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沙漠苍鹰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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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教你就像一块甜美多汁的肉一样令人垂涎。」欧阳萱莎咕哝。

  浓眉挑高,「甜美多汁的肉?」卡布斯以不赞同的眼神瞅住她。

  欧阳萱莎嘻嘻一笑。「总之,既然你不打算娶老婆,只要他耐心一点等待,将来你的财产终究会留给你弟弟的孩子去继承,可惜他缺乏足够的耐心……不,或许他是认为你不可能真的不娶老婆……」

  「我父亲一直催促我娶妻,所以我原打算再……」

  欧阳萱莎双目一凝。「跟船出去流浪?」

  卡布斯颔首,

  「也许他担心你会从外地带老婆回去。」欧阳萱莎想了一下。「他几岁?」

  「跟我同年,小我两个月。」

  「娶老婆,生孩子了吗?」

  「三个妻子,两个儿子,三个女儿。」

  闻言,欧阳萱莎不由吹出一声惊叹的口哨。「这样他还不能够满足吗?有妻妾又有子女,而且无论你父亲有多么富有,财产都必须公平分配给每一个子女,你不会多他一分,他也不会少你一分,如此一来,男人所渴望的一切他都拥有了,这样还不够吗?他真的那么贪心非得再侵占你的那一份不可吗?」

  「不是他太贪心,而是……」卡布斯轻轻叹气。「我父亲的财产无法公平的分配给所有子女。」

  「咦?无法公平的分配?怎会……」顿了一顿。「啊~~我知道了,你父亲是部落酋长吗?这就难怪了,但即使如此,你们还是亲兄弟啊!虽然不同母亲,但同一个父亲,血脉相连,为什么他不能珍惜这份亲情呢?」

  她虽然是天才,但这点她始终无法理解。

  记得前两年,她曾经到阿曼的继父家度过三个月的假,那一回她便深深体会到无论她有多么疼爱那几位异父弟妹,他们还是无法接纳她,为什么?

  虽然不同父亲,但他们拥有共同的母亲,一半的血缘还不够连系他们吗?

  卡布斯瞟她一眼。「也许是因为他母亲一直是我父亲最宠爱的女人吧!」

  「喂喂喂,请不要男人自己出问题就推到女人身上来好不好?虽然这样是很方便没错啦!但对女人来讲,真的超恶劣耶!莫名其妙就承担了一身罪恶!」

  欧阳萱莎像个小女孩似的噘高了红唇,不满地戳戳他。

  「不管是受到母亲、妻子或姊妹的影响,最后做决定的还是男人自己,如果男人因此做错了决定,那也只能怪他自己意志不够坚定或太愚蠢,请你们男人先自我反省一下可不可以?」

  卡布斯若有所悟地思索片刻,而后点点头。

  「妳说得很有道理。」

  「废话,从多少历史教训中归纳出来的结论怎会没有道理。」

  「妳说什么?」

  「呃?啊……」欧阳萱莎打个哈哈。「没什么、没什么,我是说,要多久才能到你的家,呃,部落?」

  「尽快赶路的话,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啊……」恰好满朝限。唉!这时代的人可真会「浪费」峙简啊!「啧,有汽车就好了。」这样顶多两个小时就到了。

  「什么?」

  「没、没,我们还是赶路吧!」

  算了,既然已经来不及了,就慢慢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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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斯喀特苏丹国,二十一世纪的阿曼,也就是那个流传着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以及辛巴达航海故事的国家,位于阿拉伯半岛东南部,三分之二的国土是沙漠,首都却是个临海城市,三面环山,山势峭拔多姿,与海水相映,蔚为壮观。

  「那儿就是吗?」伸直手臂指住前方,欧阳萱莎兴奋地问:「那儿就是马斯喀特吗?」

  谁也想不到在这连绵荒凉,没有半丛单的高山山谷间,居然会隐藏着那样一片茂密的树海,还有一条清冽的小河流涓涓而流,河岸边长满青葱的椰枣树、芭蕉树、芒果树与其它植物,许多角羚在河边喝水,更远处是一片翠绿的草原以及放牧的羊群,难以想象就在层层山脉另一边竟是黄沙滚滚的浩瀚沙漠。

  「不,还要再过一个山头。」这里竟然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

  他们的马正走在半山腰上,隔着那丛树海其实非常近,但由于两边之间还隔着一道陡峭的山沟,除非他们的马会飞,否则势必要乖乖绕过另一边的栈道才能到达对面。

  「还要再过一个山头?」欧阳萱莎泄气地低喃。「说得真简单,那起码还要再半天以上耶!我还以为终于可以用两只脚走路了说!」

  「那儿只是猎区,」卡布斯说,并用垂在左耳后的头巾巾角拭去额头上的汗水。「妳没注意到都没有住屋或帐篷吗?」

  天气更热了,幸好自海那边吹来阵阵清凉的风,稍微纡解了一点燥热感。

  「猎区?你是说打猎的地方?」欧阳萱莎再度振奋起来。「阿拉威部落的男人几乎都有猎鹰,你没有吗?」

  卡布斯淡淡瞟她一眼。「有。」

  「有?那么……」眨着乌溜溜的眼,欧阳萱莎渴望地瞅着他,纯稚粉嫩的脸上一片期待之色。「你会带我去看看猎鹰是如何打猎的?」

  「等妳学会骑马再说。」卡布斯轻轻说道,顺手替她蒙上头纱。

  欧阳萱莎不禁皱了皱鼻子。「干嘛?」

  「很快就会碰上人了。」

  「哦!」唉!这下子不知道又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重见天日。「咦?那是什么?」

  「什么?」

  「那边啊!看,好象有两个人在吵架……不,打架!」

  一听是有人在打架,卡布斯立刻循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发现在树海靠山壁这边有一块称不上空地,只是树木比较稀疏的地方,确有两个人正在打架,由于距离太远看不清楚容貌,只隐约可分辨出是一个年岁不到三十的年轻男人,和一个头发班白的老年人,后者还披着一件金线镶红蓝黄边的白色豪华披风。

  虽然头发斑白的老人相当壮硕,但年轻男人更有体力,头发斑白的男人逐渐败退,而年轻男人的意图相当明显--他打算把头发斑白的老人推下山崖。

  「父亲!」卡布斯惊呼,旋即跳下马去。

  父亲?

  「耶?」欧阳萱莎错愕地看着卡布斯从绑在马后的包袱里拿出一把手枪,两眼更惊讶地连眨了好几下。

  那是左轮手枪出现之前最流行的转管手枪,通常是在一个金属块上依圆周挖出数个枪膛,每个枪膛内可以装一发子弹,使用时还要用手把枪管转到击发机件的位置上,既不方便又沉重,击锤抬起时又会影响瞄准,更糟糕的是……

  喀!喀!喀!

  见状,欧阳萱莎连忙将挂在马屁股上的背包拿来抱在怀里,下一刻,卡布斯果然如她所料想般愤怒地丢下手枪,粗鲁地将她抓下马,然后自己跳上马狂奔而去,欧阳萱莎望着被弃置于地上的转管手枪,耸耸肩。

  这种博物馆级的手枪底火装置防水性超差,而且一旦点火装置受到污染也不能可靠地发火--就像刚刚那样。

  不过就算真的射击出去了也没用,她敢用背包里那把最新型的贝瑞塔手枪打赌,转管手枪射出去的弹丸绝对够不上目标。

  慢条斯理地,欧阳萱莎掏出背包里的手枪,开保险,双手持枪,让视线与枪管保持同一直线,仔细瞄准……

  很好,就是现在,头发斑白的老人被一拳揍倒在地上喘气,半个身子惊险万状地吊在山崖边,年轻男人正准备要一脚把对方踢下山崖,但在那之前,他好象有什么废话非说不可,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愤怒地说个不停,两人分得很开,不至于误伤……

  砰!

  尖锐的枪声响彻整片山谷,激起林间一片飞鸟亡命飞奔,年轻男人颠踬了一下,然后倒下。

  这是在两年前那一回度假里,继父唯一教会她的事--用枪,她学得很快,也很精,以为这样会让弟妹们因佩服而接受她,结果却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当时还想说自己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到底在干嘛?

  没想到现在却因此而救了卡布斯的父亲。

  栈道那头,正在狂奔的马被枪声惊吓人立而起,卡布斯急忙勒住马缰让马镇定下来,同时往这边望过来,欧阳萱莎举起手枪挥两下,再指指山崖那边,又比出一根大拇指。

  不晓得他懂了没有?

  欧阳萱莎暗忖着弯身捡起弹壳,连同手枪一起收回背包里,再拾起卡布斯的转管手枪--好重!然后慢吞吞地一步一步往栈道那头走去。

  总算可以用两只脚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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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不到半途,卡布斯便回头来接她了。

  「是妳救了我父亲?」他不是在问,而是在陈述事实。

  「好象是耶!运气真好,不是吗?」欧阳萱莎神采飞扬地笑开了嘴。

  卡布斯深深凝视她一眼,再将她抱上马,自己坐到她背后策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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