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吃早餐。”
她对著他递上来的吐司夹蛋皱眉,本来那副很期待用餐的表情全数坍垮,投来的眼神是控诉多于不解。
“我以为是那个。”纤指指向右边笼子里那只抖得很厉害的胖兔子,如果昨天没被他逮到,胖兔子早就在她肚子里等消化了。
“阿布不是早餐,它是宠物。”孟恩恺笑笑地将她压坐在椅子上,盘中食物搁在她正前方,外加一杯热牛奶。
她实在很饿,即使对盘子里的吐司极为厌恶,还是抓起来咬了一小口,然后,脸上的厌恶加深,瞄向胖兔子阿布,开始幻想自己嘴里咀嚼的不是面粉发酵物,而是它那肥肥软软的腿肉……
喀滋喀滋……
她满足地眯起眸子,塞到嘴里的吐司变得美味。
“你吓坏阿布了。”孟恩恺挡在她的视线前,不让她那种虎视眈眈的眼神将阿布生吞活剥。唉,没看到它的眼泪都快喷出来了吗?
不独独是阿布,一屋子的小动物都忙著将脑袋塞进食物皿里,仿效鸵鸟土遁似的,没一只敢发出任何杂声,偶尔飘来几道偷瞄的视线,在接触到她那双冷森森的美眸时,又忙著将脸塞回皿里,抖抖抖。
动物本能会分辨危险,尤其那个“危险”正坐在桌前啃吐司,这么近的距离,要扑杀它们太容易了……
“我什么也没做。”
是呀,你只不过是望梅止渴罢了。他在心里接话。
“我叫孟恩恺,该怎么称呼你?”虽然两人昨天的接触已经够“亲密”了,可是他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她沉默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像是很努力的回想,努力到拧紧了好看的眉,就在孟恩恺几乎要出口请她放弃凌虐自己的脑袋时,她笑了——
“黑婕,我叫黑婕。”她舒展开来的笑容很灿烂。
他本来以为他会听到比较偏似于宠物的名字,例如小花、Lucky、咪咪之类的,没料到她脱口而出的是个人名。
“黑是你的姓氏?”
她的神情变得淡漠,可是没有怒意。“说是姓氏,倒不如说是某种记号。”
“什么记号?”
她本欲开口,又突地领悟到什么似的闭上唇。
“我跟你熟吗?为什么要告诉你?”她的口吻像在赌气,视线也瞥向另一边去。
“好,我不多问。”他也不想自讨没趣,“要不要再来一块吐司?”
“难吃死了。”可是肚子又饿到让她不得不啃。“我想吃它!”她还是垂涎那只肥嘟嘟的兔子。
孟恩恺坚决摇头。“阿布是宠物,是用来宠的,不是用来吃的。这样吧,我再煎颗荷包蛋给你夹吐司。”
说完,他立刻到小厨房打蛋,不一会儿工夫,一颗煎得漂漂亮亮的荷包蛋成为她吐司里的夹心,她试了试味道,仍是不甚满意,鄙夷的模样没改半分。
“你再等等。”为了讨好她,他第三度进厨房。
锅炉声铿锵响起,慢慢的,有股香味飘散出来,刺激著她的食欲,光闻到那股香味,连现在干啃的吐司夹蛋都显得顺口许多。
这回他端出来的,是一大块七分熟的牛排。
“你宰了一只胖兔子给我吃?”她直觉想像这块肉的原来模样是什么。
“如果你这样想比较开胃的话,就这样想好了。”孟恩恺完全不想解释,他就不信这种料理过的好东西会输给生吃小动物。
黑婕用不惯刀叉,直接伸手去抓肉,烫得她哇哇大叫,最后还是孟恩恺亲自将肉切成小块,一口一口喂到她嘴边,伺候他老妈都没这么殷勤。
“好好吃……”咬下去还有香香甜甜的肉汁在嘴里漫开,没有腥味,也没有皮毛妨碍她进食,比她吃过的任何一样食物都来得好吃。
“我对自己的手艺还满有自信的。”从小他母亲工作养家,他自然而然就帮著分担家务,七岁就会煮满汉全席。他很满意她的视线完全离开兔子阿布,它的肥嫩再也不让她垂涎,而她的表情已经给了他最大的赞赏,一个厨子能得到这般肯定,夫复何求。
“早知道前几天那几只也教你这样弄……”她咀嚼著美食,觉得自己好像浪费粮食,委屈了自己的胃。
孟恩恺看著她的馋样,又无奈又好笑地摇头。“吃慢点。我明天还可以弄烤全鸡给你吃。”他突然非常想端出所有拿手料理来喂饱她,一想到她极可能只尝过生肉的滋味,他就觉得不舍。
是哪些个混蛋将她当成动物豢养?豢养也就罢了,还给了最差劲的待遇,养宠物前都不去阅读坊间的参考书吗?吃生肉对动物没有太大的助益好不好!
“明天?”她嘴里还衔著肉块,怔忡于他的笑容,更怔忡于他的话。
“还是你要吃炸的?”
“不是,你说明天?”她像非要确认什么一样,神情严肃。
“我是说明天没错。”她没听错。
“明天我就不在这里了。”
他微讶,“不在这里,那你要去哪里?”她不是流浪豹吗?
“我在这里才奇怪好不好!我又不是你养的,为什么要留在你这里?!”
“你不是我养的,却在我这里吃吃喝喝,有什么差别?”
“当然有,我是潜进来的,一切都是偷偷摸摸进行,跟你有什么关系?!”虽然后来被他抓到,那也不代表他就可以在她身上烙下“属于他”的标记。
“你有其他的地方可以去吗?”他相信她没有,如果她有其他的地方可以去,就不会在这附近徘徊栖身。
“当然有,大街小巷我全可以钻,不需要依赖谁!”
“在外头流浪会比有个地方安身来得好吗?”他无法理解她此时抡拳顶嘴的怒意……不,说怒意又不那么单纯,她的语气里有厌恶、有排斥,和更多更多的恐惧。
“当然。”她咬牙,“好过太多太多了!我绝对不会再让任何人拥有我,用任何豢养的方式都不会!”
就算她多喜欢煎肉的好滋味,就算她多喜欢躺在他房里那张软呼呼的床,就算她多喜欢他的味道、他的笑容、他的声音和他摸猫的方式,都不足以让她眷恋到牺牲自由——她不容许自己再蠢一次,她不会再信任谁,也不会再被谁占有,即使她心里隐约对他产生信任,却还是强迫自己将刚萌生的信任拈除。
她不再相信世界上有所谓的天使。
黑婕冷漠地瞥了他一眼,猛然起身,撞倒了椅子。
她掉头往诊所外奔跑,如豹似的健步飞驰,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在对街暗巷里,让孟恩恺连开口挽留的机会也没有。
离去的她,顺手摸走了盘中最后的一块肉,以及他为她的倔强而操烦刺痛的心。
第三章
脖子上属于黑婕的齿痕变得明显,无论是右边小巧的女子齿印,还是左边清晰的豹牙啮痕,都因为淤血而浮现紫黑色,孟恩恺没有刻意遮掩,在外人眼中看来,很容易联想成是惊天动地的床戏后所留下的激情印子。
“激战?”抱著小花猫来注射疫苗的客人甲笑得很暧昧。
“差点连命都玩掉了。”孟恩恺笑答,没多加解释这个“玩命”的游戏不像他们想的那般香艳刺激。
“没想到你外表人模人样,内心饥渴如禽兽?”来买猫砂的客人乙一脸被骗的扼腕神情。
这些客人来来去去,所认识到的孟恩恺都是皮相,知道他有耐心、知道他爱笑、知道他脾气好、知道他的职业、知道他的名字,其余的——一概不知。
他,一个白袍兽医,笑起来像个邻家男孩,说他帅得犹如偶像明星是差了那么一大截,可是要挑剔出他外形上的缺点,恐怕只会让被询问者“呃”了三个小时还“呃”不出所以然,不知要从何挑起毛病。
说他眼睛略小,偏偏这种细长的眸子有著大眼睛所不及的东方美感,而且小眼似凤、小眼似狐,不像有人只会眨著圆滚滚的大眼耍笨——极少有人会将“迷糊”、“迟钝”这类的形容词扣在狐狸或凤凰头上吧?
再说他嘴唇太薄太红,像是唇红齿白的奶油小生,但是薄唇换成了两条香肠也不见得会替他的模样加分,若再搭上他细长的凤眼……任谁都无法反驳,他还是薄唇好看。
挑染成金红色的发丝是他身上唯一的叛逆,金红色却又只占了黑发的百分之十,仍掩盖不掉他给人的乖乖牌感觉。
修长挺直的身形,嗯,虽然医师袍下应该不会有结实的肌肉块,但配上那张脸……有副猛男身材才更诡异好不好。
他是个五官身材拆开来看只有四十分,整体搭配起来却有九十分的男人。
“不敢当。”面对这种“赞美”,他还能回答什么?不,我没有你说得这么好吗?只好谦虚一点。
“那长腿小姐怎么办?她不是很哈你吗?”长腿小姐是孟恩恺的顾客,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迷恋者之一,为了他,她开始养猫,只为了三不五时前来串门子,藉著谈猫论狗的机会对他大献殷勤。要是让长腿小姐看到他脖子上的淤青,她岂不是捶胸顿足到死,恨别的女人抢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