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湾住了二十一年,一步也没踏出去过!”
“那……那么你家一定很穷,买不起电视、收音机、音响……”
“去你的!你家才穷哩,你这个神经病!”瞪着他,傅隽恩再也受不了的叫道,转身就走。
“等……等一下!”见她就要走,殷介恒忙不迭的伸手捉住了她的胳臂,再次瞠目指着自己慎重其事的问她,“你是真的不认识我?”
“我有必要一定要认识你吗?”傅隽恩非常不耐烦的瞪他反问道,然后突然之间一道灵光在她脑中闪过,她顿然瞠大双眼,刚刚他提到的都是大众传播的工具,如果她家真那么穷买不起电视之类的东西,那么……
“你终于想起来了是不是?”见她面露异色,殷介恒抑制不住的露出了一抹俊俏的笑意,松开了捉住她的手。
“你……你该不会是通缉犯吧?”她急遽的向后退,一脸防备的表情看着他说道。
笑容僵在殷介恒脸上,他呆若木鸡的瞪了她一会儿,然后就这么突如其来乐不可支的大笑了起来,“我?通缉犯?哇哈哈……通缉犯,哈哈……我是通缉犯……哈哈……”他笑到整个人曲在地上直不起身来。
看着他的反应,傅隽恩大概知道自己的推测是错误的,不过即使他不是个通缉犯,与神经病也相差不会大远,看着他,她忍不住念他了一句,“神经病!”随即转身离去。
这次笑到几乎要断气的殷介恒没再伸手拦她。
怒气冲冲的走离那个神经病,傅隽恩忍不住在心中咒骂着。该死的!今晚差那么一点点就能跟踪到黄伯毕与他情人幽会的秘密所在,要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一个神经病压到她的话,这件委托案件在今天就能结案了。哦!去他的,希望黄伯毕刚刚没注意到她的叫声,而对黄太太起了怀疑,那时候……
可恶的!她绝对不能再失败了,如果再砸坏了这个委托案,想必叔叔以后便再也不会让她接手任何一个案件,而要她回家乖乖的听爸妈的话安分等着嫁人……不行!不
行!这怎么行?她一定要努力获得大家的认同才行,她要加油、加油、加油!
为了成为一个优秀、受众人所肯定的名侦探,她一定要加倍努力才行,她一定要加油!
一哭、二闹、三上吊。感谢古人发明了这可笑的绝命三招,更感谢傅家长辈们抵不过她令自己想吐的表演,让她又博取了他们一次的同情,得以改用这回的委托案件见真章,决定她的去留,真是阿弥陀佛。
不过想起来还真是气死人了,从小在书上看多了什么重男不重女、女人无才便是德的这些歧视、压抑女性的书之后,她便发誓一定要当个女强人,让那些大男人、小女人们知道,男人能做到的事女人也能做,女人是绝对不会输给男人的,所以她虽是个女儿身,但向来在人前都表现出她最坚强勇敢的一面,从不哭闹,但是这回却为了……
可恶!要不是碰到那个大混蛋、那个神经病的话,她一定能完成上回的任务一雪前耻,并在叔叔的侦探社内立稳脚跟从此受到重用,也让旁人不敢再藐视她。但是,偏偏……可恶的!如果她这次的任务再失败的话,不用他们噱她,她也没有面子再侍在叔叔的侦采社里了,因为经过了那场众所瞩目的丢脸哭闹剧之后,她怎么可能还有脸回去见人呀?除非这次任务圆满达成,否则的话……可恶!她发誓这次一定要成功。
“一定要成功!”傅隽恩霍然高举紧握的双拳大叫一声,吓坏了走在她四周的人们,而她却士气正高的完全没有发现。
再次复习她早已熟记在脑中关于这次主人翁孟广伯的资料,与孟太太所提供他照片上的长相,她信心十足的将资料塞回背包内,朝早上预约好的美容院走去。听说孟先生最常出没的那间PUB最会以貌取人,通常只要守门人看不顺眼的女人,他们不管任何理由,一句话就让人进不了PUB大门,所以她得为自己过分中性的穿着打扮改变一下,免得被拒绝在门外。
孟先生本名孟广伯,现年三十三岁,因为生就一张讨喜的娃娃脸,所以看起来就像个甫出大学校门的社会新鲜人,也因此他时常仗着这项优势四处欺骗纯情小女生的感情,而将结婚十年的老婆和孩子丢在家里不闻不问。
根据孟太太的说法,距他上次回家至今已有三年多的时间了,所以在心灰意冷的现在,孟太太根本不求他能回心转意,惟一的希望就是与他离婚,但为了害怕争不过小孩抚养权的问题,她希望侦探社能帮她搜集不利于她先生的证据,好让她能成功的离婚还能继续拥有自己的孩子。
嘿嘿嘿,这个任务不算太难,而且只要她能达成这次的任务,叔叔就得无条件的承认她的实力,让她永远待在他的侦探所里,直到她厌了、倦了,再也不想玩侦探游戏为止。哇!光想到这,她就兴奋得快要受不了了。
现在她就姑且忍气吞声,让那堆狗眼看人低的臭男人瞧不起一阵子好了,等到这次任务一完成,以后要让他们心服口服还会没有机会吗?嘿嘿嘿,她傅隽恩什么优点没有,向来就是能屈能伸,她……
“OK,大功告成。傅小姐,你觉得这样怎样?还满意吗?”
造型师的声音突如其来的钻入她耳间,勾回了她冥想中的思绪与注意力,她回神第一次将目光投射在前方镜中,看着改变后的自己,而第一个冲入她脑中的感想便是,“好……”
“好漂亮对不对?”造型师得意的打断了她的评语笑道,而身旁的两名助理则像马屁虫般的猛点头。
硬生生的将嘴巴里未及出口的“可怕”两个字吞进肚子里,傅隽恩呆呆的望着前方的自己,金黄色夹杂蓝黑色的头发,黑蓝色有如淤青般的熊猫眼影再加上蓝色唇膏……哦!我的天,眼前这个妖怪真的是她吗?她不敢相信。
“这个……”她发出来的声音就像是喉咙被掐住了一样,“这个颜色洗得掉吗?”她颤抖的摸着被染得看不出原色的头发问道。
“当然啦,你交代……”
“洗掉。”她说。
“什么?”
“洗掉,马上将染上的颜色洗掉。”她缓缓的转过身与造型师面对面的咬牙道。
“但是……”
“洗掉它。”她以一脸坚决、完全不容反驳的表情说道。太可怕了,她们竟然把她弄成这副鬼样子,老天,这教她怎么敢顶着这头可怕的发色走出去见人呢?
开玩笑,在不久的将来她就会变成同业间的名人,一个很厉害,厉害到成为一个能和男
人平起平坐的女人,她怎么可以顶着这可怕的形状去吓人,丢了女人国的脸呢?更何况这头长发可是她为了以正视听,让大家明白聪明如她、厉害如她,与男人相比却毫不逊色的她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进而了解一个女人的潜力是无限的,男人可以做得到的事女人一样没问题的事实,所以不管怎么样,她这头代表女人的长发是绝对不能有所闪失的。
也因此,后来不管造型设计师与其助理如何拼命向她保证,说她现在的造型是多么Fashion,多么Pretty,多么Wonderfu,多么Attraction,她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反应,那就是摇头、摇头、再摇头。而两方坚持的结果,倒霉的她最后还是不得不以双倍的价钱要求她们将她的发色恢复原状,然后暗暗发誓今天晚上下班之后一定要带罐喷漆到这家店门前喷写三个大字,那就是“大烂店”!
总之,白白浪费了一下午的时间,又花了一笔冤枉钱之后,她在夜间九点时分带着不常表现于外、十足十女性化的穿着,来到据说孟广伯最常出没的“夜色”PUB,然后凭着一张令人为之一亮的漂亮脸蛋,破例以免费的贵宾身份进入“夜色”之中。
“美丽的小姐,这号码牌给你,请你将它挂在右胸口上,然后请你找出与你相同号码的男生,他将是你今晚的男伴,祝你幸运。”才走进“夜色”,便有一名笑容可掬的男服务生将一张写有六十一的号码牌递给她说道。
“谢谢。”微笑接过号码牌,傅隽恩直接走进会场。
印象中一向黑压压的PUB意外的明亮,像是为了要配合寻伴游戏似的,其亮度虽不能与外头相比,但至少它让她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场男女们的五官。傅隽恩欣喜的发觉这一点,然后借着无巧不成书的游戏,她开始穿梭在人群之中寻找她记忆中的孟广伯。
周旋在人群之中,看着一张又一张的陌生脸庞,她忍不往在心中忖度着,不知道孟广伯今天是否会出现在这儿?若没有的话,或许她可以问问这里的酒保与服务生,对于常客,也许他们多少会有些印象才是,只不过倘若问错了人,或者问错了什么话,“夜色”这条路可能会从此中断也说不一定。嗯,总之现在先别想这么多,找清楚见没有他之后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