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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官道上两匹高大的骏马引起一阵灰蒙蒙的烟尘,直到一座深广不见边际的杏林前,马儿才停下脚蹄,任尘埃在静寂中缓缓落幕,同时也现出了两位骑士的面容。

  第一匹马上高踞著一名白衣飒爽、形容俊美的男子;他拥有一双邪肆的眼,黑黝黝、闪著某种轻狂的透明感,配上一脸优雅的笑,极端诡异,却又充满了致命的吸引力。他就是新任的八府巡按——谷仲臣。此刻,他那双狐也似的眼正危险地眯起,为了眼前这旖旎而浪漫的杏林风情大皱眉头。

  他身後的御赐「金刀名捕」吴修则是笑歪了嘴,揶揄道:「这座杏花林就是你家?」亏得谷仲臣还说,他父亲是告老还乡的御医,一手创建的「百草堂」活人无数,是这整座怀阳村里最受人敬仰的所在,原来……「好一处庄严肃穆的医馆啊!哈哈哈——」

  谷仲臣只把眉儿一挑,屈指连弹,两道指风一击向吴修的膝盖,一点中他持缰的手,叫那乐极生悲的家伙当场跌个狗吃屎。

  吴修吃了满嘴的沙,才狼狈地扶著马腿爬起身。[臭狐狸,你想谋杀好友啊?」

  谷仲臣只当他是疯狗在狂吠,二话不说,跳下马背、急往前掠。他记忆中的家----那高高的横梁上挂著御赐「百草堂」三个大字,门口摆著两只雄伟的石狮子,而出入通道则日夜被无数病人所挤满,如今却……

  「我说仲臣兄啊,你是不是把你家的路给记错啦?我瞧它该叫『杏花楼』才对,哪里像『百草堂』?」整不着谷仲臣的吴修嘴里仍喃喃叨念著。

  谷仲臣澄透的黑眸难得起了波动,那尚方宝剑比流星还快,影儿都没闪,剑锋就抵上了吴修的脖子。

  「我知你这个『金刀名捕』好色,可惜我家没有美色能够满足你,你要犯了色心,烦请再往前走几个时辰入城去,那里别说『杏花楼』了,多的是各式秦楼楚馆,够你玩到脚软,哼!」

  「说这样!」吴修偏头闪过剑锋,摸摸鼻子。「我只是喜欢欣赏美丽的东西,可不爱玩,请别将我与那些个下流色胚相提并论好吗?」

  谷仲臣懒得再理他,仔细观察起眼前的情况;这一目望去,成千成百的杏花树集结成不著边际的幽林,微风送来杏花儿香,银白粉嫩的花瓣满天飞舞,别说没有「百草堂」的影子了,连半丝药味儿都闻不到。

  怎麽会这样?他的家不该是如此风貌啊!难道是他的记忆出了错?或者在回家的途中、不小心拐错了哪个弯?否则怎会没找著古朴庄严的「百草堂」,反倒进了一座杏花林!

  徒步前寻约一刻钟,谷仲臣发现这座杏花林简直大得离谱,印象中自己的家没这麽大的……莫非他真未老先衰,连回家的路都给忘了?

  「迷路并不丢脸,知错不改才可悲。」眼看杏花林大得连天似,吴修随意找块大石头坐下,拒绝再漫无目的地探险了。

  而谷仲臣只得也停下脚步,虽然很不想承认,不过他似乎真走错路了。

  「咱们回到前面的路口再找一次。」那语气像是不信邪,非寻著目标不可。

  「还来啊?」吴修的眼眨巴眨巴地,他宁可坐在这里等谷仲臣找到路再来接他。

  知他的懒散,谷仲臣也不催他,迳自埋头疾行,料准了吴修会跟上来。果然,他前脚才出杏花林,吴修後脚就跟上了,还在他耳边叽咕个不停。

  「我真歹命,有马车、有轿子不坐,却跑到这荒山野地……耶!」像是发现了什麽有趣的事情,吴修委靡的精神一下子振作了起来。「有趣、有趣,毛贼偷上当官的啦!我倒要瞧瞧这个不开眼的倒楣鬼是谁?」

  他抢快了一步,跑在谷仲臣之前来到两人系马之处。「喂!毛贼,你想干什麽?」他的拳头正痒著,感谢老天厚爱送来一个出气包。

  「这里是出入通道,你怎麽可以将马随便停放在这里阻碍行人进出?」岂料「偷马贼」的火气竟比他还大!

  吴修瞪大眼,正要将拳头挥出。

  「福伯!」一旁的谷仲臣瞧清了老人的脸,讶然低吼。想不到「偷马贼」却是「百草堂」的管家陈福。

  「你们认识?」吴修一副可惜不能动武的表情,打从京城一路南下,漫长的路途把他闷坏了。

  「你是……」陈福疑惑的眼直绕著来者打转。

  「是我啊!」谷仲臣纵身一掠,挤进陈福与吴修之间。「福伯,你忘啦?我是仲臣。」

  「臣少爷!」陈福瞠目结舌。

  「可不就是我。」难得谷仲臣收起算计的邪肆,露出诚挚的笑容。

  「少爷,真的是你!你……你回来了?」泪水迅速滑下陈福的脸。

  「我回来了,福伯。」谷仲臣激动地伸手拥住老人。

  好久了,打他十六岁离家至今,整整十年的时光他们未曾相见;犹记得幼年时,父亲因忙於悬壶济世,根本没时间照顾他,都是陈福在教养他,他们虽名为主仆,实则情同父子。

  哭了半晌,陈福忽地推开他急往後跑去,边跑边兴奋地说:「我可得赶紧去向少奶奶报告这个好消息才行。」

  「敖寒!」谷仲臣脸色微变。「怎麽……她还没走……」当年他会离家出走就是因为她。

  敖寒是他四岁那年父亲为他买的童养媳,大他两岁。在她十八,而他十六岁的那年,父亲逼他们成亲。然而拥有满腹理想与抱负的年轻人,岂肯在尚未立业之前,就拖一个女人在身边绑手绑脚?

  他一心向往自由广阔的天地。加之以敖寒本性传统认命,没有丝毫自我主张,整个人软得就像摊泥,任人搓园捏扁的,根本不是那种有能力与他携手并进、共舞前程的理想伴侣。因此,他逃婚了。

  一走就是十年,直到他自认功成名就了,才有面目回来见爹娘。

  只是他原先以为事隔十年,敖寒早该另配夫婿……毕竟有哪个女人这麽无聊,就为了儿时一只买卖契约,便耗尽青春死守一个不要她、而她又不爱的男人?

  不过此刻想来,他是低估了敖寒「认命」的天性了,她根本没有感情,只会一味遵循长辈的命令,死守婚约,直到老死。

  「喂,要不要再逃一次?」对於谷仲臣的一切知之甚详的吴修,笑得可幸灾乐祸了。

  谷仲臣恨恨地瞪了吴修一眼,御赐的尚方宝剑还来不及出鞘、刮掉他一脸的贱笑,阵阵达达的马蹄声响已移走了他的注意力。

  漫天烟尘中,两匹白色骏马停伫在他跟前,马是难得一见的千里神驹,高大威猛,但令他惊讶的不是一次见著两匹宝马,而是马上的骑士。

  前方的马上端坐著一名容姿清秀,仪态高雅的女子,活脱脱是女四书里走出来的模范妇女,全身上下每一分、每一毫都端正得叫人挑不出毛病。

  这就是敖寒,一个服从礼教、百般传统到完全没有个性的女人。谷仲巨痛苦地看著她,几乎想替皇上颁座贞节牌坊,以褒奖她认命地为他守了十年的活寡。

  而另一匹骏马上则坐了个足以叫吴修挖出眼珠子相看的孩子,才十三、四岁的年纪,容颜已美得恍若天仙,说这张脸是天下第一,铁定没人敢反对。

  「少奶奶……」陈福兴奋的颤音打破了周遭的岑寂。「天大的好消息,少爷……」

  敖寒微颔首。「有事回府再说吧!」她随即侧转马头,双腿用力一夹马腹,白色骏马急往杏花林右侧小径奔去。

  她这一走,所有的人也只好跟在她身後疾驰。

  她逾矩了!

  敖寒知道自己违背了女诫里最严重的教条——不尊重夫婿!

  但她没有办法,他在成亲当日弃她而去,让她单独面对满堂宾客,逼不得已必须与一只替代公鸡拜堂,独守空闺直到现在。

  她从没有怨言,孝顺公婆,料理家务……守著人妻应尽的本分,等待他的归来。她不敢要求他的爱,她很清楚他不屑这段父母安排的婚姻;但男人可以如此,女人却不行。生为一名女子,只要她还是他妻子的一天,她就卸不了身上这副为人妻的重担。

  所以她认命、她本分,但求这样的守礼,能够博得郎君怜惜一顾;只是万万没想到,辛苦了十年,得来的却是他一抹痛苦与嫌恶的瞪视。

  在他心中,她永远是个不堪、连见一眼都讨厌的女人!

  某种酸痛的刺激在敖寒的眼眶里爆发,她急咬著唇,不叫更逾矩的泪水堕下,苍白的俏脸上不见丝毫血色。

  另一匹快马由左侧急追上她。「寒姊姊——」稳坐马上、那美得不可思议的人儿微带忧急地唤著她。「你怎麽了?是哪儿不舒服吗?」欢介,六年前敖寒在山上意外救得的孩子,他是个弃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因此被敖寒所救之後,她便收留他住进了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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