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他眯眼想了下,「我过去一直在国外,不太会写中文,写英文可以吗?」
「当然可以。」
「那好。」接过笔,他便在卡上写下自己的资料,其实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年龄。
江思俞赶紧探头一瞧,「先生,你三十岁!」
凌羚立刻冲了过来望了眼,心在狂跳著,「你也三十岁?」
「怎么了?是太老还是太年轻?或是三十是你们的幸运数字?」
「你!」凌羚看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为什么你也说著与他相同的话?」
「什么?」他不懂。
「没……没什么,你的卡。」江思俞赶进将贵宾卡递给他,顺便将蛋糕包好,「先生,四十元。」
「四十?!」他眉一挑,这才从口袋掏出一个五十元硬币,「你们的蛋糕满便宜的。」
「谢谢你,那以後常来。」江思俞找了他十元,对他笑了笑。
约翰望著直瞪著他瞧的凌羚,对她笑说:「那我走了,刺猥小姐。」
眼看他离开後,凌羚才问:「明明五十元,你为什么卖他四十?」
「我是在试探他,他好像很多地方和陶斯相像。」江思俞耸耸肩,「可能我多虑了。」
「对,他们有太多雷同处。」就连眼瞳也一样,这世上有这么巧的事吗?
「难道你不怀疑他和陶斯……」
「不可能,他们给我的感觉差很多,你别跟我说他们是同一人,打死我我都不信。」凌羚鼓著腮。
「也是,总之我希望你别再为陶斯伤心,你们也才认识不久,你呀就是太重感情了。」江思俞摇摇头。
「或许吧!可是有件事我还是非查不可。」凌羚眯起眸,就冲著陶斯曾说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的份上,她一定要为他讨回公道。
第六章
「为什么是尸骨无存?!」达叔来到江四洋的住处,「难道他真变成鬼魂飘走了?」
「阿豹说可能他火药的分量没拿捏好,才会引起这么强大的爆炸,不过找到衣服碎片不就好了。」江四洋现在可得意了,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陶氏的接班人了。
「你可不要得意忘形,这其中有太多可疑的地方,你该派人调查清楚,不能让警方先查到线索。」
「是是是,我有空就查行吧!」这老家伙太过小心,让人心烦。
「有空?请问表少爷何时有空了?」达叔不得不提醒他,「如果一直找不到尸首,警方可能不会结案。」
「那你要我怎么做?」江四洋烦躁的坐直身躯。
「尸首一直不被发现的话,你说该怎么做?」他的暗示已经很明白了。
江四洋凝起眉,「你是要我找个人——」
「ㄟ……我可没说,只是提醒你而已。还有,不要忘了我那一份,什么时候才准备好?」
「安啦!我都还没接手,等正式进了公司掌理一切,你的那份我自然会依约汇给你。」江四洋伸了个懒腰,「我等会儿还有事,你可以先离开了。」
达叔眯起眸,拳头一握便离开了,直到楼下,他意外看见已好一阵子没见的凌羚!
「嗨,达叔,你没忘了我吧?」凌羚可是一路从陶家跟踪他到这里。
「凌小姐,我怎么可能忘了你。」达叔很意外,因此特别谨慎。
「哇……没想到你还认得我,真让我受宠若惊呢!」凌羚走上前,指指他出来的房子,「这里是谁住的?」
「你!」达叔眉头一皱。
「你不知道?」凌羚笑说:「我刚刚问过这附近的邻居,他们说这屋子的主人是陶家的表亲,也是陶氏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那又如何?」他不禁板起脸。
「能如何呢?有人就是会见风转舵,看谁是未来的主人就来奉承阿谀,是吧?」她勾起红唇笑得妩媚,再配上她身上火红的露肩洋装,整个人就像一团火。
「我懒得理你。」达叔坐进停在路边的车里。
凌羚追了过去,对著他说:「我知道陶斯的死和你脱离不了关系,你可以再装,迟早我会把你的狐狸尾巴给揪出来。」
「你不要太过分。」他发狠地走出车外。
「怎么?也想杀我?」凌羚冷笑。
「如果你不想活的话,我可以——」
「嗨!凌羚,你怎么在这里呢?」无巧不巧的,约翰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身旁。他又看向达叔,「这位是?」
「他是只老狐狸。」
「凌小姐,我看你还年轻,所以不跟你计较,希望以後我们别再见面。」达叔不想将事情闹大,於是又坐回车里开车离开。
眼看车子扬长而去,她气得直瞪著车子离去的方向,「就只会逃,心里一定有鬼!」
「喂,眼珠子都瞪出来了。」约翰摇头。
「你管我,我想你会出现在这儿,原因不单纯吧?」
他笑著反问:「什么不单纯?别当我在跟踪你,我刚刚去那家店吃面,出来正好看见你。」
凌羚没说话,只是问:「你有开车吗?」
「当然有。」
「载我一程吧!」她累了,已不想再走路了,刚才为了跟踪达叔,她一路上紧绷著神经,到现在人已快虚脱了。
「OK。」他带她走向他的车,进入车内後,他忍不住调侃她,「这次不是我强迫你,而是你要求的喔!」
「斤斤计较。」她当然知道他是指她在店里对他说的那番话。
「呵!别以为男人就特别大方。」约翰揉揉下巴,一路上很平稳的开著车,这种感觉就跟陶斯给她的一样……是一种安全感。
「那今天就大方一点,请我去你家坐坐?」她好想找个人说说话。
「什么?」他很意外她会这么要求。
「不愿意?那算了。」她抿抿唇。
「当然愿意了。」约翰笑著点头,开了一段路後便说:「你刚刚那样子非常危险,你知道吗?」
她眉一蹙,「你我真的只是巧遇?」
「你还在怀疑?拜托,我才没这么闲,只是正好看见你才上前与你打招呼。」他耸耸肩。
「危险也不关你的事。」她咬著下唇,说她去找达叔不紧张其实是骗人的,可她就是恨极了这种忘恩负义的小人。
「但做任何事不能像你这样莽撞行事,我想即便那位叫陶斯的地下知情也不希望你这么做。」
「你到底知道什么?」这下她更疑惑了。
「前两天报纸登得这么大,你当我是瞎子呀!」他一句话倒是将她的怀疑给敲得粉碎。
「我看这样吧!我刚好回国旅游,闲著也是闲著,看你要做什么以後都可以找我陪你。」说著,他便解下手中的链子递给她,「送你。」
「这是什么?」她望著它。
「现在最流行的数字链,上头就是我的联络电话,戴在手上就不会搞丢了。」他撇嘴一笑。
或许对他有著说不出的好奇,以及他身上有太多陶斯的影子,况且他又买了她的香草慕斯,凌羚便将手链挂上。她定睛一看,才发现它是纯白金打造的!「喂,你钱多呀!这么贵的东西。」
「白金哪算贵,只不过不会像银这么容易变色。」他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原来你也是大亨。」
「不不,你搞错了,我只是个净会花钱的败家子,家里也只能算小康,绝不是什么大亨。」约翰解释。
瞧他那紧张的神情,她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又不会抢你,你还真敏感耶!」
「没办法,认识我的女人都很重视金钱。」过去真是这样。
「真的,那我呢?」她开著玩笑。
「你不会。」他想都没想的说。
「哇!没想到你还真了解我。」她很意外地望著他。
「因为……因为我很会看人。」约翰回头对她眨眨眼。
「哦!」凌羚抿唇一笑,心底突然漾起一丝暖意,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今天的约翰特别不一样。
不一会儿到了约翰的「住处」,说是住处还真是客气了,这儿明明就是饭店嘛!「你住这里?」
「对呀!我只是回来旅游一趟,你说我可能在这儿置产吗?」
「这倒也是。」她撇唇一笑,「怕不怕被人说闲话,不怕就请我进去坐吧!」
「当然可以。」带著她一块儿进入他的房间,凌羚更感意外,因为这间房间真大,足以媲美总统套房!「还说你小康咧!我也小康呀!可见你我的小康定义不太一样。」
「哈……你的形容真有意思。」他将车钥匙往桌上一扔,接著打开冰箱,「想喝什么?」
「我要喝那个。」她指著放在角落架上的红酒。
「不行,你酒量太差。」约翰这话一出口,凌羚立刻愣住,他自己也一窒,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
「你怎么知道我酒量不好?」她怀疑的问。
「你忘了吗?我说过我很会看人。」转过身,他手里多了罐西打,接著朝她一扔,「接住。」
凌羚接过手,仍不放弃地问:「你在胡说。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我就叫约翰。」
「是吗?那你为什么……为什么给我的感觉和陶斯有些相似,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她眯起眸。