不懂的事。
白天他陪她到林中去骑马,讲起马的种种,听得舒晨大呼过瘾;下午在各自活动以后,两人通常会共进晚餐;稍晚再一起游泳,看星星。亚历山大对各个星座如数家珍,告诉她那发出红光的,是距离地球两千光年的天鹅星座,而距离地球八百二十光年的狐狸星座,则会发出紫色的幽光。
听他说、看他笑,舒晨发现,自己已深深被这名神秘男子所吸引,她却不敢真正去面对自己的心情,不敢真正去揭发她“乐意”被囚禁的真义,只因为……因为……她用颤抖的手棒着项链坠子,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只因为她已经确定,这块罕见的心形翡翠便是亚历山大口中的神秘之星。
而且她比亚历山大还要多知道一些。她知道在它被称为“神秘之星”前,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琅王千楼”,原来是她们楼家的传家之宝。
舒晨垂下双手,头仰靠在墙上,泪水随着尘封记忆的开闸,而源源不绝地往下流淌。
多年前的往事,她本以为自己已经完全遗忘,想不到会在这样奇异的时空下重新想起——
“妈,结束台湾的一切,跟我和学舜到美国去吧!”舒晨仿佛又听到姑姑桐君那在坚持之时,仍然显得温婉的声音。“不要再……再执迷不悟了,我们楼家——”
“住口!”舒晨也记得,记得老奶奶苍老有劲的悲愤口气:“我们楼家正因为失去了琅王千楼,所以才会惹上诅咒,才会保不住男丁,留不住女娃。”
“妈,大哥、二哥、四哥和五哥的死各有其因,和诅咒无关啊!”
楼宋尔玉的目光如剑似冰,往唯一的女儿身上扫过来。“那你的流落异乡呢?又做何解释?”
“妈,大哥杰年是一岁时感染破伤风而死,二哥木式年则是感染了日本脑炎,四哥栓年游泳溺毙,五哥桑年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或是重疾、或是意外,这和诅咒完全没有关系啊!妈,现在只剩下三哥这一儿一女,我一定要带他们离开这片伤心地。”
“早就跟你说过,若找不回琅王千楼,我们家的男丁不是得一辈子独身,就是会早夭,如蒙幸存,却仍坚持要娶妻生子的话,必遭横祸。现在你唯一剩下的三哥柏年和三嫂碧心,不是又在坠机中丧生?而你看看自己的几个侄子,除了书铭之外,他三个弟弟书玄、书伟、书元,哪一个有活过周岁?”
“妈,那都只是巧合,是不幸的巧含。”
“那你这个女娃儿,十几年来膝下犹虚,又定居美国呢?怎么解释?不就是诅咒中说女娃儿注定无后,且终生飘泊异乡吗?”
“诅咒!诅咒!自从五十年前琅王千楼失窃后,我们就天天都得生活在所谓诅咒的阴影下,妈,我求求您,忘掉寻回琅王千楼的心愿,忘掉琅王千楼的存在,您和爸爸、三哥和三嫂都已经为琅王千楼付出惨痛的代价,够了!不要让书铭和舒晨再继续受苦。”
“姑姑,”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了尔玉母女的争执,那是十二岁的书铭,和父亲柏年一样眉清目秀的他,肃穆但肯定地说:“我不走,我要跟奶奶守着老家,继续追查琅王千楼的下落,总有一天,我要把咱们楼家这块镇家之宝找回来,破除那个害死我们楼家这么多人,让我们伤心这么多年的诅咒!”
“书铭!”桐君大吃一惊,继而转向母亲,用充满不可思议的声音抗议道:“妈,为什么?书铭已经是我们楼家唯一的男孩子,为什么您还要灌输他这种毒素?”
“你说什么?承袭他爷爷、爸爸未完成的志愿,找回我们家的琅王千楼,是楼家男孩义无反顾的责任,怎么会是毒素?”
桐君面色灰败,又哭又笑的说:“妈,您已经走火入魔了,我不知道当年爸爸的随身男仆,为什么要偷走琅王千搂,不知道跟您陪嫁过来的芸儿,又为什么会在悬梁自尽前,对我楼家口出如此恶毒的遗言,事隔五十年了,我也已经不想知道,但我不能任由三哥的遗孤再在这种扭曲的环境中成长,书铭和舒晨我都要带走!”
“除非你从我这七十四岁老太婆的尸体上踩过去,否则你休想动书铭一根寒毛!”
“妈!”桐君神情大骇,大学毕业出国深造后,便在美国结婚就业的她,委实想不到,母亲越老,竟对那个所谓的家族诅咒越加执着,所谓“男丁早夭、女娃飘泊”到底确有其事,或者是母亲深信,再加上恶性循环下的结果?
母亲因四十岁才生下桐君,又一向重男轻女,导致两人之间代沟日深,终于逼使她在大学毕业后,即飞快脱离家庭。面对这样的母亲,桐君心中五味杂陈,充满着既怨恨又怜悯的心情。但看到她一脸的倔强,桐君也知道,自己已无力和她根深蒂固的观念相抗衡。
“好,书铭暂时留下来陪您,如果想法变了,随时通知我们,学舜和我一定立刻回来接你们,”她叫自己不要去在意母亲那不屑一顾的表情,不然这一次就算白走一趟了,为了三哥三嫂,她一定要力争到底。“但舒晨我要带回美国去。”
本来以为至少还得经过一番力争的,想不到尔玉只是挑一挑眉毛,便语带讥刺地说:“看吧!这不比你更早流落异乡了?还真是一代比一代早。”
当真女命不值钱?同是楼家的孩子,舒晨所受到的待遇便跟书铭完全不同?
桐君不想再跟母亲争下去了,协助办完三哥夫妇丧事的她,目前最想做的事,只剩下赶快带着五岁的侄女舒晨离开这已腐朽不堪的老家,让她享有一个无忧的童年!快乐的人生,而且是越快越好。
从此五岁的舒晨便与哥哥书铭分隔两地,但因着一年至少一次或在台、或在美的见面,以及密集的书信和固定的电话往来,相差七岁的他们,甚至比一般兄妹还来得亲近。只是因为种种缘由,舒晨不常问起奶奶,就算回台住上一、两个月,也只有在晨昏定省时,才会与她碰面,而她与书铭,也从不曾对舒晨再提起有关琅王千楼的事。
平时住在纽约,琅王千楼及其代表的诅咒种种,更是她和姑丈、姑姑之间彼此心知肚明的禁忌。久而久之,五岁前的记忆变的模糊,舒晨以为自己已彻底忘掉了这回事。
直到现在,直到亚历山大指责她盗取“神秘之星”,并且拿出原来的发簪图样照片给她看后,那些隐藏在记忆底层的家族争论,才一点一滴的流泄出来,终至将她给彻底的淹没。
舒晨抹干脸上的泪水,以姆指、食指轻捏坠子,对着灯光凝看。
“琅王千”,乃是透明度高,即最高级翡翠的代名词,而在这块天然的心形翡翠中,隐约可见一座小小的亭楼,故名琅王千楼。
这就是家中失窃达半个多世纪的宝石?找回它,就能破除禁锢家中多年的诅咒?它原本在楼家中的样式,舒晨完全不知,但流传至亚历山大家中时,显然已经变成发簪,等到由书铭交给自己时,又变成了项链坠子。在哥哥的观念中,这也许是物归原主,但亚历山大却根本不知固中缘由,那么一旦书铭被捕,又该如何是好?
老天!为什么要安排她和亚历山大在这样的情境中认识?他是这二十一年来,第一次让自己心动的男人啊!
***
“女贼,今晚你的话特别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艾达墨斯放下手中的书本问她。
“绑匪,那是因为你今天手下毫不留情,网球输惨了,所以本姑娘心情不佳嘛!”舒晨飞快想了个理由堵了回去。
“想不到你会这么输不起,早知道,我就让给你算了。”
“让我?你想让我更生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