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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复杂的心情洗过碗盘,赵书维抱了一堆书坐到庭院,像个退休老人,看书看累了就看看花草,顺便来杯现冲的咖啡,人生之乐莫过于此。
本以为这该是相安无事的周日,没想到唐晴萱会突然蹦出来,笑咪咪地问:「乖儿子,帮个忙好吗?」
不!别又来了!算他怕了她,千万别对他下咒,他喜欢自己原来的模样,一点都不想变成别人。
瞧他埋首书本,她干脆走到椅边,凑到他脸旁问:「你在看啥,那么认真?」
她的嗓音太近、法力太强,他立刻合上书本,站起身远离两步。「没、没什么好看的。」
相较于他的反应激烈,她倒是笑咪咪的。「别紧张,就算你看限制级的小说,我也不会没收的,毕竟你已经长大啦!」
「我现在不想谈限制级的话题。」他发现她抱了一堆布料。「……找我有什么事?」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你看,我在做衣服,我穿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还上网拍卖呢!」她的语气颇为自豪。
「喔!」难怪,他还在想谁会设计那么奇怪的东西?原来她就是主谋者。
「我帮你爸做了一套吸血鬼伯爵的款式,他跟你的身材差不多,你试穿一下。」她展开一袭银色披风,踮高脚尖想为他披上。
「我可以拒绝吗?」他面有难色,这跟他的Style差太远了。
她的笑脸立刻消失,阴森森地问道:「亲爱的儿子,你真想被妈赶走?」
「我穿。」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终于深刻体会这道理。
十分钟后,赵书维以吸血鬼伯爵的造型出现,引发唐晴萱的连声叫好--
「哇~~哇~~我就知道效果会很优!而且吸血鬼最怕阳光了,可是你一点都不怕呢!」
「我本来就不是吸血鬼。」他喜欢阳光,也喜欢大蒜,健康正常得很。
「等等,你的头发要往后梳,还要戴上假牙。」她将他拉坐到椅子上,随即动手整理,彷佛他是她的专属洋娃娃。
过了几分钟,赵书维呆呆望着镜中的自己,梳个大油头也就算了,但她怎能要求他戴上「撩牙」?这一来岂下成了狼人?
她对自己的作品相当满意,立刻拿出相机。「来,摆个最酷的Pose,我要拍照。」
「为什么要拍照?」这种照片传出去的话,他还要做人吗?
「给你爸看啊!这样我才知道他喜不喜欢,需不需要修改。」她的理由倒是一大箩筐,反正她占最大优势,摆明要玩他也行。
「我懂了。」赵书维没别的选择,日子总要继续下去,他告诉自己,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即使虎落平阳被犬欺,仍要打落牙齿和血吞,否则他就得浪迹天涯了。」
经由电子邮件的迅速传达,当晚赵沛然就看到了相片,害他几乎笑掉大牙,这个笨儿子被玩得真彻底,这才叫人不疯狂枉青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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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上午,来帮佣的张家夫妇一进门,发现厨房里有位年轻小姐,立刻认定那是赵书维的女友,他们等了这么多年,终于有好消息啦!
唐晴萱也下否认,笑脸迎人,热情招呼。
等到赵书维走出房门,准备吃早餐时,眼前的画面让他几乎昏倒--
只见张叔和张婶坐在唐晴萱对面,两人争先恐后地说出赵书维的喜好,好让这位将来的赵太太早点进入情况。
「原来他讨厌茄子,喜欢南瓜,喝咖啡一定要现煮的……」唐晴萱拿纸笔一一记录,为了作个称职的「继母」,她当然要多下点功夫。
「你们在干什么?」赵书维不得不打断他们的对话,再这样下去,恐怕他穿哪个牌子的内裤也要曝光了。
张婶转过头,一开口就抱怨。「书维,什么时候交了女朋友也不通知一声?害我们吓一大跳!」
赵书维立刻否认。「她才不是我女朋友!」吓到快口吐白沫的人可是他耶!
张叔摇头苦笑。「都已经同居了还这么害羞?」
张婶更是不以为然,拍桌嚷叫:「拜托!人家晴萱是女孩子,住到你家来算勇气可嘉,你这个男子汉也太矜持了吧?」
张家夫妇是看着赵书维长大的,虽然名义上是佣人和主人,感情上却像长辈和晚辈,平常没事就叨念他快找个对象,让他们能在有生之年参加他的婚礼。
「我……跟她……」赵书维顿时哑口无言。
晴萱在一旁欣赏好戏,明知内幕却不主动澄清,就是要等他说出那句话--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后母!
可惜,赵书维怎么也说不出口,这种事多可笑、多丢人!
气氛有点尴尬,张叔出面打圆场。「好啦~~我们都很清楚,你的个性比较木讷保守,会不好意思也是正常的。」
「既然是喜事一桩,就不用计较细节了。」张婶也下追问,转个话题。「今天的早餐是晴萱做的喔!我们都尝过了,棒得没话说。」
张叔替他拉开椅子。「快坐下来吃饭,我们顺便有话要告诉你。」
「什么事?」赵书维暗自叹口气,应该不会有更惨的情况了吧!
张婶眉开眼笑地说:「其实呢,我们想回南部老家过年,又怕你没人照顾,既然现在你有这么贤慧的女朋友,我们就可以放心地回去了。」
「过年?哪时要过年?」赵书维一时还回不了神。
张婶不禁要念他几句。「你这木头人,到底是怎么过日子的?下礼拜就是农历春节了,你没注意街上多少人在办年货?」
赵书维从不注意这些生活小节,他只领悟到一个残酷的事实:「所以你们就要走了?」
「难得回老家,我们想多放几天假,我算算……前后十天就够了。」张叔比出十根手指头,幸好还用不着脚趾头。
十天?整整十天?他得过着孤儿般的日子,还要受「后母」荼毒!昨天他扮演了吸血鬼、圣诞老人和麦当劳叔叔,其中痛苦谁能了解?
听到这话,唐晴萱先代为回答。「张叔、张婶,你们辛苦了一整年,当然要好好放个假,请你们放心,有我在这儿,书维不会饿着也不会冷着的。」
「我一看就知道妳值得托付,把书维交给妳绝对没问题。」张婶拍拍她的手,把她当成女儿看。
「这年头像妳这种女孩不多了。」张叔也颇有同感,谁能容忍赵书维的木讷淡漠,绝对是与众不同、耐心过人的女孩。
赵书维不禁怀疑自己的耳朵,为何一个奇装异服的女人能赢得人心?莫非她做的菜里面加了迷魂汤?只不过几天的时间,老天爷却一步步推他掉落陷阱,先是老爸远走高飞,接着张叔、张婶又要回南部,似乎人人都在逼他接纳这个「继母」。
「等等!我有意见……」赵书维非得澄清立场,否则他将毫无立场。
「你跟我来。」在他开口之前,晴萱拉起他的手走向厨房,贴近他耳畔间:「你想说什么?要不要我说出实情?」
「什么都不准说!」他被她吓了一大跳,左耳感觉好痒,好热,都是她突然靠近的关系。这女人怎可胡乱放电?没道德!
「行,不过你也得配合我。」晴萱早料到他不愿张扬,因此她想到了一个好点子,将错就错,让误会变成真!
「妳想怎样?」
赵书维的疑惑尚未得到解答,张婶已在饭厅那头呼唤。「小两口在说什么贴心话?书维你上班要迟到了,快准备出门吧!」
「我要走了。」提起公文包,赵书维迫不及待想离开。
「等等,你忘了一件事。」晴萱唤住他,指向自己的脸颊。「亲一个!」
「我怎么可能做那种事?」杀了他也办不到。
「好啦!我知道你最害羞了,那就让我来吧!」她拉下他的颈子,冷下防在他脸上一吻,还发出夸张的「啾!」一声。
张叔和张婶看得傻眼,现在的女人果真积极主动,男人要多加把劲啦!
接下来是怎么出门的,赵书维已经不太记得,只记得不过一个「Kiss Goodbye」,却把他电得头晕脑胀、浑然忘我……
第三章
「星期一症候群」从不曾发生在赵书维身上,他总是一板一眼、公事公办,绝不把假日情绪带到工作日,该上班的时间就是要上班,怎能浑浑噩噩打混过日?
但他今天确实心神不宁、难以专注,就为了早上那个短短的吻颊,让他到现在还大受影响,不晓得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
以前老爸的女友们也常抱他、亲他,但那是在他还小的时候,十三岁起他就有力量抗拒骚扰,不让那些恶心的女人得逞。
可为什么?唐晴萱又没有三头六臂,竟能对他做出亲密动作?莫非她在饭菜中放了春药,让他一点一点中毒,因而无力招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